地铁车站与商业连接型式及接口防火设计
2021-04-22郑鑫鑫
郑鑫鑫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宁波 315000)
1 地铁车站与商业连接类型
地铁车站与商业开发连接,主要连接类型有地铁车站与自有商业空间水平连接、地铁车站与周边商业水平连接、地铁车站与商业竖向连接3个类型。
根据车站公共区与商业的水平位置关系,地铁车站与自有商业空间水平连接主要分为站厅公共区与商铺连接、站厅公共区与围合商业连接、站厅公共区与配线上方商业连接、换乘车站站厅公共区与相邻商业连接4种型式。
根据车站与周边商业连接部位,地铁车站与周边商业水平连接主要分为车站公共区与商业连接、车站出入口与商业连接、车站自有商业空间与周边商业连接3种型式。
根据车站主体、附属结构与商业竖向位置关系,地铁车站与商业竖向连接主要分为车站与上、下层商业竖向连接、道路下车站附属结构与商业地块内建筑竖向连接、商业地块内车站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局部位于商业地块内车站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4种型式。
2 地铁车站与自有商业空间水平连接型式及接口防火设计
2.1 站厅公共区与商铺连接
(1)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 m²,单处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 m²。
(2)不得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且设置于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
(3)商铺与车站公共区及设备管理用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装修采用A级不燃材料。站厅公共区与商铺连接示意如图1所示。
图1 站厅公共区与商铺连接示意图
2.2 站厅公共区与围合商业连接
(1)站厅公共区与围合商业连接应采用防火墙与站厅公共区进行分隔,相互间宜采用通道连接,连接通道的长度不应小于10 m、宽度不应大于8 m;通道内设置2道防火卷帘,将商业与站厅公共区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2道卷帘分别由地铁、商业开发控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 h。围合商业位置示意如图2所示。
(2)当合用出入口时,必须保证站厅公共区具有不少于2个独立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应满足要求,且站厅任一点距离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超过50 m。
2.3 站厅公共区与配线上方商业连接
设置有配线的车站,配线上方空间进行商业开发时,站厅公共区与配线上方商业宜采用通道连接,通道宽度不得大于8 m,通道内设置2道防火卷帘,将商业与站厅公共区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2 道卷帘分别由地铁、商业开发控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 h,站厅公共区、商业区和地铁设备管理区界面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 h,且地铁用房的门不得开向商业的防火分区内。配线车站示意图如图3所示,站厅公共区与配线上方商业连接示意图如图 4所示。
2.4 换乘车站站厅公共区与相邻商业连接
(1)换乘车站站厅公共区与相邻商业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防火墙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两者连通处采用2道防火卷帘分隔,2道卷帘分别由地铁、商业开发控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 h;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 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超过10 m,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 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超过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 m。换乘车站站厅公共区与相邻商业连接示意如图5所示。
图2 站厅公共区与围合商业连接示意图
图3 配线车站示意图
图4 站厅公共区与配线上方商业连接示意图
图5 换乘车站站厅公共区与相邻商业连接示意图
3 地铁车站与周边商业水平连接型式及接口防火设计
3.1 车站公共区与商业连接
3.1.1 车站公共区与小于 2 万m2地下商业连接
(1)车站公共区与小于2万m2地下商业连接时,应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相互间宜采用通道连通,连接通道的长度不应小于10 m,宽度不应大于8 m,通道内设置2道防火卷帘并由地铁、商业开发分别控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 h。
(2)站厅公共区与商业的安全出口应各自独立设置,两者的连通口不得作为相互间的安全出口,同时必须保证每个站厅公共区具有不少于2个独立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不小于站台到站厅的疏散能力,且站厅任一点距离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超过50 m。
车站公共区与地下总面积小于2万m2商业连接通道及防火卷帘如图6所示。
3.1.2 车站公共区与大于 2 万m2地下商业连接
车站公共区与大于2万m2地下商业连接时,连接口部应采用可靠的防火设置。
当采用下沉广场连接时,下沉广场应按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设置耐火极限大于3 h的防火墙和常开式甲级防火门,或按《建规》设置避难走道,或设置防火隔间,或防烟楼梯间。
车站公共区与大于2万m2地下商业连接防火设置如图7所示。
3.2 车站出入口与商业连接
(1)车站出入口与小于2万m2地下商业连接,宜采用通道连通,通道的防火设计参照本文3.1.1节执行。根据地铁车站与周边商业的建设时序,若周边商业先于地铁建设,且商业内设计方案没有调整的条件,2道防火卷帘可设置在商业一侧,通道的设计纳入地铁设计范围;若周边商业与地铁同步建设或者周边商业后于地铁建设,2道防火卷帘可设置在地铁出入口一侧,通道的设计纳入商业的设计范围。
(2)车站出入口与大于2万m2地下商业连接,连接处防火设计参照本文3.1.2节执行执行。
3.3 车站自有商业空间与周边商业连接
车站自有商业空间与周边商业连接,可按照整体商业依据相关规范进行防火设计。
4 地铁车站与商业竖向连接型式及接口防火设计
4.1 车站主体与上、下层商业竖向连接
车站主体与商业共建时,宜分层、分隔设置,站厅公共区与商业安全出口应各自独立设置,车站出入口必须有不少于2个独立、直通地面的出入口,并应满足地下车站紧急疏散能力要求。
(1)在站厅和站台层之间(或站厅的上层)上、下重叠设置商业时,禁止在站台层或站厅公共区开设中庭或其他洞口与地铁站台层或站厅层直接连通。
图6 车站公共区与小于2万m2地下商业连接通道及防火卷帘示意图
图7 车站公共区与大于2万m2地下商业连接防火设置示意图
(2)在站厅层非付费区连通商业的楼、扶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能分别由地铁、商业控制。
(3)从站台层到站厅层穿越商业的楼、扶梯,以及设置在站厅层非付费区内联系商业的楼、扶梯,由于楼、扶梯周围的空间与其所联系的空间分别处于不同的防火分区和功能区,因此要求采用防火墙或能达到防火墙性能要求的措施进行分隔,相互间不能相互借用安全出口,且这些楼、扶梯要尽量从车站主体外接入,以保证地铁消防安全。
车站主体与上、下层商业竖向连接示意如图8所示。
4.2 道路下车站附属结构与商业地块内建筑竖向连接
道路下车站其主体结构位于道路下方,其附属结构(含出入口、风亭、疏散楼梯、垂直电梯、冷却塔)设置于道路两侧的地块内,道路下车站附属结构与商业地块内建筑竖向连接时,需统筹考虑车站附属结构与商业建筑的位置关系、结构体系等,本文仅对竖向连接接口进行设计。
(1)地铁出入口与商业的安全出口应各自独立设置;地铁出入口与相邻商业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防火墙分隔并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两者连通口采用2道防火卷帘分隔,2道卷帘分别由地铁、商业开发控制,连通口不得作为相互间的安全出口。
(2)风亭宜与商业建筑结合设置,并合理布置风亭的位置,在满足风亭之间间距的同时要兼顾商业立面美观,减少对商业空间布局及流线的影响,最好避开建筑主入口。
(3)疏散楼梯间宜与商业建筑合建,并宜靠外墙设置,楼梯间与商业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防火墙进行分隔。
(4)车站垂直电梯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靠商业建筑外墙布置,同时做好无障碍和导向设计。
图8 车站主体与上、下层商业竖向连接示意图
道路下车站附属结构与商业地块内建筑竖向连接示意如图9所示。
4.3 商业地块内车站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
地铁车站位于商业地块内时,建议车站与上盖商业进行一体化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如:规划、周边交通及环境、上盖物业功能定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地铁与上盖物业结构体系、空间布置及结构体系、流线设计等,本文仅对竖向连接接口进行设计。
车站主体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其接口需参照本文4.1节进行设计,车站出入口、风亭、疏散楼梯、垂直电梯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参照本文4.2节进行设计。
商业地块内车站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如图10所示。
4.4 局部位于商业地块内车站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
局部位于商业地块内的车站,车站部分主体及附属结构与上盖商业合建时,需要参照本文4.3节的要求进行一体化设计,竖向连接时参照本文4.1节和4.2节的要求进行设计。
图9 道路下车站附属结构与商业地块内建筑竖向连接示意图
图10 商业地块内车站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示意图
局部地块内车站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示意如图11所示。
图11 局部位于商业地块内车站与上盖商业竖向连接示意图
5 结论与建议
地铁车站与周边商业一体化设计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在进行地铁车站与周边商业连接方案设计时,要立足实际、统筹规划,选用合适的连接型式,进行有效的防火设计,在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使地铁车站与其周边开发进行有机组合、资源共享、紧密衔接,更好地满足城市功能空间需求,促进土地节约利用,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