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分析与对策
2021-04-22马缓缓
马缓缓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 201600)
一、引言
2019 年2 月,中央1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发布。文件指出,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而农村劳动力能否顺利转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进度。农村人口转移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经济因素是迁移的主要原因(张小莉,2015),对这一现象国内外学者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国外侧重于农村人口流出理论,如“推力-拉力”理论、刘易斯模型、托达罗模型等,从理论方法、操作模式、实践进程、评价机制等方面(王洪亮,2018)[1]进行了严密分析。国内侧重农村人口流动的影响因素分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和农民收入低是影响农村人口流出的重要因素(张锐尧和谷建全,2011),此外,还存在接受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弱化(张益民和豆志杰,2018)[2];思想观念守旧,法律意识淡薄(曹圣伟等,2018),产业支撑能力有限(周彩云,2017)等其他的制约因素(刘岱宁,2014),并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陈辉,2017),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张文等,2010),以工业发展减少农业人口对农业的依附力(郑杭生等,2015)等可行路径。河南作为农村人口流动大省,笔者拟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常态时代背景分析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特点,探索其转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的对策,促进河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协调发展。
二、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概况
(一)劳动力转移现状
1.河南省城镇化水平
一个地区的城镇化率反映该区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河南省是一个人口劳动力大省,其近年来城镇化情况如表1 所示。
表1 2014—2018 年河南省城镇化数据 单位:万人;%
近五年来,河南省农村人口不断减少而城镇人口增量明显,其城镇化发展迅速反映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逐渐转移到城镇。但另一方面,河南省2018 年人口总数达到了10 906 万人,比2017年初增加了53.15 万人,其常住人口增加45.87 万人,较于2016 年增加约其两倍,说明河南在大量人口流向其他省份就业的同时近两年有返省之势。
2.河南省农民工受教育程度
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关系到他们职业技能的高低,据河南调查总队2016 年底的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群体的受教育程度,初中占比较高(42.6%),未上过学和小学文化次之(15.4%),大学本科及以上占比3.8%。这说明新生代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高于老一代,但总体上进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偏低[3],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相联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择业观和选择工作的类别。
3.河南省农民就业分布
(1)河南省农民就业地域分布。受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农民工比例增加。河南统计年鉴显示,农民就业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81.7%),中部(3.8%)与西部(4.6%)所占比例较低。可见,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是农村劳动力的首选,而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吸引力差,这不仅会造成人口东多西少,经济发展上的差异化也愈发明显。但随着全国产业结构梯度转移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河南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务工流开始向中西部转移,部分在京务工的河南籍农民工开始向郑州及其他省会城市转移。
(2)河南省农民就业产业分布。就业结构是构成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部分,是衡量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综合指标,与经济、人口和社会结构的发展密切相关。河南统计年鉴显示,河南省农民就业在产业上存在较大差别,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56.7%),且以建筑业和制造业为主;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略低(41.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人员占总数较多。这说明二、三产业在接受劳动力方面并不合理,从从事建筑业与制造业来看,可推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较低,多从事体力方面的工种[4]。
(二)劳动力转移特征
河南是农业大省,近年来返乡农民工数量越来越多。农村创业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提供了更多机会与途径。
1.转移规模递增尤以省内明显。据相关数据资料显示,这几年,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依然保持上升趋势,如表2 所示。
表2 2012—2018 年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以及省内转移对省外转移差额 单位:万人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逐年递增。由2012—2018 年增长了425.14 万人,说明近几年河南省劳动力转移就业呈增长趋势,但速度缓慢。“随着十三五”政策的调整以及十九大关于三农问题的关注,河南省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还有上升趋势。
(2)农村劳动力省内就地转移趋势明显。“十三五”期间国家政策调整后,河南省农村劳动力省内外转移就业规模发生了新的改变。省内转移就业由2012 年的1 451 万人增长到2018 年的1 799.01 万人,但明显的是在此期间,省外转移增长率仅为6.8%。根源在于计划生育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促使大多数人选择回乡务工或创业。此外,据河南省人社厅数据,2020 年1—2 月,河南省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0 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3.21 万人,新农民工返乡创业1.07 万人。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150.86 万人,累计带动就业910.6 万人。新增创业辅导人数0.69 万人[5]。自2011 年以来,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已连续9 年省内高于省外,农村劳动力净回流已成常态。
2.返乡创业成潮流。近年来,河南省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强化资金保障,营造创业氛围,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呈现良好态势,如图1 所示。
图1 河南省2016—2018 年返乡创业人数
河南省3 年来返乡创业人数不断增加,给本省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拉动大量就业人员。2017 年河南省为给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与用人企业对接,提供就业创业服务120 多万人次。截至2017年6 月,全国约700 万人回乡创业,其中68.5%为在外务工人员,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基金(约100亿元)助其解决创业困难,对省级示范县、示范园区以及示范项目等给予奖补资金等一系列措施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截至2020 年9 月,河南省累计162.72 万人返乡创业,带动就业960.15 万人[6]。
3.新生代农民工呈现“去体力化”特征。城镇和乡村之间经40 年演变,农民工的流动就业逐步显现出平行与向上相区别的态势。研究表明,家庭服务和快递等新的业态领域在2017 年有0.35 亿的农民工投入量。在平行流动中,主要集中于农村电商,家庭服务等领域,向上流动中,其主要从事技术方面的工作。在2017 年约有100 多万名掌握高技能的新一代农民工,有一部分农民工慢慢脱离与体力相关的工作。以往从事传统产业的人员已转变为低层次的企业白领和服务领域的高职人员,另外从事技术的农民工转变为了高级技工、管理层和私企业主等。
4.产业集聚区是就近转移的重要平台[7]。2017年上半年,河南省又增添11 900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1 个乡镇级别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3 083 个新的网上商店,帮助农民工就业34 000 人。当前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8 000 个,拉动就业40 万人左右;汝州、光山等17 个县市通过电子商务进入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建成15 600 个网店,员工41 000人。河南省优选177 个返乡下乡创业项目,建立专项资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经纪人以提高群众创业积极性。数据显示,在省内工业园区落户单位上班的职员很多是有外出打工经历的本地劳动力,产业集聚区作为农民就业的重要平台很大程度上帮助务工人员实现就近转移。另外,距离家近、在工作的同时方便照顾家人等因素也影响务工人员返乡就业。
三、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技能缺乏导致就业领域有限
受到历史上各方面客观因素的影响,初期的农村培训接受到的政府补助不足,使农村务工人员缺乏相关的技能培训,造成知识技能缺失,最终在市场招聘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农村务工人员由于技能水平低,只能从事一些低层次、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充当廉价劳动力,付出较多的汗水,所获甚微。
(二)积累较少与融资渠道不畅限制农民工返乡创业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农民工2018 年人均月收入为3 721 元,每年约4.5 万元。返乡农民工创业融资渠道较窄,多数使用自有资金创业,前期积累的资金仅够厂房和设备投入,后期流动资金较少,在遇到行业淡季或者不景气时,企业易出现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农村婚嫁成本很高,一场婚事约耗费10 万元以上的储蓄。此外,农村人花费20 万元~30万元盖房缘于乡土情结,再则成家立业的思想根深蒂固,多数农民工会优先孩子婚嫁,然后创业。收入低、开销大,创业资金不足,同时雇用工人的劳动力成本也给企业带来了压力。
(三)制度性要素钳制劳动力的顺畅转移
劳动力的顺利转移会受制度要素的影响。尽管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农民工的户籍制度施行降低门槛的措施,但成效甚微。其原因是政府的财政职能力度不够,面对财政紧张政府也束手无策。同时,受土地制度的影响,在我国不少农村中,小农思想依旧深深根植在农民心中,部分人员对于家乡的土地具有较强的依恋性,这也使土地流转在执行环节中屡屡遭受挫折,钳制着劳动力顺畅转移。
(四)社会排斥导致劳动力转移不彻底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不彻底很大程度上受到农村务工人员自因与外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第一,多数农村务工人员在就业过程中受到不平等待遇,诸如薪酬待遇不平等,在住房上、子女教育上、职业上得不到保障,抗风险能力较低,重重困难使其产生了生活排斥。第二,农村务工人员对土地有依赖性,在外大多挑选临时性短期工作,务工的同时还要分身兼顾家中的农作物,使其产生就业排斥。第三,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受制于自身长期生活的环境,互相认识不充分,农村务工人员固有的对城镇偏差的认知和实际接触到的生产生活实际产生冲突,导致人际交往不顺,这种城乡之间的交往排斥很大程度阻碍了农村务工人员和城镇居民之间信任的建立。
四、新常态下促进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强化技能培训
第一,加强劳务部门的就业指导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劳务部门对农民工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其获取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第二,构建有针对性的培训体系。根据农民工特点,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培训课程体系,以就业为导向开展个性化的技能培训[8]。创新教学模式,鉴于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掌握了网络知识和工作的流动特征,借助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建立一种便携式学习方法和学习资源供应网络,作为传统培训模式的补充。第三,农民工需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创业者需通过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企业管理运营、风险管理、电子商务等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管理与业务知识。另外还需不断加强自身心理承受和抗风险能力,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二)助推自主创业
第一,发挥政府引导功能,不断优化创业环境。优化创业资金扶持,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新一轮政策的落实,加大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贷款扶持力度,对符合创办企业条件的农民工,由财政部门给予相应全额贴息;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创新融资手段,推行“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组合模式,平抑商业性贷款利率,降低创业融资成本。第二,鼓励多种创业方式。返乡农民工可结合自身务工经验,从事快递、餐饮、零售等行业或者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休闲农业、森林经济和乡村旅游等潜在价值。此外,选择加盟产业可减小创业风险。
(三)加强制度建设
第一,加强户籍制度改革。各级政府机构切实落实城乡发展规划,组建有效的城乡户籍管理体制,逐步降低户籍分配的影响面,给予农民工相应权益。完善户籍制度,让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安家。第二,完善现有土地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土地退出机制(农户承包地的退出工作),充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提升乡村建筑方面用地存量,依照想换制度合理退出宅基地。在集体建设用地方面积极增强认证机制和相关登记机制,完善宅基地的使用权,积极推进有关闲置宅基地的政策实施,确保其顺利实施集体所有制。各级政府应将征地占用的土地纳入就业扶持政策,给予农村劳动力减免税费优惠措施。此外,征地公司须将涉及到的农村务工人员就业问题按照合理的比例妥善安置。
(四)完善公共服务
第一,完善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农民工能够得到保质保量的养老保险服务。扩大养老保险的服务面,让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养老保险带来的切身保障,建立完善失业保险,增加医疗保险等。第二,保护农民工就业权益,建立平等就业制度。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农民工权利,消除不平等与歧视。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用人管理机制,保证农村务工人员工作合同规范、人身安全和薪资水平。第三,优化农民工公共服务。政府部门要从三农整体出发,缩小城乡差距。如妥善安置好随迁农村务工人员,为其子女解决受教育问题。通过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需统筹布局,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助力农村务工人员顺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