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学思维导向下的城中村微更新方法探究
——以广州市为例
2021-04-22杨忠伟
张 圆, 杨忠伟
(苏州科技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江苏 苏州215011)
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之下的产物,也是城乡二元体制充满抵触性的融合。 由于特殊的形成背景注定了城中村复杂矛盾体的特质,城市与乡村、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先进与落后、延续与消逝等互相冲突的各种因素同时夹杂在这一区域,逐渐引来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与城中村相关的各种建设任务都将成为热点话题。
对于城中村来说,拆除还是保留是其面临的最大问题。 拆:流程繁杂、耗资庞大、周期冗长,并且其中包含太多的利益纷争;不拆:作为城市中的异质空间,被认作城市中的毒瘤,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健康发展。 在此矛盾之下,应首先正视城中村的特殊价值,既不能大拆大建,也不能一成不变、简单搁置,应对城中村特有价值空间进行甄别,并通过新的理念及方式对城中村空间进行提升与优化,使城中村以自信的面貌融入到城市空间中去,摈弃之前大拆大建的粗暴更新方式。
1 宏观背景——当下广州市城中村更新改造现状及困境
城中村由于其特殊复杂性的存在,其改造工程任务量巨大。从狭义方面进行考虑,抛开改造主导的主体,单从对待城中村空间形态的手段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全面改造;一种为综合整治。 全面改造意在基本对城中村形态的完全更替,一般采用大拆大建的更新方式,改变城中村肌理与空间结构,生硬植入现代化高层建筑,使其完全融入到城市大格局中。 而综合整治一般不会过多改变城中村原有形态,建筑只进行必要的少量拆建,注重于将空间环境的提升、人居环境的改善作为工作重点。 目前,在广州市甚至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改造仍占据主体内容。 但随着城市多元化的发展,全面改造的诸多弊端逐渐清晰,目前面临着改造量大,资金筹措困难、外来人口多,安置困难,以及历史保护与改造相冲突等改造困境,致使城中村未来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2 可行之道——类型学思维导向下的城中村微更新理论分析
2.1 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2.1.1 微更新基础理论探究
2012 年2 月,仇保兴在“国际城市创新发展大会”分论坛“城市的使命与未来”上,树立“小就是美,小就是生态”的观点,以此提出了“微更新”理论[1]。 微更新不同以往大拆大建的更新模式,主张在尊重城市内核与规律,保护城市肌理风貌的前提下,对城市中衰败失落的小尺度空间予以更新,以微小的切入点激活全面,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模式。 目前对于微更新理论的探究主要存在以下两种缺陷。 (1)“微更新”界定对象的模糊性。 目前每每提及微更新,都会强调其范围的“小”、方式的“渐进”,但对微更新的具体对象,或者是面对不同更新对象时的具体界限却没有明确的规定[2]。 由于研究对象空间范围限制的模糊性,在实践中,规划者容易依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定夺,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偏差的情况。 因此,研究内容的具体化应成为之后微更新探索过程中的重点关注内容。(2)“微更新”应对策略的缺乏性。微更新目前仍处于探究的初级阶段,理论本身涉足的领域并不是很多,同时对于其具体的相关策略鲜少提及。 随着微更新理论在其他领域的拓展,将面临着越来越繁杂的现实问题。 笔者以为,也应将微更新的策略体系作为其之后重点探究内容。
2.1.2 类型学设计方法探究
罗西曾在《城市建筑学》一书中对类型概念有所提及,他指出:“类型学研究的是对各种不可能再进一步简化的、属于城市的也是建筑的元素的研究”[3]。 而德·昆西在《建筑百科辞典》中认为:“‘类型’并不意味事物形象的抄袭和完美的模仿,而是意味着某一种因素的观念,这种观念本身即为形成‘模型’的法则”[4]。
(1)“原型”概念解析。类型学主要受到了瑞士心理学家荣格“原型论”的影响。荣格对于“原型”的定义,恰是指人类心理经验中反复出现的“原始意象”,这种原始意象也就是荣格所谓的“集体无意识[5]”。 而正因如此,“原型”不受人的喜好所控制,是客观存在的一种难以言表的形象或神秘的思想力量[6。
类型学中对于原型的表达是以外在表现的“形态”为载体的[7]。 在创作过程中,我们首先会通过对于原型意象的激活来寻找创作方向,之后对意象进行加工并赋予形式,从而完成一部完整的作品。
(2)类型学设计方法。 基于类型学的设计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原型选择及原型转换[8]。
原型选择,意在对于原型的提取。 如图1 所示,首先对构成模型形态的各种要素进行分层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个要素进行简化与抽象,对原型进行辨析分离。 比如说,庭院空间作为中国传统建筑空间的普遍形式,可作为一种原型看待。 但是由于在不同时期,甚至是处于不同地域,其外在表现形式是有所差异的。 比如北京的四合院、云南的“一颗印”和安徽的“四水归堂”等等都是庭院原型变异、演化的结果。而原型选择过程正是透过这些差异化形式,探析形式背后的统一。 而原型转换是对分析出的原型结合具体场景又重新转换为新形式的过程[9]。 因此可以将类型学设计步骤归纳为“形式—原型—新形式”的过程。
正如上文,通过对北京、云南以及安徽的不同四合院形式的分析,提取出庭院空间,是“元设计”过程(见图2);而人们基于对庭院空间原型意象的了解,在之后创作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场景,运用相对应的艺术形式,创造出千变万化的庭院作品,则是“对象设计”的过程(见图3)。
图1 类型学的研究与设计方法
图2 历史上的四合院原型
图3 菊儿胡同的新四合院建筑群
2.1.3 类型学理论对于微更新的补充
(1)对于微更新对象的清晰界定。 类型学旨在建筑师及规划师应退居幕后,以一种中立冷静的态度深度挖掘城市中所存在问题,提炼出其不变因素及可变因素,针对这些因素进行下一步操作,可变因素应予以尊重保留的态度,而可变的因素应跟随时代潮流进行缓和的变化。 类型学对于物质空间的中立判断,使研究目标落实到了具体的实物空间之中,为微更新研究内容的具体化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2)对于微更新手段的具体落实。类型学不仅仅是分析现状的工具,更是生成设计的过程。国外很多建筑师都将类型学应用到自己的作品当中,展现出丰富、多层次的类型学相关设计手段。 比如,阿尔多·罗西的设计理念就深受类型学的影响,后文也将针对其作品进行设计手法的具体阐释。 另外国内学者也开始运用类型学对一些历史街区的更新进行实践上的探索[10]。总体来说,类型学相关设计手法可作为微更新实施落地的具体手段。
2.2 类型学理论下的微更新在城中村中的适用性分析
2.2.1 符合需求
(1)延续文化特色的需求。 类型学为我们提供了分析问题的方式,旨在规划师及建筑师退居幕后,以冷静的态度正视现状问题,理性客观地探究问题的深层结构,提炼出隐藏表面之下的原型,明确原型于现状中所受干扰情况,从而辨析出不变因素及不变因素的更新方向,确保原型能在延续的同时适应时代的发展,这对于解决当代城中村趋同化的困境十分有效。
(2)缓解资金不足的尴尬处境。 微更新的对象具有小规模小尺度的特点,对于城中村中分布密集的大量现状建筑并不会一次性涉及,因此必定会避免大范围的拆迁运动以及严峻的安置问题,由此将摆脱资金不足的尴尬处境。
(3)减少相关社会问题。 由于微更新方式的轻柔,基本不会影响目前城中村中户籍人口的相处模式,更不会影响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一切生活轨迹不会受到大的波澜,由此可以尽量避免难以抉择的社会问题及其引发的不良链条反应。
2.2.2 方法契合
(1)善于对传统空间的甄别。 类型学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辨析的工具,将城中村中具有保留价值的空间元素进行提取,并善于赋予其顺应时代发展的外在形式及内容,同时配合以小尺度渐进式的微更新方式,更有利于城中村传统空间的保留,维持城中村的多样性。
(2)方便环境转变时的及时调整。 微更新以小规模渐进式手段为主要内容,其优势在于灵活及善变,整体表现为动态化的过程[11]。 由于城中村情况复杂,一次性的拆除重建肯定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只能在此基础上再次大规模的改造。 而微更新的改良式更新可随时根据外部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对策的调整,其灵活特征正适合于城中村这种矛盾突出的区域。 通过以小带大,以点带面,逐渐将城中村健康的融入城市大格局中。
3 原型选择——基于类型学的广州市城中村的原型提取及分析
人们往往习惯由外而内对事物进行观察。同样, 我们将从城市层面、街区层面以及建筑层面分别对广州市城中村空间进行分析。
3.1 城市层面原型
事实上,城中村产生于城乡双重作用力下,是农村聚落不断被城市空间包围并侵占的结果。 随着城市用地的不断扩张,农村用地不断被城市用地侵蚀,渐渐被城市完全包围。 此时,城中村的空间形态呈封闭状态,犹如城市汪洋中的一座孤岛。 城中村在为城市建设用地作出贡献的同时也被城市慢慢的遗弃,最终沦落成城市中杂乱不堪的角落。
面对城中村众多空间形态方面的问题,如何使其在城市化过程中与城市空间和谐共生发展,无疑是极为迫切却又十分困难的。 “城中村”作为现代化进程的特殊产物,并不像“自然村落”一样为历史遗存,但也不是人们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现代化”区域,它以一种不确定的“异质”空间形态,处在乡村与城市形态的博弈中。在对城中村进行更新时,应表现出对乡村聚落印记的极大尊重,应避免其空间类型被城市特征完全侵蚀。但在有机保护的同时,也应找到一种其与城市空间和谐相处的方式。
3.2 街区层面原型
在街区层面进行分析,就要把目光投向城中村的内部空间,观察城中村街区的整体外观及风貌特征。 以广州市车陂村为例,透过迷宫般错乱纷杂的表象,我们仍能隐隐感到一种秩序的存在,体会到一种“街巷空间+公共空间”的肌理特质。 而在古老村落肌理之上又承载着众多人性空间,具有重要的人文历史价值,正如点缀在广州市城中村上的具有场所意义的祠堂空间的存在保证了历史文脉的延续。因此在街区层面,传统肌理以及特定元素是城中村更新中需重点保护的内容,即街区层面的原型所在。 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村落肌理的退化以及传统场所空间的泯灭的情况。
3.2.1 传统村落肌理的退化
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源于对土地开发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使得农村土地逐渐城市化,原旧城中村采取全面改造或者拆迁重建方式,即通过在划定的村落红线范围内和规定面积的宅基地上,以网格形式新建,进而逐步替换原始村落肌理,导致旧村文化与乡愁的流失。
3.2.2 传统场所空间的泯灭
随着土地价值的升高,外来人口的涌入,第一产业逐渐被以出租经济为主的第三产业所替代,一时间,私搭乱建之风兴起。村落空间不断被填充,传统元素所处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其文化价值正在逐渐衰退。祠堂空间在广州市农村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其被拆毁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但是不拆毁并不代表着没有被破坏。目前,祠堂周边环境中正充斥着各种异质空间要素,现代化的文明正有着不断扩展并将其吞噬的趋势,祠堂周边环境在现代化浪潮中逐渐变得支离破碎甚至完全消失。对于祠堂建筑此种机械古板的保留方式,致使其重要的人文价值意义也在不断消亡。
3.3 建筑层面原型
通常将形态的物质外壳划分为形体和空间两个要素—作为意义和意象的载体, 它们相互依存、 相互对立,构成建筑形态的现实存在[12]。 本文将建筑空间以及建筑风貌作为城中村中建筑层面的原型所在,并进行了两种原型的相关探索。
如图4 和图5 所示,在广州原始城中村中,为适应广州靠海形成的多风气候,在整体建筑布局上,则采取“梳”状形式进行布局。而另一方面,对于广州来说,广府建筑是该地区典型乡土建筑类型。 广州气候炎热,风雨常至,通风与阴凉的要求是广府建筑的共同特点。 其一是依据自然条件(包括地理条件和气候特点等),体现出对于自然的极大尊重以及当地村民的智慧所在; 其二是大量吸取西方建筑精髓, 体现了兼容并蓄的风格。 但目前两种原型面临着不同的干扰。
图4 广州村落特色梳状布局
图5 黄阁镇大塘村梳式布局示意图
3.3.1 原有建筑空间的填塞
如今城中村中井然有序的建筑空间不复存在,由于处在现代化城市进程当中,各式各样的建筑无情的对原有空间进行填充,建筑空间变得越来越紧实,长此以往,形成了城中村目前超高建筑密度的现象(见图6)。
图6 广州市天河区城中村识别结果
3.3.2 乡土建筑风貌的弱化
就目前情况来讲,抛开已完全现代化的特殊情况,大部分城中村除了形成初期土地不断被迫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中的情况,其发展基本为自然演化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历史古建及传统民居虽得以保存,但却面临着被置换的危险境地。 随着地价的不断上涨,城中村内夹缝中生长出大量简易建筑,由于临时搭建,其对于形式的草率选择,与乡土民居形态格格不入。 另一方面,村民按照自己对于现代化的理解对自家住房进行翻修,建筑传统元素在一次又一次的翻修工程中逐渐被遗失。 如图7 所示,目前城中村中容纳着众多风格迥异的建筑类型,建筑风貌呈现出一种无规律混搭的状态[13]。
图7 广州市南沙区城中村-建筑风貌的杂糅
3.4 原型分析总结
众所周知,城中村之所以能以一种特殊的空间形态被搁置于城市空间中,正是由于其自身矛盾性的特质。 而其矛盾性正是城中村中的原型与其对立面进行博弈的结果(见图8)。
在之后的更新改造中,应将原型要素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上,将其所受干扰因素转变为其转换的动力所在,在保护中更新,在更新中进行保护。
3.5 城市层面原型转换策略
目前城中村与城市作为两种不同的空间板块,即两种差异化的空间原型,表现为彼此割裂的状态,不利于两者的共同健康发展,此时应采取修复性的更新方式,通过建立两者之间的有机联系,增强其互通能力,促进两者的融合统一,基于此,应采取原型整合的转换方式。 如图9 所示,而对于城中村来说,不光要考虑城中村与城市的整合,城中村封闭的内部空间同样是影响两者融合的重要因素,应统一进行考虑。
图9 内部空间的原型整合
3.5.1 内部空间的原型整合
城中村与外部空间之所以造成割裂的状态,与城中村的内部封闭性具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对城中村内部空间进行整理及整合,增强城中村自身开放性,也是推动原型整合的重要步骤。 应注重对城中村内部公共环境的整合,使之以更开放的姿态面向城市,以此促进城中村内外空间的融合。
(1)注重于城中村内部公共空间的创造以及整合:应注意对城中村密实的实体空间进行疏散,弱化其封闭性,在内部创造公共空间等公共场所,并在之间进行有机的联系,使开放空间变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为城中村内外空间的融合创造更多的渗透点;
(2)注重于内外空间交界处的节点开放:在城中村内部开放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在城中村与城市的交界地带,选取合适的空间进行节点的塑造,使割裂的边界逐渐模糊化;
通过对城中村内部开放空间以及边界地带节点的创造,来提升城中村的“开放性”,以此为下一步内外空间的整合创造良好的渗透条件,随着城中村内部体系的建立,方便其与周边城区进行系统的整合。
3.5.2 内外空间的原型整合
整合的前提就是应当有效建立两者之间的有机联系,对于城中村及周边城区来说,可通过交通的架构以及城乡的多元渗透来促进内外部空间的整合(见图10)。
(1)以交通的架构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道路系统作为内外空间重要的联系通道,对于提高城中村与周边城市联系的便捷性,加快物质、信息以及人员等各方面的互通能力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应适当对两者之间道路进行拓宽、疏通,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加建,以此增强两者的联系通道体系,注重将城市中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逐步引入村中,为城中村人居环境的改善、空间品质的提升创造硬性条件。
(2)通过内外空间的多元渗透打破相互割裂局面:在城中村环境问题改善的基础上,鼓励城中村分担更多的城市功能,为城市要素及村庄要素的融合提供多种可能性,通过要素的融合带动相关方面的联系,以此加快彼此渗透的进程,循环往复,最终打破村内外相互割裂的局面。
图10 内外空间的原型整合
如图11 所示,以广州市深井村为例,首先通过对深井村内部空间的整理,增强其内部空间的系统性及开放性。 在对深井村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公共建筑内容,挖掘历史文化节点空间,增补生态公共空间,并通过构建三类步行系统,将各个空间进行串联整理,完成内部空间要素外向性的塑造;另一方面,通过加强金洲南路及金洲北路对东西两岛新增规划项目的串联作用以及通过新增码头节点,对左右两岛的文化路径进行衔接,以此完成其与周边空间的多元渗透。
图11 深井村内部空间及内外空间的整合过程
3.6 街区层面原型转换策略
3.6.1 村落肌理的原型延续
原型延续是一种相对稳定的遗传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在原型遗传的过程中,遗传与进化、继承与发展是同时存在的。 “街巷空间+公共空间”的组合模式对于村落来说,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要在延续这一肌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优化,使原型延续的同时也能够适应现代发展的潮流。
街巷层面:如图12 所示,应对一些主要的街道空间进行适当的拓宽,强调消防通道的补建,完善街道景观绿化,注意改善街区公共卫生环境等;公共空间层面:对城中村现存公共空间进行整治美化,同时应注意增加公共空间的面积,尤其是在人流汇集之处应注重对于开敞空间的创造,以此来达到公共空间网络化发展的目的,强化“街巷空间+公共空间”的肌理特质,使原本密实挤压的肌理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如图13 所示,广州市永庆坊通过对肌理的抽疏方式对空间进行重新整理,对原有街巷进行了充分的保留,创造并创新内部公共空间,使之前较为紧实的实体空间转变为有机开放的生命体,虽然空间形态发生了变化,但是传统肌理却通过“微更新”的方式被保留了下来。
图12 村落肌理延续示意图
图13 广州市永庆坊肌理的延续及优化(图片来源:http://www.pic.com/show/76988.html)
3.6.2 场所空间的原型并置
弗洛伊德曾经设想过将处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进行“并置”,他指出“如果我们希望在空间领域表现历史的顺序,只能采用在空间中“并列”的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因为同样的空间不能有两个不同的内容[14]”。
原型并置是指将不同历史时期下的产物,通过拼合等手段,使其同时出现,即使新旧要素呈现在同一场景中。用类型学相关思想进行解释,则是将历时性的元素在共时性层面展现出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元素与现代元素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在对两者之间无法进行权衡时,则可以采用并置的思路。通过并置,将原型与现代化场景进行层叠,使传统意象被感知的同时,又能体会到新的特征。
对于广州市城中村来说,其最主要的特定空间元素为祠堂空间。 下面就祠堂空间为对象,对原型并置所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
(1)保留祠堂原有环境要素。 在对祠堂进行微更新保护的同时,也应同时注重对于其周边环境的延续及保护。 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其原始环境意象逐渐受到现代气息的摧残,变得支离破碎,不成体系,失去了原有的人文价值。
因此,在对祠堂空间及周边新建建筑进行和谐并置之前,首先应将祠堂及周边环境作为完整的体系对待。 在外部现代气息愈演愈烈的今天,想要将其环境要素进行完全的保留是不切实际的,但可以采取一种折衷的方式。 通过对环境意象的分析,将其进行特征的抽象,把握住其精神所在,并以一种意向性的效果进行重新展示。 利用此方法,既能留存住祠堂空间的精华所在,又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图14 为石牌村内的德华潘公祠,之前其环境格局包括前侧水塘以及两边的连廊,于祠堂建筑一起构成祠堂的完整空间,表现为完整的空间序列。 但随着水塘由于各种客观原因被掩埋后,祠堂外部整体格局自此被打破。 之后在对祠堂空间进行更新时,基于对之前格局的尊重,通过景观水池的运用恢复了水体空间,也使之前的景观格局变得完整,从而恢复了祠堂空间的原有意义。
(2)限制周边建筑的高度及间距。 祠堂空间对于广州市城市空间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之地。 在过去,祠堂作为村落中地位最高的建筑,规模一般都较大,层数也较高,在其周边低矮民房的陪衬之下显得格外突出。但反观如今的城中村,却出现完全相反的景象。 祠堂周边被更替为高耸的现代化建筑,祠堂空间在高楼大厦中逐渐变的模糊,其作为一种建筑遗产,正逐渐失去着自身的价值。 因此,在进行祠堂空间保护时,首先应对祠堂空间进行保护范围的划分,确定其建设控制地带,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划分的空间进行退让。 同时,也应对新建建筑高度进行控制,根据人的最佳视线范围内及祠堂前广场宽度,限定祠堂周边建筑控制高度范围,以此延续祠堂空间视线上的通达性,保护祠堂建筑及其环境的完整性(见图15)。
图14 德华潘公祠前的景观水池[15]
图15 周边建筑高度的控制示意图
(3)统一周边建筑的风格。 由于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的建筑风貌,祠堂在建筑美学中也占据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周边建筑却对这一价值置之不理,运用现代化的材料及技术理性的规划方式进行整齐划一的建设。如今,城中村的祠堂与周边建筑显示出强烈的反差,格格不入。而祠堂空间由于风貌延伸的骤然中断,其人文价值及美学价值都大打折扣。 因此,新建建筑在确定形式及风格时,应将祠堂空间整体风貌作为重点考虑的内容,尽可能完成风貌上的相似性,使并置更加有意义。图16 为潘氏大宗祠,目前将功能活化为乞巧文化展览空间,为配合这一功能,在其一旁新建有博物馆。 而博物馆在立面空间包括建筑细部方面都极大参考了祠堂建筑的特征,因而其风貌得以与祠堂达成统一协调的关系。
类型学的特点就是通过一种柔和的方式将看似格格不入的两种类型进行恰当的并置。 表面看,特定空间元素与现代化场景无法和谐相处,但我们可以通过恰当的方式,对两者进行整理,以并置的形态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3.7 建筑层面原型转换策略
3.7.1 建筑空间的原型重组
类型学将城市视作各种元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正如生物学中所涉及的竞争共生与互利共生一样,这些元素之间也在以多样的组合关系存在于系统当中。解决问题的前提就是找出阻碍系统健康发展的组合关系,取而代之以互利共生双方的组合,这正是原型重组的目标所在。
如图17 所示,针对空置房来说,应结合具体的位置及场景有目的性的对其活化利用,注入新功能,使其能够适应现代的发展。 其次,针对危房来说,则可实施对危房进行选择性拆迁,并根据居民实际活动所需,将其开辟为公共空间,帮助疏通城中村紧实的环境,拓展居民交流场所与室外活动空间。 另外,针对违法加建建筑来说,则可以按照建筑质量的好坏与否,实施拆迁或者改造,实现其与主体建筑的协调。 通过对不利建筑空间的活化及转换,将建筑空间组合模式转变为更为健康的系统,以期完成原型与新型建筑空间的重新组合。
3.7.2 建筑风貌的原型变异
图16 新增建筑风貌与祠堂协调一致[15]
图17 建筑空间的原型重组过程
原型变异是原型随着周边场景的更替所做出的及时反应。 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延续过程。 但由于其稳定性,换句话说,由于其意象在人们心中的根深蒂固,其变异需要人们平缓的接受过程。
传统建筑的空间结构以及形态都包含有自定的规则及原理,而变异的目的就是将这些传统元素应用于新建筑的创作之中,在变异过程中,应当体现出对传统印象的极大尊重。
具体实现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种:
(1)抽象变形—现有建筑的原型再现。 如图18 所示,抽象提取广州市传统建筑元素,以城中村中地域根基弱化、建筑风貌杂糅的区域为更新载体,以其中现有建筑为更新对象。 通过对现存建筑相关不良因素进行删繁去奢之后,将传统元素以一种柔和的方式与建筑本体进行融合,构成的形态虽与传统建筑存在些许差异,但总体来说,却也能保留住中式住宅的神韵及精髓。
图18 建筑风貌的抽象变形过程
(2)错位—新建建筑的原型多元化组合。 由于建筑的多元化趋势,为风貌的多元化嫁接提供了可能性。应按照原型错位的方式,将体现地域性风貌的原型细节融入丰富多样的现代建筑中,完成原型与多元载体的重新组合方式,以使新建建筑在功能多样化的同时,在空间形态上却呈现出统一有秩序感的状态,并与周边城中村主体建筑共同构成风貌景观上的同一性及延续性。
4 结语
殊途同归,一致而百虑。 本文在类型学思维的导向下探讨了城中村的具体微更新步骤,其不仅仅关注对空间的更新设计,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于“原型”的提取来认识和了解空间的本质。 类型学所要创造和重构的“共同的现实”,必须是在纵向和横向两种时空中呈现出来的。 既有历史存在的合理性价值,同时也有现实存在的合理性价值,既具有现实可能性,又具有某种超越性。 在未来,预计将从更多视角探索微更新的应用路径。通过规划人的努力,微更新理论将逐渐趋于完善成熟。 而类型学将对古代的追忆与对现代的感知紧密地交织在了一起,人们在它们不断的对话中,感受着过去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