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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饮食习惯

2021-04-20

奇闻怪事 2021年3期
关键词:饮食习惯筷子论语

据《论语·公冶长》记载,一次,孔子的学生宰予“昼寝”,孔子知道后,生气地说:“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粉刷)也。”只是睡个午觉的事,老先生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吗?

这不得不从古人的饮食习惯说起。古人一日吃两餐,早餐约在上午9时,称朝食或饔;晚餐在下午4时左右,称晡食或飧。而饔飧便指一天的饮食了。如《孟子·滕文公上》:“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饮食不能保证,则称“饔飧不继”。这种一日两餐的饮食习惯与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方式是分不开的。古人天一亮就起来干活,到太阳升到东南方的时候(即朝食时分)开始用早餐;饭后继续劳作,直到太阳偏西时(即晡食时分)再用晚餐;而晚餐后不久太阳便落山了。古人是没有夜生活的,晚上也从不串门,即所谓“昏夜叩门,贤者不为”。这样算下来,一天的工作时间主要集中在两餐之间。倘在两餐之间再睡一个午觉,那就没有时间学习和工作了。所以,孔子会因为宰予的“昼寝”而大发脾气,也就不难理解了。

用餐时席地而坐是古人的另一种习惯。古时候人们吃饭没有坐具,就直接坐在席子上用餐。后来有了案,便将食器先放在案上,然后再摆到席上。《后漢书·梁鸿传》记:“(梁鸿)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此即“举案齐眉”的由来。而梁鸿之妻既然能将案举起,则说明案也不会太大。《周礼·冬官考工记·玉人》云:“案十有二寸。”周代一尺相当于今天的23厘米,“十有二寸”也不过27.6厘米。汉尺稍大一点,也与周尺差不多。可见,古代的所谓“食案”,不过是一种30厘米见方的托盘般的器具,家庭主妇们自然也能举起。当然,有时举案者也不限于女性,如《史记·田叔传》记:“(高祖)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礼恭甚。”赵王张敖亲自举案给刘邦进食,便反映出张敖对刘邦的恭敬态度。这种于案上就食的习俗,直到六朝时期仍保持着。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其六)云:“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其所谓“案”,亦是这类的食案。而由于案很小,也不可能与别人共食,所以古代的饮食多是分餐制,就像京剧舞台上所表现的那样。后来有了胡床,又有了圆桌,这才有了聚餐。所以今天又开始盛行的分餐制,其实是对古代饮食文化的一种继承,并非什么新的发明。

用手抓饭也是古代的一种饮食习惯。先秦时期,人们所吃的米饭大都是小米饭或黍米饭,而吃这种饭是不用筷子的,直接用手抓,即《礼记·曲礼上》所说的“饭黍毋以箸”。其具体做法是:饭抓回后先在手心里停一下,然后送入口中。而每次抓饭前都要将手先在准备好的凉开水中蘸一下。正因如此,《礼记·曲礼上》又说:“共饭不泽手。”“泽”即污泽,脏也。唐代孔穎达的《礼记正义》对此解释道:“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不得临时始捼莎手乃食,恐为人秽也。”所以,古人不洗手是不能吃饭的。吃肉也是一样。肉煮好后,先用匕(即勺)将其盛在俎(一种小的木板)上,然后拿刀切割,再用手送进口中。古代称美味的肉食为“羞”。如《周礼·天官·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而“羞”字之义,据《说文解字》,即是以手进献羊肉,亦即后世之所谓手抓羊肉。

中国人就餐普遍使用筷子,当是汉代以后的事了。筷古称箸,起源甚早。据说殷纣王曾为“象箸”(《韩非子·喻老》),即制作象牙筷子。但先秦时期筷子并不普及。汉代以后,使用筷子的记载遂常见于文献。如《汉书·周亚夫传》记:“(景帝)召亚夫赐食,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箸。亚夫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可见,景帝时,食肉已必须用筷子了。到了六朝时期,筷子更是必备的食具。《世说新语·忿狷》记“王蓝田(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连吃鸡蛋都用筷子,足见其时筷子已完全取代匕、刀,成为中国人最重要的食具了。此后,筷子更被视为中国饮食文化的象征。

此外,古人还有一些良好的饮食习惯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孔子饮食有三个特点:

一是“九不食”,即九种情况下的食物他不吃。据《论语·乡党》记,“九不食”是指:

食而、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粮食霉烂发臭、鱼和肉腐败,孔子不吃。食物的颜色难看或味道难闻,孔子不吃。反季节的蔬菜即所谓“不时”之物(也有人释“不时”为不到吃饭之时),孔子更不吃。即使是正常的食物,如不按一定方法切割的肉(即“割不正”),或烹调不当的食品(即“失饪”),或没有调味的酱醋佐餐,或从集市上买来的酒和肉干,孔子也不吃。而且每次吃完饭,姜不能撤,他还要再吃一点,但吃得不多。可以看出,孔子对食物的选择是十分严格的,也是符合现代的卫生标准的。尤其是对反季节食物的抵制,更是具有超前的意识。至于食姜的习惯,与时下流行的“冬吃萝卜夏吃姜”的说法,也颇为吻合。

二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所谓“精”,是指对食物的加工得精;所谓“细”,是指对鱼和肉得切细。这样做有助于食物的消化和吸收。过去曾有人据此得出孔子有胃病的结论,但我们从文献上并未见有孔夫子患胃病的记载,所以那不过是调侃罢了。即使在周游列国期间,“厄于陈蔡”,绝粮七日,弟子饥馁皆病的情况下,孔子也依然讲诵,弦歌不止。这不能不说是得益于他平时对身体的养护。

三是“肉虽多,不使胜食气”(《论语·乡党》)。“食气”即谷物做的饭料。这是说,席上的肉再多,吃它也不应该超过主食。这是非常有科学道理的。中华民族历来都是以谷物为主要食物的,其身体的消化功能也适应了这一特点。倘多食肉类,要么超出其消化能力,如《黄帝内经》所说:“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要么造成肥胖,并诱发各种疾病,如《吕氏春秋》所说:“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曰烂肠之食。”而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自觉地遵循以食谷物为主的饮食原则了。

孔子活了73岁,这在人的平均年龄只有三四十岁的春秋时期,算是高寿了。而且,直到晚年,孔子的身体也还硬朗,思维也很清晰,71岁时还在传道授业。应该说这与他良好的饮食习惯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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