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孙子兵法》蕴含的档案类型
2021-04-20李翠艳郭媛
李翠艳 郭媛
春秋末期,形成了以晋、楚、齐、鲁等诸侯国为代表的争霸分权战争局势。政治上,诸侯国内部组织机构日益复杂,经济上,小农经济和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军事上,各诸侯国战争不断,外交上,国与国关系波云诡谲,文化上,周朝档案典籍四散、礼崩乐坏,纷繁复杂的环境为《孙子兵法》的创作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实战案例。该书一问世便被兵法家们推崇为“兵学圣典”。这虽是一部军事战略奇书,但书中记载内容反映了当时社会实践活动的缩影,在孙子制定的军事战略战术和战争形势判断的理论依据中能寻觅到春秋末期档案的踪迹。因此,本文从档案视角着眼,分析《孙子兵法》[1]蕴含的档案类型,以及档案在军事实践活动中的作用价值。
一、地图、地形类
土地自古以来就是国家领土和君王诸侯权力的象征。自周朝开始,地图“辨域”“正位”“度数”的功能,成为君王“ 周知天下之地”“周知九之地域、广轮之数”的基础,成为“封疆立国”和“经划田鄙”的依据,也是一种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工具。各朝君主对土地的重视促使他们要加强对土地的测量和绘制,东周时的“式负版者”和“輶轩之使”(或叫“輶车之使”)主要职能是测绘地图和搜集人口、税赋、河湖、道路、要塞[2],绘制形成交通图、全国地图、军用图、驻军图、地形图、户籍等不同档案类型,要交由小宰、司会、司书、大司徒、小司徒等专门掌管档案的官职管理。
在《孙子兵法》中对土地的重视程度也体现的淋漓尽致,孙子不断强调将领对土地、地形的掌握程度是其带兵打仗获得战争胜利的关键。《计篇》中开篇讲到要研究和比较的“五事”:“道”“天”“地”“将”“法”。之后又出现依据地形灵活变换战法的《九地篇》,借助地形择利“处军”的《行军篇》,基于战场作战角度排兵布阵的《地形篇》,以及带有“人情之理”战略战术的《九变篇》。统观整本内容,孙子强调了将领“知地”对获取判断战争胜败信息的重要性:例如,通过一个国家的土地质量,能推算耕地面积、粮食收成情况、兵员数量、国家实力大小,从而能衡量它能否在战争中取胜;战时行军须知地形,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关乎着能否行军,决定着能否成为霸主的军队。虽然书中并未有“地图”字样出现,也未有类似《管子·地图》中“凡主兵者,必先审知地图”,明确指出将帅要知晓地图必要性的语句,但孙子要求将领所要掌握地形地势相关信息的来源,除了存在依靠向导这种选择性,借助地图获知地形地貌就存在极大的可能性,才能为战略战术制定、实施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户籍、赋税类
到春秋后期,战争规模扩大,各诸侯国人员伤亡严重、财政开支巨大,通过“破车罢马,甲胄矢弩,戟楯蔽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公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等等语句的描述,可以了解到战争对国家财力、物力、人员的巨大损耗情况。国力的损耗迫使各国需要征缴更多赋税,征用更多兵役,于是出现了新的征纳制度的萌芽——书社户籍管理制度。
所谓书社是编制户籍的单位,是将家长或男丁的名字书于版图,置于社中,以便按照户数的多少及各户的情况,来平均其负担[3]。社书一词最早见于《左传·哀公十五年》,齐与卫地,“自济以西,禚、媚、杏以南,书社五百。”鲁哀公大约生活在公元前521年至公元前468年,可以说是与孙子处于同一个时代,哀公十五年约公元前506年,据记载这时的齐国便已存在书社。但从《孙子兵法》中“以吾度之,越人之兵虽多,亦奚益于胜败矣”“吴人与越人相恶也”语句可知,《孙子兵法》中的内容应是孙子基于吴国国情考量而提出的研判,其中“役不再籍,粮不三载”一句,极有可能描述的是吴国按户籍征兵役,并存在一人多次被征服兵役的情况。而后“国之贫于师者,......财竭则急于丘役。”一句中出现丘役,也是指军赋,是统治者通过以丘作为划分田地、登记人口的单位,从而把征赋的范围扩大到野,是按地域进行摊派赋税的一种表现。这种以丘役记录人口土地是西周便存在的征纳赋税的方式,而书社被认为是春秋末期以后各朝朝代形成户籍制度的萌芽形式,我们推断当时吴国可能仍是以丘役缴纳赋税,这里所说的户籍、赋税也应该是按丘缴纳赋税而形成的记录产物。
三、盟书类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间频繁的战乱造就了盟书档案的兴盛,盟书是各诸侯国间实现寻求军事伙伴、实现睦邻友好、调节矛盾冲突的产物。
《九地篇》中孙子提到了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进攻一个大国时,要“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自己国家应该“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这里第一个和第三个“交”都有结交的意思,第二个“交”是指盟国。这里透漏出孙子对结交盟国持慎重性思维,尤其在不知道一个国家的谋略时,孙子建议到与其与其他国家建立盟国的关系,不如增强本国军队威势,才能达到“信己之私”、实现“其城可拔,其国可隳。”的目的。但在古代,结盟是两国或多国之间缔结外交关系非常常用的一种神圣地邦交手段,结盟过程中歃血、祭祀、签订盟书等流程显示结盟的慎重性。盟书中需罗列与盟成员,规定与盟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并要交给专门保管盟书档案的机构--盟府进行保管,以作为结盟和约束同盟各方权责的凭证。
若两国只存在名义上的结交盟国而没有签订盟书,双方便不存在权力义务上的制约。例如晋楚争霸中,吴国是晋国是实行“联吴制楚”政策中未结盟的“盟友”,当吴国分担了晋国来自楚越的战争压力成为楚国“联越扰吴”政策的戰争对象时,却不得不独自面对楚越两方的夹击,而晋国却可以置身事外,吴国则成为楚国实施“联越扰吴”战略决策的牺牲品[4]。吴晋两国之间未形成对双方有约束效力的盟书,缺少结盟的凭证,也缺少了对违“盟”而究的法律依据,盟约国可以不给予援助,不履行盟约国应尽义务,也不会遭受礼义道德上的谴责。
四、出入凭证类
《孙子兵法》中“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一句中提及“符”。这里的“符”指的是符节,属于节的一种。
节的使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据已知记载,早期制造节的材质分为玉、铜、竹三类。其中玉节的出现要早一些,用于行事之时所执以征召四方,官职掌节负责保管王国的各种玉节,辨别它们的不同用途,以辅助执行王的命令。[5]诸侯派遣使者在国内出使但不出国时,就需使用玉节作为凭证。铜节,古代的铜又被称为金,所以《 周礼·地官》 中提及的“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6]都是铜制的,它们分别是诸侯国的使者出使山区、平地和泽地的国家使用的铜节类型。竹质的节主要作为出入门关的凭证,“道路用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7]旌节,出使、迁徙在道路上所持之节,缀有牦牛尾及羽毛加以装饰。符节,是用于出入国都城门和边境关门时要持有的凭证,上面写有出入者的姓名,实用价值较大。此外,上文提及的“英荡”,也是一种刻有文书的竹箭,通常作为节的辅助证件。
节是允许通行至关重要的凭证,“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如果出入关门者没有节,一经检查出便不得通行。所以,孙子提出“夷关折符”,通过销毁敌国使者的通行证件,能有效阻止敌国使者的往来,达到保证制定的军事战略保密安全性的目的。
五、兵器类
古代兵器一词的含义范围较广,包括各种武器、车辆和辎重。《孙子兵法》中的作战兵器可分为三类:一是攻城类器械。“修橹轒輼,具器械。”橹,“楼车”,可以用来观察敌情,是一种攻城器械。轒輼也是一种攻城类战车,此外还有驰车、革车等不同的轻型战车,重型战车;二是单兵作战器械类,如“甲胄矢弩”“戟楯蔽橹”。三是输送辎重类,用来运输粮草等辎重的车辆种类,如“丘牛大车”。在讲求武器运用策略时,孙子指出作战工具的使用要“取用于国”,认为士兵只有熟悉兵器性能、长短轻重,掌握兵器的特点,才能在战场上运用的得心应手,杀敌制胜。据此推测出,当时各国家制造兵器的种类、长短、重量在标准规格上可能存在差异,孙子才会有这样的论断。
《考工记》记载的六类工匠三十种工种中,有专门人员负责详细记载制车、铜器铸造、弓矢兵器、制革护甲等各种器物的名称、规格、工艺要求及制作过程,也有专门的人负责记载匠人所贡献的器物质量,如槁人,是给工匠付薪酬的官职,他需要记载匠人所献矢的质量,形成记载矢的等级划分的簿书,成为对匠人进行赏罚的依据。此外,槁人还会记载器物的分发和归还情况,对于损坏和丢失的弓弩矢要在簿书上除去记录,这类簿书也由槁人保管,作为核计考察匠人功绩的依据。类似的记录还有《周礼·夏官》 的“群吏撰车徒,读书契”,意思是选择车辆和兵众加以配合,需要阅读簿册校核兵甲器械。
综上所述,从兵甲器械生产开始到其分发和使用都需要登记在册,并由专人保管形成相关的档案记录。据此,我们可将与兵器相关的档案分为三类,一是关于记录兵器的工艺要求、制造标准的簿书,二是官职对匠人上交兵器质量等级划分形成的颁授财务的簿书,三是兵器颁授使用回收情况形成的簿书。这些档案的存在保证了兵甲器械始终能登记在册,记录在案,有利于相关官职掌握兵甲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动态,为兵器的管理和补充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陈曦.孙子兵法[M].北京:中华书局,2018.
[2]万邦.中国古代地图造送制度[J].中国测绘,2018(06):51-52.
[3]李淑芳.春秋时出现户籍制度的萌芽——书社[J].兰台世界,2011,68-69.
[4]罗君.春秋邦交战爭及其影响 ——从“联吴制楚”到“联越扰吴”[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4):32-37.
[5]郭灿金.郭灿金读史[M].湖北:崇文书局,2009.
[6][7]徐正英.周礼[M].北京:中华书局,2014.
作者单位:武警后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