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的早晨”什么样?
2021-04-20张影
张影
乡村,原野和劳作的身影——永远的背景板和底色。
在19世纪,特别是反映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前生活的俄罗斯文学作品中,农村往往是个无法回避的话题。不管是专注于描写农村景象还是在贵族生活上着墨的作品,地主、农民和原野永远都是不可忽视的背景色,城市里的贵族仍然需要土地,乡村的地主和农民也未必就不能进入城市。这些作品中对俄罗斯广袤原野和广大乡村的描述,折射出社会变革之际俄国社会的动荡,也体现出了俄国人民烙印在灵魂深处的民族性格。
对读者而言,读一本小说,其实并非只读了小说的人物和故事,每个国家和民族的经典著作,往往都承载着相应的历史和文化。阅读俄罗斯黄金时代的经典,了解与乡村有关的背景知识,多少有助于理解人物的行为动机和故事情节。
无法离开的土地
2016年BBC出品了一版《战争与和平》迷你剧,故事还是那个故事,人物也还是那些人物,但看起来却不免有些缺憾。当然这与我对女主演莉莉·詹姆斯的偏见分不开,且苏联版的珠玉在前太过耀眼,无论后来者如何,大概总是比不上吉洪诺夫和邦达尔丘克,以及当年苏联电影的宏大场景了。
当然,用苏联版的制作要求一部迷你剧显然有点过分,毕竟谁也没法在英国找到原著里那白桦覆盖的原野和深入骨髓的寒冷冬日,更重要的是,剧中的人物与书中的人物,即便以2016年的标准来看,也有些割裂。英国电视剧中的俄国农民,看起来总显得过于“英国”了些。19世纪初的俄国农民,从整体形象上来看不会如此“快活”。
与同时代的其他欧洲国家相比,俄罗斯的农奴制显得十分特别,“奴”字已经表明,农民实际上是地主的财产,没有人身自由,农民被更为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上,整个庄园的土地都属于地主。相对于中国的长工、佃农,农奴与地主的关系也更为密切,特别是留在乡村经营庄园的地主。
果戈理的《死魂灵》就建立在农奴是地主财产,可以被用来抵押换取资金的基础上。“死魂灵”指的就是已经死去的农奴,但他们尚未被注销户口,在纸面上仍然是活生生的人,主人公乞乞科夫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便走访乡村从地主手中购买这些农奴,以此作为资产证明骗取监管委员会的押金。
但是与北美的奴隶制相比,农奴制下的俄国农民生活比北美的奴隶要好一些,在生产方式上仍然停留在封建农耕时代,而不是北美那种资本主义庄园。一方面,沙皇俄国已经有了一套成熟的政治制度,从各方面规定地主和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地主的权利也不是无限的;另一方面,政策上倾向于强化农民和份地的关系。特别是19世纪的法律已经开始限制地主买卖农奴的权利,后来逐渐发展为只有拥有农奴和庄园的世袭贵族才能购买农奴,购买之后也必须给农民分配土地。
这样一来,农奴制下地主、农民和土地三者的关系就有点儿复杂——生活中他们看起来就像普通的地主与农民,“份地”实际上就是农民的土地,他们世代在其上耕种、生活,并经营自己的产业,有时也会向地主购买更多的份地。例如《战争与和平》中罗斯托夫一家曾到自己土地上的农民家中做客,对于一直生活在城里的罗斯托夫兄妹来说,农民更像是土地的主人。
广阔原野中的沉默身影
虽然农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身自由,但他们与奴隶社会时期的“奴隶”显然有所不同,给地主付出劳动的形式随着地域和时代的不同也在不断变化之中。与中国的佃农和长工不一样的是,佃农从法律意义上是租了地主的土地,给地主缴纳粮食和金钱是付租金,长工更是为了吃饭和工资才出门做工;但俄国农民给地主付出的劳动力和交的租子是一种义务,以中国古代农民的劳役和税金比喻似乎更为合适,即他们并不是因为“租”了地主的地才需要交租,交租乃至耕种本身就是一种必须完成的义务。
农奴的义务实现形式主要是劳役和代役,顾名思义,劳役就是以劳动给地主服务,代役则是直接给地主交租金或粮食。
18世纪末,保罗一世登基时颁布了《三日劳役宣言》,规定一周之内地主不能在周日强迫农民工作,农民为地主干活的时间一周不能超过三天,剩下的时间要为自己干活,这就是“三日劳役制”。但以18世纪末沙俄对地方管理的能力和意愿,保证农民能一周给自己干三天活显然是不可能的。
由于农业有忙时和闲时之分,地主当然不会让农民农忙干活时长跟农闲时一样,夏季农民必然要承担更多劳动,首先保证地主的收成。18世纪末农民干活以计时为主,到了19世纪上半叶任务制就愈发普遍了。农民必须先完成地主指派的任务,然后才能给自己干活,有时甚至需要连轴转地工作,白天给地主耕种,晚上给自己种地。
这种劳役制常见于中小地主和自己照管庄园的贵族中,地主对农民的监管相当严格,经常有各种惩罚措施,比如《死魂灵》里乞乞科夫遇到的五个地主,相比于大贵族,他们与土地的关系更为紧密,对农奴的压迫程度一个比一个深,其中的泼留希金更是世界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吝啬鬼之一,书中说他宁可让农奴饿死,也不愿给他们“多余”的食物。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中也展现了地主对农民的各种压迫。
代役制下的农民生活就要好一些,他们的自主性比较强,地主较少干预他们的活动,而且这些农民可以发展手工业或者去城市里打工,这部分收入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地方甚至超过了农业收入,农民光凭着副业收入就可以交清代役租。
不过这种代役租并不局限于农业收入,到了19世纪中期地主收取的代役租已经包括了工商业收入,不同资产的农民交的钱也不一样,富农交得多,贫农交得少些。尽管代役制下的农民自主权更大一些,但他们仍然在人身上依附于地主。
这样一来,对俄国地主而言,经营农业几乎没有任何人力成本,因为他们名下的农奴天然地就要给他们劳动,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俄国农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因为农奴并没有太大的热情和动力去改善生产技术,也不太会努力工作以挣到更多粮食和金钱,而地主自己也往往沉溺于这种“免费”的劳动力中,特别是需要在城里担任职务的贵族,只需要收取农民的金钱,更无暇管理农民和庄园。
由于俄国乡村的教育水平和生活水准都远远落后于城市,即便是拥有大量土地的贵族,一般也会选择在城里居住和养育孩子,本身就已经逐渐远离农村,这也让他们的想法多少有些脱离实际。
虽然从农奴制的视角来看,地主能免费享受农民的劳动,但地主实际上给农民提供了土地,而且因为农奴是世代相传的,劳动力的素质也很难得到提升,这也就让地主的收入基本固定在了一个水平线上,这种农业模式与同时代美洲的庄园相比,不管是生产方式、管理水平还是经济制度都不可同日而 语。
这种农民和地主的双重困境在托尔斯泰的作品中体现得十分形象。短篇小说《一个地主的早晨》中,青年地主聂赫留朵夫希望能劝导农民响应自己的改革试验,在他看来,自己的方法能让农民有更多的收入,还能鼓励他们积极劳动提升整个农业的产量,但忙碌了半天,与不同农民交流后,只能 得出一个悲哀的结论——农民既不相信他,也不愿意做任何改变。
《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也是一个典型的充满理想的地主,他提出“对分制”即收成农民和地主各分一半,但也没人愿意响应他,几次三番之后留给他的只有沉重的失望。这两个青年地主的形象像是托尔斯泰的“代言人”,但即便在小说里,他也给他们安排了失败的结局,让故事情节更像是对现实的反映。在沒有人身自由的农奴制下,农业不可能有什么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