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对策研究

2021-04-19于小宁张静王刚董晟全王艳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10期

于小宁 张静 王刚 董晟全 王艳

摘要: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背景下,建立健全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是解决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困难的关键和基础。通过分析军民两用技术转移的基本概念、研发模式,以陕西为例,通过调研和分析,在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市场资源配置、服务平台建设、人才评价机制、市场化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为军民融合发展实践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和理论支撑。

关键词: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转化;市场化机制

中央、各部委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教育部科技部《高等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見》、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宏观政策依据。

因陕西和全国一样,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突出、政策措施不够精准,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从全国来看,尽管各省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贯彻落实意见,但因为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没有针对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提出专门的具体的政策,从实践来看,可借鉴的经验也不多。因此,需要深入对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进行研究。

一、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内涵

军工体系和民用体系在转移转化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文化差异性和不同体系规则,大多数成果在二次开发后才能应用到实际, 导致开发时间长、风险大。军民两用成果要实现成功转移,需要合适的组织环境, 同时,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亲密协作必不可少,从而使得成果能够落地。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体系结构(如图 1 所示)。其中研发能力、转移能力与应用能力取决于需求要素、人员要素、机器设备要素、管理要素、环境要素和结构要素。

二、陕西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走访、调研与分析,陕西省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以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为主的技术交易,与全国相比,省内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比例处于中等水平,与先进省份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技术创新成果水平和产出效益依然偏低,主要是体制机制、环境、政策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在调研中发现,企业对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凉”的情况,有的企业管理层对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意愿不高,特别是军工企业,他们认为军品任务重、时间紧,而且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存在风险高,上级的业绩考核中也没有明确列入此项工作,因此积极性不高;也有说得多,做得少,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很难推进的现象。

先后调研了五省30多家企业,收集了150份有效调查问卷。通过分析发现,80%企事业单位人员认为“国家及省上相关政策存在落实难问题”,90%企事业单位人员认为“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意愿不高”。

(二)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陕西省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发展仍制约于政策规定,没有系统有效的政策规定,存在有的已制定的政策出现难以执行的情况,这些政策层面的问题导致陕西省在与其他省市的竞争中的主动性大大降低,很难产生就地转化能影响全局的重特大成果。

(三)“条块化” 现象依然存在

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存在“条块化” 现象。企业政策冲突,权力内耗,效率受损;权责不清,存在推诿、无法考核问责;受军民二元结构、多部门管理体制等影响,存在一些军民两用成果转化项目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职责不清、落实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等现象,使得军民两用成果转化比较困难。

(四)转化保障机制有待健全

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中,科技成果主要来自大学和科研院所,对基础研究重视的多一些,以理论成果为目标,对产业化考虑的比较少,科研成果转化主要靠科研人员自己转化,专业人员还很少。这种模式很难做到专业化,与市场对接存在困难,并不能马上实现产业化,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

三、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对策研究

(一)完善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完善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推进机制,建立“省、部、军”共同参与的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统筹规划、政策制定、重大决策和总体协调,促进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

工作运行体系上,落实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抓手,支持和发展国防科技民用转化服务机构,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成果推广、评估评价、转化交易、实施运行等工作;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完善国防、军事、民用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快速响应国防、民用科技创新需求机制;加强军地需求对接,紧紧围绕我省六大支柱产业,加大基础性、前沿性、颠覆性军民两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在财力、税收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健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体系,推动军民在规划计划、资源配置、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度融合;开展成果转化联席会议、高层定期互访、央企与地方战略合作等制度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向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积极推动我省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深度转化。

(二)加强军民协同创新,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在军工融合技术创新中,军民各成员的行为都是独立的,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理性行为的必然。拥有军民两用成果的单位在成果转化中的行为是自愿的,技术供体和受体之间的结合,需要建立在信任和共赢的基础上,而在实际转化中,因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有可能导致成果转化的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因此,军民创新行为的引导和激励在于通过降低技术供体和受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和运行成本,使军民技术信息、军民创新知识及军民技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和流动,使军民各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得以增强,通过军民创新资源的有效协同,增强创新主体的竞争力,通过提高创新主体自身的知识吸收能力及知识认知水平可以激发并促进创新主体中军民创新知识的转移和共享。

(三)加强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和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军民两用资源与成果共享共用与军民两用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要加强部省融合、省际合作,积极争取或联合争取国家大科学工程及大科学装置布局,支持军工单位与高校和地方研究机构联合建设国家实验室。引导中央企业和单位与我省高校院所建立创新联合体,推动军工单位与高校和地方机构共同建设军民两用新型研发机构。

二是要建设军民技术成果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建设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鼓励各相关单位建设分平台,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提供军民科技成果的发布、宣传、推介、对接、转移、转化等服务,同时加快解密成果的转化,推动军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四)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是要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考评激励及人才评价机制。使愿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单位应给予积极支持,并按照社会服务型制定岗位目标、责任,根据贡献确定其薪酬、奖励及职称评审、岗位考核等事宜。

二是要调整或完善人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以激励重大科技成果的创造、使用、转化使之形成重大收益,促进和保障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协调并重发展。

三是要制定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容错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涉及研究、开发、商品化、产业化等多个环节,又涉及研究机构、技术转移中介、企业等多个主体,需要各方的合作协调,而且面临研发、市场、宏观经济变化、企业经营不确定性等多重风险,在政策制定上,体现成果转化失败包容,对成果转化人相关利益要予以保障。

四、结语

本文通过以省内外调研为基础,以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过程中的问题为导向,提出解決制约我省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政策建议,以实践案例为导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先行先试,培育典型,凸显示范效应,探索出具有陕西特色的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经验,并力争能够在全国推广。

参考文献:

[1]尹岩青,石根柱,李杏军.新形势下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7(06):37-40.

[2]于海宇.构建政产学研协同科技创新体系的思考[J].科学管理研究,2019(08):12-16.

[3]李高金,董磊,王力.美、日两国军民两用科研成果双向转化模式特点及启示[J].科技经济导刊,2019(08):109-136.

[4]吕薇.构建政产学研有效分工的协调创新体系[J].经济导刊,2019(02):62-67.

[5]董晓辉,齐轶,张伟超.创新驱动发展下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特点及模式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11):135-139.

[6]周长峰,刘燕.军民两用技术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问题研究[J].管理现代化,2019(03):49-51.

[7]何培育.新常态下国防专利转化的现实瓶颈与对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11):105-109.

[8]侯光明.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9]李萍,马曙辉,王蒙.我国国防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航天工业管理,2013(11):7-11.

[10]赵晨钰,卢学强,张爱国.科技成果转化“谷海”问题的美日经验及启示[J].当代经济,2019(12):4-8.

*基金项目:陕西省校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2018PT-11);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重点项目(2018KRZ004)。

(作者单位:西安工业大学西北兵器工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