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发布
2021-04-19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指导意见》从六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要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
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資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要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要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六是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