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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培基先生与“故宫盗宝案”(下)

2021-04-19祝勇

名作欣赏 2021年4期
关键词:张继故宫博物院故宫

祝勇

“葫芦僧错断葫芦案”,明摆着要置易培基于死地。其实,早在南京最高法院检察官朱树声到故宫博物院开始“侦讯”的那一天夜里,李石曾、吴稚晖、易培基、李宗侗、吴瀛、俞星枢等人就聚在一起开会,分析此案的幕后主使人是谁。

不久,南京最高法院检察长郑烈发给朱树声一封密电,因朱树声已离开北平返回南京,密电落入吴瀛手中。电文中有一句话,说“张嘱尹即来,费先筹给”,坐实了李石曾等人的分析:制造所谓“故宫盗宝案”的幕后黑手,是张继。

张继,1882年生,原名张溥,字博泉、溥泉,与易培基一样是同盟会元老,1905年出席同盟会成立会议,1913年4月,当选为北京政府(袁世凯政府)首任参议院院长,7月参加“二次革命”讨袁,讨袁失败,追随孙中山赴日本,参与建立中华革命党。1922年受孙中山委派赴北京与苏俄使者越飞会谈,并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中共代表李大钊商谈国共合作。1924年参加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国民党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1927年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长、立法院院长、国史馆馆长等职,兼任故宫博物院理事、文献馆馆长。

作为国民党创党元老,张继在国民党内地位不可谓不显赫,但他有一个“缺点”,就是“惧内”。他的夫人叫崔振华,早年与张继一起追随孙中山,与秋瑾、徐宗汉并称“革命三女杰”,革命资历丝毫不输丈夫,后作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因个性刚烈,被戏称为“民国最凶的母老虎”。生活中“惧内”不失为男人的美德,但在政治上受夫人影响,丧失独立判断,则是政治家的大忌。国民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期间,宋庆龄、何香凝提出了“联俄抗日”的提案。张继也在上面签了名,回去被老婆一顿臭骂。第二天,张继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去掉,面对众人指责,张继红着脸承认:“是老婆不让我签字!”好在最后李烈钧提笔蘸浓墨签上自己的名字,将张继二字完全掩没,化解了这一尴尬。

张继为什么要跟故宫过不去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张继与故宫有“私仇”。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故宫博物院第一届理事会,国民政府任命故宫博物院理事27 人:李石曾、易培基、黄郛、鹿钟麟、于右任、蔡元培、汪精卫、江瀚、薛笃弼、庄蕴宽、吴稚晖、谭延闿、李烈钧、张静江、蒋介石、宋子文、冯玉祥、阎锡山、柯劭忞、何应钦、戴传贤、张继、马福祥、胡汉民、班禅额尔德尼(九世)、恩克巴图、赵戴文。

理事会推选李石曾为理事长,原本内定易培基为院长,张继为副院长,但李石曾不同意张继任副院长,院长与副院长人选就没有通过。反对的原因,恐怕就与“夫人干政”有关。易培基曾对吴瀛说:“张继神经,又要听神经太太的支配,不能让他当家,那是石曾(李石曾)的意思。”

1929年,易培基出任院长,张继只担任古物馆馆长,对李石曾、易培基心怀不满。后来故宫文物南迁,张继主张将文物运到西安,由自己负责,以此掌管三分之一的预算,但宋子文决定将文物运往上海、南京,张继把这笔账算到了院长易培基的头上,新仇加旧恨,终于借售卖清宫旧物一事,为自己报仇雪恨。

还有一个偶然的事件,成为“盗宝案”发生的导火索,缘自张继夫人崔振华陪朋友到故宫博物院参观(一说查勘处分绸缎的场所),因剪票的人不认识崔振华,受到阻拦,让崔振华非常愤怒。很多年后,吴瀛先生在书中回忆了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

外面来进神武门的参观人,要在神武门外先购参观券,张太太却昂然直入。门卫不认识张太太,她没有本院徽章,也没有参观券,照例请她去买参观券。

她不买,就与门卫冲突,大声呼喝,拿出了对张继馆长的威风。门卫没有尝过此味,不识高低,还是不让她进去,却问她姓什么?

“我没有姓,”她说,“我姓天!”又大声作狮子吼。

门卫说她是疯子,更同她相持不下。她觉得这个门卫男人,如何不同其夫张继一般,更气得一佛出世,浑身颤动,香汗盈盈,妖喘细细!大吵大闹起来。

门口过往的人们以及购票参观的朋友都围观上来了,一时神武门边,水泄不通,交通继绝。其中有本院文献馆的职员,挤在这条缝内远远看见,认识了这位玉皇大帝,他知道这个乱子不小,急急排开人众,插入内丛,他大声告诉门卫:“此乃文献馆张继馆长的太太是也。”

门卫一听,却登时泄了气,叫声:“啊呀!”赶忙请进!

张(继)太太格外得势,愈发撒娇起来。她破口大骂:“你们这帮势利混账东西,欺压平民惯了!不知道我是张太太,就不让我进去,现在知道了就请进,你非还我这个理不可!”

此时,门卫与张继一样了,哪里还敢出声,只好听她过瘾。好在有那文献馆职员做好做坏偎倚着送进大门指引到发卖场所,她口中还在咿咿呀呀叫嚷不休。

一进发卖处的门,正是冤家路窄,易(培基)院长同李(宗侗)秘书长都在那里。毕竟院长练达,一见来势不妙,他故作不见,没有打招呼,先就走了。秘书长无法脱逃,只好上前寒暄。

张太太一见有了对象,道得声:“好!你居然在此!我正要寻你,你们终日在院舞弊弄钱,大门口却不许我进来!”如此这般,将方才门口的一套,撒泼放娇,全向玄伯(李宗侗)喷来。

秘书长手忙脚乱,莫名其妙,一时如何招架?却抬头一看,身旁站着一个书记叫尹起文的,他记得是张太太所荐,正赶上前来站班,恭敬地鞠下躬去。他登时即景生情,计上心来,他叫声:“尹先生!你来招呼招呼张太太!”一语未了,抽身便走,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张太太猝不及防,一眨眼间,不见了玄伯,知道中了金蝉脱壳之计,倒也无可奈何,只得由着尹起文拍屁捧臂足足恭维一番。于是骨软筋舒,似乎安逸,也相当乏力了。随意在场溜了一转,由尹起文恭送回家,再向张馆长泄愤去了。

当然,所谓“盗宝案”的发生,有许多其他复杂原因。吴瀛先生之孙、画家吴欢说:“(此案)牵扯出国民党内部不同派系的大人物。张继那边有汪精卫、何应钦、法院院长郑烈等,易培基这边有民国元老张静江、吴稚晖、李石曾等搅成一团。弄得连蒋介石、宋子文都退避三舍,懒得介入。张继一方由于手握司法占了上风,易培基一方虽贵为民国元老,却虚有其名,掌中无权,始終被动挨打。

“盗宝案”发生后,故宫博物院理事会发表声明,对司法鉴定结果提出质疑:“法院此次鉴定是项书画真伪,其结果与本院专门委员会审查结果,不无出入。

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也有这样的共识:故宫文物“出组”制度非常严格,偷窃调包文物几不可能,因此所谓调查窃宝案,是对博物院的一种损害,可以说就是一桩冤案;至于冤案发生的真正原因,不仅在于故宫“得罪”了张继夫妇,有人甚至指出张继背后还有后台,就是时任行政院长的汪精卫,因为汪精卫与国民党元老李石曾、吴稚晖、张静江不合,所以当李石曾、吴稚晖、张静江先后致函汪精卫,汪精卫都以行政不干涉司法为由不予理睬,其实是汪精卫在暗中支持张继。至于蒋介石,因为吴瀛已经与蒋关系疏远,因此得不到蒋的支持。

无论怎样,后有崔振华出谋划策,前有张继任用他一手提拔起来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署长郑烈贿买人证,指控易培基、李宗侗私占故宫宝物,一个弥天冤案由此罗织开来。终于,江宁地方法院根据他们的检查“成果”,于1934年11月4日在报纸上发表了对易培基的起诉书,社会舆论更加激愤。

易培基在北平、南京、上海的其他住所就被全部查封,个人财产也被悉数没收。易培基在1935年3月20日给吴瀛的信中描述他的窘况:“近年以来,曩之薄产,大半为彼非法收没,小半耗于交涉日用。江南之役尤为致命之伤。出而与抗,讼费不赀。今所有戈戈,欷敷近日生活且不足,一旦移作讼费,一家数口,既无以为生。

4月3日,易培基在给吴瀛的信中又说:“平、京、沪居地均被非法扣押……使被冤不出,不仅无昭雪之望,且已倾家荡产,以后生活,亦成问题矣。

此后,由于找不到易培基、李宗侗盗卖、盗换文物的确凿证据,此案一直无法结案。

易培基暂时躲过了牢狱之灾,但也失去了为自己洗清“罪名”的机会。相比之下,在故宫秘书处做科员的萧襄沛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在文物南迁时,秘书处做科员的萧襄沛临时奉命去帮忙装箱。在为一个凤冠装箱时,由于箱小冠大,盖不上盖儿,萧襄沛便将凤冠上的珠子摘下来,装在箱子里,这本来是个技术问题,即便有不妥之处,至多也就是给一个行政处分,绝构不成犯罪,但郑烈竟指使法院告他“破坏古物,以伪换真”,将他判处有期徒刑数年。

我在故宫博物院档案室查到1934年12月郑烈签署的最高法院检察署发给故宫博物院的密函,其中写:

迳启者,案查易培基等侵占舞弊一案,业经江宁地方法院检察官起诉在案,兹以贵院现任职员萧襄沛、刘光锷均有共同侵占嫌疑,除函由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及令饬北平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拘提解京侦查,并函知贵院驻沪办事处外,相应函请贵院查照……

12月19日,故宫博物院驻沪办事处给故宫博物院本院发电报,电文中说:“萧襄沛于今午被捕,业用电话陈报院长。”这份电稿,至今存在故宫博物院档案室内。

那志良先生记得,萧襄沛在看守所羁押的时候,他太太带着孩子来到镇江,住在看守所对面的客栈里,住得久了,钱用完了,想要回去。店家却对她说:“你打的是冤枉官司,不久自然解决,我们愿意帮你。”萧太太于是又住了些日子。眼看开庭遥遥无期,她又想回家。没想到店钱、饭钱欠得太多了,店家不让她离开,把她扣留了。那志良先生说:“好好的一个家庭,搞得如此凄惨,萧先生真是太可怜了。

吴瀛先生在《故宫尘梦录》中也写到萧襄沛先生,说:“他非常本分而家境奇穷,上有老母,下有妻小,全靠数十元月薪养活,是庄思老由审计院调来,与易寅村(即易培基)毫无关系,而他们因为他是湖南人,与易同乡,硬说是通谋舞弊,判了若干年的徒刑,以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实在是欺负可怜的小人物,太无耻了,太卑鄙了,真正让人恨得身上发抖。”

吴瀛先生越写越动情,他接着说:“至今念及我心里还在难过。因为这是由我们这些所谓大人物而起呀!我们有何颜面对这些当年的属下,有何颜面对他们的后代子孙。这简直就是光天之下活生生地害死人呀!这是孔孟仁义下的君子大丈夫应该干的事情吗?这是丧尽天良啊!”

1937年夏,已从故宫博物院去职的吴瀛先生收到长女吴珊的信,得知易培基已经病入膏肓,连忙从南京赶往上海去见老同学最后一面。当时易培基还幻想着,希望能有“政治解决”冤案的一天。可吴瀛知道,易培基是不可能活着看到洗清冤案了。

9月里,淞沪会战已经打响,吴瀛刚刚回到南京,就传来了易培基的死讯。一代革命家、担任过民国政府教育总长和故宫博物院院長的易培基先生,就这样在贫病交加中,黯然离世了。

易培基先生去世时,身边极为寥落,女儿嫁给了李宗侗,而李宗侗因为怕事,没有为易培基送葬,易培基过继的儿子也已发表声明,与他脱离关系,只有同为同盟会元老、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的老友吴稚晖和吴瀛的长女吴珊,为他料理了后事。

法院得到消息,竟然派人去调查,易培基是否假死,还在报纸刊文说,易培基已偷偷逃到伪满洲国,当上了汉奸。

易培基先生贫病交加之际,的确有日本人威逼利诱,怂恿他当汉奸,但都被易培基用日语骂回去了。临终前,易培基留下一纸遗言:

迩来暴敌侵及腹地,国难日深。培基卧病江滨,亲闻鼓角之声,报国有心,抚膺增痛!此生已矣,深知我公领导国人,振奋抗敌,正国家复兴之会。则培基亦当含笑九泉,自无遗憾可言。惟是故宫一案,培基个人被诬事小,而所关国内外之观听者匪细。含无仰恳特赐查明昭雪,则九幽衔感,曷月既极!垂死之言,伏乞鉴察。谨呈国府主席、行政院长。

易培基去世的消息传到延安,他当年的学生毛泽东极为悲痛,在与斯诺的谈话中表达了对自己恩师的深切怀念。

易培基去世后不久,国民政府各大机关纷纷迁往重庆,易培基的案子没人管了,就“无限期”搁置下来。直到1947年12月,张继在南京暴病而亡,郑烈背后的靠山不在了,感觉到背后发冷,于是在1948年1月9日,于南京一份四开小报登了一条短小新闻,标题是《易培基案不予受理》,为此事做一“了断”。新闻中写:

易培基等检察官提起公诉,该刑庭已宣告判决之侵占案,由地院对被告易培基、李宗侗、吴瀛之判决主文称:“李宗侗、吴瀛免诉,易培基部分不予受理。”

判决理由由两部说明:一、李宗侗、吴瀛部分,查该被告等于民国十八年分任北平故宫博物院秘书长及简任秘书时,共同将职务上保管之故宫古物陆续侵占入己,经公诉在案。惟犯罪在二十六年以前,依刑法第二条第一项,自无惩治贪污条例之适用,应按刑法治以侵占之罪。但三十六年一月一日业已赦免。二、易培基部分,被告死亡,应谕知不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五款有所规定,并经中央监察委员会吴敬恒(稚晖)证明,上海地检处查明在案。

“易培基案”的当事人之一李宗侗,在上海沦陷后,一直与夫人易漱平(即易培基先生之女)匿名居住在上海,易培基先生遗孀—— 一个“典型的旧式老太太”,也与他们住在一起。他们一开始住在古拔路,后来迁到西爱咸斯路,再迁到永嘉路。中央图书馆来不及转运的善本图书也寄藏于他的家里。抗战胜利后,李宗侗将中央图书馆图书完璧送归政府。

另一当事人吴瀛,从上海前往南京,将易培基的遗言进呈给政府,之后抗战全面爆发,他远去重庆,加入了川军将领范绍增的第88 军,投笔从戎了;后来又经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张群的安排(蒋介石为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整个抗战时期,张群一直陪伴在蒋介石左右),到国防最高委员会任参议一职。

吴瀛到重庆后不久,张继也到了重庆,二人见面,那场面一定尴尬。有意思的是,1937 年印刷的《易培基等侵占故宫古物案鉴定书》中说,被告吴瀛“所在不明”,但张继与吴瀛时时见面,却对“易培基案”绝口不提,原因是吴瀛在国防最高委员会任职,有张群、王宠惠(张群任四川省主席后,王宠惠接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罩”著他,张继夫妇也对吴瀛奈何不得。而所谓的司法公正,不过是一个很冷的笑话而已。

对于1948年《南京人报》上登载的《易培基案不予受理》的消息,吴瀛心中不服,因为判决说明中只说到对李、吴的赦免,而没有说他们无罪。对于易培基,则因为死亡而不受理。在吴瀛看来,此举“既示人以宽大……又坐实了我们的罪”!3。但纷乱的时局中,他欲抗争而无门。轰动一时的“易培基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抗战时期身在重庆的吴瀛先生,在重庆谈判时,因身为《新民晚报》主编的儿子吴祖光率先发表毛泽东词《沁园春·雪》,一时轰动,使蒋介石大怒,下令追查。在周恩来安排下,吴瀛离开重庆,到上海做了寓公。上海解放后,陈毅市长聘他做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但当年所谓“故宫盗宝案”,依然沉沉地压在他的心底,无法释怀,索性直接上书国家最高领导人。

1949年10日,他给毛泽东写信,要求为所谓“故宫盗宝案”平冤,并认为马衡是幕后主使。马衡先生在10月24日日记里写:“闻吴瀛以‘易案经十余年沉冤莫白,特上书华北人民政府,请予昭雪。董老搁置未复,顷又上书于毛主席,发交董老调查。”!对于吴瀛指马衡在背后策动张继、崔振华陷害易培基,马衡感到“殊可骇异”

易培基先生已死,李宗侗先生已于1948年从重庆去台湾,在台湾大学历史系做教授,培养了许多人才,其中包括今天作品畅销大陆的著名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当年“故宫盗宝案”的三个被告,在大陆只剩下他一人。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会长、故宫博物院首任理事长李石曾先生,也于1949年去了瑞士(1956年又到中国台湾定居),为“盗宝案”讨清白,吴瀛已责无旁贷。执着于“秋菊打官司”的吴瀛,在遗著《故宫尘梦录》中这样坦露自己当时的心态:“本来我早已料到,这一个冤狱若得伸张,非等待到另一个时代不可,我无论如何要出这口恶气,为寅村、为自己头上的白发,为昭示后人,为我们受尽了无数的磨难才得以终于建立了‘故宫博物院,为了这世上的公道。”!6 现在,他所期盼的“另一个时代”终于来了,他绝不放弃伸张正义的机会。

毛泽东看到吴瀛上书,向董必武陈述了他个人对吴瀛关于请求新生的人民政府对故宫盗宝冤案给予平冤之事的看法和意见。

12月8日,董必武在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的陪同下,率工作团赶赴南京,12日又赴上海,在陈毅市长陪同下会见吴瀛,表达了毛泽东及他自己关于此案的意见。

毛、董都倾向于故宫盗宝冤案平冤不走法律程序,而是让有权威身份的知情者马衡写一篇有关“故宫盗宝案”真相的文字,说明系张继等构陷;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吴瀛也写一篇案情原委的文章,人民政府默认文章见诸报端,收之于各大图书馆存档,以使易培基、吴瀛等洗清沉冤,让社会公众知道该案为国民党当局迫害作为最终了结。

1950年2月4日,马衡先生将1936年张元济先生七十寿辰时所写《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一文加上一段“附识”,通过王冶秋呈董必武,“附识”中写:

此文为易案而作,时在民国廿五年,南京地方法院传易寅村不到,因以重金雇用落魄画家黄宾虹,审查故宫书画及其他古物。凡涉疑似者,皆封存之。法院发言人且作武断之语曰: 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赝品,有则必为易培基盗换无疑。盖欲以“莫须有”三字,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余于廿二年秋,被命继任院事。时“盗宝案”轰动全国,黑白混淆,一若故宫中人,无一非穿窬之流者。余生平爱惜羽毛,岂肯投入漩涡,但屡辞不获,乃提出条件,只理院事,不问易案。因请重点文物,别立清册,以划清前后责任。后闻黄宾虹鉴别颟顸,有绝无问题之精品,亦被封存者。乃草此小文,以应商务印书馆之征。翌年( 廿六年),教育部召开全国美术展览会,邀故宫参加,故宫不便与法院作正面之冲突,乃将被封存者酌列数件,请教育部要求法院启封,公开陈列,至是法院大窘,始悟为黄所误……

董必武先生将马衡的这段新加的“附识”转给吴瀛,并在致吴瀛信中表明,没有证据证明马衡参与了国民党政府炮制易培基冤案,没想到吴瀛并不认可。1950年5月25日、28 日,他通过邮局直接发出了给毛泽东、董必武的信。在给毛泽东信中说,易培基冤案,马衡“是一个煽动的主要分子”。

确如董必武先生所表明的那样,至今没有发现马衡先生参与构陷易培基、“賣友求官”的史料证据。马衡先生长孙马思猛先生在《金石梦·故宫情——我心中的爷爷马衡》一书中说:“爷爷深知当时故宫博物院内人事关系复杂,且前院长易培基又陷入所谓‘侵占故宫古物案,该案尚未了结;故宫博物院院长职务一向是为世人关注,并为一些人所觊觎的职务;而继任院长将面临艰巨的工作任务更不必说。因此爷爷再三婉辞,最后身为理事会理事的蒋介石发话了:‘既然大家一致推举,我看马先生就不必过谦了吧。无奈之下……爷爷才正式出任故宫博物院院长。”

在故宫博物院档案室,我查到了马衡院长写给政务院董必武副总理的一份材料,名为《关于窃案易培基盗宝案问题》,这份材料此前未见披露。文中写:

自衡视事后,平沪指两地所存文物皆经法院派遣专家前来鉴定,凡涉及疑似之文物,皆提出另箱封存,以为帝王家收藏绝无赝品,如其有之,则主管者即有以伪易真之嫌。衡虽不便置喙,衷心实不谓然。其时商务印书馆适以张菊生(即张元济——引者注)先生七十寿辰征文于衡,因借此机会草一短篇论文,题为《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针对帝王家绝无赝品之说而阐明鉴别之难。后伪教育部召开第二次全国美术展览会,征求本院以古代作品参加展览,衡又以法院封存之物尽有精品□,乘机解放之,回函请教育部向法院交涉,要求启封,点名选提。至是,法院始自悟颟顸,又请所谓专家者重新鉴定,得以将第一次封存者解放多件,凡此皆以公正立场,对法院之处理易案有所暗示者也……

按照毛泽东、董必武的安排,吴瀛也写了一篇陈述案情原委的文章,6月13日,在《大公报》刊出,原题《处理文物事业之检讨》改为《谈文物处理工作》。文章中,吴瀛简明扼要地说明“易培基盗宝案”是有人“凭空捏造”“里应外合”制造的,又“由当时的反动政府与法院联合来做宣传”形成黑白颠倒的社会影响,而实际上易培基是中国文物事业的有功之人,为所谓“盗宝案”定了性。

然而,这件莫须有的“盗宝案”,原本就扑朔迷离,加之年深日久,许多细节都已模糊,连原始卷宗,也都在抗战时期被付之一炬了,以至于到了20世纪60年代,仍有人发表文章,认为当年检察官对易培基、李宗侗等人的起诉书“是可信的官方文件”!9。参与运送部分南迁文物赴台的故宫博物院编纂吴相湘(后成为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作家李敖的老师)在《易培基与故宫盗宝案》一文说:“(易培基)官运亨通,应有作为,不幸竟利用职权侵占大量古物珍宝,被法院查出通缉,断送政治生命,永留污名。”

直到2007年,时任文化部副部长、故宫博物院第五任院长的郑欣淼先生在《鲁迅研究月刊》上发表《由〈鲁迅全集〉的一条注释谈故宫“盗宝案”》一文,所谓“盗宝案”的历史脉络才真正厘清。郑欣淼先生说:“易培基‘盗宝案是个冤案,它充分反映了国民党统治下官场的黑暗、司法的腐败,以及其他复杂的原因。”

关于故宫博物院第一任院长易培基先生,郑欣淼先生有这样的评价:“易培基从受聘担任清室善后委员会图书博物馆筹备会主任开始,即投入主持筹建故宫博物院的工作,并付出了大量心血,在担任院长期间,更是筚路蓝缕,多有创建。比如,他按《故宫博物院组织法》的规定,调整了博物院的职能机构,成立各种专门委员会,延聘著名专家学者到院工作,进一步整理院藏文物;首次提出《完整故宫保护计划》,并筹措专款整修破损严重的宫殿建筑;增辟陈列展室,组织安排古物、图书、文献资料的陈列展览;创办《故宫周刊》,对外宣传介绍院藏古物、图书、文献以及宫殿建筑。在此期间,易还筹组建立了警卫队和守护队,为故宫博物院建立了专门的安全保护机构和专职的安全工作队伍。他不仅是故宫博物院的创建人之一,而且为故宫博物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1955年3月26日,马衡因病辞世,遵照他的遗愿,家人把他毕生收藏的1.4万余件( 册) 文物捐献给故宫博物院,其中有:商代兽面纹斤、汉代鎏金铜扣黑漆奁、唐代邛窑灰褐色彩风字砚、唐代颜真卿《麻姑仙坛记》宋拓本等。2005年4月28日,“马衡先生捐献文物特展”在故宫博物院内东路景仁宫隆重举行。

就在马衡先生辞世这一年,经儿子吴祖光建议,吴瀛把自己多年精心收藏的文物捐给故宫博物院,其中有吴道子、吕纪、石涛、郑板桥、八大山人、文徵明、唐伯虎等人的书画,共计241件。1958年,吴瀛先生又捐献一次。1995年,故宫博物院紫禁城出版社出版《吴景洲捐献文物图集》。

4年后,吴瀛先生溘然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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