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被判入狱14个月
2021-04-17叶蓝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乱港分子黎智英16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法官裁定,黎智英因涉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被判入狱14个月。
黎智英16日一天之内就4宗案件到法庭应讯,其中包括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的宣判,以及他分别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和欺诈两宗案件的再提讯。16日,法官判处黎智英因“8·18非法集结案”入狱12个月,其中“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判刑1年,“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被判9个月,两项判决同期执行。针对“8·31非法集结案”,黎智英被判入狱8个月。两宗案件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总刑期14个月。“8·18非法集结案”其他被告中,“长毛”梁国雄被判刑18个月,李卓人被判1年,李柱铭被判11个月,缓刑24个月。“8·31非法集结案”中,李卓人被判6个月,两案刑期共14个月。
同日,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也开庭审理,控方申请新增两项控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法庭宣布将该案押后至6月15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再讯,黎智英未就此案提出保释申请。此外,黎智英当天还面临一项欺诈案的审理。《东方日报》网站16日称,黎智英目前共涉7宗案件,其中以违反国安法的判刑最重,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由于黎已年届73岁,若被判终身监禁,意味着需要在狱中终老”。
香港媒体注意到,多名外国驻港总领馆人员16日到法院旁听。当天多名示威者在法庭外请愿,其中“香港政研会”成员高呼“打倒肥佬黎,重判李柱铭、李卓人及所有8·18罪犯”。还有手持“违法达义,累己累人”等标语的市民,在法庭外痛斥反对派律师知法犯法,刻意煽动“违法达义”,践踏法治,认为不可放过任何危害香港后代的始作俑者。
有港媒16日评论称,香港能够由乱及治在于中央的坚定决心,出台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但也要清楚地看到香港距离完全拨乱反正仍有很长的道路,不同范畴和领域的乱象仍然不断。一些媒体仍然利用其所谓“第四权”的身份,从事勾结外国势力挑战国安的勾当,其中黎智英旗下的《苹果日报》扮演着最为恶劣、最为猖狂的角色,依法取缔这些“煽暴煽独”的媒体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