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类民主的新形态
2021-04-17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1年9期
秦德君在2021年8月5日《光明日报》撰文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为显著的特色之一,是以人民性为本质特征的人类民主新形态。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在众多的民主理论和政治体系中,以“人民性”为核心的民主理论和阐释,是由19世纪产生的马克思主义来提供的。马克思主义在国家权力归属问题上正本清源,廓清了国家权力的本质、来源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等问题上的重重迷雾,使人民回到主导国家权力应有的位置,为中国特色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制度是一个社会结构的灵魂。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在国家制度上的创造。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是关于国家性质的一种界定,其次也是关于国家制度的一种政治选择。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通过相应的国家制度建设来获得支撑的,这是在国家制度形态上的重大创造和创新。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权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党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协商制度。四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制度,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