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
2021-04-17
主论
宪法教育对于宪法的信仰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宪法信仰的情感表达离不开各种体现庄严与神圣性的宪法仪式,这些仪式在我国主要包括宪法宣誓仪式、升挂国旗仪式、奏唱国歌仪式、悬挂国徽仪式等,它们构成了宪法信仰的外在要件;宪法信仰的生成,除了具有信仰者内在的确信情感与外在的仪式表达外,还与宪法作为法规范在现实社会中实施的深度与广度具有密切的联系。只有真正实施和推进宪法审查或合宪性审查,并激活宪法文本上的权利条款,才能使人民树立起对宪法的信奉乃至信仰的情感;宪法信仰作为一种世俗信仰,不仅需要对宪法权利保障的深刻体验,而且更需要政府与社会对公民进行宪法教育与宣传。宪法教育对于公民培育对宪法的信仰意识与情感具有密切的联系,只有通过不断、持续的宪法教育,才能渐渐将宪法意识与宪法精神铭刻于公民的心中,使公民慢慢树立起对宪法的信仰。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范进学
1 需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经费治理的税法激励功能
科技创新活动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奠定了科研项目经费治理税法激励的正当性基础,税法激励是一种成本节约导向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举的正向激励模式。当前,我国税法激励侧重于企业或应用型科研项目,而欠缺对科研人员和项目实施过程的激励,由此导致高校、科研院所中的科研项目经费治理税法激励导向不明、激励效应不彰。为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经费治理的税法激励功能,应以科技创新基本规律为基础,以充分发挥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为目的,通过强化权利保障机能、坚守比例原则、革新激励运作模式以及形塑税式支出制度等途径,实现税法激励的正当性、针对性与科学性之间的平衡。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悟真
2 人类遗传资源的公法保护要更新理念
人类遗传资源安全是生物安全的重要方面,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十分必要。知识经济兴起,传统工业经济模式逐渐被取代,人类的认知范围和创新领域不断拓展和深入。对人类遗传资源的开创性研究,不仅刷新人类对自身的认知,同时附随着不可控的技术风险,直接关涉个体的人格尊严、生存权、隐私权、数据权利,以及与他者权利的高度相互性。因此,人类遗传资源的公法保护,意味着要更新理念,认可涵盖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权利的基本权利属性,进行合理权利配置和风险控制,对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开发与利用施行严格的行政规制和行业自律,并给予有效司法救济。
——天津大学教授魏健馨
3 需要在规范上扩展“调判结合”机制
被誉为纠纷解决“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位处中国纠纷解决的话语中心,但在制度上却面临着日益边缘化的困境。克服现有困难的重点,在于通过改造人民调解的现有机制,加强法制化、专业化和制度化建设,使之与法院审判实现功能互补。然而,这种努力既容易与法院调解形成制度竞争,又可能遮蔽人民调解原有的灵活自主特征,使之陷入与法制的互益与背离漩涡之中。为此,需要在规范上扩展“调判结合”机制,以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为契机促进调审衔接,并探索特定类型案件设立人民调解前置程序。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员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