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涉黑案,全部认罪认罚
——江西赣州瑞金市杨某琴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案札记
2021-04-29
红都,瑞金。
89年前,人民检察制度从这里启航。在这片红土地上,以何叔衡、项英、董必武、梁柏台等为代表的革命先辈,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创造性地开展苏区检察工作,为保障苏维埃法律政策统一正确实施,巩固新的红色政权,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如今,位于这片红土地上的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也在孜孜不倦地追寻检察前辈的红色印迹,传承红色基因,把前辈们优良的革命传统不断融入到新时代的检察事业中。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勇于攻坚克难,以坚如磐石之决心,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杨某琴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瑞金市首例涉黑案件,也是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黑案件。
经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琴等12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全部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不上诉,案件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提前介入瑞金市首例涉黑案件
2007年开始,被告人杨某琴通过网罗当地有前科劣迹的人员,逐步形成了一个以杨某琴为组织、领导者,杨某忠、杨某平等8 人为积极参加者,杨某山、杨某喜等3 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建材经营部、物流公司作为敛财工具,在瑞金市部分乡镇地区称霸一方,排挤竞争对手,聚众阻挠重点工程施工,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共计14 起,强迫交易金额达1454 万余元,以敲诈勒索的手段非法获利53 万余元,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给当地群众、企业形成强大的心理强制和威慑,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和生产生活秩序。
“这是我市第一起涉黑案,办好案办铁案,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这是办案组成员的共同目标。”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主任检察官说道。
2018年12月,瑞金市公安局对杨某琴等人涉黑案立案侦查。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重大复杂,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零口供”,形成了较为顽固的攻守同盟关系。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任检察官,三名检委会委员、四名检察官助理为成员的办案组,派专班对杨某琴等人涉黑案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统一证据标准,进一步发挥办案合力、破解打击难题。
办案组成员共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130 余条,召开案件研讨会20 余次,为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能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争议
2019年5月,杨某琴等人涉黑案移送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审查起诉历时一个月。办案组成员共审查案件卷宗近百册,形成近30万字的审查报告,起诉书长达37 页,讯问提纲1 万余字,举证、质证提纲6 万余字,检察长全程宣读起诉书2 万余字,发表公诉意见8000 余字。杨某琴等12 名被告人从拒不认罪到当庭认罪悔罪,多名被告人甚至当场流下悔恨的泪水。
案件的成功办理,最主要原因在于积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讲究策略、分化瓦解、教育转化,最终打破攻守同盟,所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
“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没有对案件类型和范围进行限定。虽然涉黑恶案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也可以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组检察官介绍道,“办理杨某琴等人涉黑案时,我们首先围绕敢不敢适用问题,破解思想认识难题。”
该案是瑞金市首例涉黑案件,围绕涉黑案件能不能、要不要、敢不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办案组内部一开始存在较大分歧和思想顾虑,认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增加办案风险又增加廉政风险,还将承受各方的压力,甚至还有不了解该制度相关人员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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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内部思想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办案组反复学习研判,通过学习最高检指导案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最高法和省高院发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并研究学习了外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做法,从思想上形成了统一认识:只要自愿认罪认罚,所有的案件均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黑恶犯罪案件也不例外;只要确保公正无私,杜绝跑风漏气,就完全能够防范廉政风险;只要敢于担当,善于工作,就能争取支持和理解。
“该案是一个攻守同盟特别顽固的案件,如何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是办案组面临的一个难题。”办案组检察官回顾,在受理案件之初,只有2 名犯罪嫌疑人提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申请,其余存在不同心态,有的观望,有的不信任,有的甚至误解该项制度,辩护人及家属也有不同程度的认识误区。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办案组成员围绕“如何能谈成”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破解协商沟通难题,重点抓住几个核心:
一是思想工作做在前。办案组成员分头、分别反复用典型案例、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引导他们认识到该制度的功能价值和意义。
二是制定分化瓦解策略。设立了全部认罪、真诚悔罪、主动退赃、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为前置条件,确立了由少到多、由轻到重、由观望到顽固的协商策略。协商历经一周,由2 名到6 名直至到首犯杨某琴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三是注重沟通技巧。对主动者,给予他们比晚认罪认罚在量刑上更大的从宽,直接签署具结书;对观望者,采取“又拉又打、边打边谈”的办法,坚守量刑底线,适时运用已签署的具结书进行推动;对首犯杨某琴则“先晾后谈”,到中期陆续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时,杨某琴家属主动提出希望能适用该制度,办案组明确提出只有全面认罪真诚悔罪,才能适用。杨某琴最终自愿认罪认罚,深刻忏悔,签署了具结书。
确定刑量刑建议被全部采纳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中,检察机关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对于量刑规范化、提升司法效率,激励犯罪嫌疑人及时认罪、真诚悔罪,有着重要意义。”办案组检察官说,“在提量刑建议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量刑准不准问题,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从宽标准,破解精准量刑难题。”
该案共有涉案人员12 名,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倒卖土地罪等多个罪名,涉及犯罪事实、违法事件数十起。每个人的罪行不一样、参与次数不一样,既有共同的罪名,又有单独的罪名。适用的量刑情节不一样,有的是累犯,有的有立功表现。怎样做到精准适用,既让犯罪嫌疑人对提出的量刑建议接受,又不降低量刑标准,最终让审判机关采纳?办案组成员反复斟酌思考,一是认真研习量刑规定,收集整理瑞金市人民法院近三年的判决情况,分析法院的量刑规律,按照最高法和省高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对该案所有罪名、量刑情节进行逐条逐项学习研判。二是逐项精准计算,基准定刑依量刑规律,加减刑期依法律规定,对所有逐个罪名、逐个量刑情节进行逐项认定,精准计算量刑建议,制作《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表》,详细列明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每一项罪名、每一个量刑情节和量刑建议。三是注重加强量刑建议说理性,根据各犯罪嫌疑人的不同情况,体现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的依据、理由,主要的量刑情节及其对应的从宽幅度等内容,充分考虑全部量刑情节,综合判断法定、酌定和可能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通过充分说理提高精准量刑的采纳率。
2019年10月,瑞金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判处杨某琴等12 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及相应罚金。
“检察官、法官,经过你们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对社会的危害。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给我悔过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多做对社会有价值有意义有贡献的事……”杨某琴在最后陈述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的忏悔。
案件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案件圆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