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层次理论背景下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评价
——基于滁州市2010—2019年面板数据
2021-04-16刘宗飞刘晓伟赵伟峰
刘宗飞,刘晓伟,赵伟峰
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安徽凤阳,233100
1 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持续关注。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如何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作为了重要行动指南。在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中,“生活富裕”是重要的民生目标,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具体而言,“生活富裕”不仅仅体现在收入的增加上,还反映为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对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调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2 文献综述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是农民在生活舒适、便利程度及精神上所得到的享受和乐趣[1],包含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层面,是一个多维复合概念,反映了农村居民对其生存和发展状况的满意程度,也体现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当前对农村居民质量的评价和测度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基于微观数据衡量农村居民对生活质量的主观满意度。此类研究在拟合农户对生活质量的主观满意度指标的基础上[2-5],分析了户主特征、家庭收入、居民职业等家庭类型的差异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但是农村居民的主观偏好与个体特质有关,即便按照一定类别区分了农户差异,但仍难以得到某类家庭特征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满意程度的确切结论。如部分学者认为相比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对生活质量的预期较低,且更加注重维护个体关系,因此,农村居民对生活质量的主观满意度高于城镇居民[6-7],但也有学者利用大样本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分析得出居民户籍由农村变为城市可以显著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8-9]。从家庭收入来看,理论上家庭收入的提升可以增强家庭消费需求的满足感,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1],但是,收入的增加往往伴随收入不平等的加剧,不同个体之间收入差距的加大又会带来主观满意度的下降,也即可能出现经济增长不一定带来快乐增加的“伊斯特林悖论”[10]。
二是基于区域宏观数据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客观评价。通过构建反映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指标体系,利用熵值法或因子分析的方式得出各指标的权重,进而进行区域评价[11-12]。从研究范围来看,此类研究多数以全国或省区为基本研究单位,如刘双艳从农村经济、农村文化及社会服务、农村生态环境三个维度构建了中国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评价体系,并对我国东西部各个省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进行了测度[11]。周绍杰等[13]则直接利用2010—2014年中国民生指数调查数据,利用省级民生指数探索了民生改善与国民幸福之间的关系。从研究内容上看,在构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大多依托农村居民实际需求类型的差异进行了类别划分,一般包含经济层面、社会层面、生态层面、组织层面等指标内容[1,2,11]。
对比两种类型的研究可以发现,相比农村居民对生活质量满意度的主观评判,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客观评价体系更能反映区域整体发展的均衡性;尽管客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未必能提升农村居民主观满意度,但是利用多维区域宏观发展指标进行测度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具备更强可比性,且农村居民对生活质量的满意度也是个体在自身预期、偏好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综合评价,而区域客观发展状况是农户满意度感知的基础对象,基于此,本文主要参照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客观评价的方式进行研究。
从当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客观研究来看,大量学者在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相关指标的选择上都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以上研究仍有需要提升的空间:一是研究对象较为宏观;受限于县级数据的可得性,大量研究依托国家及省市级数据进行了分析,但是我国国土面积较大,同一省份内部,不同县区发展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适当缩小研究范围可以更好地说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存在的问题。二是当前对我国东部和西部地区的研究较多[2,3,14];而以中部地区为对象的研究较少。三是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的构建逻辑不够清楚,按照农村居民需求类别进行分类,容易混淆各类指标内容,如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指标的拟合过程中,有的学者将其归纳为社会指标层级,也有学者认为是生态类指标,导致指标体系相互关系不明确,分析结果不客观等问题。
针对以上不足,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进:一是选择区域范围更小的县级面板数据进行分析;避免区域范围过大对研究结果的干扰;二是选择具备中部地区典型特征的安徽省作为研究对象,以期扩充当前的研究案例,充分说明我国中部地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具备的特征;三是从农村居民需求层次出发,重新梳理反映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指标体系。
3 基于需求层级理论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
居民生活质量是测定、评价和比较一个地区生活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反映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由于农村居民生活需求种类繁多,在构建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按照需求类别进行区分指标类型,这种建构方式往往会与实际收集的指标内容存在偏差,导致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逻辑不清,鉴于此,本研究拟从农村居民的需求层次出发,重新梳理反映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指标体系。
3.1 指标构建的理论基础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居民的需求从低到高分为5个层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15],只有低层级的需求得到满足以后,居民才会追求更高的需求。当前,对于中国农村居民来说,绝大部分农村居民还处于温饱到小康的阶段,生活质量主要体现低层级的需求满足上。参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划分,本文将当前农村居民的需求层次划分为三个层级,即核心层、中间层和外延层。其中核心层主要对应了农村居民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反映了农村居民所拥有的排他性财富和服务,利用收入、支出指标衡量农村居民的基本生理需求,住房、教育程度和固定资产指标衡量居民的安全需求;从需求层级来看,核心层指标测度了农村居民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农村居民产生其他需求层级的前提。中间层是农村居民在满足了核心需求之后产生的社交和尊重需求,主要体现为农村居民所拥有的排他性服务。其中,社交需求主要利用社会保险、通讯环境和卫生环境进行拟合,一般情况下,全面的社会保险可以提升农村居民社交地位的平等性,便利的通讯环境则可以促进农村信息的交流,提升社会交往的频率,且卫生环境的改善往往也是农村居民社会交往和谐的重要体现;尊重的需求主要体现为农村居民和其他社会主体间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上,用教育和医疗资源的拥有状况进行表示。外延层指标主要用农村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表示,是农村居民所拥有的非排他性生态服务,农村居民对生态服务的需求是在核心层和中间层需求得到满足以后的需求,因此,将此项需求认定为当前农村居民最高层级的需求。
3.2 指标体系的构建
借鉴已有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居民生活质量的内涵和我国农村居民面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遵循指标体系设计的整体性、代表性、层次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原则,构建了包含三个层级14个具体指标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
4 数据来源及模型介绍
4.1 数据来源
按照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相结合的原则,可以将中国划分为三大经济地带,其中,中部地区有8个省级行政区,分别是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按照各省份的地理分布,本研究选择了位于中部地区中心位置的安徽省作为主要研究省份,并结合安徽省各地市的位置分布,选择了位于安徽省中间地带的滁州市作为研究对象。
滁州市设2区(南谯区、琅琊区),管辖4县(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代管2县级市(天长市、明光市),滁州市域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主体为长江下游平原区及江淮丘陵地区。其中,来安、全椒县以及天长部分地区属于长江流域,明光市、定远等县属于淮河流域。从地域分布来看,滁州市可以较好代表安徽省整体情况。
文章所用指标主要来源于滁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以及2010—2020年《滁州市统计年鉴》相关整理数据。
4.2 模型介绍
当前,学术界对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的普遍思路是:在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利用一定的方法对指标设置权重,并利用阶级递增的方式合成综合指数。所得综合指数既可用于同一时期不同地区的截面比较,又可用于单一区域的时序比较,以及跨期多区域比较。本研究也遵循了这一思路,首先利用熵值法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中各指标赋予权重,其次,按照指标层级划分合成综合指数,进而利用综合指数进行评价分析。
4.2.1 熵值法简介
多指标综合评价中权重确定的方法分为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两类,其中客观赋权法是根据指标自身的作用和影响确定权重的方法,主要有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等;相比主观赋权法,客观赋权的方式对数据本身信息利用强度更大,受人为因素干扰较弱。本研究将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
熵值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其根据各项指标观测值所提供的信息的大小来确定指标权重。设有m个待评方案,n项评价指标,形成原始指标数据矩阵X=(xij)m×n,对于某项指标xj,指标值xij的差距越大,则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所起的作用越大;如果某项指标的指标值全部相等,则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不起作用。
4.2.2 熵值法实现过程
假设m个待评方案,n项评价指标所构成的数据矩阵为A,则
其中,Xij为第i个方案第j个指标的数值。
由于熵值法计算采用的是各个方案某一指标占同一指标值总和的比值,因此不存在量纲的影响,不需要进行标准化处理,若数据中有负数,就需要对数据进行非负化处理。此外,为了避免求熵值时对数的无意义,需要进行数据平移:
令Pij为第j项指标下第i个方案占该指标的比重,则有:
第j项指标的熵值ej为:
其中k>0,ej≥0。
常数k与样本数m有关,一般令
则指标j的权重:
各方案的综合得分:
5 实证分析
5.1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权重
基于2011—2020年《滁州市统计年鉴》数据,利用熵值法对滁州市各县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进行了加权计算。在计算过程中,为避免偶然因素对单一年份各指标数据的影响,基础指标数据选择中间年份,即2015—2017年指标均值进行了测度,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权重
5.2 滁州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时期变动状况
5.2.1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分析
结合农村居民生活指数权重大小,利用滁州市各县区2010—2019年平均数据,测度了滁州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各时期的变动状况,如表3所示,2010年滁州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指数约为0.311,2019年该指标增长为0.411,年均增长3.15%;说明整体上滁州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农村居民需求总量得到了较好满足。
5.2.2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结构分析
从各需求层次结构来看(图1),农村居民生理和安全需求出现了大幅度上升,利用核心层指标拟合的指数显示,农村居民基础性需求由2010年的0.05上升到2019年的0.223,年均增长约为18.07%,这一结果与区域经济发展显示状况相一致,伴随区域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得到了较快发展,进一步印证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结论。中间层层级指数由2010年的0.191下降到2019年的0.153,说明农村居民所掌握的非排他性社会资源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对比中间层各个指标可知,这一层面需求的下降主要体现在教育环境和医疗环境的恶化,在区域范围内,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均集中在了城镇,与之相反,农村居民能获取的相关资源较少。外延层级需求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该指标由2010年的0.071下降到2017年的0.034,年均下降约为15.24%,其原因有两个,一是区域发展重心更偏向于满足农村居民的基础性需求,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在基础性需求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高层级需求的发展难以得到农村居民的认可,社会效果也较差;二是相比基础性层级的需求,外延层需求的发展所需要更长的时间,在短期内,该层级需求难以得到较大提升。
图1 不同需求层级变动趋势
表3 滁州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时期变动状况
5.2.3 不同层级需求贡献度分析
从各需求层级的贡献度变动来看,2010年,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指数的贡献最大为中间层,贡献度约为61.23%,而2019年贡献度最大则变为核心层,约为54.36%。从贡献度的变动趋势来看,核心层级需求的贡献度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而核心层和外延层需求则呈现下降趋势,说明进一步转变区域发展结构,不断增强农村居民的中间层级及外延层级需求满意程度是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5.3 滁州市各县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区域差异
结合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标权重,利用滁州市各县区2019年统计数据,对当前各区域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指数及各层级指数进行了测算,并进行了区域间比较,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数得分及排名
5.3.1 不同区域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指数差异化分析
当前,不同区域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异。表4结果显示,2019年,琅琊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指数得分为0.550,在所有县市里面排名第一,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指数得分最低的是全椒县,得分仅为0.241;为琅琊区的43.82%。说明不同县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差异明显,区域间异质性较大。从各县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指数的分布来看,排名相对靠前的为琅琊区、来安县和天长市,综合指数均在0.5以上;而明光市及全椒县排名相对落后,综合指数在0.3以下,说明即便在同一市区内部,不同县区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应综合考虑各县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计划和改革措施。
5.3.2 不同区域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结构差异分析
不同区域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从表4结果可以看出,农村居民核心层指数与综合指数基本一致,说明各区域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变动主要受农村基础性需求变动的影响;中间层指数及外延层指数代表的其他层级需求与区域综合指数发展并不相0.032,在所有县区中排名第4,说明在琅琊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结构发展并不均衡,基础性需求发展较快与外延层级需求的滞后性发展导致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并不协调。综合分析其他县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结构可知,这一问题在各个区域广泛存在,因此,如何实现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均衡提升是未来促进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点。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6.1 结 论
基于需求层次理论,分别从核心层、中间层和外延层三个需求层级上构建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指标体系,并利用熵值法测度了指标权重,结合安徽省滁州市2010—2019年统计数据,对滁州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时期变动状况及各县区的差异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显示,2010年滁州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综合指数约为0.311,2019年该指标增长为0.411,年均增长3.15%;农村居民的基础性需求得到了较好提升,但是中间层及外延层级需求则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区域分析结果显示,滁州市不同县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异,综合来看,琅琊区排名靠前,而全椒县相对落后,且各县区均存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结构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6.2 政策建议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农村居民的需求结构也在不断调整,逐渐转变经济发展结构,在满足基础性需求的同时,提升中间层及外延层需求满意度是未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点。
6.2.1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应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导向型进行转变,由“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服务财政、民生财政”转变;同时,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支出的力度,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机制,提升农村居民社会地位,增加农村非排他性公共资源的供给,不断提升农村居民中间层需求满意度。
6.2.2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外延层需求供给
完善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建立长效工作联动机制。以政府支持为主,逐步增加社会环保投资渠道,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