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水产养殖面源污染治理概况
2021-04-16毛颖
毛 颖
(宜兴市水产畜牧站,江苏 宜兴214200)
一、水产养殖基本情况
目前宜兴市水产养殖面积约17.3万亩,其中河蟹养殖面积近12万亩,淡水鱼养殖面积约5.3万亩,水产品年产量达7.2万吨,为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增加优质动物蛋白供应、保障食物安全、提高全民营养健康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水产养殖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于养殖过程中的投入品及水产品排泄物等,主要由易降解有机物和营养盐组成。
2018年,宜兴市全面拆除滆湖宜兴水域内的1.33万亩养殖围网,并对沿太湖3千米缓冲带内的1.25万亩水产养殖池塘进行了退养和产业结构调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下降至17.3万亩,比最高峰时期下降了32%,每年可减排COD 605吨、总氮31吨、氨氮8吨、总磷5吨。2019年全国第二次农业面源污染普查数据显示,宜兴市水产养殖当年共计排放COD 1 994吨、总氮94吨、氨氮30吨、总磷12吨,分别占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的40%、19%、10%和9%左右,是污染相对较小的农业生产模式(图1)。
图1 宜兴市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行业占比
二、水产整治工作基础
1.完成水域功能划定
按照“水十条”“土十条”等相关规定要求,2017年宜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并发布了《宜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宜政办发〔2017〕153号),完成了全市境内水域滩涂(太湖、滆湖省管湖泊除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三区”划定工作,为逐步退出禁养区水产养殖、调优全市水产养殖空间奠定了基础。
2.完成改造方案编制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编制了《宜兴市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1期实施方案(2019-2022年)》(宜农发〔2020〕24号),确立了“主体小循环、片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养殖尾水处理模式,为水产养殖治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3.示范推广生态技术
近年来,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在河蟹养殖上重点推广了优化的水草种植技术和微生物制剂调节技术,采取伊乐藻、轮叶黑藻和苦草3种水草混种,并在养殖过程中使用微生物制剂,促进池塘中多余有机质的分解,降低氨氮和亚硝酸盐,达到改良底质及水质的目的。目前,绝大部分河蟹养殖池塘水质能达到《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中的一级标准(DB 32/T 1705-2018)。在常规鱼养殖方面,大力推广减药、减料新技术,积极引导养殖户改善常规鱼养殖结构,鼓励发展密度低、污染轻的高端水产品种,着力降低饲料投喂量。目前,全市常规鱼养殖面积为5.3万亩,仅占水产养殖总面积的30%,比2015年减少了3.1万亩,每年少投喂水产饲料7.7万吨。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1.坚持“退治结合”原则
水产养殖池塘土地及权属关系复杂,需在市级层面统筹规划、分类实施。以全市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为契机,推进全市“多规合一”工作,在充分征求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基础上,支持各属地乡镇优化水产养殖布局,退出一批、改造一批。一方面加快淘汰零星、分散的水产养殖,尤其是占用湖泊保护区及基本农田的池塘;另一方面,积极对上争取,通过“省级专项+市级补贴+镇级配套”的方式,切实保障资金投入,探索建立百亩连片养殖池塘养殖用水集中供给和尾水集中处理机制与模式,优先支持国、省考断面区域的乡镇先行先试,总结成功经验后在全市其他区域复制推广。
2.坚持“疏堵结合”原则
在推进全市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养殖水排放标准,坚持减排整治和环保执法两手抓。一方面,在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优化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科学指导属地政府构筑有效的生态循环养殖体系,确保养殖水不入干流、清塘淤泥不入支流;另一方面,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养殖尾水监测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尾水监测点,实现重点区域、规模基地、主要品种全覆盖。尤其在冬季清塘高峰期,要组织专人加强池塘养殖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塘水、淤泥直排行为。
3.坚持“治管并举”原则
对于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连片区域,要借鉴“河长制”,建立水产养殖区“圩长制”,设“圩长”,由所在行政村负责人担任,并纳入每年绩效考核。在日常运行中,以片区为单位,委托生态环境局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排水口水质进行周期性检测,达标后方能排放,并对净化区的水生植物进行周期收割和养护。
4.坚持“乡村振兴”原则
养殖池塘属于村级集体资产,尤其是沿滆湖及西部圩区等重点水产养殖区域,池塘承包款是重要的村级经济收入来源,“一刀切”式的退渔还田(湖)将直接导致村级经济损失。对此,应秉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供给保障兼顾理念,以深入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为抓手,多渠道开展农业项目招商活动,大力引进投资主体,打造规模化、集约化现代渔业(农业)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