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以周全集》佚文异文考
2021-04-16张杰
张 杰
(浙江海洋大学 图书馆,浙江 舟山 316022)
黄以周(1828—1899),字元同,号儆季,浙江定海紫薇庄墩头村人,黄式三季子,经学大师,与俞樾、孙怡让并称“浙东三先生”。黄氏幼承家学,尤长于“三礼”,志在传经明道,事亲至孝,非礼不动。同治六年(1867)入聘浙江书局,九年举人,历署遂昌、海盐、於潜训导,补选分水县训导。后应江苏学政黄体芳聘任南菁书院山长,主讲席十五年,“江南诸高材皆出其门”[1]。光绪十四年(1888)赐内阁中书衔,选处州教授。黄氏有著作27 种,是晚清经学研究的集大成者。
黄以周著作有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南菁讲舍本和浙江书局本。2014 年詹亚园、韩伟表主编的《黄以周全集》(以下简称《全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①该书以光绪南菁讲舍本和浙江书局本为底本,参考其他文献,并收录未刊稿多篇,共22 种,计468 万字,是目前为止收集黄以周作品最全的整理本,纳入“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文库”。如此系统全面整理黄以周著作,实为首次。《全集》展示了黄以周的学术造诣与文化贡献,为浙东文献整理研究的重要成果。
载籍浩繁,遗珠难免。笔者近检清光绪十九年(1893)刻本《黄氏家集三编》,有黄以周文章两篇,乃黄维煊子家鼎请黄以周为其父所写传文。一是《四明黄氏九修宗谱传》,此篇《全集》失收;二是《鄞族兄子穆太常公墓志铭》,此篇《全集》收录于《儆季杂著五》文钞六,但标题与文字均有差异。兹将此两篇移录如下,略补《全集》遗珠之憾。
一、佚文《四明黄氏九修宗谱传》移录
《四明黄氏九修宗谱传》:
定海黄以周元同撰。
鄞族孝字八十四,府君讳维煊,字子穆,我祖太傅忠济公之三十四世孙也。曾祖讳开榜,祖讳定性,咸韬德弗耀。父讳得刚,谱名式华,以文童投营,官浙提标前营把总,调补慈溪城守营把总,并诰赠通奉大夫。
君幼敦孝友,长励名节,尝应募擒土豪,议叙县丞。同治初,又随大吏平粤匪,自定海督炮船,进蛟门,抵甬江,剿慈溪,平奉化,鏖战于余姚、上虞,肃清绍兴,遂渡江偕西弁日意格、德克碑等,克复省城。今左爵相宗棠、巡抚马端毅公新贻汇奏于朝,以同知选用,复以克严州功加四品衔,赏蓝翎,寻调赴闽同议船政。七年闰月,捻匪蹂躏山东,京师戒严。今沈制军葆桢饬督兵船,赴天津防剿有功,得旨以同知遇缺即补。旋奉左爵相调赴连镇大营,复有功得旨俟补同知缺,后以知府用。九年,以采运陕西军器功又得旨赏换花翎,加三品衔。十一年,授台湾府海防同知。十二年之任,适岁歉,始出私粟,继遣人四出,计招米商,米船云集,民赖以苏。番族强悍,又立义塾十二处,教以礼仪,涖事善政毕举,咸呼贤父母。旋以京师法教堂事,闽督檄调回省,左爵相、沈制军又以书劝其行,遂赴天津见总督,今节相李鸿章商议。积劳呕血,入都,特旨召见,着以知府即用,至海上,疾笃,遂告假回籍,卒。沈制军以闻,恤赠太常寺卿,给葬银如二品,荫一子以知县用。
呜呼!自应募保乡里,入襄营务,平浙东诸大寇,北防天津,西赴连镇,可谓功矣!一任吏职,赈饥民、兴文教,可谓能矣!自布衣升崇阶,卒赠九卿,可谓荣矣!然有君之才略,出应世务,立功成名,此他人之所难能,君自优为之。而君之足重者尤在天性笃,与人厚,起家清寒而能轻其财,君幼丧父,家甚窘,事其母盛,能得欢心。盛爱其女,欲厚妆奁,君竭力措置,无少缺,不以度支匮乏,贻其母忧,兄弟怡怡无闲言。长从军于外,时以不克侍养为念,其调赴闽也,再四以母老辞,不获命。到闽数年,时望迎养,又以南北驰驱无定所,不克遂其志,及得禄,其母又弃养,此乃君之所自憾者也。君自家居至服官,以豪侠闻于世,宗族戚友有急难,力排解之,遇有贫乏者,值囊中空,无以应,解其衣,典而与之。于家修宗祠,置祭器于乡,捨棺木助丧葬。官于闽,掩埋旅榇以千计,运浙人柩归葬以百计,事无大小,有向之言无不给以资。人无贤不肖,有一再盗其家而屡给以钱,令改业。其遗行多称述于文人学士,播传于妇人小子,不可以覼缕述。
吾既铭君之墓,其子家鼎固以家传来请,不得辞,爰述其大略,以载家乘。著有《沿海图说》《丞台浅言》《洋务管见》若干卷,藏于家。
是篇见于《黄氏家集三编》之《怡善堂剩稿》附录。
黄维煊(1828—1873),字子穆,号洁如,浙江鄞县(今宁波)人,出身四明望族,洋务派官员,颇有经济才能,以实干著称,“是一个从实际工作中锻炼出来的洋务人才”[2]297。著有《沿海图说》等。黄以周《九修宗谱叙》中言:“四明黄氏,以鄞之古干里、慈溪之山北为两大宗。古干里奉唐太傅忠济公为始祖。……以吾舟山言之,墩头与天童为两大族。两族毗联始迁定海,亦皆在明之中叶。墩头《旧谱》系出姜山,即所谓古干里也。”[3]547据黄雅玲研究表明,翁州紫微庄墩头黄氏乃唐朝明州刺史黄晟之后裔,二十三世孙黄俊迁居昌国(即定海),为定海紫微庄墩头黄氏之始脉,黄以周为黄晟第三十四世孙。[4]82甬舟地域相近,黄维煊与黄以周同为黄晟三十四世孙,属“维”字辈,二人既同宗,又同岁,《墓志铭》篇名中称黄维煊为“族兄子穆”。同治十二年(1873),黄维煊于四十六岁去世,其时黄以周中举三年,在杭州浙江书局任职,[3]698属同族有名望之人。黄维煊子家鼎请同族名士黄以周撰写墓志铭,当属合情合理之事。
关于黄维煊的史料现存不多,所记内容大部分围绕黄维煊之履历、功业。《怡善堂剩稿》附录中有多篇传文。《鄞县人物传》所书极简,《黄公子穆先生诔文》《台湾绅士祭文》略述黄维煊家世生平、仕宦功绩。《黄先生逸事记》记黄维煊入水救人、宽释并资助盗贼改业从善、出资举办家族义塾等事。而黄以周《四明黄氏九修宗谱传》简述黄维煊“功”“能”“荣”的同时,于黄维煊家世着墨较多,突出黄氏的仁孝、忠勇。对女儿“厚妆奁”“竭力措置”;于家人尽力照顾,“兄弟怡怡无闲言”;性豪侠,无私帮助乡里亲友,甚至“解其衣,典而与之”,捐修宗祠、捨棺助葬;四处宦游,多次计划“迎养”未果,对母亲没有尽到孝敬,“此乃君之所自憾者也”。此篇对黄维煊性格、家事、乡情、孝亲等方面的描写,丰富了黄维煊的真实形象,从中可见,黄维煊既勠力奉公,又心系乡梓,既是一位洋务派实干家,又是一个情感丰富、爱家爱乡爱国的士子楷模。
二、异文《鄞族兄子穆太常公墓志铭》考辩
《鄞族兄子穆太常公墓志铭》(以下简称《墓志铭》)亦见于清光绪十九年(1893)刻《黄氏家集三编》之《怡善堂剩稿》附录。是篇与《全集》中《儆季杂著五》文钞六收录的《赠太常寺卿福建台防同知族子穆府君墓碑铭》(以下简称《墓碑铭》)内容大体相当,但在刊刻时间、官职称谓、子女情况、个人著述等方面多有不同。具体对比见表1。
表1 《墓志铭》与《墓碑铭》对比表
续表
其一,《墓志铭》刊刻时间更早。《墓志铭》刊刻于清光绪十九年(1893),《墓碑铭》刊刻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的南菁讲舍本,前者较后者时间早三年,且《墓志铭》为黄维煊之子黄家鼎主持刊刻,文本内容可信度更高。
其二,《墓志铭》官职名称使用更常见。同治十年(1871)十月,黄维煊有新官职任命,《墓碑铭》中载“授台湾府南路理番同知”,《墓志铭》中则为“授台湾府海防同知”。“海防同知”一职约出现在明嘉靖时期,主要职责在抗倭,清朝沿用这一制度。“台湾海防同知康熙二十三年设,驻府治。乾隆三十一年,改为南路理番同知,兼海防。光绪元年,移驻卑南。”[5]可知两个官名实为同一职务,“海防同知”使用更为普遍。《鄞县志人物传》载:“旋升知府,加道衔,补台防同知。”②清陆廷黻《黄公子穆神道碑》载:“原任台湾府海防同知黄君疾终里第。”③清王葆辰《黄公子穆先生诔文》载:“壬申春,诏任台湾海防同知。”④
其三,《墓志铭》子女情况更精确。《墓碑铭》中载黄氏有五子,分别为家桢、家禄、家年、祥黼、家鼎,其中家年早卒。《墓志铭》则载黄氏有三子,分别为家桢、家鼎、家鼐,其中家桢早卒。清陆廷黻《黄公子穆神道碑》亦载:“子三:家桢、家鼐、家鼎。”⑤清黄家鼐《艺兰山馆诗存》附录王崧长撰《黄岘孙参军墓志铭》中载:“君讳家鼐,原名祥黼,字彦生,号岘孙,浙江鄞县人也。”⑥可知,祥黼即黄家鼐无疑。
其四,《墓志铭》著作品类更全面。《墓碑铭》中载黄氏著作有《沿海山砂水礁图说》三十二卷、《治台事宜》二卷。《墓志铭》则载黄氏著作有《沿海山砂水礁图说》三十二卷、《丞台浅言》二卷、《洋务管见》二卷。《黄氏家集初编》中黄家鼎撰《黄氏先世著述存目》载:“吾父洁如公讳维煊……,著《皇朝沿海图说》十二卷、《丞台浅言》一卷、《洋务管窥》二卷,皆待梓。惟《沿海图说》先有石印本,而夷险战守以及历代沿革之机宜,则详于说焉。”[6]《黄氏家集三编》之《怡善堂剩稿》董沛序有言:“ (黄氏)往还书牍及所上条议积至数十册,其为成书者若《沿海图说》《丞台浅言》《洋务管见》,已缮写可杀青。”[2]311可见,《墓志铭》记载黄氏著作应不少于三种。
综上所述,佚文《四明黄氏九修宗谱传》与异文《鄞族兄子穆太常公墓志铭》,可补《黄以周全集》之缺,对于深入开展黄以周及浙东文献等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注释:
①2014 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另有詹亚园、张涅主编的《黄式三黄以周合集》,纳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其中黄以周部分与《黄以周全集》内容相同。
②《鄞县志人物传》,见《怡善堂剩稿》附录,清光绪十九年补不足斋刻本,浙江省图书馆藏。
③⑤清陆廷黻:《黄公子穆神道碑》,见《怡善堂剩稿》附录,清光绪十九年补不足斋刻本,浙江省图书馆藏,第7,10 页。
④(清)王葆辰:《黄公子穆先生诔文》,见《怡善堂剩稿》附录,清光绪十九年补不足斋刻本,浙江省图书馆藏,第13 页。
⑥(清)王崧长:《黄岘孙参军墓志铭》,见《艺兰山馆诗存》附录,清光绪十九年补不足斋刻本,浙江省图书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