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要制度保障
2021-04-15邹萃
■文/本刊记者 邹萃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成为新发展阶段的核心议题。7 月24—25 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第七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就社会保障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议题,来自全国80 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及有关方面代表200 余人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关注低收入人群社会救助责任加重
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民数千年来的梦想,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低收入人口的规模依然庞大,共同富裕的一项关键任务在于如何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在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救助的责任不是减轻而是加重。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其中包括切实找准、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明确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强化动态监测,及时预警低收入人口潜在风险;强化分层分类救助,建好低收入人口保障体系;强化改革创新,为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制度化保障。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强调,改革开放之前,农民就是低收入群体的代名词;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国家开始关注农村和农民,特别是在世纪之交确立了公共财政理念。不到10 年时间,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指出,虽然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但绝对差距依然较大,因此,实现共同富裕要高度关注农民增收问题。在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和城镇化,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的路径中,目前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城市就业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由于没有住房保障,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难以实现,国家为促进进城务工农民群体落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许多政策的效果尚不明显。二是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解决这两大问题是今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课题,希望学界能够有更多相关的研究和建议,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重视收入分配构建新发展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出现变化,不同地区、行业、部门、阶层之间的居民收入分配也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总体平均转变为差距明显扩大。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指出,我国2020 年基尼系数为0.465,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与新冠肺炎疫情的交叉影响下,引发了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国内外实践表明,居民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共同富裕紧密关联。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不对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节,社会公平正义不可能自动实现,效率也不可能持续提高。
目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全社会已经基本上形成“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共识。尹中卿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当前有五大问题需要各方共同研究:第一,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包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等。第二,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提高劳动所得比重。第三,加快完善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保护合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第四,加快优化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的财政支出制度,增加低收入者劳动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朝着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迈进。第五,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群体间的基本保障待遇差距。要紧扣共同富裕目标,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设更加公平、更有秩序、更有效率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则指出,实现共同富裕还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收入分配问题,甚至不完全是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国家治理层面的问题。在共同富裕条件下讨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讨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
高培勇认为,有三个方面需要重视: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增加的环境中,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要将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一并处理好。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上强调忧患意识。从安全的意义上贯彻新发展理念,居安思危,谨慎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统筹问题。三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高水平的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际上也是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新发展阶段明确的是历史方位,新发展理念明确的是指导方针和原则,新发展格局明确的是路径选择,但三者之间存在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逻辑。他建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从国家治理层面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加以谋划和部署,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放在关乎经济正常发展、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的支撑性和基础性定位加以认识,围绕着共同富裕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前瞻性思考,要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
发挥社保兜底作用增强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
浙江省副省长刘小涛向本次会议提交书面发言。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省,因其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代表性、基础优势和空间潜力,被赋予了为全国探索共同富裕的路子,同时向全世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角色定位。发言提到,为了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现已制定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构建了一套新型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浙江省将紧紧瞄准“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动力,主攻“缩小三个差距”的现实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对共同富裕的兜底支撑作用,在城乡一体化建设、多层次体系建设、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新业态参保政策上先行示范。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指出,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加大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就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质性行动。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取决于两大因素:一是物质基础是否丰厚决定着可供全民共享的潜在份额,二是再分配机制是否合理决定着全民共享的公正程度。从国际视野出发,社会保障制度越是健全的国家,国民共享的份额就越大、社会平等与公正的程度就越高、离共同富裕目标的距离就越近。没有社会保障制度,既不可能解决人民的后顾之忧,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的发展实践也证明了社会保障制度是全体人民解决后顾之忧、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它构成了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制度支撑,也必定是未来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为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力度不足是一个客观事实:一是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制度的公平性、互济性明显不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过大,不同身份或岗位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同,有的制度安排甚至存在逆向调节现象;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儿童、妇女及残疾人三大群体的服务供给滞后,需求高涨与满足有限存在较大落差,影响到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也直接制约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步伐。”郑功成说。
他提出,增强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包括五个着力点:一是全面优化现行制度安排。关键是在坚持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原则下,增进公平性、缩小待遇差距,而整合相关制度安排、均衡筹资责任、提高统筹层次、打破户籍壁垒、统一待遇清单与标准是必由之路。二是加快弥补社会保障的短板。关键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发展养老服务、儿童及妇女福利事业,不断增强供给的有效性。三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共享份额。关键是加大公共投入力度,同时拓宽资金来源。要以中等发达国家为参照,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之比,同时提高个人缴费责任,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和个人及家庭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性,这是持续壮大社会保障物质基础的重要途径,也会持续加大社会保障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社会保障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要且异常重要的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就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具体体现,这是社会保障与共同富裕之间的理论逻辑与事实逻辑,也是两者之间的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