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洋治理视角下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建构
2021-04-14林昆勇
林昆勇
摘要:中国首次提出“海洋命運共同体”建设理念对于全球海洋治理的影响是深刻而深远的。它彰显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大国在全球海洋治理领域向国际社会贡献的“中国方案”,使全球海洋治理秩序朝向更为合理、平等与有序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了人类合理利用海洋与有效保护海洋和谐共生发展。这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有机结合,为引领和推进全球海洋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
关键词:全球海洋治理;海洋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
海洋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空间,是地球生态环境的调节器。21世纪是海洋开发与利用的世纪,海洋在世界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领域的战略地位尤为凸显。全球海洋治理,已成为推动世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我们既需要关注人类走向海洋、开发与利用海洋,也有责任从全球海洋治理视角下研究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本质及其发展。能否正确认识和合理推进全球海洋治理,已经成为影响甚至决定21世纪人类社会和平发展的质量与方向的一个重大问题。2019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会见应邀前来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就全球海洋治理问题首次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特别指出我们人类“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并且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倡导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全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治理领域中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开展全球海洋治理的有效途径。对全球海洋治理视角下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全球海洋治理:时代发展中的国家战略问题
19世纪以来,海洋成为一个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问题。马汉在其论著《海权论》中对欧洲海权300年的历史进行了深刻分析研究和系统理论总结,其指引着19世纪后期德国、日本、俄罗斯和美国等国家海洋强国的崛起,并引发了20世纪世界海洋强国争夺全球霸权的竞争。例如,美国明确将海洋战略纳入到国家长远发展的整体战略中,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海洋战略,如《我们的国家和海洋——国家行动计划》(1969年)、《全国海洋科学规划》(1986年)、《美国海洋21世纪议程》(1998年)、《21世纪的海洋蓝图》(2004年)、《美国海洋行动计划》(2005年)、《国家海洋政策》(2010年)、《国家海洋政策实施计划》(2013年)等等。美国海洋发展战略主要是促进海洋产业发展多样化、海洋经济开发技术化、海洋经济发展循环化,着力推进海洋体制机制建设新发展。日本积极推行“海洋立国”战略,先后出台相应的海洋法规政策,如《日本海洋科学技术计划》(1968年)、《日本海洋开发推进计划》(1990年)、《日本海洋开发推进计划》(2000年)、《日本海洋白皮书》(2004年)、《海洋基本法案》(2006年)、《海洋基本法》(2007年)、《海洋基本计划(2013-2017)》(2013年)等等。日本海洋发展战略主要是推动海洋经济区域化发展和海洋科技纵深发展,实施全民共同参与海洋保护大行动。澳大利亚作为世界上海洋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最高的国家,其重点是实施海洋发展战略,2009年制定的《海洋研究与创新战略框架》,通过构建一个国家海洋研究与开发网络,着力把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海洋企业等参与海洋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的社会要素协调统一起来,有效集中社会力量充分挖掘海洋资源,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健康发展。2003年制定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国家合作办法框架实施计划》,主要强调海岸带综合管理需要各级政府和各利益相关者共同积极参与,重点对沿海集水区、海岸带和海洋实施一体化管理。在越来越多的沿海国家纷纷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卷入到海洋权益的争夺中的同时,不断开展对全球海洋资源的争夺,一度涌现出海上殖民和海上霸权现象。由此,海洋是国家的重大利益[1](p7),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焦点,“如果海洋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边境或者把一个国家包围起来,还把一个国家分割成几个部分时,控制海洋则是涉及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1](p70)。
伴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实施,世界各国纷纷对海洋权益给予高度关注,国际社会对海洋的争夺日趋激烈,尤其是一些沿海国家围绕岛礁归属、大陆架划分和管辖海域等问题展开的斗争愈演愈烈,甚至存在演变成局部战争或潜在武装冲突的危险[2]。20世纪以后,在现代国际体系下,世界国际海洋秩序由过去海上殖民和海上霸权的“争洋霸海”时代转向“由平等的国际法主体通过协商共同确定国际海洋秩序”的新时代[1](p75)。因为“海洋拥有富饶的资源和广阔的空间,海洋总面积3.6亿平方公里,占地球面积的70%,是人类生存之源。”[3]
进入21世纪,海洋成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战场之一,全球进入到一个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新时期,“海洋已成为人类存在与发展的资源宝库和最后空间,是决定一个国家发展速度和经济质量的重要因素。”[4]由此可见,21世纪人类社会进入到“回归海洋,拥抱蔚蓝”的海洋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审视和谋划海洋强国建设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和要求“建设海洋强国”。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海洋强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好党的十八大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而,我们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5]。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开发利用海洋“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同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明确海洋生态安全的“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6]。
二、全球海洋治理:人类与海洋的和谐共生
人类与海洋有着悠远的关系,人类早期就居住在海边,与海洋生生相伴。人类与海洋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海洋、顺应海洋、保护海洋。早期,人类的海洋观是“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15世纪,伴随“地理大发现”的“世界大航海时代”到来,海洋成为人类进行商品交换和贸易往来的交通的重要通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开发利用海洋技术的提升,海洋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新空间。“地球离不开海洋,生命离不开海洋,人类社会离不开海洋”[7](p13)。21世纪是人类开发海洋的世纪,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在《21世纪议程》中指出,海洋作为地球生命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保证我们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财富。构建“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已成为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共识,作为一种发展的理念和实践,全球海洋治理中有大量课题需要破解,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研究和处理好人类与海洋、人化海洋与自在海洋、回归海洋与超越海洋的关系。
(一)人类与海洋的关系
从全球海洋治理的角度研究人类与海洋的关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人与海洋关系的改变,所改变的不仅是人与海洋关系本身,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人类关心海洋、认识海洋和经略海洋的基本逻辑和实现方式,以至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自身对海洋的认知、开发和利用。我们认为,海洋是地球之母,没有海洋就没有生物,现在直面海洋、走向海洋、开发海洋,兴海强国是人类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人类要征服海洋,成为海洋的主宰。目前看来,人类不仅要“鱼盐之利”,而且要“舟楫之便”,尤其要“开发资源”“经略海洋”,人类的生存发展深度依赖于海洋。“海洋究竟是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的共同财产,还是像陆地一样,可以被任何有权实现某种权利主张的人所占有?”[8]人类开发海洋和利用海洋的企图,导致了对海洋的肆意开采和破坏,并直接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于是人类开始认识到“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就必须拥有一个能与人类长期和谐共处的自然环境”,并且“人类的实践行为必须自觉关注现代生态文明的重建,展示人类文明发展的真正意蕴”[9](p33)。因此,人类必须重新认识和处理人类与海洋的关系,人类与海洋是生命共同体。
(二)人化海洋与自在海洋的关系
人类与海洋的关系在社会的不同发展时期有不同的性质和表现。从发展基本趋势看,这种关系的发展表现为人化海洋的不断扩大和自在海洋的不断缩小。在人类早期和近代,人类对海洋的认识仅局限在“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和“航运行之道”,海洋按照自然规律发展,人类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在海洋的生产与再生产,自然海洋和海洋规律没有受到人类日常生产生活活动的根本性破坏。而在现代,人类把海洋当作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新空间。这种状况产生了越来越大的新变化,人类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尤其是飞速发展的海洋技术,展现出征服与改造海洋的强烈欲望和强大能力,人们纷纷走向海洋,开发海洋国土,占有海洋资源。海洋被前所未有地人化和社会化,人化海洋的领域与范围空前扩大。人类运用科技力量创造了更加适合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海滩、海岛、海域、海陆、海空,却造成自然海洋资源浪费,打破了自然海洋生态系统平衡,对自在海洋和生态海洋造成了严重破坏。自在海洋与人化海洋的此消彼长,甚至严重对立,最终将使人类失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碧海蓝天。因此,建设和谐海洋,需要反思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生产实践活动,研究如何处理好自在海洋与人化海洋的关系。
(三)回归海洋与超越海洋的关系
当代世界在加快开发海洋、利用海洋的大背景下进行和谐海洋建设。因此,全球海洋和谐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是要处理好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与保护海洋生态的关系。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看,集中体现为回归海洋与超越海洋的关系。
回归海洋要把促进人类与海洋和谐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现代海洋开发利用的整体进程。海洋是人类生存发展必需的重要物质和能量基础,海洋空间从根本上制约着人类的生存、生产和发展,海洋资源是人类不可或缺而又极为有限的珍贵资源,人类依然要依赖海洋而生存和发展。因此,关心海洋就是珍惜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认识海洋必须遵循海洋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经略海洋就是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空间。
超越海洋是指要克服盲目开发和过度开发这两种极端的心态和做法,积极探索碧海蓝天发展道路。碧海蓝天不以损害和破坏海洋为前提,而是尊重、关心和认识海洋,强调把海洋生态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使之融入海洋经济建设、海洋文化建设、海洋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探索碧波万顷大海、金黄细柔沙滩、清新洁净空气的蓝色海洋建设之路,形成节约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资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海洋经济产业结构、海洋资源利用方式、滨海旅游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海洋。
我们只有达到回归海洋和超越海洋的辩证统一,才能既最大限度地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又有力地推进人类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促进人类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建设美丽海洋,实现海洋和谐发展。
三、全球海洋治理:推进方向与中国建构
在复杂现代性和复杂全球化语境下,作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进程中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既面临全球海洋治理中诸多的一般性问题,也面临一些特殊性问题。近年来,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和矛盾。与海洋有关的海洋岛礁、海洋主权、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社会、海洋文化、海洋管理等权益争端和生态危机不断出现,各类海洋不和諧行为不断增加。全球海洋治理的实现涉及非常复杂的关系,厘清全球海洋治理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关系和问题,是切实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的前提。“中国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大国,虽然农耕文明一直占据作社会生活的主导地位,但是和海洋有着天然而又广泛关系的中国人,……和世界上其他海洋国家的人一样,与海洋一同创造和发展着既独特又有共性的海洋文明。”[7](p15)中国一直以来致力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从政治角度说,中国现在是维护世界和平和稳定的力量,不是破坏力量。中国发展得越强大,世界和平越靠得住。”[10](p104)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生效。1996年,我国正式加入《公约》,《公约》规定,我国拥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3.2万公里长的海岸线以及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6500多个岛屿[11]。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伴随海洋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高度重视采取实际行动来捍卫我国海洋权益和开发利用海洋资源[12]。
(一)推进全球海洋治理与海洋强国建设的关系
推进全球海洋治理与海洋强国建设的关系,是我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中必须注意的问题。对我国推进全球海洋治理,建设海洋强国而言,协调南海问题与南海争端的任务尤其艰巨,既需要应对域外国家对南海权益的臆想与搅动,也需要应对南海周边国家在维权中的失范与失序。一方面,一些西方国家利用南海岛礁归属等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储意挑拨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关系,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域外国家涉足南海问题对南海和平与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需要加强与域外国家之间的磋商和协调,使其与时代和平发展要求、海洋和谐的发展方向相契合。另一方面,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相关岛礁资源和权益的贪图意识在不断增强,这对于中国捍卫南海岛礁的领土主权和领海权益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因而,我们同样不能轻视南海周边国家蚕食中国南海岛礁的领土主权和领海权益的不良倾向。面对日益复杂的南海局势以及日益复杂的海洋权益双重交织的局面,中国要全面认识全球海洋治理的本质与特点,建构既符合新时代精神与南海历史演进,又契合我国海洋强国建设实际的科学的全球海洋治理发展观。
建设海洋强国,既需要海洋和谐、海洋权益话语,更需要从全球海洋治理与争端现实出发诉诸科学有效的行动。要从全球海洋治理的高度,结合现代海洋权益争端与海洋发展历史,全面阐释海洋权益战略本身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在现代国家海洋强国建设中,主权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主权是近代海洋国家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之后,逐步确立起来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基本准则,海洋主权概念也一直充满着争议,“主权概念已经在公众争论的领域中得到复兴,它已成为冷战后全球政治发展分析的核心概念”[13]。
全球海洋治理是世界安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1世纪是海洋世纪,全球海洋治理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美好追求和奋斗目标。如何在全球海洋治理的世界发展背景下捍卫南海主权,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20世纪80年代就明确指出:“南沙群岛,历来世界地图是划到中国,属于中国。现在除台湾占了一个岛以外,菲律宾占了几个岛,越南占据了几个岛,马来西亚占了几个,将来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世界上这类争端还不少。我们中国人民是主张和平的,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10](p87)因此,“海洋承载着国家发展基石,涉及海权关键的岛屿是我国未来的主要斗争方向”[14]。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领海权益是推进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切入点,也是把脉海洋强国战略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性的关键。
中国致力维护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南海和平,为世界和谐贡献中国方案。一方面,中国与南海争端各国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解决南海问题的有效机制,推进南海争端的和平解决。另一方面,中国积极倡导世界和谐与海洋和谐的发展理念,致力推进睦邻、安邻、富邻,着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切实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发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捍卫南海主权处在一个法理维护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到80年代末期,我国捍卫南海主权进入到一个武力捍卫和法理保护并重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到2011年,我国捍卫南海主权进入到一个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基础上稳步推进南海主权战略发展阶段,从2012年开始,我国捍卫南海主权进入到一个建设海洋强国、积极主动、有所作为的新阶段。[15]
(二)把握全球海洋治理的阶段性与共时性的关系
把握全球海洋治理的阶段性与共时性的关系,是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处理的又一对矛盾。如何处理好全球海洋治理的阶段性与共时性,是当前我国海洋强国建设进程中需要科学应对的重大现实问题。目前,我国海洋强国建设处在加速发展的现代化阶段,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阶段性特征是实现人类与海洋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人类与海洋是生命共同体,必须尊重海洋、顺应海洋、保护海洋。我们只有遵循海洋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海洋上走弯路,因为对海洋的伤害最终也会伤及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如果人类在遭受到大自然最严重的惩罚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促使人类去认真反思“面对未来,人类的生存方式要不要改变”则为时已晚?[9]
纵观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历史,人类从原始的渔盐、捕捞、交通航海等取而为用的海洋利用,到建立海洋产业、开发海洋资源、肆意污染海洋。事实上,人类的生产生活对海洋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破坏是长期且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加之错误的海洋观,导致人们对海洋进行无序开发与无节制获取,最终破坏海洋生态系统。[16]于是,人类活动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物大量扔进海洋,陆地工业污水、农业污水、生活污水肆无忌惮地流向大海,即便是经过处理的污水,也大多未达到深度处理,使近海海域不堪重负。[17]
当前,世界的海洋环境走到一个尴尬的境地,海洋生态背负“不可承受之重”,我国海洋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海洋生态系统也受到了严重威胁。在海洋珊瑚礁生态系统中,从2004年开始,我国的大陆沿岸珊瑚礁出现了明显退化现象。根据6年的连续监测和评价发现,我国雷州半岛西南沿岸珊瑚礁呈现出逐年退化趋势,珊瑚群落的结构也发生了改变。2004到2006年间,徐闻秘密角峰珊瑚是主要的优势种,到2008年则被对沉积物具有较强耐受力的二异角孔珊瑚所取代,2009年徐闻珊瑚礁的平均盖度只有12.1%,其中放坡和水尾角珊瑚的平均死亡率分别达到了60.2%和16.3%,为2008年的1.5倍和2.6倍,其平均盖度基本呈现逐年下降态势。2009年我国西沙群岛的永兴岛、石岛、西沙洲、赵述岛和北岛五个珊瑚礁分布区域活珊瑚礁的平均盖度仅为7.9%,比2008年减少52.9%,硬珊瑚的补充量平均值仅为0.05个每平方米,比2008年减少了三分之一,我国脆弱海岸带岸线总长度达到14344公里,占到我國海岸带海岸线总长度的76.5%。同时,我国黄河口、长江口和珠江口等主要河口生态系统都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大亚湾、杭州湾和锦州湾等主要海湾生态系统均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红树林生态系统也遭到严重破坏,红树林湿地资源走向濒危状态。相比20世纪50年代,我国拥有红树林的总面积由2.27万平方公里,减少了53%,其中海南、广东和广西三地红树林面积减退最严重,分别减少了62%、57%与48%[18]。对于如何全面准确评价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胡求光、余璇在其文章中将生态效率引入到海洋生态系统,运用数据包法对我国沿海11个省市2010-2014年海洋生态效率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海洋资源消耗大、海洋环境污染严重、海洋生态效率较低,并且我国的海洋生态区域发展差异明显,在海洋生态效率上,静态处于“北低南高”格局,动态处于“北增南减”态势;在海洋资源消耗上,重工业地区能耗较大,海洋新兴产业地区能耗较小;在海洋环境污染类型上,整体处于“北气南水”局面,北部沿海地区的大气污染问题较水污染更为严重,而南部沿海地区的水污染问题较大气污染更为严峻[19]。
在全球海洋治理背景下,我国开发利用海洋的模式不能简单照搬经济发展中“先污染,后治理”的逻辑演进模式,或者按照“人类能够做的并非应当做的”的原则进行推进全球海洋治理建设。在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进行谋求自身发展的进程中,“发展并非是天然合理的,人类有能力做的并非是应当做的,这也意味着发展与进步的重大不同”。因而,人类“能够做”和“应该做”的关系问题是我们推进全球海洋治理建设的基本问题。在开发利用海洋的实践中,我们要想把“能够做”转化为“应该做”,必须确立起一种“利用海洋良心”,即我们首先要关心海洋,深入地认识海洋,才能经略海洋。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这种动态的实践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是交织着各种矛盾关系的系统工程。”[20]
(三)推动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宏观建构与海洋生态体系构筑微观推进的关系
全球海洋治理理念需要进行全球化科学重构,“全球化演进既意味着国家间的创新竞争和深度依赖,也推动国家间的高度开放和良性互动。”[21]从世界范围看,这对关系表现为地球家园与人类发展的关系,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到目前为止,地球是人类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園,珍爱和呵护地球是人类的唯一选择,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22](p138-139)全球海洋治理,是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我们要着力剖析海洋问题的产生根源,大胆创新全球海洋治理的根本路径,迫切需要在联合国主导下建立一个世界海洋组织推动全球海洋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中国要在世界海洋治理工作中发挥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一方面,积极协调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矛盾和差异问题,倡导全球海洋治理新规则;另一方面,积极实施新时代开放政策,在构建与实现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中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23]。尤其是,我国要“增强主动性,利用全球公域所带来的新契机参与到全球公共规则制定与秩序塑造的进程中来,充分发挥全球公域的积极潜能”[24],推动人类与海洋“和合共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
对中国而言,这对关系具有特殊性。一方面,海洋强国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与国家领土主权和领海权益密切相关。启动海洋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切实探索构建新的地区政治安全秩序问题,需要制定长远的海洋发展战略规划。另一方面,随着南海形势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的存在,当前域外国家在南海的利益诉求日趋强化,不同层面主体对南海秩序开展利益博弈加剧。因此,提高海洋强国建设水平、提升海洋强国建设质量是我国应对的重要之策。也必然需要我国在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加强对南海维权、南海规则制定和南海问题话语权等方面做出不懈努力,正确处理好南海维权与南海维稳、国际与国内、大国与周边等重大问题,以及南海岛礁建设、南海维权力量投入和海上合作加强等战略设计问题。
人类与海洋的关系是人类文化实践中最原初、最基本的问题[9](p32)。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发表了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讲话中指出,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22](p522-525)这就是中国以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福祉为立足点,提出更具包容性的全球公域观,尊重全人类共同利益、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等诸概念的内在普适性与公正性,以维护全球公域正义,捍卫全球公域的法理基础和道义准则[24]。
对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构建和研究而言,关键要从人类和平与发展目标及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对全球海洋治理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根本问题进行深层把握,形成适合人类和平与发展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洋强国建设的全球海洋治理理念与实现路径。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域下,寻找中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的方向。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向,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合作共赢”为目标,“中国谋求与世界全面合作,将中国自身发展融入世界的整体发展,在推动国际合作中创造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的途径”[25]。
综上所述,全球海洋治理关乎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未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总体格局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关乎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方向、质量甚至远景目标的重大问题,贯穿人类关心海洋、认识海洋和经略海洋的历史认知全过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海洋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双重维度中实现创新发展,将对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1] 江红义.国家与海洋权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 全永波.海洋权益管理与中国之实践[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4:1.
[3] 王 芳.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从战略层面统筹谋划[N].中国海洋报,2018-09-06(02).
[4] 李靖宇,赵 伟.关于开发海洋区域创建中国第五大经济增长极的战略思考[J].广东社会科学,2006(06).
[5]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 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N].人民日报,2013-08-01(01).
[6]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01).
[7] 张 颖,密晨曦.平安海洋:中国的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14.
[8] 巴里·布赞著.海底政治[M].时富鑫译.北京:三联书店,1981:9.
[9] 邹广文.全球化进程中的哲学主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3(06).
[10]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1] 何传添.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和捍卫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J].东南亚研究,2001(02).
[12] 杨 華.海洋战略背景下中国南海填海造地的国际法分析[J].社会科学战线,2016(12).
[13] 约翰·霍夫曼.主权[M]. 陆 斌 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14] 杨显滨.海上人工岛屿的国际法规制[J].社会科学,2017(06).
[15] 安应民.基于南海主权战略的海洋行政管理创新[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10-18.
[16] 鹿 红.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研究[D/OL].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7:72.
[17] 杨国帧.人海和谐:新海洋观与21世纪的社会发展[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3).
[18] 厉丞烜.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综合分析[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4(03).
[19] 胡求光,余 璇.中国海洋生态效率评估及时空差异——基于数据包络法的分析[J].社会科学,2018(01).
[20] 邱耕田,陈 媛.发展伦理学视域中的社会发展[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09).
[21] 俞宪忠.全球化的三个认知维度:理念·知识·制度[J].社会科学,2017(07).
[22]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23] 庞中英.在全球层次治理海洋问题——关于全球海洋治理的理论与实践[J].社会科学,2018(09).
[24] 韩雪晴,王义桅.全球公域: 思想渊源、概念谱系与学术反思[J].中国社会科学,2014(06).
[25] 门洪华.十八大以来中国国际战略布局的展开[J].社会科学,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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