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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从吾协助朱德组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04-14崔建东崔建文

党史博览 2021年2期
关键词:公安局长朱德办公

崔建东 崔建文

责无旁贷挑起反腐倡廉工作重担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11月9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朱德任书记,王从吾、安子文任副书记。

中纪委成立时,由于全国尚未全部解放,消灭国民党蒋介石残余势力的任务还很重,许多同志包括级别很高的同志对反腐倡廉工作不太重视,普遍认为当时实行的是供给制,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根本没有条件搞腐败。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影响下,从上到下建立反腐机构工作进展缓慢。

朱德、王从吾等中央纪委领导深知,如果任由这种错误认识蔓延,将逐渐导致党的纪律观念淡薄,助长腐败现象滋生,从而严重干扰各级新政权的建立和巩固,所以必须要在全党全军全国范围内提高建立纪检工作机构的重要性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迫切性的认识。王从吾经过深思熟虑,报经朱德呈中共中央、毛泽东批准,决定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快纪检机构的建立和反腐工作的开展:一是越是艰苦越要反腐;二是合署办公统筹反腐;三是抓点带面促进反腐,迅速组建纪检机构,推进纪检工作。

王从吾

王从吾是在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于1927年夏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从此,他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党的事业。作为一名老党员,作为中共七大代表和七届候补中央委员,王从吾深知党的纯洁性是永葆党朝气蓬勃的一大法宝。因此,当党将反腐倡廉的重任交给他和他的战友们时,他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地挑起了这副重担。

越是艰苦越要反腐

针对当时许多人认为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各级党政机关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生活条件,都十分艰苦,在这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下,不容易滋生腐败,还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其他工作上的错误认识,王从吾没有进行简单的批评,而是逢会必讲自己遇到的一个典型案例。

王从吾深有感触地说:古人常说饱暖思淫欲,然而,一件事却使我对古人的这句话的认识彻底地颠覆了——在艰苦的条件下放松自我改造,即使条件再艰苦、环境再恶劣也能思淫欲,也能滋生腐败。

1939年初春,王从吾任豫北地委书记时,地委组织部部长叫吴兰田。吴兰田出生在滑县一个地主家庭,在开封读书时参加了共产党,曾任中共滑县县委书记,后又担任地委组织部部长。在担任组织部部长不久,尽管当时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但吴兰田特别喜欢吃吃喝喝,在个人生活以及男女作风上比较随意。王从吾多次找吴兰田谈话,给予严厉批评,希望吴兰田改正错误,悔过自新。但吴兰田阳奉阴违,表面上接受批评,背后则我行我素。他还勾结地主、土匪,索要钱财,任意挥霍。

1939年9月,王从吾赴延安参加整风运动,离开冀鲁豫。少了约束,吴兰田更加肆无忌惮,冒充伪军军官,在敌占区下馆子,逛妓院,吃喝玩乐,毫无顾忌。是年冬,党组织给予他留党察看处分。吴兰田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反而变本加厉,擅自脱离党组织,最后竟然投靠日军,当了可耻的汉奸,成为红色沙区最凶残的敌人。

吴兰田叛变后,为邀功而疯狂残杀党的革命同志,亲绘红色沙区地图,并带领敌人到根据地“扫荡”,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吴兰田还以地委组织部部长的身份诱捕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并加以迫害。滑县固村党支部书记李凤天、高陵县一区区委书记李明德被他诱捕后遭到严刑拷打,最后竟被活活钉死在寨门上。吴兰田杀害的共产党员、干部、民兵和群众多达400余人。新中国成立后,吴兰田潜逃隐藏在上海,后被抓枪毙。

针对吴兰田事件,王从吾感触很深地对大家说:“吴兰田事件是我们冀鲁豫党史上一个极其深刻的教训。我们的党要时刻注意党员的生活问题,一个人一旦沾染上吃喝享乐的恶习,就会欲壑难平,就会走向腐败。尤其是高级干部的腐败,会给党的事业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环境好的时候容易滋生腐败,条件艰苦的时候,同样也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条件好的时候要防止腐败,环境艰苦时更要反腐败。”

许多同志听了王从吾对吴兰田事件的讲述,才从思想上认识到对纪检工作和反腐工作错误认识的危害性。如果放松了党的纪律的约束,放松了反腐工作和思想上的自我改造,将抵御不了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的攻击,将被腐败所俘虏,久而久之将站到人民的对立面。从此,这些同志坚定了反腐的决心,积极投入到反腐工作之中。许多不愿意从事纪检工作、一心想到前线工作的同志,踊跃报名加入纪检队伍行列。

合署办公统筹反腐

新中国成立初期财政困难,许多单位在缺少办公场所的情况下,往往是挤在一起办公。比如,很多单位是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在一起合署办公。看到如此合署办公,王从吾从中受到启迪,认为不妨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采取将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合署办公的方式,统筹组建纪检机构,加强反腐工作。

于是,王从吾再次报经朱德呈中共中央、毛泽东批准,将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在一起合署办公的方式在全国推广,统筹兼顾干部工作和纪检工作。

在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合署办公的同时,各级纪委主要领导由同级组织部领导兼任。由于采取了合署办公,组织部的主要领导兼任纪委主要领导的办法,纪检和反腐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很短的时间内,中央及各地中央局、省、市等各级纪委机构相继建立起来,开始受理违纪案件。

实践证明,采用合署办公、组织部的主要领导兼任纪委主要领导的办法,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避免了任人唯亲,杜绝了选拔任用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從而避免了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的产生,从源头上为反腐工作加了一道保险。在这期间,王从吾本人既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又是中组部副部长,还是中共中央华北局常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1954年7月至12月,还担任过中共中央华北地区工作部副部长。

王从吾生前回顾这段历史时,深有体会地认为,采用合署办公、组织部的主要领导兼任纪委主要领导的办法应当坚持下去,有利于我们党、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

抓点带面促进反腐

1949年3月5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后来的日子里,毛泽东的话一直在王从吾耳边回响。

为了保卫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王从吾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从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起,就坚持做到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并抓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反腐工作。1949年底至1950年1月,王从吾到平原省12个县搞调查研究,对党的组织、干部队伍、群众生活、农村生产、社会秩序等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调查中,他对部分干部强迫命令、横行霸道的作风进行严厉批评,对部分干部吃喝享受、贪污腐化行为作了严肃处理。调查中得知梁山县一名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与人通奸,因被人知晓感觉丢面子竟开枪打死了与他通奸的女人,在当地影响极其恶劣。王从吾会同当地政府,及时报请上级批准,召开公判大会判处严惩了该干部,从而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1951年底,党中央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即“三反”“五反”运动)。运动期间,王从吾代表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到华北革命老区进行慰问。在辉县、林县、汲县等老区,他分别召开群众会、代表会、座谈会,学习毛泽东“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题词和中央人民政府《致华北老根据地人民的信》,号召老区人民继续发扬光荣传统,恢复发展生产,实行土地改革,支援抗美援朝。在慰问中,他对发现的贪污受贿、欺压群众的干部立即进行了严肃处理。

1959年6月23日,朱德在东北视察途中

1951年底,河北省揭露出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王从吾在朱德的支持下,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的身份,全程参与了对这一反腐大案的处理。

刘张案件的爆发,王从吾从中敏锐地感到,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典型案例,必须抓住,必须抓紧处理,以起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儆效尤的作用。因此,在中组部讨论时,王从吾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鉴于一些同志为刘张二人说情,王从吾深感不安,这种说情风不可小视,说明许多同志没有认识到其中的危害性,搞不好会涉及刚刚夺取的政权的稳定。于是,王从吾迅速向朱德汇报,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态度和深深的不安及担忧,建议从快从重处理刘张案件。

听了王从吾的汇报,朱德十分气愤,挥笔批下“触目惊心,党性何在,国法难容”12个大字。随后,朱德面见毛泽东,陈述了他和王从吾的意见。当时,党内对这一案件的处理出现了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违法乱纪,明正典刑”;一种认为,新中国成立之初,正值用人之际,刘青山、张子善虽然犯了错误,但毕竟经过战火考验,是有功之臣,应戴罪立功。这两种意见,都报到了毛泽东那里。针对后一种错误认识,朱德对毛泽东说:“我们的党只应有一种纪律,我们的国家也只应有一个法律。决不允许任何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的个人与独立王国的存在。所以,不管任何组织和个人,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我们都要一视同仁、严肃处理。”毛泽东、周恩来非常赞成朱德和王从吾的意见。于是,中共中央在充分听取党外民主人士的意见后,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从重从严处理刘青山、张子善案。

1951年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作出决议,经华北局批准,将刘青山、张子善开除出党。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会,随后河北省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新中国反腐第一案两声枪响,举世震惊,举国震撼,确实起到了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儆效尤的作用,确保了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的风清气正。

在华北局处理的几件典型案件

1952年5月31日,华北局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王从吾任书记。在深入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中,王从吾处理了“张顺有事件”。

张顺有,山西省崞县(今原平市)城关庄头村人,14岁外出当赶车工人。新中国成立后,在归绥市公营碾磨厂当运输员。1951年3月,张顺有给粮贩子宋郁德赶车。宋郁德原来是察哈尔省阳高县逃亡的恶霸地主,在本地罪行累累,后改名换姓逃到归绥市。张顺有通过暗中调查,掌握了宋郁德的罪恶历史。他往返察、绥、晋三省,造访多地,历经半年时间,多方举报,却层层受阻,历经磨难。在王从吾亲自过问下,有关部门逮捕了宋郁德,表彰了张顺有,处理了在“张顺有事件”中犯有推诿扯皮、纪律松弛、漠视群众、武断官僚错误的干部,在干部群众中震动极大。

在“三反”“五反”运动中,王从吾还亲自处理了平原省温县法院贪赃枉法、贪污腐化的案件。温县法院院长王高升等三年来贪赃枉法,贪污腐化,奸污妇女,勾结奸商,盗卖毒品,包庇反革命,在处理群众案件时颠倒黑白,栽赃陷害。华北局纪检委及时处理,枪决了罪恶深重的法院原院长王高升和科员杨冶文。

1952年底,王从吾指派平原省委常委刘宴春处理了内黄县公安局腐败事件,判处公安局原副局长刘俊德、侦查科长乔文彦、公安队长刘同、看守所长袁金堂、秘书杨炳文等有期徒刑,处决了恶贯满盈的侦查员栗华。

1953年1月30日,毛泽东在给公安部的批示中说:“像湖南桃江县公安局长高富江、甘肃通渭县公安局长苏朋这一类根本不像样子的公安局长,可能还有一些,以前也有湖南邵阳某区乱杀多人、平原内黄公安局长违法乱纪等重大事件发生。请你考虑收集这些生动例证,加上一篇导言,印成一本小册子,发给各省县公安厅长、局长阅读,并于各省召开公安局长会议时当作教材,对全国所有公安局长进行一次教育,使他们具有作为一个公安局长的起码常识,以免再有这样毫无常识的人当公安局长。”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公安部编印一本《反对刑讯逼供,反对违法乱纪》的宣教材料,收录了《前平原省内黄县公安局副局长刘俊德等蜕化堕落敌我不分》等文章印发全国。

1956年春,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干部训练班和其他部门干部时合影。前排右三起为邓小平、毛泽东、朱德、陈云、王从吾

艰苦反腐、合署办公、深入基层、以点带面的纪检工作举措,使刚刚成立的纪检部门形成了朝气蓬勃、秉公执法、全面掌控的纪检作风,使百废待兴的新中国的政府工作人员继续保持了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对此,王从吾功不可没,我们要永远怀念这位反腐先驱。

1955年3月21日至31日,中國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中央监察委员会由董必武等15位委员组成。中央监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工作细则》,组成了常务委员会,董必武为书记,刘澜涛、谭政、王从吾、钱瑛、刘锡五为副书记,中央监委的日常工作由王从吾主持。从此,王从吾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中监委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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