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过渡期 接力振兴路
2021-04-14郑旭
郑旭
3月22日,中央公布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意见,为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明确了任务,确定了目标。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在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的康庄大道上,我们迈出了坚实一步。
在如期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贫困地区百姓生产生活条件也有了根本改善后,个别地方、个别干部有了喘口气、歇歇脚、打个盹的想法。
我们要清楚地看到,贫困地区民生基础还很薄弱,还有短板,发展的基础及产业,还不够强。部分地区、个别群众,一旦遭遇天灾人祸,还存在返贫风险。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地区健康发展,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第一要务。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起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无缝对接乡村振兴,带领群众用双手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生活,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新使命。
党中央高瞻远瞩,及时明确了新的任务目标:坚持共同富裕,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对脱贫摘帽地区,中央特别强调,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扶上马送一程。
出台过渡期政策,是形势所需,也是任务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安排,对于防止思想麻痹、松散懈怠、规模性返贫,极为必要。
这一政策得到贫困地区广泛欢迎,一些在扶贫一线的驻村干部,也对本刊记者表示,5年过渡期政策,可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
摘帽不摘政策。过渡期内,从中央到地方,将确保原有帮扶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民生兜底类政策,落实民生保障类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等政策。通过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摘帽不摘责任。已脱贫地区应用好过渡期各项新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在增强脱贫稳定性上想更多办法,并根据形势变化,校正工作思路,把握好政策执行的尺度、节奏和力度,避免执行过程中出现急刹车、急转弯、弯道超车。
可预见,过渡期内,脱贫地区因各自情况不同,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面临新的困难,各级党政部门从思想认识上,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实践中敢挑最硬骨头下嘴,优化工作体系、系统完善发展规划、科学设计考核机制,集中最优资源、最强力量,确保脱贫地区顺利并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