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以A为B”构式语义分化和认知分析
2021-04-14姚海萍
姚海萍
(大庆师范学院文学院,黑龙江 大庆163712)
“以A为B”句式不但在古代汉语中的使用频率较高,在现代汉语中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已经形成了一种非常稳定的结构。综观学者研究,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句式的本体研究。如,谭世勋(1985)、陈信春(1997)两位学者,主要是考察“以A为B”结构的发展情况和“以+Np”的“以”的隐现。第二,句式的认知分析。如,孙德金(2010)指出,“以A为B”具备构式的特点,把该句式表达的语法意义分为3种类型。罗主宾(2011)探讨“以A为B”句式的4种语用特征及功能,并运用认知理论加以解释。他指出“以A为B”作为一个结构槽,具有整体的框架意义,这种整体的意义与认知密不可分。综上得出,有关“以A为B”构式的认知研究也有待进一步深入。在专家研究的基础上通过BBC语料考察,采用描写与解释相结合的方法,从构式角度分析“以A为B”的构式义,说明“以A为B”构式义存在不同等级范畴,再运用认知语言学的范畴与原型理论、意象图式、凸显原则及概念转喻机制解释其形成动因。
一、“以A为B”构式的语法意义
Goldberg对“构式”所下的定义是:“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匹配体
1.“以A为B”构式表示选择义。如,(1)这几部书里都有一段以雪为背景的故事。(2)进一步确立了“以科研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的发展思路。这种“以A为B”构式表示事件主体通过选择在事物“A”和“B”之间建立联系,而且事物“A”和“B”之间在某种性质上建立了关联。例(1)中“雪”和“背景”就是种与属的关系,我们可以理解成“背景”有很多种,这里是事件主体主观上认为选定“以雪为背景”,体现了主体进行意识活动的过程。当然说话主体同样也可以选择其他为背景。选择义大多体现的是事件主体的一种价值取向,社会大众价值取向大多是阳光积极向上的,因此成分“A”大多数是中性或褒义词。如例(2)中的“创新”即是褒义,我们通常不说以“守旧为动力”。
2.“以A为B”构式表示比较义。如,(3)所以应该选用轻质又柔软的绸缎被表,被里还是以棉织品为好。(4)至明代时,绘画作品则以花鸟为卓著。(5)我国恶性肿瘤的发病率以宫颈癌为最高,乳癌次之。以上“以A为B”构式表示比较义,即事件主体对几种并列事物或情况做出比较后,确定其中一种。构式结构在句中大多做谓语成分。例(3)和(4)中“以棉织品为好”“以花鸟为卓著”都充当谓语成分。从构成成分上看,B一般是形容性词语。如,“好”“卓著”。形容词从语境上看,往往有隐含的比较项存在。例(5)就直接存在比较项,“宫颈癌”和“乳癌”比较。因此,有时“以A为B”会构成对举并列式,以突出比较项。
3.“以A为B”构式表示准则义。如,(6)学校在实施德育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通常以班为单位,或以年级、学校为单位,按时举行展会、班会,校舍和升国旗仪式。(7)好大的一个广场,他们以小队为单位站成一行一行。“以A为B”构式表示准则义,即是事件主体以某事、某物和某人为衡量标准。其中的某事、某物和某人大多是社会已经接受认可的客观事实或行为准则。例(6)“以班为单位”或“以年级、学校为单位”即是事件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在已有客观事实中选择了一个单位体,以此进行各种活动。例(7)是“把小队作为单位”。这种“以A为B”构式虽然也是有选择过程,但是可选的客观事实范围较小,而且需要有客观依据。
4.“以A为B”构式表示描述义。如,(8)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和国家主席的中国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机构。(9)它们以嘴巴为剪刀,再借助眼睛和身体的转动,这样就将叶片剪了下来。这种“以A为B”构式是事件主体对情况的客观描述,没有主体进行认识加工的过程,所体现的客观性最强,主观性最弱。例(8)中“习近平同志是总书记和国家主席”这是已然事实,是已经既定了的事实,因此说话者只是对已存在的事实进行客观描述。例(9)“以嘴巴为剪刀”是画作的既定事实,说话者只是进行客观描述,没有主观认识变化的过程。这种构式中的“B”往往是一个具体表示人或物的名词。
二、“以A为B”构式的语义特征
孙德金(2010)认为,“以A为B”构式的语法意义是主体表达对某事件的“认定”活动。罗主宾(2012)认为,“以A为B”结构的整体意义在于“在A形成的集体中,某种需要选择可使A作为B。基于我们对“以A为B”构式的语法意义的分析,我们认为“以A为B”具有客观认定,人们使两种客观事物联系在一起,并且进行认定判断。赵艳芳(2000)提到:从认知的角度看,所有的范畴都是模糊范畴。范畴成员之间总是享有某些共同特性,有的成员就比其他成员享有更多的共同特性。既然有的成员比其他成员有更多的共同特性,我们就可以根据其享有的共同特性来决定其成员的身份,比其他成员享有更多共性的成员为该范畴的典型的和中心成员,即原型,其他成员为非典型成员或边缘成员。
把“以A为B”构式的语义范畴分为4类:选择义、比较义、准则义和描述义,可以看出这4类成员的共性是不一样的。可以说都是主体“认定”的过程,但认定时主体认识变化情况有所不同的。表“选择义”的“以A为B”构式主体认识活动最强,如,“以港口为依托进行建设”中是主体在意识上把“港口”和“依托”联系在一起,因为主体有很强的参与性,才建立了二者的关系。“比较义”的“以A为B”构式描述客观存在的两种或几种事物,认定一种进行描述,主体认识活动没有“选择义”构式强,如,“这里以女性为多”,说话者是对这里情况进行客观表述,有一定的观客性。“准则义”的“以A为B”构式是对客观单位的认定,有很强的客观依据。如,“以元为单位”,在钱币单位“百、元、角、分”等之间选择,又往往把常用那个成员作为单位。体现了较强的客观性。“描述义”的“以A为B”构式主体认识活动最弱,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说话者只是客观地判断描述“习近平同志是党中央核心”,几乎没有主体认识的参与,客观性也就最强。
所以我们说,从认知范畴角度看,“以A为B”范畴的共同特点就是“客观认定”,只是主体认识变化程度不一样,构式4种语法意义就是4种不同等级的范畴,我们把认识变化最强和较强的“选择义”和“比较义”构式称为该范畴的典型成员,把认识变化较弱和最弱的“准则义”和“描述义”称为非典型成员。
三、“以A为B”构式产生的认知机制
1.意象图式和凸显原则。意象图式是一个心理认知上的完形结构。尽管由可辨识的部分和关系组成,却是一个内部一致的,有意义的统一体。它是我们获得意义结构的主要方式。采用意象图式的分析可以解释一些句法差异现象。罗主宾(2012)从认知角度认为,是人的思维因素促成了“以”和“为”的搭配形式,在心中产生了“以”和“为”配合框架。[2]我们也尝试用意象图式解释“以A为B”构式。“以A为B”构式中“A和B”的典型关系是种属关系,即事物A属于事物B范畴。在事件主体没有做出选择前,A和B范畴中其他成员一样,是普通意象。同时这个结构也蕴含着一个存在的预设,那就是和A同类的集合里也必然会有一个成员A成为B。那么这种选择是在“以A为B”构式中实现的。所以我们说这种“以A为B”构式是一个心理上的完形认知过程,“以A为B”是整体结构。
“焦点”是一个格式塔,是突出的主体,是我们感知到的事物。“背景”则是尚未分化的、衬托焦点的东西。依据认知语言学的这一概念,我们说A是该结构焦点,突出的主体,是让我们首先感知到的事物,而那些和A同类集合里的成员则作为背景隐现起来。沈家煊曾指出,“截搭型整合”中我们发现“隐退”现象,“隐退”是相对“凸显”而言的,“一隐一退”才形成一个整体。可见这种凸显原则的作用对构式“以A为B”的形成具有关键作用,使“以A为B”构式具有了整体意义。(10)这两棵交织在一起的白桦树的细枝,以蓝天为背景,整个儿显得清清楚楚。例(10)“这两棵树以蓝天为背景”,“蓝天”和“背景”之间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但在“以蓝天为背景”中就存在一种预设,和“蓝天”同类的事物里必有一个成员会成为A,那么“背景”在这个过程中起到可以把“蓝天”同类的事物成员隐现起来,以突出焦点蓝天。看得出,“以A为B”在使用时是一个整体结构,有整体构式义,在构式中突出的是焦点“A”。
2.概念转喻的生成机制。根据语料考察,构式“以A为B”中A成分主要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也有一些主谓短语、代词、数量词等。B成分因要受到结构和意义的限制,主要有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其中“以N为N”是该构式的主要表现形式。(11)那就是以原型为目标而不断深化的抽象化。(12)于此可知以文学为职业的人的景况,是如何的艰苦。A为名词时,可以是抽象名词,例(11)中的“原型”也可以是一般名词,例(12)中的“文学”,B成分为名词时,要受到的限制更多。大部分是抽象名词。当“以A为B”结构中A和B为谓词性成分时,也具有指称性,变成了指称的对象。
Lakoff&Turner(1989)指出:转喻主要具有一种指代功能,它允许我们用一种实体代替另一种实体。Kovecses&Radden(1999)提出转喻定义:转喻是在同一理想化认知模式中,一个概念实体(转喻喻体)为另一个概念实体(目标实体)提供心理通道的认知过程。Corft(1993)利用域凸显来阐释概念转喻,在同人认知域矩阵中考察转喻的认知本质,认为概念转喻是次认知域和主认知域,即一个认知域矩阵之间的凸显关系。[3]由此,我们可以利用转喻认知机制解释构式“以A为B”中“A”和“B”做谓词性成分时的指称性作用。“以脱帽为礼”要表达的意思是把脱帽这种行为作为礼貌的表现。那么,“脱帽”这一具体动作,相对于“其行为表现”来讲,“行为方式”处于一个次要位置。属于次认知领域,因为提到“脱帽”,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这一具体方式。该转喻就是将次认知域“行为方式”放在了“脱帽”这一主认知域中凸显的位置,从而传达了想要表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