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专制”与“民主”: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的比较优势
2021-04-14佟玲
佟 玲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730000)
一、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专制”的区别及比较优势
(一)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专制”的区别
专制,“泛指统治者个人独揽国家大权实行专横统治的政体”[1],这里所要辨析的“专制”特指在专制体制下形成的关于官员培育、选拔、管理、使用的一种官员选任模式(以下简称“专制官员选任模式”)。作为两种不同的“模式有机体”,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专制官员选任模式在“中枢”“血液”等方面存在着根本区别。
1.模式“中枢”不同。中枢是思想、行为的“控制器”和“协调室”,官员选任模式的“中枢”则指模式有机体中推动整个模式协调运作的核心要素,即官员选任模式的领导力量。在专制官员选任模式下,皇帝、国王等专制统治者是官员选任的领导力量。在17世纪前的英国,国王集立法与行政大权于一身,官吏的选拔和任用取决于出身和对国王的忠诚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官员的选任取决于专制统治者的需要,“皇帝好恶决定官吏的任免和升降,为‘人尽其才’设置了先天障碍。”[2]与“专制”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是选贤任能的领导力量,这是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专制官员选任模式最具本质的分野。早在1962年,毛泽东就提出“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3]。新时代,习近平指出:“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4]86。选贤任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总指挥”,这个“总指挥”就是中国共产党。
2.模式“血液”不同。血液是维持生物体存在的必要条件,具有稳态生物体环境的功能。与生物体一样,模式有机体的良性运转必然要诉诸维系其存在和发展的“血液”,官员选任模式的“血液”是指模式有机体中维持其存在、稳定其状态的要素,即价值取向。马克思指出:“专制制度具有兽性是必然的,而具有人性是不可能的。”[5]专制官员选任模式运作状态表明,官吏选任是统治者的统治方式,坚持“以统治者为中心”,其价值旨归是维护统治者利益。与之相反,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中国共产党发展的价值逻辑具有一致性,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其价值旨归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强调“干部要怀着强烈的爱民、忧民、为民、惠民之心,心里要始终装着父老乡亲”[4]520。
3.模式运转方式不同。有机体运转方式影响着有机体的效能实现,官员选任模式的“运转方式”是指官吏(干部)管理方式。专制体制下的官吏治理具有强烈的“人治”特征。虽然各个统治者也将法治作为治吏的重要手段,但是这里的“法治”是专制意义上保障统治者特权的“法治”,统治者是治吏之法的主体,因此会出现“臣下言不当,当死”的无理苛求,对官员的奖惩也会因“爱憎之变”而变化。与之相反,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具有鲜明的“法治”特征。习近平指出:“对各级领导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6]。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干部,制定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这些法规出台和修订进一步凸显了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的“法治”特征。
(二)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专制”的比较优势
通过对两种模式的对比和剖析,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在领导力量、价值取向、模式运转方面与专制官员选任模式相比具有显著优势。
1.领导力量优势:选贤任能领导更具优越性。“喜怒无常是专制主义君王的特有的性格;假话、违心的话是专制主义臣民的特有的语言”[7]。探察专制官员选任模式可以发现,作为官吏选任的领导力量,一向信仰“天命王权”或“君权神授”的专制统治者不可避免在作风上、素质上因追求自身特殊利益而具有局限性。相比之下,在信仰上,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信仰马克思主义,始终将其作为选贤任能的行动指南;在作风上,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选贤任能实践中形成了选贤任能为了群众、选贤任能依靠群众、选贤任能结果由人民评判的优良作风;在自身素质上,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学习、勤于学习,敢于直面选贤任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坚持“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健全党中央对选贤任能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党对选贤任能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信仰、作风建设和素质提升上的优越性突破了专制官员选任模式在领导力量上的局限。
2.价值取向优势:选贤任能决策更具人民性。探察专制官员选任模式价值取向和官吏角色可以发现,专制官员选任模式突出强调“统治者利益至上”,暴露出人民利益被忽略、人民意见被屏蔽的弊端。“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4]138。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的本质属性。党的选贤任能坚持虚心向群众学习,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征求群众对干部选任的意见;坚持真心对群众负责,针对不同的选贤任能责任主体,制定选贤任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避免因为职责不明、分工不清而导致的相互推诿;坚持为民服务,通过民意调查、网络调研等方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选贤任能的积极性,努力让人民在选贤任能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参与感;坚持诚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不断厚植群众监督基础,扩大群众监督空间。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因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细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而更具人民性。
3.模式运转优势:选贤任能管理更具全面性。探察专制官员选任模式运行特征可见,专制统治者位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与有效监督官吏行为、合理制衡官吏权力相比,统治者更加注重官吏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因此不可避免地在评价上重结果轻过程、在管理上重服从轻监督。相比之下,在管理范围上,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强调将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相结合,注重在选贤任能过程中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在监督力量上,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则致力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致力于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选贤任能生态形成。正是这种“全面”“系统”“从严”的管理模式使党的干部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进而实现选贤任能的“全面从严”。
二、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民主”的区别及比较优势
(一)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民主”的区别
作为两种不同的模式有机体,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在模式中枢、血液和运转方式上具有明显的异质性。
1.模式“中枢”不同。模式“中枢”是模式有机体的领导力量,对选人用人逻辑和干部选任机制形态的塑造具有决定性作用。西方民主制下的官员选任以党派竞争为背景,不同政党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加之政党更迭频繁,因此难以形成稳定的具有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的领导力量。与之不同,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在党百年革命、改革和建设实践探索中形成,并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而与时俱进,选贤任能模式有机体的存在及有效运转都以党的领导为前提。党通过发起选贤任能活动、制定选贤任能方针政策对选贤任能进行政治领导,把准选贤任能的政治方向;通过弘扬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选贤任能进行思想引领,涵养选贤任能政治生态;通过建立群众利益表达机制与整合机制汲取选贤任能智慧,夯实选贤任能政治根基;通过织密监督网络、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清理选贤任能“瘤毒”,永葆选贤任能政治本色。正是因为有了党这个“模式中枢”,党的选贤任能才能保持思想统一、意志坚定、行动协调、运转高效。
2.模式“血液”不同。模式的“血液”是维持有机体存在和稳定的关键要素,决定了选人用人模式的基本特点、模式框架和运行机理。马克思曾指出,西方民主制度下的选举权“只是让人民每隔几年行使一次,来选举议会制下的阶级统治的工具”[8]。表面上,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的价值取向在于“人民主权”,实际上广大人民却往往被排斥在权力之外。“资本控制”下的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一度被认为是富人的游戏,持有巨资的利益集团往往会通过向竞选候选人捐赠经费来谋求集团利益,公民虽然在形式上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一旦选举过程结束,大多数选民又恢复了相对消极的政治角色,而所选任的官员的首要任务是“回报金主”,而不是为公民服务。与之不同,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价值取向,它决定了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的基本框架和运行特点,成为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区别于西方民主官员选拔模式的逻辑起点。
3.模式运转方式不同。在权力分割逻辑下,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更强调维护个人利益,注重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分配,在模式运转上多采取分权制衡的方式,以达到对官员权力的牵制和制约作用。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9]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对于官员权力的制衡,是基于官员贪婪权力的假设基础之上为了预防官员滥用权力所设计的防御性对策,是基于调节国家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矛盾的权力分割。而在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下,人民所拥有的权力是一个整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干部只是作为人民意志的代表来行使受人民委托的权力。与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相比,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更强调维护集体利益,注重个人利益相互协调基础上的分工协作。
(二)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与“民主”的比较优势
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立足于世情国情党情探索出的选人用人模式,在领导力量、人民支持和模式效能上同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相比具有显著优势。
1.领导力量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选贤任能的领导力量,与缺乏稳定的、权威的领导力量的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相比,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在意志统一、利益统一、组织力量上具有显著优势。首先,在意志统一优势方面:党借助有效的决策参与机制和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汇聚起来,保证选贤任能制度更能代表人民意志。其次,在利益统一优势方面:党是选贤任能政策方针的优化者,对选贤任能的政策起到指导和甄别作用。我国的选贤任能模式强调以人民为本位,选贤任能通过一定的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将人民的利益统一起来,防止选贤任能沦为利益集团统治人民的工具。再次,在组织力量上的优势方面:“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形成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强大优势。”[4]86中国共产党作为选贤任能领导力量,有效避免了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因政党频繁轮替而造成意志分化、利益分化和力量分化的弊端,实现了党的领导与选贤任能的完美结合。
2.民心优势: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是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先进于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的又一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正风反腐、从严治吏,净化选贤任能政治生态,使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党中央整治腐败问题的决心和态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开展的2017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3.9%的群众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93.2%的群众对遏制腐败现象表示有信心”[10]。相比之下,西方“民主”制下的选民沦为官员竞选甚至是党派斗争的工具,有些党派或官员群体为了争夺选民,将选民的利益分歧化,进而触发民族冲突、宗教冲突和区域冲突,甚至给选民带来灾难。无论哪个派别或群体赢得执政权力,都必然首先维护他们的支持者的利益,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也因此而失去民心。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避免了“民主”官员选任模式代表少数人、少数集团利益的弊端,实现了选贤任能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赢得了“民心”。
3.效率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与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相比,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更具有效率优势。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以民主集中制为内在规定,保持了民主与集中在选贤任能中的适当张力。一方面,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坚持民主的机制以找到全社会群众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凝聚选贤任能共识,为制定出更加科学的选贤任能决策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机制,在党的领导下可以迅速通过合法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形成共同意志,推动了选贤任能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高效性。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有效克服了西方民主官员选任模式囿于党派利益、家族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所导致的议而不决、效率低下的弊端,实现了选贤任能的高效运行。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11]。
三、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超越“专制”与“民主”的路径
(一)通过政治守正提升选贤任能模式有机体的“免疫力”
免疫力是指机体对疾病发展的抵御能力,选贤任能模式有机体的免疫力则是指抵御其他意识形态入侵、处理自身有机体的“病痛”、以及应对有机体突变和感染的能力。新时代,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通过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选贤任能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彰显选贤任能模式有机体的社会主义底色,为超越“专制”和“民主”提供政治保证。
1.思想引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选贤任能中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灵魂”。[4]74新中国选贤任能模式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选贤任能中的指导地位是超越“专制”与“民主”的思想保障。一是以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为指导。关于干部素质培养,恩格斯指出:“要在党内担任负责的职务,仅仅有写作才能或理论知识,甚至二者全都具备,都是不够的,要担任领导职务还需要熟悉党的斗争条件”[12]。关于干部管理,马克思将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建设视为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认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3]。新时代,党的选贤任能建设不断汲取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建设的科学智慧,重视对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应对风险能力等素质的培养。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党的选贤任能建设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党在新时代“为什么要选贤任能”“如何选贤任能”等基本问题进行阐释,强调要“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新时代,党的选贤任能建设始终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选贤任能工作的价值旨归、重要作用和战略要求,不断涵养选贤任能正气、指导选贤任能实践。
2.政治引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贤任能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规定,是超越“专制”与“民主”的政治保证。新时代,党的选贤任能建设毫不动摇的坚持了党的领导。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我们党之所以坚强有力,党管干部原则是很重要的原因”[1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干部之所以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根本原因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有党制定的科学选贤任能路线、方针、政策指路。二是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以自我革命引领选贤任能建设,深化党的选贤任能建设制度改革,坚决扭转选贤任能领域党的领导弱化、管干治干不力状况,使党始终成为选贤任能的坚强领导核心。三是坚持了党的组织路线。选贤任能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时代组织路线为不断提升选贤任能工作质量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党的组织路线引领下,党的选贤任能工作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基本原则,培养了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干部保证。
(二)通过文化创新提升选贤任能模式有机体的“精气”
“精气”,通常被认为是生命和智慧的来源,选贤任能模式有机体的“精气”则是指为其提供智慧的选贤任能文化。积极健康的选贤任能文化是中国选贤任能模式得以存在和维系的必要基础,是净化选贤任能政治生态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不断拓展中国古代优秀吏治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增量,发展积极健康的选贤任能文化,为超越“专制”与“民主”提供精神力量。
1.崇德尚贤:以中国古代优秀吏治文化为基础。中国古代优秀吏治文化是选贤任能文化的根和源,是新时代选贤任能模式优势凸显的文化根基,其影响贯穿于选贤任能制度孕育、形成和发展全过程,贯穿于选贤任能模式理论、制度和实践全方位,塑造和培育着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精神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不断深度挖掘古代优秀吏治文化资源,对中国古代优秀吏治文化中的精神标识进行提炼,客观、礼敬、科学的对中国古代吏治文化进行反思和创造性转化,赋予其符合新时代选贤任能建设的新内涵和表达方式,充分激活了中国古代优秀吏治文化生命力。党坚持“崇德尚贤”,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贪官之罪断不可宽”,坚决严惩选贤任能中的不正行为,杜绝选贤任能过程中的贪污腐败之风,全面推进从严治吏;坚持“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全面依法管理使用干部;坚持“为政以德”,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政德建设。
2.勇于突破:提升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量。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的深厚文化支撑,其“艰苦奋斗”“敢于担当”等内生价值契合了当代中国干部队伍建设倡导的“选贤任能”的价值理念,为选贤任能模式的优势凸显提供精神血脉。新时代,党以革命文化为源头,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将革命文化的优秀文化品格内化为选贤任能文化的应有内涵,不断激活革命文化的物化资源和精神资源,为选贤任能文化建设提供充足养分。与此同时,党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体,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部头脑,完善各层级干部教育学习制度,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选贤任能各具体领域,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选贤任能中出现的各种错误观点;实施干部政德建设工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选贤任能建设和从严治吏进程之中,体现到干部培育、考察、选任、管理、激励全过程。
(三)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壮选贤任能模式有机体的“骨骼”
选贤任能模式有机体的骨骼是指支撑和维护选贤任能有机体的坚固性构造,即选贤任能制度。多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完善选贤任能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提升选贤任能制度执行力为重点,不断强壮“骨骼”,为超越“专制”与“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
1.强基固本: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体系。“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4]119。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选贤任能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强化选贤任能制度资源供给。选贤任能制度建设以素质培养体系建设为基础,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致力于建立以政治素质培养为主的源头培养体系、以“接班人”培养为主的跟踪培养体系和具有系统性的全程培养体系;以知事识人体系建设为前提,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致力于落实日常考核制度,强化分类考核制度,完善近距离考核制度;以选拔任用体系建设为核心,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致力于构建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以从严管理体系建设为保障,公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致力于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以正向激励体系建设为动力,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文件,致力于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
2.多维共进:提升选贤任能制度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落实选贤任能制度的关键在于强化制度执行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多维共进,选贤任能制度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一是提升干部制度意识。习近平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4]128。新时代,党中央坚持把制度意识提升摆在干部教育培训突出位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选贤任能制度、模范践行选贤任能制度;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干部传承“制度意识”基因,引导干部依选贤任能制度选人、依选贤任能制度用权。二是严明选贤任能纪律。纪律严明是统一选贤任能意志、统一选贤任能行动的重要保障,是强化选贤任能制度执行力的重要途径。据相关资料统计,“仅2018年上半年全国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53万个、处理6.15万人”[15],党用实际行动证明,执行选贤任能纪律没有例外。三是加强对选贤任能制度执行的政治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通过多轮巡视强化对选贤任能工作的政治监督,对各级干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盯紧选贤任能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极大压减了选贤任能权力寻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