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贾红星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1-04-14
乡音 2021年3期
(2021 年2 月17 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贾红星委员提出,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贾红星委员的请辞。
2021-04-14
(2021 年2 月17 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贾红星委员提出,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贾红星委员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