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渊与防治:疫情突发背景下社交媒体“信息流行病”分析
2021-04-14韩玉花
○ 韩玉花
(青岛科技大学 报社,山东 青岛 266061)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乱了社会的发展节奏,严重威胁着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由于党和政府及时果断采取措施,目前疫情在我国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然而,在疫情期间这个非常特殊的时段,大量虚假信息不时经由社交媒体传播和扩散,极大影响了公众对疫情信息的正确判断,引起了公众的不必要恐慌和紧张情绪,干扰了社会各界抗疫工作的正常开展。与2003年发生SARS疫情时相比,社交媒体时代的“信息流行病”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更加突出,其所赖以生存的社会、文化、心理和技术环境更加复杂。本文拟对“信息流行病”探渊,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舆情监测和引导方面的参考。
一、“信息流行病”的发端
“信息流行病”(infodemic)是美国学者Rothkopf在2003年SARS疫情暴发后针对互联网在信息传播方面出现的混乱现象所使用的一个新词。Rothkopf认为,随着疫情的不断传播和扩散,一些虚假信息或谣言也会借助互联网得以迅速传播,这种“信息流行病”在混淆事实真相的同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亚于疾病本身[1]。“信息流行病”虽然只是一种形象的比喻说法,与生物学意义上的流行病并非同一概念,但它也表现出一些类似的“症状”,不仅存在传播源和传播者,而且传播速度快,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需要及时“对症下药”进行“治疗”。SARS疫情发生时社交媒体还不发达,新冠疫情的暴发恰逢移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社交媒体时代,在新冠病毒肆虐全球的同时,各种虚假信息或谣言也泛滥于社交媒体,直接催生了世界各国抗击疫情的“第二战场”。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赛所说,我们现在不仅仅是在抗击一场疫情,我们还在与一场“信息流行病”作斗争[2]。
简言之,疫情突发背景下的“信息流行病”指的是在疫情突发和蔓延时,或者说在疫情期间,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通过各种媒介形式的集聚和扩散。疫情期间的“信息流行病”主要发端于社交媒体。在社交媒体的虚拟现实中,信息传播的隐蔽性为形形色色的疫情谣言提供了生存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疫情信息的判断力。社交媒体的开放性使其容纳了海量的信息资源,信息“把关人”的缺位进一步加剧了网络虚假信息的发酵,为各种疫情谣言的传播提供了空间和场所。另外,社交媒体的交互性和即时性也使信息的传递更具不确定性,不仅会放大民众的恐慌情绪和焦虑,也使不同的信息源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
疫情期间出现的虚假信息或谣言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病毒本身。这种“信息流行病”的快速传播不仅加剧了社会恐慌情绪,而且对普通民众在特殊时期的病毒防范产生了误导,极易导致网络舆情和社会风险的发生。此外,疫情期间的“信息流行病”造成了巨大的信息资源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的防疫成本和负担,会给抗疫工作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3]。作为社交媒体时代社会负面情绪的表现形式,“信息流行病”俨然成为需要根治的社会公害,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溯源非常重要。
二、疫情突发背景下“信息流行病”的传播机理
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社交媒体存在着大量虚假信息或谣言,对这种“信息流行病”的传播机理进行解读,有助于了解疫情谣言的传播规律及特点,为探究其内在的深层次原因提供必要的观察视角。
首先,从传播的内容和主题来看,疫情期间的“信息流行病”主要围绕疫情暴发、病毒起源、疫情传播、药物治疗、防疫政策等热点和焦点问题(如图1所示)。例如,疫情发生后,围绕病毒起源的争论不绝于耳,各种阴谋论充斥于社交网络,不时出现关于“人造病毒”的谣言。这一谣言起源于美国非主流媒体华盛顿时报网站2020年1月2日刊发的一篇文章,国外许多社交平台和网络开始不加甄别地转发这种阴谋论的虚假信息[4]。另外,围绕疫情的传播也会产生大量的网络谣言,从而导致人们的信息焦虑情绪。疫情期间社会民众存在着普遍的焦虑心理,公共突发事件的暴发通常伴随着信息的“井喷”和爆炸,这种突发事件容易诱发人们对信息的渴求和焦虑心理,从而轻信网络上传播的虚假信息。例如,2020年1月30日,一些社交媒体开始传言中国被世界卫生组织划为“疫区国”,中国经济将倒退20年[5]。然而实际情况是,世界卫生组织只是宣布中国的新冠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世界卫生组织的疫情警报级别中并没有“疫区国”这个说法,中国经济将倒退20年的说法则耸人听闻。
图1 疫情期间“信息流行病”传播内容示意图
其次,从传播的类型来看,疫情期间的谣言可以分为“权威”谣言和非权威谣言。“权威”谣言往往是指具有官方身份或背景的信源所传播的不实信息,这种信息大多出自新闻媒体、行业组织、教育机构等具有官方话语权的部门或从业者,因而其传播的虚假信息更具迷惑性。如新闻媒体在疫情期间有时为了占据新闻传播的主动权而抢发未经证实的消息,从而引发公众的不安。而个别具有官方身份的政府官员有时也会借助社交媒体散布不实信息,进一步加剧了疫情期间的社会恐慌情绪。如美国的一些政客自疫情暴发以来不但对网络上恶意传播的虚假信息视而不见,而且通过社交媒体不断散布“中国病毒”“武汉病毒”的污蔑之词。这种具有官方色彩的意识形态偏见与虚假信息滋生的舆论环境为社交媒体的“信息流行病”提供了温床,也对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防疫造成了极大危害。除了“权威”谣言外,疫情期间也出现了一些所谓的非权威谣言。非权威谣言指的是草根阶层的普通网民出自不同的目的而在网上发布的虚假信息。非权威谣言虽然不像“权威”谣言那样出自具有官方背景的渠道,鉴于疫情期间社会对敏感信息的高度关注,普通民众有意或无意传播的非权威谣言也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非权威谣言无论是意在娱乐恶搞或为骗取点击量,抑或是为了满足发布者的猎奇心理,都严重干扰了社会抗疫活动的正常开展。非权威谣言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大多为社交媒体的个体用户,这类虚假信息更容易在网络熟人社区中传播,其危害性也不容小觑。
再次,从传播的范围来看,疫情期间的虚假信息呈现国内国外交互传播的特点。社交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纸媒的信息传播方式,实现了国内外信息源更加方便快捷的互动。新的通信技术为普通的个体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信息,这一方面增强了个人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加剧了虚假信息的出现和传播,普通民众则沦为虚假信息的受害者[6]。在遇到新冠疫情这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国外的社交媒体成了滋生虚假信息的温床,而许多国内的社交媒体用户通过转发国外社交媒体的消息,从而出现大量的“输入性谣言”,为海外疫情谣言的进一步传播和流动提供了平台。此外,国内社交媒体上的一些虚假信息也会传播到海外,并通过改头换面加以“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回流到国内,进一步增加了谣言的欺骗性。社交媒体的信息流动打破了国家之间的地域限制,虚假信息的跨国传播已经成为全球化时代的重要特征。疫情期间出现的大量谣言以文字、图片和短视频的形式在跨国流动中经过多轮转发和扩散,普通的民众对其真伪更加难以分辨。例如,2020年3月22日,网络热传“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全国范围内的街道上放生了500只狮子和老虎,警告居民在疫情期间不得出门”的消息。后经证实,社交媒体上这则“突发新闻”的狮子原图拍摄于2016年的南非约翰内斯堡,是当地一个剧组从附近的动物园借来狮子后在特定区域内进行的拍摄[7]。由此可见,谣言在跨国传播的过程中改变了人们的文化记忆结构,谣言不再是某个社会群体所独享的故事情节,而成为不同国度的人们可以共享的集体记忆[8]。
三、疫情突发背景下“信息流行病”的“病因”溯源
(一) 社交媒体的信息过载
信息过载是社交媒体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疫情“信息流行病”的重要诱因。在信息过载的情况下,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超过了个人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从而导致信息处理效率的下降。有研究表明,在处理信息时,如果所接受的信息量出现过载,信息误读的概率会明显增加,从而影响进一步的信息输入,决策的准确性则会下降[9-10]。信息过载会在很多方面影响人们的认知能力,面对疫情期间社交媒体上出现的海量信息时,人们往往无法正确辨别信息的真伪,甚至对自己的判断产生自我怀疑的心理。例如,根据近期的一项研究,信息过载会使人们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进而夸大自己感染病毒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会对相关信息产生防御心理,从而减少与信息的接触行为[10]。
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有着较为严格的程序,信息过载的现象并不突出。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会进入社交媒体时代,信息发布和传播的门槛大大降低,信息过载成为现代社会无法回避的问题。根据英国学者Bontcheva等开展的一项研究,2/3的推特用户认为每天会接收到过多的推贴,有超过一半的用户认为有必要对无关的信息进行过滤[11]。在新冠疫情暴发期间,有关疫情的各种阴谋论和谣言在自媒体肆意传播,包括病毒起源和传播的阴谋论,以及缺乏科学依据的治疗方法。信息过载与“信息流行病”对社会具有潜在的危害性,需要引起各国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12]。
Valika等对SARS、中东呼吸症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表的学术文章进行了对比,发现与新冠肺炎有关的学术文章在2020年3月共发表1800篇,4月则达到了5600篇,而在相同对比期关于SARS和中东呼吸症的学术文章数只有关于新冠肺炎文章数的3.6% 和0.75%,在SARS暴发后的17年中相关SARS文章的总数也不及新冠肺炎暴发后4个月相关新冠疫情的文章数量多[13]。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新冠疫情所引发的信息量呈指数增长,许多疫情相关的学术信息也通过社交媒体对外广泛传播。需要指出的是,社交媒体在学术信息的传播方面难免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读,而这类信息的过载则会对公众的分辨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例如,国内某通讯社的官方微博2020年1月31日发布消息称,上海药物所、武汉病毒所联合发现中成药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立刻引发了抢购双黄连口服液的狂潮,事实证明这只是媒体断章取义为抢发新闻而导致的乌龙事件[14]。
(二)传播主体的变化
从虚假信息的传播来看,传播主体的匿名性和泛化是疫情期间“信息流行病”的重要原因。网络社交媒体的出现促进了信息的交流与传播,与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不同,网络信息的传播主体很多为匿名用户,用户身份的模糊性使得传播者对自身的言行缺乏责任意识和道德约束。在疫情突发的情况下,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呈指数量级上升,此时官方信息发布的滞后就会给一些虚假信息和谣言带来可乘之机。例如,在全国疫情得到控制的情况下,有人在2020年4月6日通过微信群散布“广州瑶台封村”以及“建方舱医院”等不实信息,引起了社交媒体的大量转发,引起了社会的新一轮不安[15]。
社交媒体时代,人人皆是“信息源”和“传声筒”,进一步扩大了虚假信息的传播范围,加重了疫情期间的“信息流行病”。传播主体的泛化导致信息“把关人”的缺位,造成网络空间中的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在传统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有着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主流媒体的权威信息对社会舆论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虚假信息只能以“小道消息”的名义通过口耳相传。而在社交媒体时代,微博、微信、博客、论坛、贴吧、跟帖、直播等互动性网络平台为普通大众提供了信息传播的渠道,传统的信息审核流程难以对传播主体的泛化所产生的海量信息进行实时把关,疫情期间的一些热点问题经一些人炮制之后在网上传播。很多网民对这类信息不加辨别地在社交媒体进行转发,成了虚假信息传播的“二传手”,虚假信息就像流行病一样迅速扩散,导致社会民众出现不必要的恐慌。
(三)传播渠道的变化
新冠疫情的暴发使得虚假信息借助社交媒体的社交渠道呈现集聚性、散发性、立体化和公开化传播的特征。集聚性传播往往首先出现在特定人群组成的社交网络中,如通过微信群或朋友圈发布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或道听途说的“新闻”,短时间内这类虚假信息便在特定群体中发酵、传播,这些虚假信息在转发过程中经过进一步的拼接、删减和篡改,不仅内容更加耸人听闻,而且在突发的社会恐慌情绪中更具传播力。另外,与传统社会谣言的“点对点”传播方式不同,社交媒体时代的虚假信息呈现散发性的传播趋势。传统社会的社交以熟人之间的交往为主,而现代社会的网络社交多具有弱连接的属性,人际关系较为疏远。社会学研究认为,弱连接的社交媒体在信息的扩散方面要胜过强连接的熟人社交。虚假信息一旦突破特定的人际圈子,会引爆社交媒体的散发性传播,传播的范围不断扩大[16]。例如,随着我国疫情防控的重点转向“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具有弱连接属性的多家社交媒体平台上不时传播一些虚假信息,类似“大批留学生取道东南亚,广西1天入境10万人”的谣言充斥于网络空间,引发了人们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误判[17]。
从传播的途径来看,社交媒体时代的虚假信息传播出现了立体化态势,这种现象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更加凸显。一方面,虚假信息跨越不同的媒体平台进行传播,加剧了“信息流行病”的扩散。例如,有些门户网站采取自动抓取技术转发社交媒体的热点信源,还有些传统媒介所属的个别新媒体为了抢时效而仓促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还有一些社交媒体对主流媒体发布的信息断章取义,刻意追求轰动效应,从而造成虚假信息的肆意传播。另一方面,虚假信息的跨境传播。国内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许多虚假信息来自于境外的传播渠道,一些社交媒体在转发国外媒体报道时,缺乏对信息的鉴别能力,无形之中成了国外虚假信息的传声筒。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某些虚假信息在社交媒体上的传播呈现公开化的苗头。这类虚假信息一般会迎合网民的民粹主义心理,通过对意识形态的包装,公开传播一些似是而非的信息。例如,台湾地区的多家媒体援引法国网友在脸书发布的视频,公开传播“中国防护服一撕就碎”的谣言,刻意诋毁“中国制造”的声誉。而事实上,根据法国医院的声明,这批防护服根本就不是中国生产的[18]。
四、疫情突发背景下社交媒体“信息流行病”的防治策略
新冠疫情的暴发是具有历史性的重大事件,社会民众对疫情信息的关注度空前提升。对疫情期间“信息流行病”进行有效防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取得成功的前提。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一)提升疫情信息公开透明度
疫情的暴发往往伴随社交网络的大量信息传播,如果不能及时地将有关疫情的权威信息公之于众,就会给一些虚假信息提供传播的空间和机会。针对疫情突发阶段出现的各种不实信息或谣言,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权威渠道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有利于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消除谣言带来的负面影响。另外,媒体也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平台对虚假信息进行辟谣,减轻虚假信息对疫情防控造成的损害。例如,疫情期间百度公司联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环球时报等主流核心媒体共同推出百度App辟谣官方账号,通过技术手段对搜索到的谣言进行了标注,有助于网络用户有效识别各类虚假信息。
(二)规范社交媒体传播秩序
作为一种全新的传播媒介,社交媒体对拓展信息传播渠道、丰富民意表达方式具有重要的作用。不过,我们也不能忽视社交媒体所引发的传播乱象,新冠疫情暴发以来虚假信息的泛滥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加强社交媒体的监管是成熟的法制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选项。为此,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增强互联网用户的法制观念,对法律的敬畏有助于从源头上根除疫情“信息流行病”。同时,需要加强社交媒体的行业自律,构建社交媒体“把关人”机制,对疫情信息的传播进行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虚假信息。如果不对社交媒体的传播秩序进行规范和治理,社交媒体的信息传播渠道就成了法外之地,各种虚假信息或谣言就会乘虚而入,进而扰乱疫情防控的大局,已经取得的防控成绩亦有可能得而复失。
(三)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养
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思想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衡量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尺。加强科学素养教育对提高社会公众的思辨能力、自觉抵制虚假信息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从新冠疫情期间社交媒体传播的一些谣言来看,科学素养的缺乏导致许多网民缺乏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盲目地从众心理引发虚假信息“滚雪球”式传播,进而对社会产生一些破坏性行为,甚至导致悲剧的发生。例如,2020年4月以来随着英国疫情的加重,社交媒体开始流传5G网络会传播新冠病毒的谣言,导致英国多处5G信号塔遭到人为的纵火破坏[19]。而在较早前的3月份,土耳其一些人因为轻信网络上“喝酒可以防病毒”的谣言,喝下了由纯酒精做成的假酒,3天内便造成20人死亡的悲剧[20]。疫情发生以来,社交媒体上的反智主义思潮开始受到更多的推崇,对疫情防控形成了不小的挑战。提高公民的科学素养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构筑公众抵制谣言的“防火墙”任重而道远。
(四)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
疫情期间的社交媒体虚假信息大量增加,单靠传统的防治策略难以应对,还应当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从技术层面提高疫情“信息流行病”的防治能力。为此,需要以大数据为基础对虚假信息所涉及的话题热点、表达方式、叙事结构和议事场景等进行技术挖掘和分析,从而为疫情防控部门提供共享性数据资源。同时,通过建立虚假信息监测、分析和评估的大数据模型,实现对社交媒体虚假信息传播源头、传播轨迹和传播影响的可视化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出危害性程度数据评估,为相关部门进行舆情干预提供客观依据[21]。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的运用有助于提高虚假信息治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从而改变过去事后辟谣为主的被动型防治,过渡到以“靶向治疗”为特征的精准防治,及时阻断“信息流行病”的传播链条。
五、结语
新冠疫情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疫情期间衍生的各类“信息流行病”也在侵蚀着社会的健康肌体。而要根治“信息流行病”,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溯源分析,并在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规范社交媒体传播秩序、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养、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阻断虚假信息传播渠道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