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我国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有效路径研究
2021-04-13乌仁格日乐刘晓菲周怀龙
乌仁格日乐,刘晓菲,周怀龙
(1.内蒙古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2.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农村牧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基地,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工业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当前全世界广泛关注的重要社会经济问题。中国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条件不断改善,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也在不断延长,从建国时期不足35岁,提高到2019年的77.3岁。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数量也在快速上升。1990年,中国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就已经超过了800万人,到2000年时这一数据上涨到了1200万左右,到2010年时这一数据已经高达1900万人左右,在2019年更是达到了2500万人,预计到2050年高龄老人数量将超过1亿人。随着我国高龄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老年人口内部年龄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2015年,在全国老年人口中,低龄(60-69岁)老年人口占56.1%,中龄(70-79岁)老年人口占30.0%,高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3.9%。与2000年相比,全国低龄老年人口占比下降了2.7个百分点[1]21。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现象日益突出,高龄老人是我们在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同时应该重点关注的群体。
中国人口老龄化伴有显著的高龄化现象,且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因此,老龄人口的生活质量,尤其是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是社会各界应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从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医疗健康以及精神慰藉四个维度对中国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进行研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医)、老有所乐”是我国老龄工作的目标,也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尺。“老有所养”包含了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两个维度,“老有所依(医)”包含了医疗健康、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维度,“老有所乐”则包含了上述四个维度。从需求层次理论来看,是从基本的生理需求到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过程。
二、我国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有待提升的具体表现
近年来,随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老龄人口的养老需求基本得到了较好的满足,无论是经济供养需求还是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及精神慰藉需求,都有相应的渠道在提供服务。但是,随着长寿风险的增加,高龄老人占比不断提高,老龄人口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养老需求更加旺盛,对养老服务的提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调查数据,可以发现,我国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仍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村高龄老人收入渠道单一,老年贫困风险较高
老年人经济状况不仅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而且还关系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国老龄人口的收入构成可分为保障型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等[2-3]。根据2019年《老年人生活质量发展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我国老年人主要收入来自于保障型收入,比如养老保险金及退休金,占总收入的63%左右。从城乡差异角度而言,城市老年人的保障型收入较高,占到73.4%,但在农村老年人收入构成中保障型收入则占到51.2%,而经营性收入占比城市老年人高,农村老年人口的收入中分别有21.0%和15.2%来自于自身打工收入和农业收入。加之各地针对高龄老人的高龄补贴也有城乡差异,城市高龄老人和农村高龄老人的保障型收入差异较为显著。另一项调查数据也可以充分证明城乡高龄老人的收入差距。根据201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中收入最高的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年收入平均为25707元;最低为70-79岁的老年人,年收入平均为22699元,相当于高龄老人年收入的88%;而在农村老年人中收入最高的为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年收入平均为9061元;最低为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年收入平均为5354元,是低龄老人年收入的59%[1]34。
老年人口的收入构成决定了他们的生活水平,而老年群体的自评经济情况则决定了他们的生活幸福感,包括其心理精神层面的满足感。根据2019年《老年人生活质量发展报告》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高龄老人中自我感觉经济条件较好的有16.1%,在老年群体中占比最少;而认为自己经济条件较差的高龄老人占25.4%,这一比例明显高于中低龄老人(如表1所示)。可见,高龄老人是老年群体中相对弱势的群体,他们自评的经济状况相对于中低龄老人而言较差,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差一些,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相对较低,其中农村高龄老人的经济状况更是值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因为农村老年人群更多的依赖经营型收入,因此随着年龄的增加,其劳动能力显著下降导致其经济收入减少,从而容易陷入老年贫困。
表1 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群体的自评经济情况
(二)高龄老人生活照料需求过度依赖家庭,家庭养老负担重
生活照料服务是老年人的重要养老需求之一[5]。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失能和半失能的风险大大提高。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的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失能老年人规模为3750万,预计到2050年时,我国将有1亿的失能老年人[6],并且老年人的失能率随着年龄上升,高龄老人中失能老人占比显著提高,60-69岁老年人中失能的比例占1.1%,70-79岁老年人中的占比为2.7%,80-89岁老年人中的占比提高到8.8%,90岁及以上的老人中失能的比例高达24.3%[1]153。从数据可以看出,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的失能率呈现出加速上升的态势。这必然导致旺盛的照护需求。面对旺盛的照护需求,养老服务供给问题则凸显出来,其中,“谁来提供养老服务”则成为关键。从已有研究结论来看,多数老年人比较倾向于由家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虽说近年来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7],但现实中,生活照料服务更多的仍然由配偶或子女来承担,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在有人照料的失能老人中,91.9%的老年人主要由其配偶或子女照料,且在城乡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相对于城市失能老年人而言,农村失能老年人更依赖家庭提供生活照料,95%的农村失能老人主要由其配偶或子女提供照料(如表2所示)。可见,家庭成员的照料仍然是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中的主要提供主体。
表2 城乡失能老年人照料提供主体构成 单位:%
但随着老年人群的高龄化,有配偶的比例显著下降,加之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的子女也即将或已经步入老龄行列,因此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提供主体急需多元化,不能过多地依赖家庭成员。根据现有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中63%的老年人没有配偶,该比例显著高于中低龄老人(如表3所示)。这进一步凸显了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主体缺失的显著问题。
表3 拥有配偶状况
总之,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家庭成员提供,尤其在农村,家庭成员和亲属之外的其他渠道占比非常低,照料服务提供渠道单一,影响了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三)高龄老人健康水平普遍较低,老年服务需求旺盛
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出现显著下降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生活自理能力显著下降和患有慢性病的比重显著提高[8]。前者我们在生活照料维度中已经讲述,后者是从医疗健康维度阐述生活质量问题的重点。
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患有1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较高,且这一比例随着年龄的增长显著提高,82.6%的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都患有慢性病,中低龄老年人患有慢性病的比例也普遍较高(如图1所示)。
图1 老年人慢性病患病比例
从城乡老年人口的自评健康状况来看,城市老年人口和农村老年人口健康状况存在显著差异,总体而言城市老年人口健康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城市老年人认为自身健康非常好或者比较好的比例为37.08%,比农村老人高出10.12个百分点。进一步分别对性别结果和年龄结构进行分析发现,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男性老年人的健康自评状况显著好于女性;低龄老人的健康自评状况显著好于高龄老人,尤其是85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健康自评状况显著较差,比其他年龄段老人高出4-20个百分点。健康状况的恶化不仅影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需求,还影响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及精神慰藉需求。
另外,从老年人的消费结构可以看出,医疗保健支出是老年人的第二大消费支出,仅次于食品烟酒这类支出。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加,医疗保健支出将快速上升,增加其消费支出,在收入有限的约束下,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的增加必然压缩其他消费支出,从而影响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四)高龄老人精神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影响老年生活质量
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精神需求相对物质需求而言是高层次的需求。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老年人口的物质需求已经基本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满足,但是精神需求作为较高层次的、较复杂的需求,还未得到全面满足,尤其是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的心理健康和精神慰藉需求不容忽视。
孤独感是老年人,尤其是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面临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201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近1/5的失能老人经常感到孤独,近1/4的失能老人认为自己是家庭的负担[9]。在我国,老年人对家庭的渴望和对子女的情感依赖度都非常高的,随着我国空巢家庭比例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情感交流需求和精神慰藉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这种现象在受教育水平不同的老年人中的差异化表现非常显著,受教育水平较高的老年人能够较好地接受新鲜事物,能够更好的安排自己的老年生活,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填补自己精神文化需求,子女不是他们唯一的精神寄托;而受教育水平较低的老年人获得精神慰藉的途径相对单一,对子女及其家庭成员的依赖程度较高,从而容易感到孤独和失落。
另外,社会参与度是衡量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指标。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显著下降(如表4所示)。低龄老人参与社区活动的比例显著高于高龄老人,这是因为:一方面因身体健康和生活自理能力的下降导致其社会参与度下降,另一方面,从社会的认可度和平台的提供角度而言,更倾向于年轻型老年人。
表4 参与社区活动状况
三、进一步提升我国高龄老人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
随着高龄化现象的突出,让高龄老人安度晚年是我国健康老龄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前面分析,提出如下进一步提升我国高龄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经济福利,降低老年贫困风险
高龄老人面临着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经济收入降低的收入风险,同时还面临着因医疗保健等其他支出不断提高的支出风险。因此,通过增加高龄补贴和商业养老保险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高龄老人的经济福利,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其老年贫困风险的发生率,还可以有效保障高龄老人购买各种养老服务和医疗保健支出。
(二)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多元化供给能力
第一,为居家养老模式提供制度保障和配套设施。高龄老人因其自理能力和活动能力的下降,对居家养老的需求较为强烈。因此,针对选择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而言,从制度上给予保障,保障其正常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需求得到满足。具体而言,可以从制度层面完善居家养老的配套设施,包括家庭医生、专业的养老服务提供者的上门服务等,加强以社区为依托居家养老模式的养老服务功能。
第二,巩固机构养老模式的基础地位,为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提供有效服务。鉴于当前我国机构养老床位数有限、专业服务人员缺乏的实际情况,应将有限的机构养老服务留给失能半失能的高龄老人,保证他们能够获得专业的养老服务,减轻家庭的养老负担。
第三,鼓励和引导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发展,提高供给能力。在完善的法律制度框架和严格的监管体系下,鼓励私人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由市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由需求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进行购买是最符合市场规律的供求模式[10]。但前提条件为老龄人口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因此在增加高龄老人经济支持的同时,引导其转变养老观念,加强养老服务的消费。
(三)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理念
全社会应该鼓励和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观念,为其提供社会参与机会,尽可能的发挥其余热,不要将高龄老人看作是社会负担,应将他们看作为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重要成员,加强其社会参与度,让他们继续体现自身价值。社会方面应该给予高龄老年人更多发挥自我价值的机会与途径,例如掌握某项专业技能的高龄老年人(尤其是一些传统的手工艺等),能够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想要学习专业技能的学习者进行教育指导活动。而社区也可以进一步发挥高龄老年人群体在传统文化方面的价值,使他们的养老活动能够充实的同时,为传统文化的发扬与传承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