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基和桥涵工程检测及试验控制措施
2021-04-12程玉峰
程玉峰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中山 528400)
1 公路路基、桥涵工程的检测及试验流程
公路路基、桥涵工程建设前应做足准备工作,以便后续施工作业可高效落实到位。检测及试验需要紧密结合质量要求,引入先进的方法。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检测与试验,将其视为项目施工中的重点内容,应将主观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提供保障。
1.1 准备阶段
以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资料为基本依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创建标准化的中心试验室,配备高精度的主流试验检测仪器,抽调专员参与至试验检测工作中,给后续正式试验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2 施工阶段
(1)原材料试验。公路路基、桥涵工程得以建设成型的重要前提在于材料的支持,材料的质量将直接对工程施工品质带来影响。对此,需以试验规程为准,由专业人员围绕各类原材料展开试验,分析其质量情况,剔除不达标的部分,确保投入使用的材料均可满足质量要求。按流程完成原材料的试验工作,具体程序:承包人原材料试验报告→监理组实验室按规范频率取样抽检原材料→复核、出抽验报告→监理批复或报中心试验室复核(备案)。
(2)工艺检验。在确定原材料质量达标后,需在施工工艺的引导下将其施工到位,组织工艺性检验可以发现不足之处,以便及时调整,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要求。工艺检验应具有及时性,在各项结果均满足要求后再进入下道工序,由此,形成良性发展模式。
(3)半成品、成品的试验。对于以混凝土预制件为代表的半成品以及基于原材料组成的成品,均应对其展开试验,分析质量情况,从源头上规避质量问题,以免对公路路基或桥涵的施工质量带来不良影响。
2 施工过程中检测及试验的控制措施
2.1 原材料方面
2.1.1 水泥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应做好水泥进场管理工作,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合格证明文件,按照水泥的生产厂家、标号等级等内容对水泥进行批次划分,方便后续开展水泥的强度和安定性等性能检验。其中,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批次划分的重量有差异,前者批次划分的上限为500 t,后者批次划分的上限200 t,剩余不足划分批次量的均按照一个批次计算。若水泥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或者怀疑水泥存在受潮问题,可以重新开展取样复检工作,严格按照水泥检验试验方法及相关标准检验,确保水泥质量合格。
2.1.2 砂子
根据公路路基、桥涵工程的施工需求,砂子以级配良好、足够洁净的河砂较为合适,此类材料的试验含多类细分内容,包含筛分试验、压碎指标试验等,通常每400 m3需组织一次试验。在高速公路桥涵工程中可选择中砂材料,颗粒粒径不宜超过10 mm,若筛分试验结果表明存在超粒径的颗粒,应根据粒径控制标准组织过筛处理。
2.1.3 粗骨料
以硬度较高的卵石或碎石为宜,试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筛分试验、压碎值试验、含水量试验,每400 m3的粗骨料则需组织一次试验,以便探明材料在级配、压碎值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遇到质量疑点时需组织复试,对粗骨料的实际质量情况形成准确认识,以便采取相适应的控制措施。
2.1.4 钢筋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钢筋的外观是否存在缺陷,应详细查看钢筋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根据钢筋的钢种、等级、生产厂家及出厂时间对钢筋进行批次划分,从批次中抽样开展力学性能检验,保证质量合格的钢筋进入施工现场及投入使用。
在将钢筋进行批次划分时,可以按照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进行组批,保证每一批次的钢筋质量不超过60 t。若>60 t应按照每增加40 t(<40)增加一个拉伸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在混合批中,各个炉罐的含碳量和含锰量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其中各炉罐号的含碳量之差应不超过0.02%,含锰量之差应≤0.15%。
2.2 混凝土
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中,混凝土在各类材料中的占比较大,其对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的影响较为显著,因此,需加强对此类材料的质量试验与控制[1]。在试验工作中,需重点考虑配合比的合理性,是由于配合比生产的混凝土在和易性、耐久性方面的性能均难以满足要求。配合比指的是水泥、集料、水等各类材料的用量关系,因此,在试验时需分别分析各材料的用量情况。经验表明,混凝土试配阶段需经过持续性的调整,最终方可得到兼顾质量要求和经济效益要求的科学配合比方案。
混凝土工程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应在进场时对其性能和质量进行检验。开展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检测时,规定混凝土试件为边长为150 mm的立方体标准试件,并将3个同龄期的混凝土试件划分在一起。最后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取小组平均值,计算精确至0.1 MPa,若有一个混凝土试件的测定值与中间值的差度过大,即差值15%中间值,则仍保持取中间值,但如果有2个混凝土试件的测定值存在上述情况,该组混凝土试件检测结果无效。
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方式成型的试件置于标准养护条件下,即温度(20±2)℃、相对湿度不低于95%,养护28 d测得的抗压强度值(MPa)进行评定。对采用蒸汽养护的混凝土,其测试抗压强度的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下养护,累计养护时间应为28 d。
2.3 路基土方
公路路基施工中,路基土方试验是分析质量情况的重要途径,重点考虑到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最佳含水量试验。此项工作应在路基修筑前半个月展开,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点位,于该处取土样并通过击实的方式检验。各类土样应分别对应有一组或更多的试样,施工期间遇土质变化的情况时应随即补充试验。
(2)压实度试验。按照每1 000 m2内2个点的方式组织试验,必要时可在该基础上增加检验点,以提高试验结果的可靠性。经过检验后,若路基的实际压实度满足要求,方可进入上层填筑环节,否则需采取处理措施并再次检验,直至满足要求为止。路基边缘处的稳定性欠佳,应加强对该处的检验[2]。
3 其他控制措施
3.1 工地实验室监管
(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试验检测工作,加强工地实验室的管理,发挥工地实验室的作用。
(2)被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进行质量检验的检测单位,须具有合格的交通等级资质和通过计量认证。
(3)在正式开展中间质量检测之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协同好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监理单位,以明确的书面形式通知所委托的检测机构,为相关检测工作提供便利。
(4)在竣工检测之前,项目建设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向质监单位提出申请,并且将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和监理单位的相关评价意见附录在申请书后面。
(5)保证工程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明确试验检测费用的渠道,严禁出现挪用检测费用的情况[3]。
3.2 制度及人员控制措施
3.2.1 工作要求
(1)现场专项检测实行月报制度。承担软基沉降观测、桥梁施工监控、桩基检测等现场专项检测的检测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向质监机构、项目业主报送现场专项检测情况月报告。
(2)提供软基处理沉降观测报告,报告中应直观明了反映现阶段路段沉降位移的实际情况,进行精简明确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详细指导意见。
(3)提供桥梁施工监控报告,报告中应对当前的桥梁监控成果、施工状况进行总结,得到精准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
(4)提供桥梁荷载试验等相关报告,报告中应直接指出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工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并及时将相关试验报告递交给质监机构。
3.2.2 试验检测人员管理
(1)检测人员应树立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严格开展试验,保证试验数据的科学准确。
(2)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件,无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参与试验检测活动。
(3)试验检测报告应该由专业且由单位授权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复核和批复。
(4)严格禁止检测人员在同一时间内在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检测机构工作,严格查看检测人员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是否与实际相符。
3.2.3 监督抽检
(1)按照抽检计划,厅质监局以年为单位、根据抽检的原则检查公路路基和桥涵工程的相关产品。
(2)按照规定,交通质监机构可以委托检测机构开展相关监督和抽检工作,但被委托机构须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通过计量认证,并以清晰明确的书面形式委托。
(3)监督抽检工作通常为现场取样,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确认下进行,确定样本的型号、生产厂家等,最后将取样样本封存保护,编号分类。
(4)项目建设单位应自觉配合相关的监督抽检工作,不得阻碍或者拒绝。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中,为全面保证施工质量,需由专员围绕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组织检测及试验工作,根据所得试验结果分析实际质量情况,采取相适应的控制措施,从源头上规避质量问题,以达到保质量、增效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