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2021-04-10马艳丽
罗 靖,武 卫,马艳丽,李 鑫
(1.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 昆明650051;2.云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云南 昆明650118)
0 引言
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条件构成的多维经济形态和商业模式,是产业数字化的一种新范式和主要体现形式,是数字经济深入发展的重要标志,它们在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影响力和话语权、扩大服务半径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国际知名互联网公司纷纷布局平台经济。亚马逊、微软公司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服务,构建商业软件B2B平台,获得了丰厚回报。国内互联网头部企业腾讯以QQ和微信平台为基础,依托云计算、AI及大数据分析,推动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升级。目前,在国内产业互联网领域异军突起的阿里云市场份额已位居全球云数据库市场第三,仅次于亚马逊和微软。其飞龙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了工业生产领域中供应链、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全链条,实现了企业数字化转型。此外,百度、华为等也纷纷构建了基于自身生态的云服务平台。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等政策,加速了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发展,平台经济模式日益成熟,互联网平台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目前,抢抓平台经济发展机遇正成为各地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共同选择。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云南作为欠发达地区,抓住“机会窗口”发展平台经济对于找准云南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是云南实现“换道超车”的必由之路,推动全省“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云南建设成为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点和重要支撑点具有重要作用。
1 云南平台经济发展现状
1.1 政策措施及相关机制模式情况
2017年,云南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依托“云上云”行动计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加快云服务、云应用创新,积极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互动发展,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云南省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要以工业互联网为支撑,“互联网+先进制造”为方向,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2020年《云南省产业互联网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到2022年,初步形成我省产业互联网融合创新体系。《云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加快产业互联网建设。
1.2 企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云南省互联网行业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不断涌现。2019年中国互联网协会、云南省互联网协会联合开展了云南省互联网企业10强和成长型企业的评价。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百事通信息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互联网分公司、云南云才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昆钢控股)、云南九机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云南蓝队云计算有限公司、云南能投信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昆明信息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天成科技有限公司等10强互联网企业及云南天行健营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融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市网翼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互联网成长型企业相继出炉。
1.3 网络市场发展情况
近年来,云南省网络市场主体持续增长,网络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不断增加,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兴起,电子商务多元化发展态势明显,网络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2018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现779.41亿元,同比增长44.73%。云南省ICP备案主体50 151个,网站数量64 300个。纳入“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的网络市场主体27 330户,比上年增加3043户,增长12.5%,网络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网店40 532个,比上年增加5804个,增长16.7%。全省共有自建网站28 411个,电子商务平台32个,在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内经营者171 206个,自然人未登记注册开办的网店166 862个。《云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云南省全年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69.56亿元,比上年增长99.6%。
从类型分布看,全省网络市场主体中私营企业19 610户,占71.8%;外资企业403户,占1.4%;内资企业2 863户,占10.5%;农民专业合作社279户,占1%;个体工商户4 169户,占15.3%;其他6户。从产业分布看,网络市场主体第三产业居多。其中,第一产业1 409户,占5.1%;第二产业4 176户,占15.3%;第三产业21 745户,占79.6%。从区域分布看,全省网络市场主体区域分布极不均衡,省会城市昆明(包括省局注册主体)有17 940户,占全省66%。从主体分布看,网络经济主体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关联度高。昆明、曲靖、玉溪网络市场主体的数量与其在省内的经济总量基本吻合;其次是旅游业较发达的丽江、大理、版纳等州市网络市场主体占比相对较大。
1.4 “互联网+”产业发展情况
1.4.1 互联网+文化旅游
云南立足地域优势,运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文化旅游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区域合作,加快跨境旅游带发展,全方位推动全省旅游产品复合型升级,加快构建主客共享、优质高效、便捷舒适的旅游服务体系。从2017年正式施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到2018年第一个智慧旅游产品的问世,云南省“互联网+旅游”已经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1.4.2 互联网+生命健康
云南依托生物资源、中药资源及品牌优势,促进医疗健康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智慧医疗健康产业,拓展医疗服务新领域,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发展健康管理组织,充分运用新技术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满足市场多层次、个性化、精准化、多元化的医疗健康需求。2017年云南“互联网+中医药”的第一款智慧产品“云南中医”问世,迈进全国前列。云南以“互联网+”新科技为抓手,促进生态与养生融合,结合地域优势建设滇中养生旅游先行区、滇西北文化养生旅游带、滇西温泉养生旅游带、滇西南生态养生旅游带,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养生旅游目的地。2019年建成的“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实现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
1.4.3 互联网+特色农业
近年来,云南加快特色农业产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构建“大产业+新主体”“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搭建农业数字化平台,以科技助力云南特色农业创新发展。2015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了我省“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并形成了15个智慧应用系统,拥有巨大发展潜能。
2 云南平台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2.1 取得的成效
2.1.1 网络交易规模持续增长
2018年,云南网络销售金额达779.41亿元,同比增长44.73%,高出全国21.78%。其中,实物型网络销售金额达487.30亿元,在全国排名第20位,同比增长41.91%;服务型网络销售金额达292.11亿元,在全国排名第18位,同比增长49.69%。
2.1.2 平台应用企业持续增加
传统或新兴企业纷纷自建网站或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涉足电子商务,涌现出一批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和知名网店。大益茶叶连续四年占据天猫双11茶行业销售榜首,昆明贝泰妮集团的薇诺娜化妆品天猫旗舰店跻身天猫美妆TOP9榜单。
2.1.3 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兴起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实施电子商务和电商扶贫工程,电商产业逐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阿里巴巴集团在云南省布局建设县级农村淘宝服务中心34个,村级服务站1 490个,覆盖近3 000个行政村,实现了农特产品上线交易,“淘宝特色中国”在云南开设地方馆13个,位居西部第一;苏宁集团在云南省开设直营店60家,在腾冲、姚安、牟定设立了中华特色馆网上交易平台;京东集团在云南省9个州市设立农特产馆、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53个、京东帮服务店84家,覆盖行政村4 250个。
2.1.4 平台经济多元化发展态势明显
云南省网络经营主体主要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供销社、商场超市、经营性公司等传统企业。交易内容主要有实物商品、服务交易。经营平台主要有省内外电子商务平台及依托微信、微博、新媒体等社交平台。运作模式主要有网上开店、网上销售、线上体验、线下购物等。经营类型主要分为自建网站开展经营,依靠淘宝、京东、天猫、飞猪等省外电子商务平台开网店经营及与省内外电子商务平台合作转型为电商企业,如我省很多景区、餐饮、土特产行业主体正逐步加强与美团、携程、腾讯等平台合作,为其提供产品或服务,而不是直接负责经营;省内少部分商场超市等传统经营主体正通过与阿里、京东等省外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实现线上引流、线下消费、第三方快递送货模式。
2.1.5 平台经济发展潜力大
云南省“云花”“云茶”“云果”“云药”等特色产品优势明显,物质资源、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都需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推向全国、推向世界。随着全省网民数量不断增多、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高、上网网速不断加快和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发展电子商务具备较好基础,但我省电子商务主体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依然存在,缺乏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潜力亟待释放。
2.2 存在的问题
《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报告》数据显示,云南数字经济发展指数为22.0,与全国平均值为(32.0),与四川(40.6)、贵州(27.4)、广西(27.1)仍存在较大差距;在数字经济融合指数方面,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位居第一梯队。云南融合指数明显落后,指数得分低于26分,位于第四梯队,平台经济发展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2.1 平台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与北上广深等平台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相比,云南平台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有限。全省平台型企业在总体规模、资金总量、社会影响力,依然处于行业内相对弱小的位置。
2.2.2 平台企业所属行业领域单一
云南省平台经济行业领域较少涉足新兴产业,主要集中在大宗商品、网络零售平台以及新兴的跨境电商等方面,综合性及整合力有限,市场增长空间有限。如省建投“云上营家”、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等发展势头较好的平台也仍然受到行业领域单一、平台发展规模小、影响力有限等因素的制约。
2.2.3 平台经济缺乏复合型高端人才
平台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和行业模式,其发展需要一大批融知识、技术、管理、资本与创业精神于一体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当前,全省具有敏锐眼光、能够发现细分市场的企业家人才,以及经营平台型企业所需的高级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极度缺乏,致使具有新理念、新模式的平台发展壮大受到了一定制约。
2.2.4 政府扶持政策落地力度不够
各级政府对平台经济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不够解放。在市级层面上针对平台企业的配套政策体系不足,缺少专门针对平台经济特性的差异化政策措施。此外,社会各界对平台企业认知程度不高,公共基础服务设施支撑不够及投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突出。
3 加快发展云南平台经济的对策建议
3.1 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统计研究
各地要提高对平台经济发展和演变规律的认识,结合云南平台经济发展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全省平台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确立统一明确的发展目标方向、发展思路及发展重点。加强对平台经济的顶层统计指标体系设计, 加强平台经济统计培训工作,建立平台统计数据发布机制,探索构建由统计、商务及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的良性合作机制。
3.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速平台企业成长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平台经济发展的宽松市场准入环境。结合我省平台经济发展层次及水平,制定扶持平台型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在财政税收、土地利用、投融资渠道、人力资源等方面要给予重点支持。对于具有发展潜力的平台型企业项目,各级政府要及时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措施。减轻平台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网络接入、服务器租用托管、数据中心运营维护等方面的收费标准。
3.3 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解决企业平台融资难问题
围绕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及平台经济企业特点,提供金融产品展示、融资咨询服务、金融政策汇聚等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完善平台型企业授信准入制度,鼓励授信银行和担保机构为平台型企业开展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抵押、销售账款质押、存货质押、不动产抵押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培育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更好地服务平台型企业。探索设立平台经济专项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培育发展平台经济。
3.4 培育平台化产业生态,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提升现有平台发展能级和水平,培养壮大重点平台企业,重点推动建投、交投、能投、斗南花卉等企业内部贸易平台发展成为具有集成服务能力的平台,加快实现平台化转型。结合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专业平台建设,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打造具有较强研发设计、融资担保、人才培训、物流仓储、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功能的平台经济集聚区。通过资源整合、项目优化和功能拓展,将有条件电子商务产业园、商贸物流产业园等改造提升为区域性平台经济基地。加强同南亚东南亚国家及国内平台企业知名企业对接,全力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旗舰型平台企业和基地型项目,推动平台经济在有条件地区率先突破。加快重塑传统优势产业全链条,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争取高端关键环节配套本地化。紧盯世界一流“三张牌”、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引领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集聚,扩大产业规模。
3.5 加强高端人才团队培引,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
立足平台经济发展方向及人才需求,强化平台经济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加强高端专业人才培引工作,鼓励驻滇高校与国内平台企业联合培养互联网专业人才及平台经济应用型人才,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制定专业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平台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及团队,集聚高端优质人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