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策·声音

2021-04-10刘启强,拓晓瑞,孙进

广东科技 2021年11期
关键词:人民政府印发科技成果

国家层面

▌ 2019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8号),提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支持新区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

▌ 2020年7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提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国家高新区要加大基础和应用研究投入,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动技术创新、标准化、知识产权和产业化深度融合。支持国家高新区内相关单位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并实现产品化、产业化。支持在国家高新区内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并探索风险分担机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培育科技咨询师、技术经纪人等专业人才。

▌ 2020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提出支持高校示范基地打造并在线开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加强创业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依托高校示范基地开展双创园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实践紧密结合。加强双创示范基地“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建设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增强中试服务和产业孵化能力。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在建设现代科研院所、推动高校创新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决策流程、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机制、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方面开展试点,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制度保障。

▌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国办发〔2020〕51号),提出加快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布局、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体系化融通创新格局。

▌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提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强化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引导,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 2021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提出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加快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改革,引导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提早介入研发活动。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要求,纳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化完善有利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与转化的活力。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建立成果评价与转化行为负面清单,完善尽职免责规范和细则。

地方层面

▌ 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提出建立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尊重、维护和保障科技成果转化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的登记、转化实施程序、收益分配、组织保障、异议处理等内容,并应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 2021年2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鲁政字〔2021〕25号),提出支持“好品山东”竞争新优势关键共性技术和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占有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 2021年6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发〔2021〕17号),提出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通过市场发现科技成果价值;支持国家设立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制度,推广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探索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体系;打造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

▌ 2021年8月1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44号),提出加强核心技术研发部署,深入实施省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研发计划,持续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数字技术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风险控制、信用约束等制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机制、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保障。

广东层面

▌ 2018年6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粤府函〔2018〕190号),提出在重点行业培育30家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与标准“三同步”(即科研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机制。推动农业科技成果标准转化,制定岭南水果、茶叶、蚕桑等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产品标准,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孵化器、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开放型科技成果和核心专利技术标准转化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和核心专利技术转化为先进标准。

▌ 2019年3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提出高新区要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广深段建设中发挥核心支撑作用,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促进内地产业、市场优势与港澳科研、信息优势的有机融合,推动跨境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管理方式,组织实施应用示范工程和项目,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成果在高新区转化及产业化,不断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 2020年5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提出大力推进集群内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全球布局研发网络,开展前沿先导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集群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化应用。

▌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府办〔2021〕24号),提出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支持高校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研发项目,获取竞争性收入,与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把创新成果转化为学校收入。充分发挥校友会、基金会等组织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

▌ 2021年3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粤府〔2021〕22号),提出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落地,提升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推进产业技术研究与转化联合体建设。

▌ 2021年10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62号),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院所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清单制度,完善容错机制,探索开展“小岗村”式体制机制创新,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作价投资、自主审批股份收益分配及退出、投资亏损依法依规免责以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反哺、激励和风险防控等机制。推动试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加大省级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力度,优化管理程序,适度减轻按国有资本管理向财政部门缴纳资金压力。

地市层面

▌ 2018年6月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8〕17号),提出推进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充分发挥标准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过程中发的桥梁作用,健全协同创新工作机制,以工业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推动科研、标准与产业同步,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形成技术标准。

▌ 2018年12月25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府办〔2018〕89号),提出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发明专利技术,引导专利技术成果向企业转化实施,并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

▌ 2019年2月27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肇府办〔2019〕2号),提出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托本市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按企业需求开展研发活动,建立成果供需平台、产业化平台,构建共同研发、优势互融、资源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动有条件的专业镇建设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深入推动专业镇协同创新。鼓励产业关联度高的专业镇强强联合,建立资源整合和开放协作机制,共建产业专业合作区和专业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

▌ 2019年7月30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江府〔2019〕24号),提出发挥市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科研、技术、人才等资源对接,促进五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以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为重点,落实国家、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完善促进技术交易发展政策,建立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 2019年9月30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谋划建设全市性集孵化、加速及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科技园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提升计划,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 2019年11月11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梅市府〔2019〕21号),提出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设科技孵化平台,其孵化服务收入全部归属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留归高校、科研机构自主使用。

▌ 2019年12月13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潮府办函〔2019〕137号),提出引导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食品安全重大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创新研究,促进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示范。

▌ 2019年12月10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惠府〔2019〕60号),提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积极参与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制定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引导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引进培育技术经纪人。积极对接国家和省重点科技成果专项,探索建立具有惠州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

▌ 2020年1月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珠府〔2020〕1号),提出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扶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科技成果发布和交易、转移转化等平台和载体建设,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深化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改革,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运用市场化机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平台,以高新区为主要载体,增强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开放合作能力,推动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发展,培育更多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完整孵化链条。

▌ 2020年7月16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河府办〔2020〕29号),提出坚持把破解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为着力点,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在创新主体培育、高端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使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提高改革的质量和效益。通过建立集技术需求库、技术人才库和技术成果库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举办成果集中展示会等,为科技成果供需搭建线上线下精准对接渠道,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最后一公里”,引导社会力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调控作用,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

▌ 2020年8月31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揭府规〔2020〕3号),提出支持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科创孵化中心,服务中小型科技公司、创投公司等科创企业起步和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聚集方面率先突破,打造粤东区域科技创新集聚中心。

▌ 2020年12月25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汕府〔2020〕139号),提出建立完善技术研发、专利布局和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传统优势产业专利导航和标准化指引,支持科研成果和必要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进程。支持检验检测等专业机构开放实验室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 2020年12月28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支持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为企业做强做大和挂牌上市创造有利条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每年设置专项支持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加速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 2021年1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深府办函〔2020〕136号),提出围绕重点产业基础研究,搭建高水平关键技术平台,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等,聚焦突破“卡脖子”技术,聚焦数字经济产业共性技术应用及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高效精准对接的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资源条件平台,大力强化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 2021年3月29日,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下达云浮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云府〔2021〕8号),提出推动开展不锈钢、石材、南药等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引育人才,积极申报“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银铃计划”等引才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才交流合作。

▌ 2021年4月13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提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市,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大投入和引导力度,探索更深层次产学研合作,建设粮食产业技术创新孵化平台,加快粮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提升粮食行业创新发展水平。

▌ 2021年4月20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东府办〔2021〕22号),提出对进驻基地且在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过100%标准奖励个人。支持各基地为进驻企业配套建设人才安居房,向基地内重特大项目人才倾斜“三限房”资源,完善各基地的教育、医疗、商务等配套,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和团队提供高品质生活环境。

▌ 2021年4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穗府〔2021〕7号),提出深化穗港澳在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国际技术转让等领域合作,构建最具创新活力的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打造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集聚区,加快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运营方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运营,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海洋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跨市转化应用,共建全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 2021年8月4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务超市建设方案》(汕府办函〔2021〕188号),提出提升创新能力,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体系,深度解决科技企业技术需求“两张皮”的问题,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技术需求的连接通道,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果包和技术需求信息发布系统,打造集聚科技资源、科技成果、科技服务商城等平台,建设汕尾市科技成果交易服务超市。

猜你喜欢

人民政府印发科技成果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黑龙江人民政府令 第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
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