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科研诚信生态建设的若干思考
2021-04-10唐莲英
唐莲英
(广西科学院条件财务处,广西 南宁 530007)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际期刊加大对我国学者撤稿力度,我国加大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国际期刊撤稿的论文作者给予谴责,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科研诚信环境逐渐开始了净化行动。在科技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专门增加了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也设置了相应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开始了科研诚信工作的系统化建设。之后,科技部对学术打假行动,对学术界的举报有所回应。可见,科研诚信已深入全国科技工作者的人心。但同时应该看到,学术不端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一些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仍未得到有效打击。科研诚信离不开为科技工作者营造一个良好科研生态。只有提供了良好的、符合科研规律的科研生态,才能不断提升我国科研诚信水平。
我国一些学者对科研诚信进行了研究[1],李侠认为扭曲的评价体系以及奖惩机制的长期错位设置[2]。新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明确,建立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3]。费艳颖和林江鹏研究了我国科研诚信体系构建的路径选择[4,5],何小军则研究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尽早发现科研失信问题[6],贵州省推出科研诚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列为科研失信行为与管理失信行为[7]。广西也出台了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8]。可见,除了科技管理部门,其他部门也参加到科研诚信的建设中[9]。世界许多国家重视科研诚信建设,针对科研诚信问题出台了各自的应对指南、规范、制度和法律[10]。文章从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视角,从科研诚信生态建设的角度,研究科研诚信生态建设,认为科研诚信工作并不是单个部门的责任,也不能依靠科学家精神进行道德规范,需要各方合力,全力构建良好科研诚信生态系统,才能不断提升我国科研诚信的科学水平。
1 科研诚信中科技项目经费管理问题
1.1 科研项目匹配经费的一刀切
为了撬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科技项目经费尤其是应用技术攻关类科技项目,通常要求承担单位配套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为了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R&D的占比,对企业自筹经费硬性设置较大的配套比例。显然,这种一刀切的配套方式违背研发的投入规则。一是对于轻资产类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IT类的项目,其投入更多是人员投入,而人员的投入也将是根据业务量弹性地使用人才,很难有2-5倍的经费配套。二是大型和特大型企业的经费配套,也会根据技术攻关的需要,提供一定的支持,也很难一刀切地达到固定的配套比例,更多是通过其他方式实现自筹经费的投入。一刀切体现了管理方式的简单粗暴,为违背科研诚信行为埋下隐患。
1.2项目经费的核准和批复
科技工作者在申报项目时,往往根据项目内容、任务和指标等情况,对项目经费进行预算,提出项目实施的经费额度。但科技管理部门受经费总盘子限制,对立项项目无可奈何地压缩科技经费预算,有的将科技项目经费压缩至一半以上。对于科学家来说,科研任务和指标是根据科研项目经费来估算的,经费不足时,其项目任务和指标无法完成也无法达到。但一些科技管理部门,以经费总盘子不足为理由,对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度压缩。不可思议的是,经费压缩后,以配套经费补充财政经费不足的说法,不给调减研究任务和指标的机会。这种做法给科技工作者带来无穷的烦恼:拒绝项目则面临着无项目维持局面,不拒绝又面临着无法完成项目指标的局面。俗话说:“两者相争取其轻”。科学家最终选择的是被动接受项目经费的现实,期望通过后续各种努力实现项目预定的任务和指标,也为违背科研诚信埋下伏笔。
1.3项目经费预算外的合理费用支出
随着加大科技项目审计力度,科技项目的经费开支进一步规范。但仍有许多合理的支出无法列支,导致科学家与审计、纪检冲突加剧。以财政项目经费拨付为例,各部门对财政经费收款后发票的开具仍未有统一认识。由于开具发票需要交纳税款,而科研项目中并无税款的支出款项。大多数单位对科研项目只以银行回单加盖单位财务章后的单据作为入账凭证。但仍有一些单位认为,经费转移必须开具发票,否则作违规处理。做出此项要求的同时,并未能对税款的开支来源进行指点,也未与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动则以“违规”作为口头回复。导致科研项目的一些合理支出很难找到出处,让科研工作者陷入两难境地。
1.4项目经费拨付时间与项目合同执行时间不同步
科研管理部门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后,已细化项目的执行时间及项目进度,并对项目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但项目科研经费并未能及时拨付,有时候拨付的时间超过合同执行时间半年以上,造成了项目实施拖延。但科研管理部门往往不愿意将项目合同执行时间相应往后延期,而以先使用自筹经费为由,拒绝修改项目合同执行时间。而研究数据的产生和论文的形成需要时间的积累,无端压缩合同时间势必影响项目进度,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尽管科研项目经费不能正常拨付,但科技管理部门仍按合同时间进行验收,造成了科研项目一开始就有违背科研诚信。
上述问题看似仅仅是科技项目的问题,其实是涉及科研诚信的问题。毕竟,项目从立项开始就留下了失信的隐患。项目经费预算外的合理费用支出也导致失信的局面。为了减轻科研工作者的负担,也考虑到科研工作者缺乏财务知识,允许项目聘请财务助理,帮助其理清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合法性,但项目经费的不合理支出也将由财务助理传达到科研工作者,将科研工作者处于失信风险中。
2 原因分析
国家和地方为加快科技创新,前所未有地加快了科技体制改革步伐,松绑了很多政策,给予科研工作者充分信任,给予科研工作者更充分的自由和灵活度,允许科研工作者失败的科研环境,目的是尊重科学规律,倡导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实现科技强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对出现上述问题,综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2.1缺乏对国家营造宽松科研环境的深刻认识
中美贸易冲突和技术壁垒的加剧,我国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渠道越来越窄,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可能性越来越低,导致一些产业出现了“卡脖子”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为了突破国外的技术封锁,必须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和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热情,通过若干年的努力,逐渐解决“卡脖子”技术,实现我国相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实现科技自信。国家领导人近年来在不同场合,都对科技创新给予厚望,寄托重托,也对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热情和营造宽松科研环境提出了要求。李克强总理指出,推进科技创新中的“放管服”,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章不合理,条条框框太多,致使办事难、耗时长、成本高。要精简程序、简化手续,把科研人员从烦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11]。我国相关部门要在充分理解国家对科技创新重视原因的基础上,理解国家领导人对营造宽松科研创新环境的初衷和含义,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以实现激发科技工作者更大创新热情,研发出更多、更好的新技术。
2.2缺乏对系列新科技政策的正确解读
根据国家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精神,各省区科技管理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营造科研氛围、激发创新热情的政策,目的就是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科研环境,激发科技创新热情。但相关部门对政策的解读还不到位,甚至不了解出台有相关政策,更不了解出台该政策的初衷和目的。一些管理部门的干部只了解本行业的政策,不主动也不情愿去了解科技创新的新制度和新办法,缺乏对科技政策应有的更新。一些管理部门更是本着“自证清白”的思路,开展管理工作,要求科研机构每项工作必须有政策文件的支持,坚持“法有允许才可为”的思想,而一些科研细节根本无政策界定也不可能有政策界定。由于思路仍停留在改革前的政策理解上,很难对现行的科研做法有正确理解,也将影响到科研创新活动。
2.3相关部门缺乏有科研经历的管理人才
加入公务员队伍是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之一。但我国公务员招考对年龄做出限制,仅招收35岁以下的大学生,导致国家公务员的来源很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尽管这些应届毕业生大多为大学生精英,但并未具备科研能力,缺乏科研经历,也不可能对科研活动有充分了解。其次,我国为加强公务员管理,提升公务员素质,严格控制公务员的入口,事业类的科研人员除正常的招考渠道,并没有与国家机关岗位交流的机会。再者,与国家公务员交流只是领导层面的交流,且为极少数,而政策执行层,更多为部门的中层及以下人员。可见,相关管理部门懂得科研规律的管理人才不多,也导致了对科研规律的认知不足。
2.4缺乏对科研工作者的理解和尊重
科技创新与流水性工作不同,需要科研工作者头脑风暴,大胆尝试新知识、新手段,以实现技术的提升。由于科研的不可确定性和知识更新的加快,原有项目任务书的技术路线或许并不是最科学、经济的,随着研究的深入,有时候需要对原先设计的技术路线推倒重来。一部分科研活动,推倒重来也不可能成功,否则也不会存在技术难题。这就需要我们接受科研失败,理解科研失败,尊重科学规律。因此,这就需要管理部门对科研工作者极大的理解和尊重,不能对科研工作者施以“坏人假设”,要他们“自证清白”。相关检查活动要对科研工作者给予极大的理解和尊重。不容易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环境,但破坏科研诚信的科研环境却很容易。相关管理部门要慎重对待科研工作者,要给予科研工作者充分理解和尊重。
3 科研诚信生态建设的若干思考
3.1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科研诚信的科研环境
2020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指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科学家精神是科技工作者在长期科学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为我国的科技工作者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食粮。新时代以黄大年、南仁东等为代表的新一代科学家,都是中国科学家精神的铸就者、践行者和发扬者。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同时也要引导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继承老一代科技工作者的科研诚信精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遵循科学发展规律,营造科研诚信的科研环境,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2加强政策的解读和宣贯,加快管理部门对科技创新政策的知识更新
为加快我国科技创新,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科技改革文件,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文件简化了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将他们从繁杂的材料申报中解脱。审计等检查部门要及时了解新政策,加强对新政策制订目的、细则的认识,主动到文件制定单位深入调查、了解政策要解决的问题和操作的办法,成为新政策的宣传者和推广者,鼓励科技工作者大胆利用好政策,加快科技创新,最大程度排除科技工作者的后顾之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科研诚信政策法规的宣讲,不断营造科研诚信生态。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加强与科技管理部门的沟通,做好政策的践行者,为科学家提供优良服务。财政部门也要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加强与税务、审计部门的配合,并在经费的科学使用上给予指导。
3.3加强与科研部门的人才互动与交流,提升管理部门干部对科研规律的认知
科研规律与行政规律是2个性质不同的规律。科研规律鼓励大胆否定前人的假设,提出创新的思维和方法,实现技术突破。而行政规律要求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流程办事。按科学规律管理行政,会有很大风险。按行政规律管理科研行为,不利于创新思维的激发。因此,建议加强机关行政部门与科研部门人才互动与交流,引导行政管理人员到科研机构交流,让他们了解科研规律,加深对科研认知,丰富他们的科研管理经验,为日后开展科研检查提供知识储备。同样地,引导科技工作者到机关行政管理部门挂职,让科技工作者了解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律,为科技工作者配合检查、方便检查奠定基础。有了这种互动与交流,机关管理部门在执行检查活动时,可派出了解科研规律的管理人员参与,使检查行为更加科学规范,也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有利于科研工作者安心科研。
3.4完善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项目预决算管理制度
由于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导致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精准性不高。得益于长期从事科研活动,科技工作者提出的项目经费往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由于缺乏精确核算依据,往往成为科技管理部门核减项目经费的理由,但也不应由科技管理部门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管理,以核减项目经费为主。为解决管理上的问题,建议完善科研项目财务预决算制度,引导财务专家强化经费评审,对项目经费预算提出修改意见,使项目经费预算趋向合理化。科技管理者不能一味地根据总盘子简单地核减项目经费。如需要调整项目经费,也要相应地核减项目内容和任务,使科研活动与项目经费趋于合理,便于项目申报者更好地实施科研目标和任务。
3.5建立科研征信管理平台,不断规范科研工作者的科技创新行为
借鉴金融界个人征信系统平台,科技界也要建立科研工作者的科研征信管理平台。管理平台详细记录科研工作者的科研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的相关科技报告资料、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知识产权的产出和规范情况,获得科研类奖励情况等。通过科研征信系统,全面、详细地记录科研工作者的科研诚信行为,为科技管理部门立项、职称评定、奖励评定等提供丰富和详实的资料。科研诚信管理平台反过来也将对科研工作者起到震慑作用,更加注重自身科研行为,自觉遵守科技创新政策,规范自身行为。科研诚信系统的建立,将实现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工作者双促进。
4 结束语
中美贸易冲突很难在短时间内平息,技术封锁将长期存在,加快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而科技强国需要建立“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构建良好的科研诚信生态。文章从科技项目经费的视角入手,基于管理层面的原因分析,从科研诚信生态的角度,提出了若干思考和对策,目的是加强全社会的协调,形成科研诚信生态环境,为我国构建良好科技创新环境提供参考。但科研诚信体系涉及面广,科研诚信生态建设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建立良好的科研诚信体系仍需要做深入的思考和研究,需要不断努力和探索,也需要不断地验证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优良的科研诚信生态一定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