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发展评述及展望
2021-04-09李金惠刘丽丽蔡晓阳许晓芳
李金惠,刘丽丽,蔡晓阳,许晓芳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北京 100037)
1 2020 年行业发展评述
1.1 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1)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
自2020 年9 月1 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新《固废法》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提出了更高的防治要求。
(2)生活垃圾
2020 年7 月31 日,《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布,明确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目标;11 月27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 年阶段性目标和2025 年主要目标。
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2020 年1 月1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7 月1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9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2020 年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作出部署。12 月14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此外,各地也相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如《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 年)》等。
(3)危险废物
2020 年2 月21 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2 月26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11 月25 日,生态环境部等5 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该名录共计列入467 种危险废物,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减少了12 种。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 种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32 种。12 月17 日,《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发布,该标准针对GB 18484—2001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强化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等。12 月31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应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医疗废物处理受到国家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等政策标准相继出台。
为加强对不同类别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4)其他
在工业固体废物领域,2020 年7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 年)》,从综合利用效益、产业聚集区、技术创新中心、骨干企业以及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区域内的发展目标。12 月17 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该标准是对GB 18599—2001 的修订,进一步强化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在建筑垃圾领域,5 月8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工作目标。在农业固体废物领域,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建设工作目标;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对其适用范围、各级管理职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等多方面提出要求并明确了法律责任。在进口固体废物领域,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1.2 行业发展
(1)“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2020 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1)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 个部门编制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0 年工作计划》;2)生态环境部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汇编》(第一批);3)初步凝练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4)9 月12~13 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目前“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试点城市和地区的任务和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受疫情和经济等因素影响稍有滞后;2)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四个体系建设还未真正达到协同增效。
(2)工业固体废物
随着工业行业的不断发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2016~2019 年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显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由2016 年的37.1 亿吨上升为2019 年的44.1 亿吨,上升了18.7%。综合利用水平也有所提高,由2016 年的21.1 亿吨上升到2019 年的23.2 亿吨。2020 年随着新《固废法》的实施及相关政策标准的出台,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都得到了有效约束和监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区域发展不平衡、整体上综合利用水平和资源利用率有待提高、资源利用技术研究有待开发和升级、资源化产品标准缺失等。
(3)生活垃圾
2020 年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效果明显。46 个重点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已达86.6%,生活垃圾平均回收利用率为30.4%,其中有15 个城市的平均回收利用率达到或超过了35%。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从2019 年的3.47 万吨/天提升到目前的6.28 万吨/天。根据10 月1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20 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结果》的公示,共有24 个试点城市通过验收。
(4)危险废物
随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政策标准的发布,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从生态环境部2020 年11 月30 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9 年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1.1 亿吨/年;利用能力和处置能力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1 倍和1.6 倍。但目前也存在部分问题,如危险废物产生量数据统计不全,部分企业产废种类和数量不清;部分类别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成本高;危险废物自利用处置设施监管不严;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标准缺失等。
(5)禁止洋垃圾入境
2017 年7 月27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 年6 月2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力争到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截至2020 年11 月15 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 万吨,同比减少了41%。
1.3 关键技术
(1)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
2021 年1 月26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0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其中固体废物领域先进技术共28 项,包括21 项示范技术和7 项推广技术,主要有“污泥干化造粒及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技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等离子体熔融技术”“医疗废物高温干热处理技术”等。
(2)环境技术进步奖
12 月7 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公布了《2020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36 个获奖项目中固体废物领域相关技术有6 项,主要包括“基于膏体技术的尾矿源头减排绿色处置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PCB 行业铜蚀刻度液高值化绿色利用及深度处理技术”等。
(3)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
12 月29 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0 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公告》,44 个获奖项目中固体废物领域相关技术有9 项,主要包括“污泥全链条资源化处理处置关键技术与应用”“锂电池废料短程利用与污染全过程控制技术及应用”等。
(4)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
12 月23 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2020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其中包括66 项实用技术和55 项示范工程,固体废物领域相关的主要有“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工艺及成套设备”等9项实用技术和“200t/d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模袋填埋示范工程”等8 项示范工程。
2 行业发展展望
2.1 贯彻落实新《固废法》
进一步压实产废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和部门监管协作能力;推进新《固废法》中要求的配套制度和法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厨余垃圾等新增固体废物种类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新《固废法》在各地的宣传力度,鼓励举办相关培训班等。
2.2 继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在现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试点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总结创新工作,评估和凝练现有成效和成果,在重点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和路径。同时,逐步扩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如开展第二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或者在适宜的区域等开展建设试点工作。
2.3 加强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层次分区域建立垃圾收集点、回收中转站,提升可回收物分拣利用水平;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推进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
2.4 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鼓励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副产石膏、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领域推广应用《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中的技术及相关平台发布的获奖技术等;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升级的投资力度,加强企业与高校、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对现有技术和设施进行升级,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2.5 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
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标准建设的工作经费,加强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加强标准制定优先级,推进标准分级分层制定,如国家标准层面优先制定基础和引领性标准,行业标准层面优先制定重要行业或领域风险防控相关标准,团体标准层面优先制定市场需求度比较高的产品或原材料相关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