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工作部署
2021-04-09李英郝勇
李 英 郝 勇
(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00)
引言
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考虑是把握呼和浩特市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理念,即“围绕大生态、抓好三重点、打好三攻坚、构建一体系、筑牢一屏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有效发挥屏障效能[2];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以老百姓记忆中的美丽河湖回到现实为愿景,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为建设美丽呼和浩特市夯实生态安全基础。
1 “十三五”期间呼和浩特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市辖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从2015 年45.24提升到2018 年的51.51[3],城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达到宜居宜业,尤其是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黄河喇嘛湾、万家寨水库、浑河入黄口、大入黄口断面水质明显改善,优良比例保持75%,彻底消除了劣Ⅴ类水体,2020 年黄河、浑河、大黑河水质改善幅度首次入围全国前30 名;哈素海和红领巾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基本保持优良级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断面)包括1 个地表水水源与1 个地下水水源(9 个城市自来水厂)水质持续保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2 水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水资源问题
根据2019 年度水资源公报统计成果,呼和浩特市全市总供水量为10.301 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4.4262 亿立方米,地下水5.0828 亿立方米,再生水0.7920 亿立方米,非常规水源(再生水)供水比例仅为7.7%[4],过度依赖常规水源加剧了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水污染的压力。相对于工业用水量占比24.98%,农业用水量占比更大,约为66.18%,用水结构不合理;节水设施建设滞后,用水效率偏低,尤其是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有待提升。
2.2 水生态问题
呼和浩特市水土流失面积达8207.63 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65%,其中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为514.77 平方公里,占比为6.27%[5]。
呼和浩特市黄河支流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为11800 万m3,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支流指标为2600 万m3,卓资县黄河支流取水指标全部为大黑河流域,来水较少的年份,在保证上游用水不减少的情况下,直接影响呼和浩特市流域基本生态流量;大黑河旗县大部分河段常年处于枯水状态,上游城市段有水河道的水来自污水处理厂排水和再生水,其水质不能满足水生生物生存要求;同时,由于农业开发、城市化发展,水环境污染等影响,致使地带性植被被破坏,河道两岸生物生存的生境支离破碎,河道水生物多样性减少,河道生态系统退化现象较为明显。
2.3 水环境问题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统计结论,黄河干流监测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但入黄河的大黑河口、浑河入黄口水质存在部分月份不达标现象,影响黄河干流水质;小黑河、什拉乌素河、红领巾水库等汇集污水、泄洪水,大黑河沿线部分面源汇水及雨水,农村生活污水、农田废水通过地表径流流入河中,并且入渗补给地下水,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
大、小黑河流域几乎没有天然径流,河道主要承载了城区及周边旗县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直接受污水处理厂出水影响。目前,呼和浩特市城区及旗县10 座污水处理厂相继完成提标改造工作,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 万吨/日,但由于提标扩建和深度处理工程实施后反冲洗废水增多,约占设计处理能力的20%,导致实际处理能力下降,实际日处理能力平均为43 万吨,且在暴雨天气、污水处理厂机组检修、雨污分流不足情况下,大黑河流域仍存在部分时段废水未经集中处理排放现象,加重流域污染负荷;大、小黑河沿途大量农田种植于河道内,农业面源污染成为影响断面水质达标的另一重要因素。
3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内容
3.1 水环境质量规划目标
“十四五”期间,呼和浩特市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目标为60%,劣V 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目标为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为0%;恢复河流有水或不断流2条,恢复土著鱼种1 种[3]。
3.2 重点任务及措施
3.2.1 水资源保护任务及措施
强化城市饮用水源地管理,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着力解决旗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不达标问题,强化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万人千吨”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分散式水源地的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规范性建设,实现动态更新。
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现河流沿岸10 个规模以上取水口全面监管;加强干支流主要水库枢纽、滞蓄洪区调节作用,保障维持黄河干流头道拐断面生态基流不低于75m3/s,维持大黑河旗下营断面全面基本生态流量729 万m3。
推进海绵城市及节水型城市建设,对于黄河流域的沿黄灌区,配合水权转换工程,推进实施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基础上,建立以渠道衬砌为主的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完成四级渠系衬砌;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市、县两级机关单位100%创建节水机关单位,40%事业单位创建节水型事业单位,大力普及城镇节水型器具[6]。
3.2.2 水生态修复任务及措施
衔接“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继续推动黄河流域内多沙粗沙区重点治理工程、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减轻项目区内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重点针对赛罕区、土默特左旗的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山水田林草路综合规划,因地制宜地采用水土保持林、经济林、植草、治沟工程措施,实现工程、林草和耕作措施有机结合,沟坡兼治,生态与经济并重,高效保护水土资源,有效减少入河泥沙量。近河流村镇建设清洁型小流域,河滨建设植物保护带和湿地,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减少面源污染,维护水质安全。
以城镇河段生态修复为重点,结合大黑河(东绕城大桥至科尔沁大桥段)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工程、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大黑河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全面促进城镇区域河流生态修复,大力削减污染物入河负荷,开展生态清淤,结合沿岸生态缓冲带和湿地打造绿色生态廊道,促进水体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哈素海综合治理,通过哈素海底泥清淤工程,加强水生植物人工管控措施,减少内源污染,改善湖泊基底,恢复水生态系统多样性,提升湖泊自净能力,改善哈素海整体水质。
3.2.3 水环境治理任务及措施
重点推进黄河支流流域治理,加大入黄口水污染防治,保持支流入黄口无劣Ⅴ类断面,严格控制入黄口水质达标。完善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对黄河、大黑河及浑河入黄口水质监测结果实时上传“呼和浩特市河长通APP”,全面提高河流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结合河湖“清五乱”、“河湖管理保护‘春季’、‘秋季’行动”,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深入落实工业废水处理工作和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完成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12 万吨/日扩建工程并投运,推进市区4 座污水处理厂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实现水量合理调配;有条件的流域地区践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结合城市内涝治理统筹推进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实现雨污分流,解决生活污水直排、混排入河问题;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保障建成区的“长制久清”。通过对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黑臭水体清淤疏浚,恢复水体自净能力,稳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结合农业生产“四控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的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力度,防治地下水污染。
结语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主动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部署,结合实际,牢牢把握“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线图”和“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