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筑牢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2021-04-09郑國光
“阳和启蛰,品物皆春”。伴随着如期而至的春雨,我们跨过了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2020 年,迈进了充满希望、催人奋进的2021 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也从2020 年“启动元年”,转入全面完成全国试点、稳步推进全国调查工作的2021 年。
“清底数、明风险、把脉基本国情”。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本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打破部门壁垒,践行综合减灾”。本次普查是共和国历史上开展的首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别于过去针对各单灾种开展的专项调查,显著特点是“综合性”,突出表现为“三个首次”:首次实现自然灾害风险的要素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全链条普查;首次实现致灾部门数据和承灾体部门数据有机融合;首次实现在统一的技术体系下开展单灾种风险评估与区划。这对参与普查的单位来说,都是新课题、新考验。国务院普查办按照试点“大会战”、全国试点、全面铺开3 个进程循序渐进,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统筹协调普查领导小组17 个成员单位和部门,从零开始摸索、反复验证完善、不断深化认识、优化实施路径、实现多方助力,共同完成普查任务。
“迎难而上,做难事必有所得”。本次普查涉及内容广、技术新、时间紧、挑战大,但成果也必将丰硕宝贵。普查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过程,我们要既重视普查成果,又重视普查过程,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普查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查清综合风险和隐患底数,为推动实施九项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进一步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综合性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和技术队伍,把普查工作做出实效。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目前,全国普查试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城市与减灾》“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刊系统介绍了普查工作重要意义、部署安排、技术路线、典型做法和成果应用等内容,参考价值大、实用程度高、指导意义强,给全国普查工作者送上了及时雨、解决了迫切需求,同时加深了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普查工作的理解。希望《城市与减灾》继续关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先进个人和优秀事迹,营造普查工作良好氛围,持续助力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