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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

2021-04-09樊奕

艺术科技 2021年20期
关键词:网络谣言新冠肺炎疫情

樊奕

摘要:谣言一直以来就是传播学领域的重点研究对象,其存在历史悠久。互联网成为网络谣言滋生的温床,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谣言的产生和传播过程中可以看出,关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谣言呈爆炸式增长,影响重大,值得重视。文章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梳理重大危机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本质和特征,分析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成因,并探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谣言;新冠肺炎疫情

中图分类号:C91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20-0033-03

谣言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涉及多个不同的领域,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传播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重点。谣言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在当今互联网时代,谣言有了新的表现形态,以网络谣言的形式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的谣言性质多样,传播力强,对社会具有不可预测的破坏性。因此必须对每一次重大事件中谣言的传播进行认真研究和反思,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维护舆论生态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1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本质和特征

1.1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本质

谣言的存在与人类的历史一样漫长[1]。学界对谣言的研究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中文的语境中,谣言具有丰富的表达形式,相关的词有“传言”“流言”“谗言”等,其内涵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传言”是中性词,它不一定没有根据;“流言”指没有根据的传言;“谣言”指有意制造出来的流言;而“谗言”指的是毁谤、陷害他人的谣言。中文语境中的“谣言”往往指后两种情况。外文语境中“谣言”(rumor)的内涵与中文语境不同,指的是在人群中传播的未经证实的言论,可能为假,也可能为真,外延十分广泛。

无论是中文语境中的“谣言”,还是外文语境中的“谣言”,从内容性质上来说都是一个中性概念,无法辨别真假;从产生动机来看,谣言是被有意制造出来的。这就打破了很多人认为谣言是虚假信息的固定思维。

在传播学领域,谣言的本质是尚待证实的信息,与广大民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被民众广泛关注并快速传播。此外,事物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对其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谣言在被定性为符号的过程中经历了一段复杂的发展历程,那些被定性为谣言的言论究竟是事实还是虚假的言论,值得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1.2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特征

当前正处于移动互联网时代,技术的进步使话语权不断下放,同时也使“人人都有麦克风”成为现实。互联网开放的环境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网络谣言就是互联网时代特有的产物,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等特点,网络谣言同样具有了许多新的特征,常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相伴而生。

第一,内容种类多。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与社会生活联系密切,这一特殊性使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网络谣言覆盖面广,内容种类繁多。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中,除了产生大量与疫情直接相关的医学类谣言外,还衍生出许多相关的社会类谣言,涉及政府管控、舆论引导、交通出行、经济生活、教育教学等多个领域,覆盖居民日常工作生活的多个方面。

第二,社会危害大。马斯洛将人类的需求划分为五个层次,其中第一层的生理需求和第二层的安全需求是最基本的两个层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与民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健康议题息息相关,相关谣言会给本就处在危机情况下的民众带来更大的心理恐慌,因此备受民众关注,其危害性不言而喻,如果处理不及时、不妥当,极易引发社会恐慌和社会动荡,导致民众做出一些极端行为。

第三,辨防难度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医学专业领域知识,部分不怀好意的人借用专业机构或政府部门的身份,大肆传播看似具有科学依据的网络谣言,实则混淆大众视听,大大增加了民众辨别的难度。此外,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谣言内容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证实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政府澄清谣言需要多方取证核实,可能耽误最佳的澄清時机,这也给网络谣言的防治工作设下了巨大的阻碍。此外,本次疫情期间出现的各种谣言在传播过程中不局限于线上传播,还表现出线上线下交织的交互性,这更给网络谣言的防治增加了难度。

2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成因

网络谣言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受传播渠道、信息本体特征、受众心理等多维度的影响。分析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产生的成因有助于有的放矢地寻求治理对策。

2.1    社交媒体的开放性和交互性

据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10.07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9.6%。网民组成结构也呈现出多年龄段特点,并逐渐向中高龄人群渗透.。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和自媒体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用户不断增长,社交媒体的交互性为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

“非典”时期信息传播渠道单一,信息在传统媒介渠道中传播影响力小,渠道的不畅通使得谣言传播速度慢,造成的社会危害也较小;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时,社交媒体和自媒体均已成熟普及,受众主体性地位得到彰显,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断拓宽,速度也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传播形式也在不断丰富,每一个主体都可以通过图片、短视频、表情包等形式与社会公众进行直接的交流。此外,网络环境高自由、低门槛、弱把关等特点,为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更开放的传播环境,弱化了官方媒体对信息传播的主导权,增强了网络谣言的说服力。

2.2    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

根据Allport和Postman提出的谣言传播公式,事件的重要性越强、模糊程度越高,产生谣言的可能性越大,谣言传播的范围越广。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特殊性、严肃性和复杂性,谣言产生最主要的原因是民众所关心的信息供给存在重大缺口。此外,官方信源的求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媒体失语、把关不到位、政府对疫情的判断与预警滞后,甚至不便于及时全面地公开,都给网络谣言提供了可乘之机。

2.3    个体和群体的心理动因

个体和群众的心理机制是受众相信并二次传播谣言的心理动因。

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个体的恐慌心理是引起谣言传播的一种重要的心理机制。在谣言传播过程中,个体会在相关谣言的刺激下,在生理、行为、情绪、认知上出现焦虑和害怕等反应[3]。个体真正的心理恐惧来源于对未知的恐惧。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许多民众最开始都不了解事件的真正面貌,所以大多数人都会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选择相信谣言。而个体的恐慌心理和情绪会通过信息传播和社会交往表露出来,通过情绪传播形成群体情绪,造成不理性的恶性循环。

从群体的角度来看,群体的从众心理和盲目性是引起谣言传播的另一种重要的心理机制。人是社会化的人,个体很容易在群体感染和暗示机制的影响下失去理性,出现盲目的从众行为。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里指出:群体的普遍特征是极易受人暗示。群体永远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能[4]。同时,群体中存在的群体压力也使得个体为了避免被孤立而趋于沉默。

3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对策

谣言从本质上说是未被证实的信息,在性质上不存在虚假和真实之分。因此,我们分析谣言、应对谣言最重要的是要引导舆论生态健康发展,积极治理与引导已经存在的网络谣言,防止其肆意传播引起舆情发酵,从而造成社会动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5],并指示“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6]。治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网络谣言需要社会各方协同努力,是政府、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受众等主体共同的责任。

3.1    政府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政府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应对网络谣言的主体,发挥着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应对谣言首要的任务就是保证信息准确真实,应本着及时、公开、透明三大原则,协调社会资源,及时主动地提供充足的信息,掌握信息传播的主动权。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利用大数据和可视化技术,推出科技化的信息产品,引导民众理性思考,加快建立起长效性和常态化的网络谣言应对机制。

其次,政府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采取协同治理的理念治理谣言。跨越部门界线,优化流程程序,借助多组织运作解决危机,发挥媒体、专家、各类网络平台的共同力量治理谣言,带头组织一支包括卫生、医疗、传媒、科技等领域的专家在内的专业化辟谣队伍[7]。

最后,把握好谣言治理的法律底线,提高违法成本。健全和完善网络谣言相关法律法规,将造谣传谣列为法律禁止的行为,严肃查处造谣传谣恶性事件,加大对造谣者的惩处力度。

3.2    各方媒体协同发力

新闻媒体是民众获取信息最主要的渠道,影响范围大,在网络谣言的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进行舆论引导是媒体的主要责任。然而舆论引导是一个庞大的议题,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和自媒体蓬勃兴起,多种媒介主体同时存在,只靠主流媒体的努力是不够的。因此,在谣言治理中,主流媒体要协同社交媒体中的“意见领袖”,发挥不同主体的积极作用,积极承担责任。

主流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就要鼓励民众發出理性的声音,鼓励民众主动参与到网络谣言治理的行动中来,及时查证核实谣言信息,开设辟谣专栏进行反馈。同时在网络谣言证实期间,第一时间提醒受众谣言中存在的漏洞,从源头上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同时尽快组织权威信息来源发言,发布正确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此外,新闻媒体应当创新传播方式,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及时进行系统化介绍,理性分析和解读事件,改变单一的传播模式,通过图文发布、在线直播和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生产出更多生动直观、具有人文关怀的新闻作品,提高新闻可信度和受众接受度,吸引民众自觉学习和传播。

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自媒体更应强化“把关人”责任,严格约束自己,不信谣不传谣,在没有科学的信息来源时不能为了博取点击率和阅读量而发表或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杜绝散布不实信息,歪曲真相,不发表情绪化的主观言论。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同时,积极监测媒介环境,对其他自媒体进行监督。

3.3    受众提高自身媒介素养

谣言止于智者,受众是网络谣言的接收者,同时也是网络谣言潜在的二次传播者,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培养受众理性思考的能力是应对网络谣言传播的最后一道关卡。

受众作为独立的个体,应当培养理性思考的能力,面对网络谣言不要头脑发热地相信,应该第一时间判断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的信息保持理智不盲信,对于一些情绪渲染强烈的信息更要客观看待。

媒介素养是公众作为主体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信息的能力。受众媒介素养能力的提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府和各个主体需要协同发力,加快制定媒介素养教育计划,将计划推广到每个角落,普及到每个受众,丰富受众的知识储备,提高其理性思考和辨别谣言等基础能力。只有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才能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最终减少甚至消除谣言。

4    结语

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网络谣言是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积极探索网络谣言的治理对策,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谣言防御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1]卡普费雷.谣言:世界最古老的传媒[M].郑若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2.

[2]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09-15.

[3]陈雪薇.谣言传播中受众恐慌心理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8.

[4]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24-25.

[5]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3年11月9日)[EB/OL].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xuexi/n/2015/0720/c397563-27331312.html,2015-07-20.

[6]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EB/OL].新华社,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5814662663164355&wfr=spider&for=pc,2019-09-27.

[7]王灿发,邢祥.网络舆论场博弈与治理之策探讨[J].中国出版,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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