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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是否容忍霸道?

2021-04-08金渡镒

社会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王道霸道荀子

[韩] 金渡镒

一、导言

道德的理想主义(moral idealism)是不顾现实的困难,根据道德原则引领生活的态度,因此偶尔会受到目标过于理念化、缺乏现实性的批判。对此,理想主义者会找到在一定程度上与现实进行妥协的点,从而在固守理想的同时,现实地发挥包容性的态度,即变成现实主义者。严格而言,这种对现实的妥协是对道德理想主义的放弃。因为当现实中出现不可避免的情况时,它容纳了违背原则的行为。

这种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对立,经常在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与荀子中出现,尤其在他们的王道与霸道的立场中更加凸显。儒家思想中,王道是依据诸如仁义或礼义等儒家原则的统治方式,而霸道是在没有这个基础的前提下通过强制,即依靠力量掌握政治霸权的方式。与坚决反对霸道的孟子不同,荀子经常被解读为容忍霸道,其理由是在现实中实现王道的理想相当艰难(1)这样的孟荀对照在中国思想相关词典中大量存在,可以说几乎成为共识。例如,“王霸”,参见方克立主编《中国哲学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9页。“王霸之辩”,参见董玉整主编《中国理学大辞典》,暨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7-68页。并且英美学者的理解也差不多。典型例子参见Schwartz,Benjamin I.,The World of Thought in Ancient China,Cambridge,Mas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5,p.302.。荀子这样的妥协立场,不仅认可了霸道在现实中能够获取成功,即对它能够获取政治统合与国际影响力进行了认可,而且也对霸道的道德面貌进行了认可(2)坚持理想主义与道德主义的孟子的立场在传统上被认为是儒家的正统。但在这种立场上,荀子的现实主义与妥协的立场与儒家的理想有一定距离。但荀子的现实主义妥协也得到了当代学者的积极评价,具有代表性的是韦政通,他反过来批判孟子因为沉浸于道德判断,缺乏对历史的判断。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13页。这种对荀子的现实主义的妥协性的积极评价也影响了英美的最新研究成果。典型例子如Kim,Sungmoon,“Between Good and Evil: Xunzi’s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Hegemonic Rule as Decent Government”,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 12,2013,p.75.。学界几乎把以上理解当作共识。本文要追问荀子究竟是不是与现实妥协的思想家,即本文要怀疑荀子是否在容忍霸道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放弃自己的道德理想,从而揭示学界对荀子的既有认识存在误区。

荀子对霸道的肯定一面采取了积极态度。但这种分析只是针对非儒家或反儒家的统治方式如何在历史上获得成功。那种认为荀子对霸道的历史认识与分析最终导向荀子对霸道的容忍的理解显然过于仓促。例如,假定我们观察的是一个掌握广泛商圈的气势汹汹的黑帮组织,这个黑帮组织的成员相比别的类似集体有更好的秩序与规则,相互之间的信赖也更好。那么,这个黑帮组织在比较中凸显出优势的原因可以解读为这个黑帮组织掌握了霸权。但这种分析并不会直接导向对于不道德组织的道德层面的容忍。与此相反,以上的分析反而有助于促发对道德上存在问题的似是而非的组织产生道德警戒。本文将呈现的荀子关于霸道的立场与此类似。在这个角度上,本文将揭示荀子仍然是能够与孟子相提并论的道德理想主义者。

本文的第一个争论点是,荀子是否受到法家的影响,容忍了霸道?荀子容忍霸道是学界已有的认识之一。对此,荀子的立场是王道需要将霸道这种对赏罚两者进行活用的手段作为补充。但是,在古代中国,法治在根本上被认为是以力,即强制的力量为基础。那么,在这个脉络上荀子通过容忍以力为基础的统治方式,站到了一直强调德治的孟子的对立面。本文将追究荀子究竟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容忍了以力为基础的统治方式。本文的第二个争论点是,荀子是否对霸道的道德性进行认可(3)本文的道德性指的是儒家的核心价值与原则,例如符合仁义或礼义的价值观念。?在当代学界中,荀子认可霸道的道德性几乎成为了共识。然而,对于荀子而言,王道与霸道并无质的区别,存在的只是量的区别,即所体现的儒家价值的多与少;“信”与“大节”是霸道所体现的道德性;其中,大节作为大的“节义”,可以理解为与儒家的核心价值“义”相联系。因此,本文要追究霸道的“大节”或“信”是否与通过王道才能体现的核心儒家原则“礼义”有质的区别。

二、孔孟的王霸观

在探讨荀子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查看一下,关于霸道,孔子的想法与孟子的想法有什么区别。这是因为孔子的立场与荀子的相类似(7)有观点认为荀子继承了孔子对霸道持有的肯定立场。如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与孟子坚决反对的态度不同,孔子对齐桓公的下属管仲给予了积极评价。据他所言,由于管仲帮助齐桓公统一天下,不仅让百姓得到了福利,还达到了避开来自夷狄文化征服的效果(8)《论语引得》28/14/1,《哈佛燕京学社引得特刊》,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1966年版。。如果将这个肯定评价作为管仲是否是仁者的问题的回答,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理解成孔子认为引领霸道的管仲符合儒家的价值观。不仅如此,孔子接着还给予了管仲以“仁”的评价,他提出齐桓公之所以没有用兵车,即之所以没有用武力召集诸侯是因为管仲的力量(9)《论语引得》28/14/16。。

首先需要指出,从孔子的角度看,由管仲获取的霸权并不单纯以武力为基础。在相同的主旨下,荀子也区分了霸道与以力量为基础的统治方式。这一点很重要,这是因为:在既有解释中,孔子对霸道的立场与孟子的坚决反对立场形成对比。但如果采用孟子通过德与力的对照得出的王道与霸道对立的区分法,那么容易得出孔子部分承认力的称霸的推论。本文将在第三节中详细阐述如此不恰当的推论在荀子的脉络中是如何被推导出来的。

但是,关于孔子对霸道的理解还存在一些争论。因为孔子也会批判管仲,他贬低管仲,说管仲度量太小,不懂礼义(10)《论语引得》5/3/22。。问题是如何解释这种不一致。最简单的方法是,把它解释为这是因为孔子自己对于王霸尚未形成系统且明确的立场(11)可参照的例子如:王君南《霸》,载孔范今等主编《孔子文化大典》,中国书店1994年版,第384-385页。。与此不同,为解决这种不一致性,朱熹等宋代学者提出战略性的阐释。朱熹通过区分仁人与其功绩的方式对孔子的立场进行解释。在他看来,管仲虽然立下仁之功,给百姓带来众多福利,但他本身不是仁人(12)“盖管仲虽未得为仁人,而其利泽及人,则有仁之功矣。”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53页。。从这个角度上看,孔子对管仲的评价仍然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孔子总体上认为管仲并不符合儒家原则。在这里,重要的是朱熹的解释默认的前提,即类似仁者的功绩,即使不是仁者也做得到(13)朱熹把它视作“诡遇”,解释为立下“功”。即把它理解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实现目标。“盖世方以诡遇为功,而不知为之范,则不悟其小宜矣。”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68页。。这个默认前提,是在非儒家或反儒家的同时,以对于反倒在政治统合与国际霸权上获得成功的事例的历史认识为基础。但这种战略并不仅仅属于朱熹,荀子早就有过极其类似的历史认识(14)朱熹的解释还有一点与荀子的解释类似。针对孔子对管仲度量小且不知礼的批评,朱熹通过引用苏轼给出了如下解释:齐桓公虽然在管仲的协助下成为了霸者,但因为他根子薄弱,无法在自己与管仲都去世之后把霸权长久维持下去。“管仲三归反坫,桓公内嬖六人,而霸天下,其本固已浅矣。管仲死,桓公薨,天下不复宗齐。”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67页。这是在贬低没有依据儒家原则的统治方式,即使获得成功,也只能持续一时,不久就会衰败。这也跟荀子的阐释有相似之处。荀子的阐释将在第四节处理。。详细讨论我们将在第四节中进行。

三、荀子的力与法

以下是在思想史的脉络中重新勾勒以上解释的逻辑的结果。荀子对于法的重视受到以商鞅为中心的法家思想的影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商君书》的核心就是毫不掩饰地凭借力量进行统治(18)“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张觉:《商君书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第255页。,这里提到的力量主要来源于赏罚(19)“国无力而行知巧者,必亡。 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以刑则富,富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张觉:《商君书全译》,第55页。“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张觉:《商君书全译》,第70页。。于商鞅而言,法以赏罚体系为根据(20)“法任而国治矣。”张觉:《商君书全译》,第254页。。此外,据他的规定,所谓霸者即依靠法律纠正诸侯的统治者(21)“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张觉:《商君书全译》,第156页。这一句收录于《修权》篇,在这里商鞅承认统治天下的方式不是法,而是以义为基础的王道。但是由于能够实现王道的人只有尧帝,于是出于现实的考虑,他最后主张需要进行以法为基础的统治。据史书,商鞅进行游说时对秦孝公说道,统治需要放弃王道采用霸道。具体而言,据《史记》的《商鞅列传》,商鞅听到秦国孝公到处找人才的消息,去说服他。首先,商鞅谈到了商周时期以德为中心的王道政治,但未能获得秦孝公的关注。接着,商鞅通过讨论春秋五霸,成功吸引秦孝公,在接下来的会谈中商鞅则通过提及强国之策最终捕获了秦孝公的心。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228页。。也就是说商鞅支持霸道。如果说荀子受到商鞅的影响而采取重视法的立场,那么荀子的思想最终可以归结为允许强制动员的统治。作为其结果,荀子也可以对霸道持开放的态度。有趣的是,这样的逻辑归宿也符合把荀子定位于孟子的对立面的逻辑。这种对立格局建立在通过德与力的对照来区分王道与霸道的孟子二分法的基础上。借此荀子与孟子在思想史脉络中能够形成更加鲜明的对比(22)例如也有简单地把三者对比为孟子尊王抑霸,商鞅尊霸抑王,荀子王霸并重。参见方克立主编《中国哲学大辞典》。在这一结构中荀子有充分的余地被推论为像商鞅一样接受力的统治。。

为了探讨以上的传统解释是否恰当,我们需要考察以下两点:首先,荀子有无对力的统治给予默许?其次,荀子对于法的重视究竟有什么特征?它到底是否可以在逻辑上归结为对于霸道的容忍?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荀子不像孟子那样通过德与力的二分法来区分王道与霸道。他不仅把“强道”这个以力为基础的统治方式与王道进行对比,还将它与霸道进行了区分(23)参见《荀子引得》27/9/39。。也就是说,荀子引入了三分法。这种认识比前面提到的孔子的立场更具体系。例如,在《王制》篇中,强者被安排于王者与霸者的最底层,它被定义为要用力赢得胜利的统治者(24)“王夺之人,霸夺之与,强夺之地。夺之人者臣诸侯,夺之与者友诸侯,夺之地者敌诸侯。臣诸侯者王,友诸侯者霸,敌诸侯者危。用强者,人之城守,人之出战,而我以力胜之也,则伤人之民必甚矣。”《荀子引得》 27/9/30-2。这种三分法在《议兵》篇与《强国》篇中也有。“隆礼效功,上也;重禄贵节,次也;上功贱节,下也。”《荀子引得》54/15/23,还有《荀子引得》58/16/5。。荀子主张强道最终会使国家危亡。

除此之外,与孟子一样,荀子也使德与力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荀子在歌颂仁者的统治方式时引用了以下一句话:“故曰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32)“故曰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荀子引得》33/10/37。此外,他批判通过德统摄他人是王道,但通过力统摄他人最终会变得软弱(33)“故曰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以富兼人者贫。古今一也。”《荀子引得》58/15/112。。在这些句子中,荀子对于德治的强调与孟子不相上下。由此可见,荀子毫无疑问是在批判力的统治方式。即便荀子给予霸道以肯定评价,但这并不是因为他容忍以力为基础的统治方式。

对此可能会出现如下的质疑:荀子对法采取的积极立场是否可以反过来帮助我们确认他是在法家的影响下认可霸道?事实上,荀子对法的使用相当灵活。他不仅强调使用赏与罚是王道的内容之一(34)“勉之以庆赏,惩之以刑罚……才行反时者死无赦。”《荀子引得》26/9/4-26/9/6。,而且他同时也嘱咐如果有悖于时政,就需要毫不留情地执行死刑。此外《荀子》全篇也有以赏罚体系为框架的法律的内容。

但单靠荀子对法的活用的认可,不能判断荀子受到法家影响,或离开了由孟子奠基的正统儒家,也不能进一步地判断他接受了霸道。这是因为,荀子思想中的法与法家的法有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第一,荀子的法以礼义或礼为基础而制定(35)“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荀子引得》 87/23/28。这里用了“法度”而不是“法”。因此在这里荀子旨在表达的与其说是成文的法,不如说是广义上的典范。但即便如此,在荀子的立场上,建立在礼义的基础之上的法,即作为典范的法也包含成文的法。在这一点上,从以上引文中可以得出荀子认为法终究以礼义为基础的观点。并且典范这个义项也是商鞅这种法家使用的“法”的本义。。即他的法是在礼这个根据各种社会分类而制定的秩序与规范体系的延长线上引入的。在这种主旨下,荀子也提到法不能在礼法缺失的情况下确立(36)“故非礼,是无法也。”《荀子引得》5/2/39。。第二,于荀子而言,法的根本是君子(37)“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徧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荀子引得》44/12/2。。它的意思是儒家的圣人制定了法律,只有坚持儒家价值的统治者才能准确地使用这种法律。在相同的主旨下,君子也被表达为治的根源(38)“君子者,治之原也。”《荀子引得》44/12/11。。并且,荀子将法与土地、人、道置于同样的层面上,认为它们共同构成国家的根本,其中帮助总管法的中心是君子,因此如果缺少君子,国家就不能运营(39)“故土之与人也,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荀子引得》52/14/11。。不仅如此,他还提出赏罚是政之终(40)“临事接民,而以义变应,宽裕而多容,恭敬以先之,政之始也。 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政之隆也。然后进退诛赏之,政之终也。”《荀子引得》52/14/17。。

由以上两点可以发现,荀子的法是国家统治的辅助手段(41)这是韦政通的见解。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第24页。。这跟商鞅的认识相反。而且荀子低估了这个辅助手段的应用价值。在他看来,国家的统治如果以礼义这个儒家的价值与统治者的德作为基础,就不需要刻意使用法。在这样的主旨下,君主如果喜爱礼义,就算不刻意使用赏罚,百姓也可以专心于工作并服从君主(42)“故上好礼义,尙贤使能,无贪利之心,则下亦将綦辞让,致忠信,而谨于臣子矣。……故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荀子引得》 44/12/12-4。。不仅如此,他还提到如果有君子,法也可以被省略(43)“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徧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荀子引得》44/12/2。。如果国家具备礼乐,君主可以不用赏罚,凭借道德之威去顺服百姓。 借助这样的讨论,荀子的法只是礼义的辅助手段的事实变得更加明确。

此外,荀子还限定了法的适用对象。他提到,礼乐适合统治阶级运用,而被统治阶层,则更适合运用“法数”(44)“礼乐则修,分义则明,举错则时,爱利则形,百姓贵之如帝,高之如天,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故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威行,夫是之谓道德之威。”《荀子引得》58-9/16/6-8。。并且他也说道,如果刑法的治理公平就可以召集百姓(45)“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引得》32/10/18。,如果礼义完备,那么就可以召集君子(46)“刑政平而百姓归之,礼义备而君子归之。”《荀子引得》52/14/6。。这种主张背后所体现的荀子思想是,法是针对无法单独接受礼义的底层阶级使用的有限手段。

可见,我们需要谨慎对待荀子在法家的影响下接受霸道的观点。但目前为止仍然需要对如下问题进行反驳:即使承认法的活用受限且只具有辅助性的功能,也无法否认法在本质上是强制性地控制他人的手段,荀子终究需要容忍力的政治方式。因此可以认为在这种不可避免的容忍下,荀子最终承认了霸道,丧失了以孟子为正统的儒家的纯正性。

但是同样的问题也可以向孟子提出。在整部《孟子》中,随处可见孟子对法与刑具有类似于荀子的立场。比如,他在《离娄》篇谈到“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由此可以明确,对孟子而言,法与刑也适合运用在被统治者身上(47)“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 《孟子引得》 28/4A/15。。此外,孟子谈到,在实现仁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以德为贵,并且如果贤者与有能力的人在职位上,那么国家就会清闲,即使这个时候也需要严格要求政刑,如果能做到那么即便是大国也会畏惧这样的统治者(48)“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孟子引得》12/2A/4。。据此,刑法对于统治国家而言确实是次要的,但仍然在履行一定功能。就是在这种容忍法的背景当中孟子提出了类似于荀子的话:如果王对百姓施舍仁政就可以省略刑法(49)“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孟子引得》2/1A/5。。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荀子只是在与孟子相同的水平上容忍法。对于孟荀二者而言,法都是辅助儒家统治的手段,并且它也仅适合于有限对象。而重要的是接下来的内容,它与本文的主题密切相关。如果主张荀子受到法家的影响开始给予法的活用以肯定评价,并且最终因此容忍了霸道,那么在孟子的脉络上也可以进行同样的主张。归根结底,以荀子对法的活用持有肯定立场为根据,主张荀子容忍霸道的观点缺乏说服力。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考虑许多已经成为共识的内容。

四、荀子对霸道的评价

对此首先需要查看对《荀子》的霸道采取不同立场的观点(56)Knoblock,John,Xunzi: A Translation and Study of the Complete Works,Vol. 1,Stanford,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p.12-13.。据《仲尼》篇,孔子门下对谈起包括齐桓公在内的五霸这件事情本身感到羞愧(57)《荀子引得》17/7/54。。这跟孟子谈及霸道时采取果断反对的态度相似。并且紧接着阐述的是齐桓公的道德缺陷。由此可见,《荀子》中也有不一致的地方,这跟本文第二节中谈到的《论语》的不一致相类似。

解释这个不一致的方法有三种。第一,可以把它看作荀子的思想在评价霸道的时候还没有形成体系(58)例如也有把看似相对的两个态度解释为荀子对事实上属于不同时代的统治者进行了不同评价。据此,对于霸道的积极评价夸大了春秋时代首次出现的霸道政治的积极面向,而消极的评价则是荀子批评他所生活的战国时代政治情况荒诞至极,连春秋时代的霸道政治的标准都无法达到。可参考Twiss,Sumner B.,Chan,Jonathan,“The Classical Confucian Position on the Legitimate Use of Military Force”,Journal of Religious Ethics,40,2012,p.453 。在这个立场上,荀子只是在技术上并没有形成体系,不能说他自相矛盾。。第二,可以突出荀子对霸道的肯定评价,把它理解为荀子的最终立场。上面讨论过的多数既有认识都采取了这个方式,即认为荀子对霸道的道德性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认可。第三,通过突出荀子对霸道的消极评价,可以理解他最后采取的立场。也就是说,荀子虽然分析霸道的积极面向,但他绝对没有在道德上认可霸道。本文要通过第三种方式阐释荀子。这是第二节中已经提及的,朱熹阐释孔子立场的方式。确切而言,朱熹其实是采取荀子的方式来解释孔子。现在成为争论点的是以下问题:荀子究竟是否在一定程度上认可霸道的道德性?是否因此形成王道与霸道之间没有质的区别的观点?

在处理这个争论点之前,我们需要追溯荀子如何把王道与在他自己的三分法中位于下位的强道进行区分。这会给我们认识他对王道的区分方法带来重要启示。在《议兵》篇中,李斯挑衅荀子提出了如下的问题:不以仁义为基础的秦国如何能长久在战场上获胜并拥有世上最强的军队,在诸侯之间耀武扬威?(59)“李斯问孙卿子曰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荀子引得》56/15/72。于是,荀子有义务去说明为什么不是王道而是强道在现实中获取大规模的成功。对此,荀子毫不犹豫地回答道:秦国由于不具有“本统”,这导致它担心全天下联合起来践踏自己。也就是说,他认为如果统治不以儒家的价值为根本,即使获得成功也是暂时的,不能长久地持续下去。不仅如此,我们还有必要关注在《强国》篇中荀子对秦国政治情况的评论。荀子引用了如下的典故:“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并说道,鉴于此,秦国的时政几乎接近“治之至”(60)“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荀子引得》61/16/67。。但紧接着这种肯定,他指出秦国的问题,诊断秦国的统治,说道:秦国的统治远不及王道,因为它还缺乏儒者。

荀子关于强道的立场可以整理成如下内容:第一,他承认不通过王道,通过强道也可以获得政治的稳定,也可以在国际上发挥作用。第二,王道与强道之间存在区别。他把这个区别解释为是否具备本统。第三,通过这种区别,他明确提出借助力的统治法获取的成果绝对比不上通过王道获取的成果。他尤其对政治的稳定和国际上的影响力这种通过力的统治获取的成果是否可以长久持续持有怀疑的态度。

荀子对强道的态度跟朱熹对孔子的解释相当类似。确切地说,在解释孔子对霸道持有暧昧态度时,朱熹采取了与荀子相当类似的立场。但根据已有的对荀子的解释,荀子在区分王道与霸道的时候反倒不会采用如上的方法,而这是误解。这是由于没有准确地把握荀子通过三分法明确体现出的三个统治方法在质上的区别。本节将在剩下的部分展现,荀子在区分王道与霸道时所采取的方法和他在区分王道与力的统治方法时采取的方法相同。

荀子的霸道的另一特征是,他看到了它极强的内部约束力。在《议兵》篇中,他把它表达为“和齐”(64)“故齐之田单,楚之庄蹻,秦之卫鞅,燕之缪虮,是皆世俗所谓善用兵者也,是其巧拙强弱,则未有以相君也。若其道一也,未及和齐也,掎契司诈,权谋倾覆,未免盗兵也。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和齐之兵也,可谓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统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是强弱之效也。”《荀子引得》55/15/44-45。,意思是建立在和谐的基础之上的有序状态。在整部《荀子》中,这种表达主要与百姓或民之间的团结关联起来使用(65)“和齐百姓。”《荀子引得》33/10/44。“民和齐则兵劲城固。”《荀子引得》76/20/16。。在荀子看来,通过强道无法达到和齐,但与之相反,通过霸道就可以达到。

但以上解释存在误区。这是因为需要把“其域”看作是单纯指代这个句子内的“和齐”。这种解释使这一句跟接下来的句子衔接地更加自然。“然而未有本统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在这里,荀子的意思是:五霸的军队虽然也跟和齐一样获得了内部团结,但由于这个团结不具有本统,因此无法达到王者的境界(68)与此类似的注解有:熊公哲《荀子今注今释》,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93页。 并且 Knoblock 也提出了如此解释的可能性。Knoblock,John,Xunzi: A Translation and Study of the Complete Works,p.225 。。这跟前段的解释完全相反。在这里,荀子同样使用了在区分王道与强道的时候提到的“本统”概念。本统仅属于王道,而霸道与力的统治统统缺少它。

从《议兵》全篇的脉络上看,本统指的是仁义。这在下面得到了清晰地体现:“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69)“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荀子引得》54/15/36。其中“节制”指纪律与管制(70)参见张觉《荀子译注》,第305页。。 汤帝与武王代表的是行使王道的统治者。这个统治方式被规定为仁义,与具有纪律与管制的霸道明确地区分开来。

至此,我们可以进行以下的推论。即使在霸道之下,军队和百姓也可以通过借助纪律的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和齐,即变得和谐,得到秩序井然地组织。但这样的团结状态并没有通过仁义这种儒家的核心原则或价值而实现,因此可以说,它跟儒家的团结是不一样的,它们之间存在质的区别,是完全不同的团结。比如,某一个组织内部存在强有力的纪律,并且成员在相互之间形成了无法轻易打破的坚定信念。但如果成员间存在强有力的亲密关系,并且相互尊重,那么这个时候达成的团结状态就跟以规律与管制为基础的团结状态存在质的区别。荀子认为,霸道的和齐与王道的和齐之间正是存在这种质的区别。不仅如此,在荀子看来,霸道的和齐在质上不如王道的和齐。因此,他认为即便霸道能够实现和齐,也不能与王道相提并论。

即使荀子对王道与霸道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但在众多已有阐释中,荀子仍被误解为认可霸道的道德性,并因此导向了荀子认可霸道的结论。如前所述,传统的解释尤其重视霸者拥有的“大节”与“信”。但仍需要深度怀疑的是,荀子是否认为霸道通过这两者具备了儒家的本统。

首先,《仲尼》篇中“大节”作为霸者齐桓公的特征之一而被提及。“夫齐桓公有天下之大节焉,夫孰能亡之。”(71)《荀子引得》18/7/5。杨倞首次将其中的“节”看成是作为儒家本统之一的“义”。杨倞这个最初的解释似乎对现行的荀子霸道论产生了影响。但“节”并不一定只可解释为“义”,比如,也有人把它理解为机会(opportunities)或关键(72)Knoblock 把它解释为 opportunities。。如果把它定义为机会,该句就可以解释为:齐国桓公掌握霸权是因为他获得绝佳的天赐机会,这也是他很难没落的原因。而这跟霸道的道德性完全无关。如果把这种解释上的异论考虑在内,那么就无法以该句为根据确定荀子认为霸道也在一定程度上以儒家本统为基础(73)以下句子也发生了同样的争论:“隆礼效功,上也;重禄贵节,次也;上功贱节,下也。是强弱之凡也。”《荀子引得》 54/15/23。如果把这个句子联系到荀子的王道、霸道、强道的三分法,就可以把“贵节”,即重视“节”作为霸道的特征。杨倞把这里的“节”解释为了“忠义”。但这里的“节”,也需要解释得和已有的注解不一样。王天海把它解释成了“操守”(品行节操)。王天海:《荀子校释》,第609页。张觉把它解释为了“气节”(品行节操)。张觉:《荀子译注》,第303页。Knoblock 则把它解释为了 discipline 或 regulation。Knoblock,John,Xunzi: A Translation and Study of the Complete Works,p.224。如果把这些注释考虑进去,就很难认为上面的“节”与“义”这个儒家的核心价值直接发生联系。。

其次,“信”在《王霸》篇提到的“信立而霸”这一句中与霸道发生了联系(74)“义立而王,信立而霸。”《荀子引得》37/11/4,同样可以参考《荀子引得》38/11/19。。这跟“义立而王”成为对比,如前所述,毫无根据地认为“信”是霸者的重要道德性,并把它看作与儒家的“义”相近的观点极其普遍。但仅凭“信”本身并不能把它视作儒家本统。这在荀子的以下阐述中得到了明确地表达:“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此君义信乎人矣,通于四海,则天下应之如欢。”(75)《荀子引得》20/8/20。也就是说,需要以“义”为基础才能获得儒家追求的“信”。不仅如此,荀子还明确提到即使不以“义”为基础也可以形成“信”(76)“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荀子引得》38/11/14。。就霸道而言,如果执行刑罚的标准明确,那么天下人相互之间就能形成“信”。这种“信”也与法家的“信”相近(77)在这种主旨下,商鞅对“信”予以重视。“国之所以治者三: 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 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 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凡赏者,文也; 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张觉:《商君书全译》,第153页。。如果是这样,那么就并不能认为通过霸道形成的“信”是使霸道变得与王道相近的因素。

在荀子对管仲的评价中,也可以读出如上的论调。从荀子的角度看,管仲虽然把政事处理得很好,但因为他没有达到修礼的境界,所以没有能够达成王的业绩(78)“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也。管仲为政者也,未及修礼也。故修礼者王,为政者强,取民者安,聚敛者亡。”《荀子引得》27/9/26。。这是因为至高的德有必要感化对方,但管仲对齐桓公的忠并没有达到感化齐桓公的程度(79)“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国贼者。以德覆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国贼也。若周公之于成王也,可谓大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可谓次忠矣。若子胥之于夫差,可谓下忠矣。若曹触龙之于纣者,可谓国贼矣。”《荀子引得》51/13/36。。此外,《大略》篇收录了孔子在同样的主旨下提到的话,具体而言,管仲只不过是专心于立功而已,并没有专心于仁义,因此不能成为天子的大夫(80)“子谓子家驹续然大夫,不如晏子。晏子功用之臣也,不如子产,子产惠人也,不如管仲。管仲之为人,力功不力义,力知不力仁,野人也,不可为天子大夫。”《荀子引得》98/27/59。。 对管仲的评价,荀子一直坚持认为管仲没有所谓的儒家本统的态度。这与本文第二节中提到的孔子暧昧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需要关注的是,荀子深度怀疑凭借霸道获得的政治成功与影响力的持续效果。这种怀疑态度在以下句子中展现得极其明确:“国者,巨用之则大,小用之则小。綦大而王,綦小而亡,小巨分流者存。”(81)《荀子引得》39/11/38。在这里,如果回顾荀子的三分法就可以发现,“小巨分流者”指的是霸道,也就是说,他鄙视霸道,认为它只能使国家存续。由此深入下去,荀子还指出霸者最终会受到威胁或没落:“闵王毁于五国,桓公劫于鲁庄,无它故焉,非其道而虑之以王也。”(82)《荀子引得》27/9/44。

除此之外,在荀子看来,霸道只有在没有可以与之媲美的竞争对手的时候才可以获得成功。由于这种观点贯穿荀子的整个论述,所以需要谨慎阅读。“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是知霸道者也。”(83)《荀子引得》27/9/43与27/9/38-39。这个主张容易导致如下的误解:如果现实中不存在真正的王者,或者说,在追求王道存在困难时,不如施展能够获取胜利的霸道。这是放低姿态与现实进行妥协,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认可霸道。但其实,荀子的意思是:只有在没有王者,或者没有可以与之竞争的霸道的统治者时,霸道才可以获得成功。简而言之,霸道之所以在史上获取成功,只是因为那个时候没有真正的王者。像这样分析霸道成功的原因,并划清它可以达到的成功的界限,才是荀子的本意。在荀子提及强道的时候,也有相似的意思:“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是知强道者也。”这里,我们不能把它解读成与现实进行妥协,容忍强道。正是因为这个理由,我们没有必要把荀子的立场理解成因为考虑到现实而容忍了霸道。

在下面的句子中也可以发现同样的现实分析:“……非服人之心也,乡方略,审劳佚,谨畜积,修战备,齺然上下相信,而天下莫之敢当。”(84)“…… 非服人之心也,乡方略,审劳佚,谨畜积,修战备,齺然上下相信,而天下莫之敢当。故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僻陋之国也,威动天下,强殆中国,无它故焉,略信也。”《荀子引得》38/11/19。这是关于以齐桓公为首的春秋五霸的讨论,我们不必要把它解读为对霸道的容忍。与前面的分析类似,这只是对现实进行的分析,阐述的是霸道只有在王者不存在的现实中才可行的观点。

以上面的讨论为基础,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荀子区分王道与霸道的方式与他区分王道与强道的方式相同。也就是说,他承认霸道并不是不可以赢得政治上的稳定,也不是不可以在国际上发挥作用。但即便如此,王道与霸道之间存在质的差异,这个差异由是否以儒家的核心价值为基础,比如是否以仁义这种本统为基础而引起。正是这种差异才让荀子认为霸道的政治无法持续下去,霸道因此而遭到了荀子的鄙视。总而言之,认为荀子部分承认霸道的道德性,借此对霸道进行认可的传统观点存在相当大的问题。

五、荀子在现实中容忍霸道吗?

最后需要查看的问题是,荀子究竟是否因为考虑到实现王道的艰难,而妥协地采取了具有一定优势的霸道?根据目前的讨论,我们很难认为荀子采取了这种态度。这是因为,追求不以所谓本统为基础的统治,事实上是荀子对自己核心立场的放弃。正是需要在这一点上解读荀子对本统的讨论。荀子一贯认为,需要通过儒家的核心,也就是通过本统获取政治的稳定与国际的影响力。

除此之外,荀子并没有因为霸道不但可以掌握霸权,而且还可以获取包括“继绝存亡”在内的成果而对它进行认可。对于荀子来说,重要的是如何获取这个功绩。也就是说,他看重的是这种政治成果的获取是否以儒家的本质为基础。此外,即便霸道的功绩可以与王道的功绩相提并论,但在荀子的角度上看,它在质上是劣等的。我们已经在上一节中通过讨论“和齐”说明了这一点。也就是说,即便可以通过规律实现百姓之间的团结,但它也无法与依靠仁义的团结相媲美。而且,荀子还怀疑霸道获取的功绩是否能够长久持续,也就是说,他对霸道所获取的政治成果划清了界限。

但是,《荀子》有一些段落态度比较暧昧,容易引起误解,让读者误以为他与现实进行妥协。《王霸》中荀子引用了如下一句话:“(道)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85)“故曰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此之谓也。”《荀子引得》39/11/42。接着他还提到,在霸道中“德”与“义”微不足道(86)“德虽未至也,义虽未济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臣下晓然皆知其可要也。”《荀子引得》38/11/14。。这些表达仿佛在说虽然霸道在一定程度上也拥有儒家的核心价值,但这只是受到其他因素的污染所致。如果采取这种解读方式的话,就与上面解释的立场存在明显区别,具体而言,这跟认为霸道根本不具有本统的立场截然不同。而且这种解读留下了妥协的余地,即荀子仿佛在说如果现实中无法达成理想的儒家的道,不如追求霸道,因为虽然霸道并不完美,但还是有一些儒家的因素在其中(87)这种解读方式与汉代学者类似,他们也认为王与霸只是在程度上不同而已。。不过反过来,从以上内容也可以解读出荀子的理想主义立场,因为荀子强调只有具有纯真的本统才能实现王道。结合本文的讨论,这种理想主义的解读跟整个《荀子》的论调更加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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