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021-04-07
新能源汽车报 2021年6期
本报讯 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修订目标有两点。其一,应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对汽车节能的管理需求,降低汽车碳排放,促进汽车行业健康有序、绿色发展。其二,油耗指标的调整需综合考虑相关标准的更新及技术水平的进步,保障汽车行业在工况切换等技术内容变更的背景下能够平稳地过渡。
据悉,标准修订经过了六个阶段。第一阶段,启动修订。2015年10月,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联合国内外主要乘用車整车企业,零部件等70余家单位共同开展研究。第二阶段,起草完成。2018年11月,工信部组织召开多次工作组会议和技术交流会,根据各阶段意见征集情况形成工作组草案。第三阶段,2019年1月,征求意见。第四阶段,标准审查。2019年3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标准的修订。第五阶段,2020年9月,标准报批。第六阶段,2021年2月,标准发布。
标准还明确了燃料消耗量限制调整、评价体系调整等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