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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词“欲”“拟”替换考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2021-04-07孙淑娟

孙淑娟

(南昌工程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 江西南昌 330099)

表“打算”义的词属于汉语常用词,历史上其主要成员有“欲”和“拟”,二者之间存在着竞争替换关系。据所考查的语料,晋代以前主要用“欲”,晋代时“拟”开始出现,但见次率不高,南北朝以后其用例渐多,与“欲”展开激烈的角逐,并于唐代以后进一步晋升为口语中的主导词。本文将从历时的角度讨论二者的更替过程,并论及“欲”之“想要”义与“打算”义的异同,以期为常用词演变的研究和大型辞书的编纂提供一些基本资料和研究结论。

一、“拟”对“欲”的历时替换

下面结合具体语料,分先秦至东汉、魏晋至唐五代两个时段,详尽考察“欲”和“拟”在汉语史上的递嬗演变过程。

(一)先秦至东汉

“欲”,本指欲望,即想得到某种东西或达到某种目的愿望或要求。《说文·欠部》:“欲,贪欲也。从欠,谷声。”段玉裁注:“从欠者,取慕液之意;从谷者,取虚受之意。”徐灏笺:“从欠非‘慕液’也。人心所欲,皆感于物而动,故从欠。欠者,气也。欠之义引申为欠少,欲之所由生也。”《礼记·曲礼上》:“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孔颖达疏:“心所贪爱为欲。”由于愿望往往是人们想要得到的对象或达到的目的,故通过对象转指动作,“欲”可引申出“想要;希望”义。《诗·小雅·蓼莪》:“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由于心中所想往往是人们打算付诸实践的原因,故通过原因转指结果,“欲”可引申出“打算”义[1]。《左传·宣公六年》:“赤狄伐晋。围怀,及邢丘。晋侯欲伐之。”

“拟”,先秦已出现,表揣度义,《说文》:“拟,度也。”段玉裁注:“今所谓揣度也。”据考察,“拟”在先秦至东汉的典籍中,主要表揣度、比拟、效法、指向等意义,而不见用于“打算”义:

(1)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系辞上》)

(2)是以百六阳九,或先或后,常数大历,准拟浅深。(《太平经》甲部不分卷)

(3)卫州吁重于卫,拟于君,群臣百姓尽畏其势重。(《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

(4)太史公曰:梁孝王虽以亲爱之故,王膏腴之地,然会汉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植其财货,广宫室,车服拟于天子。(《史记·梁孝王世家》)

(5)圣人之道,犹有文质,所以拟其说、述所闻者,亦各传其所受而已。(《白虎通义·五祀》)

(6)爽饮食车服,拟于乘舆。(《三国志·魏志·曹真传附曹爽》)

(7)(律)复举剑拟之,武不动。(《汉书·苏武传》)

以上诸例中的“拟”,(1)(2)表揣度,(3)(4)表比拟,(5)(6)表效法,(7)表指向。除“指向”义外,“拟”的其他几个意义至今仍在沿用。

先秦至东汉,指称“打算”这一概念,主要用“欲”这个词。例如:

(8)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左传·隐公四年》)

(9)及河,闻郑既及楚平,桓子欲还,曰:“无及于郑而剿民,焉用之?楚归而动,不后。”(《左传·宣公十二年》)

(10)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左传·宣公十五年》)

(11)郑子孔欲去诸大夫,将叛晋而起楚师以去之。(《左传·襄公十八年》)

(12)齐子尾害闾丘婴,欲杀之,使帅师以伐阳州。(《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13)欲治其内,置而勿亲;欲治其外,官置一人,不使自恣,安得移并。(《韩非子·扬权》)

(14)越王攻吴王,吴王谢而告服,越王欲许之。(《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

(15)鲁人身善织屦,妻善织缟,而欲徙于越。或谓之曰:“子必穷矣。”(《韩非子·说林上》)

(16)卫庄公立,欲逐石圃。(《吕氏春秋·似顺论·慎小》)

(17)今日君民而欲服海外,节物甚高而细利弗赖。(《吕氏春秋·士容》)

(18)(使者)还报里克,里克使迎夷吾于梁。夷吾欲往,吕省、郄芮曰……(《史记·晋世家》)

(19)楚已服郑,欲饮马于河为名而去。(《史记·晋世家》)

(20)良欲往从之,道还沛公。(《史记·留侯世家》)

(21)汉王欲拜之,必、甲曰:“臣故秦民,恐军不信臣,臣愿得大王左右善骑者傅之。”(《史记·灌婴列传》)

(22)齐南割楚之淮北,西侵三晋,欲以并周室,为天子。(《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23)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因欲通使。(《史记·大宛列传》)

(24)汉王数困荥阳、成皋,计欲捐成皋以东,屯巩、洛以拒楚。(《史记·郦食其列传》)

(25)汉十二年,高祖欲以赵王如意易太子,叔孙通谏上曰……(《史记·叔孙通列传》)

(26)今欲招南夷,朝夜郎,降羌僰,略濊州,建城邑,深入匈奴,燔其茏城,议者美之。(《史记· 主父偃列传》)

(27)太宰嚭甚悦之,欲荐之于王。(《淮南子·人间》)

(28)简子欲伐卫,使史黯往觌焉,还报曰:“蘧伯玉为相,未可以加兵。”(《淮南子·主术》)

(29)欲与国千斤金,不若与一要言。(《太平经》丙部之十一《起土出书诀》)

这些句子中的“欲”均位于谓词性成分前,相当于表“打算”义的“拟”。以上例子可以翻译成“打算送公子冯回国”“打算回兵”“打算援救宋国”“打算罢免诸大夫”“打算杀害闾丘婴”“打算治理宫廷”“打算答应吴王”“打算搬家”“打算驱逐石圃”“打算收复海外”“打算前往晋国”“打算离开郑国”“打算依附楚代理王”“打算任用李必、骆甲”“打算兼并周室”“打算消灭胡人”“打算放弃成皋以东”“打算用赵王如意换太子”“打算招附南夷,降服羌人和僰人”“打算举荐子贡”“打算攻打卫国”“打算给予千金”等。

笔者还注意到,此期“欲”出现了语义两可的倾向,不仅可以表示结果的“打算”义,还可以表示原因的“想要”义。如:

(30)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左传·隐公元年》)

(31)公左司马曹无伤使人言于项羽曰:“沛公欲王关中,使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史记·项羽本纪》)

以上两例中的“欲”是“想要”义,且此期“欲”的“想要”义大量出现,以《论语》《韩非子》《论衡》为例,三书中“欲”分别出现了44次、278次、397次,其中用于“想要”义的就有31次、198次、314次。但“打算”义毕竟不同于“想要”义,“欲”之“想要”义的大量出现,势必会影响语言表达的清晰性,这也为语义比较明晰的“拟”上升为“打算”义的主导词创造了条件。

以上是“欲”“拟”在先秦至东汉的使用情况,具体统计见表1。

表1 十种先秦至东汉文献中“欲”“拟”使用情况

(二)魏晋至唐五代

表“打算”义的“拟”,大概当不晚于晋代出现[2],但用例很少,仅检索到2例,尽举如下:

(32)大将军统中外军讨之,别使诸葛诞督豫州诸军从安风津拟寿春,征东将军胡遵督青、徐诸军出于谯、宋之间,绝其归路。(《三国志·魏志·毋丘俭传》)

(33)拘而拟戳之,经月乃放。(《列子·说符》[3])

例(32)中的名词“寿春”用在“拟”的后面活用成动词,意为“攻打寿春”;例(33)中的“拟戳之”就是“打算处以死刑”的意思。

南北朝以后其用例渐多,笔者首先调查了南北朝至隋代7部有代表性的文献(见表2),从使用数量来看,有些文献中“欲”的使用频率仍要高于“拟”,如在《南齐书》(卷二十至卷四十)、《颜氏家训》、《百喻经》中,表示“打算”义的“欲”分别出现了7次、2次、5次,“拟”分别出现了3次、1次、1次,前者的见次率显然高于后者:

表2 七种南北朝至隋代文献中“欲”“拟”使用情况

(34)后堂储数百具榜,启为城防;帝云拟作殿,竟不与。(《南齐书·东昏侯本纪》)

(35)(世祖)又曰:“吾敕荆、郢二镇各作五千人阵,本拟应接彼耳。”(《南齐书·武十七王传》)

(36)常以二十口家,奴婢盛多,不可出二十人,良田十顷,堂室才蔽风雨,车马仅代杖策,蓄财数万,以拟吉凶急速,不啻此者,以义散之。(《颜氏家训·止足》)

(37)昔有愚人将会宾客,欲集牛乳以拟供设,而作是念……(《百喻经》卷一,4/543a)[4]

但也有些文献中“拟”的使用频率却远远高于“欲”,如在口语性极强的农学著作《齐民要术》[5]和阇那崛多译经《佛本行集经》(前20卷)中,用于表示“打算”这一意义的“欲”各出现了1次,“拟”则分别出现了13次(《杂说》中有1例“拟”表打算,未计入)、15次,后者的使用比例大大高于前者,援引数例:

(38)高田借拟禾、豆,自可专用下田也。(《齐民要术》卷二“大小麦”条)

(40)拟供厨者,宜剩之。(《齐民要术》卷六“养羊”条)

(41)入五月则多收粟米饭醋浆,以拟和酿,不用水也。(《齐民要术》卷八“作酢法”条)

(42)尔时迦毘罗城,有诸释种五百大臣,皆悉是于菩萨眷属,还复造立五百精舍,拟菩萨坐。(《佛本行集经》卷九,3/692a)

(43)时彼五百诸释种臣,悉为其儿,各造园苑,拟以戏笑,按摩遨游。(《佛本行集经》卷十一,3/705a)

(44)彼大白象,拟太子乘。(《佛本行集经》卷十三,3/712a)

(45)时净饭王,为其太子立三等宫,以拟安置于太子故。(《佛本行集经》卷十四,3/715b)

《洛阳伽蓝记》是北魏时期的佛教史集,其中表“打算”义的“拟”共出现3次,而“欲”一次也未出现,例如:

(46)御道北有空地,拟作东宫,晋中朝时太仓处也。(卷一“景林寺”条)

(47)庆有牛一头,拟货为金色,遇急事,遂以牛他用之。(卷四“开善寺”条)

(48)惠生从于阗至干陀,所有佛事处,悉皆流布,至此顿尽,惟留太后百尺幡一口,拟奉尸毗王塔。(卷五“宋云惠生使西域”条)

这一现象表明,可能在北魏时期,“拟”已经代替“欲”成为指称“打算”概念的常用词。

笔者又考察了唐五代时期几部口语性较强的文献(见表3),发现“欲”和“拟”的情况与《洛阳伽蓝记》中的情形相似。在这些文献中表“打算”义的“拟”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优势,“欲”的见次率则大幅度降低。以《白居易诗集》《敦煌变文校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为例,其中表“打算”义的“拟”分别出现了7次、177次、64次,“欲”则只出现了2次、47次、17次,由此可知此期“拟”的使用频率已经大大超过了“欲”。例如:

表3 七种唐五代文献中“欲”“拟”使用情况

(49)更待明年后,自拟执犁锄。(《白居易诗集·归田三首》)

(50)拟求幽僻地,安置疏慵身。(《白居易诗集·游蓝田山卜居》)

(51)明年身若健,便拟江湖去。(《白居易诗集·村中留李三固言宿》)

(52)拟近东林寺,溪边结一庐。(《白居易诗集·岁暮》)

(53)夜至一更已尽,左先锋兵马使兼御史大夫王陵,右先锋兵马使兼御史大夫灌婴,二将商量,拟往楚家斫营。(《敦煌变文校注·汉将王陵变》)

(54)辞君拟前(剪)凶(匈)奴贼,自坐千金明月鞍。(《敦煌变文校注·李陵变文》)

(55)鱼(渔)人问曰:“只今逃逝,拟投何国?”子胥曰:“拟投越国。”(《敦煌变文校注·伍子胥变文》)

(56)皇帝谓净能曰:“天师,夜更深,朕拟却归长安。”(《敦煌变文校注·叶净能诗》)

(57)乍到拟入开元寺,缘看门人不放入,移住崔家禅院。(《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

(58)缘朝贡使早归,不能相随归国,遂住此山院,已后便拟巡礼名山,访道修行。(《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

(59)今年三月,请青州公验,入五台山,礼谒圣迹,遂到此间,拟学圣法。(《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60)诸寺钱物兼货卖奴婢赎钱并皆官收,拟宛百寮禄料。(《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在唐代王梵志的诗里,表示“打算”义就只用“拟”(共见9例)而不用“欲”了。例如:

(61)只拟人间死,不肯佛边生。(《王梵志诗校注·生住无常界》)

(62)贮积千年调,拟觅〔妻儿乐〕。(《王梵志诗校注·贮积千年调》)

(63)生儿拟替公,儿大须公死。(《王梵志诗校注·生儿拟替公》)按,诗题用“拟”,说明其是当时一个非常地道的口语词。

在稍后的《筠州洞山悟本禅师语录》中,除了1例“拟欲”连用外,其他“打算”概念的表达也只用“拟”(共6见)而不用“欲”,略举数例:

(64)陆互大夫问南泉云,弟子家中有一片石,或时坐,或时卧。如今拟镌作佛,还得否。

(65)北院辞师,拟入岭去。

(66)师问云岩,拟写和尚真得也无。

就此我们可以推测,至迟到唐代,口语中“拟”已经代替“欲”,成为指称“打算”概念的常用词。

综上所述,晋代以前,汉语“打算”义的表达主要用“欲”;“拟”始见于晋代,但用例罕见,南北朝以后使用渐多,到唐代白话诗里,已经只说“拟”而不说“欲”了。据此可以推断,口语里“拟”取代“欲”当不晚于唐代。

二、“欲”之“想要”义与“打算”义辨析

有关“欲”之“想要”义与“打算”义,《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等大型辞书只为“想要”义设立义项。但从文献用例来看,“欲”除了可以表“想要”义外,还可以表“打算”义,如上举诸例,再如“文殊虽承圣旨,当日思寸(忖)千般,只拟辞退于筵中,又怕逆如来之语;只欲便[过?]于方丈,有(又)耻众内之高人”(《敦煌变文校注·维摩诘经讲经文(七)》),该例前用“拟”,后用“欲”,明二者义同,“打算”之谓也。“欲”可表“打算”义其实早已有学者提到过,如王凤阳《古辞辨》“欲愿”条说:“‘欲’都可以译成‘打算’、‘想要’。”[6]但需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欲”都可以同时译成“打算”和“想要”。因为二者在事件的实施者、呈现的方式、语境的分布和后接成分的性质等方面都存有一定的差异,所以理应将其区分。为行文的方便,我们把表“想要”义的“欲”记为“欲1”,表“打算”义的“欲”记为“欲2”。

首先,二者事件的实施者不同。因为想要做某事既可以是自己去做,也可以是别人去做,所以“欲1”说的既可以是句中主语去做,也可以是他者去做;而打算只能是自我打算,不能替别人打算,所以“欲2”说的都是句中主语去做,如“初,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党”(《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该例中“娶其党”这个事件的实施者当是叔向而非其母,所以此例中的后一个“欲”当是“欲1”;而“娶于申公巫臣氏”这个事件的执行者该是其主语“叔向”,且该例是出现在叙述语体中(详细见“分布语境不同”中的相关论述),所以前一个“欲”当以理解为“欲2”为宜。

其次,二者呈现的方式不同。想要是一种内心活动,唯有当事人自己才真正知道自己所想;而打算则是一种准备付诸实践的行动,既然是要将之变成现实,那事先肯定要有各种准备工作,比如说征询别人的意见、与别人商量、派遣使者、告诉别人等,如“缪公问县子:‘天旱不雨,寡人欲暴巫,奚如’”(《论衡·明雩》),此例讲的天旱不雨,鲁缪公打算晒巫求雨,就此征询县子的意见;又如“太祖马鞍在库,而为鼠所啮,库吏惧必死,议欲面缚首罪,犹惧不免”(《三国志·魏志·武帝诸子》),该例说的是太祖放在仓库里的马鞍被老鼠咬了,看管仓库的小吏们害怕处死,就一起商量着准备反绑双手去自首认罪的办法;再如“司马宣王治水军于荆州,欲顺沔入江伐吴,诏郃督关中诸军往受节度”(《三国志·魏志·张郃传》),是例讲的是司马宣王打算顺着沔水进入长江攻打吴国,所以他派遣张郃统领关中各军前往荆州接受节制调度;还如“太祖知岱历任清直,至郡未几,手敕岱曰:‘大邦任重,乃未欲回换,但总戎务殷,宜须望实,今用卿为护军’”(《南齐书·张岱传》),此例讲的是张岱出京任左将军、吴郡太守时,因为大邦任重,所以太祖暂时没打算换他回朝,这是太祖亲自发诏令告知张岱情况的,所以从呈现方式来看,“欲1”往往是内隐的,“欲2”则是外显的。

再次,二者分布的语境不同。由于“欲1”是一种内隐的心理活动,所以要让他人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需要主体的告知才行;而“欲2”是一种外显的实践行动,他人既可以从主体的告知中知晓相关事件,也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的判断来推知事件,所以前者经常出现在对话体中,后者则既可以出现在对话体中,也可以出现在叙述体中。前者例如“宣子曰:‘我欲得齐而远其宠,宠将来乎’”(《左传·昭公三年》),该例讲的是晋国的韩宣子去齐国迎亲,公孙虿因为少姜得到晋平公的宠爱就把自己女儿代替齐侯的女儿嫁到晋国去,而把齐侯的女儿嫁给别人。有人就问韩宣子说:“公孙虿欺骗了晋国,晋国干嘛接受他的女儿?”韩宣子就告诉对方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要得到齐国的拥护,就不能远离他的宠臣”,这个例子中晋国这样做的真实想法是通过韩宣子之口告知对方的;后者例如“韩宣王谓樛留曰:‘吾欲两用公仲、公叔,其可乎’”(《韩非子·说林上》),此例讲的是韩宣王打算同时重用公仲和公孙两人,就此向樛留征询意见,这里樛留对事件的知悉是通过韩宣王的告知实现的;再如“时江水浅狭,尚欲乘船将步骑入渚中安屯,作浮桥,南北往来,议者多以为城必可拔”(《三国志·魏志·董昭传》),是例讲的是夏侯尚准备攻打江陵城,所以他打算先乘船率领步骑进入江中小洲安营驻扎,而后修建浮桥,议者们正是根据这些信息得出“江陵城一定可以攻下”的结论,此例所出现的语境正是叙述体。我们可以再来看一组有趣的例子:

(67)六卿为言曰:“晋欲内昭公,众不从。” (《史记·鲁周公世家》)

(68)三十一年,晋欲内昭公,召季平子。(《史记·鲁周公世家》)

以上两例记载的是同一个事件——晋国送昭公回国,但第一句是出现在六卿与晋公的对话中,而第二句则是出现在作者对故事情节的叙述中;第一句整句的主语是“六卿”而非晋国,而第二句整句的主语是“晋国”,故前一句中的“欲”当为“欲1”,后一句中的“欲”当为“欲2”。笔者还注意到,当指称“打算”的“拟”替换了“欲2”后,“欲1”与“拟”在语境上的分布也存有类似的不同,如“(僧)问,欲见和尚本来师,如何得见。……僧拟进语,师曰,不蹑前踪,别请一问”(《筠州洞山悟本禅师语录》),该例前面僧与洞山的对话中用“欲”;后面叙述语中用“拟”,这也可以证明“欲1”与“欲2”在语境分布上的差异。我们查检了《筠州洞山悟本禅师语录》中“欲”与“拟”的使用情况,具体结果如下:“欲1”共11见,除了引用《孝经》的1例外,其余10例均用于对话中;“欲2”1见,为“拟欲”连用,出现在对话中;“拟”凡7见,其中5例出现在对话中,2例出现在叙述中,这组统计数据同样也能很好地印证上述结论。

最后,二者后接成分的性质也不一样。由于想要的对象既可以是某物,也可以是做某事,而打算的对象则主要为做某事,所以“欲1”后面既可以接名词性成分,也可以接谓词性成分;而“欲2”如上我们所做的考证,其后面只能接谓词性成分。“欲1”后接名词性成分的例子如“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吕氏春秋·慎势》),其后接谓词性成分的例子如“(县)令有酒色,因遥问:‘伧父欲食饼不’”(《世说新语·雅量》);“欲2”后接谓词性成分的例子如“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左传·宣公十八年》)。

以上诸方面足以证明,“欲1”与“欲2”存有一定的差异。几部大型辞书均未给“打算”设立义项,这正说明了进行常用词研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注释:

[1] 关于“欲”之“打算”义,《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等大型语文辞书均未收入,当补,具体原因下文将详细讨论。

[2] 《汉语大词典》“拟”之“打算;准备”义首引唐代李百药《北齐书》书例,偏晚,可提前。

[3] 关于《列子》一书的成书时代,学界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见:一是出于晋人之手,以张永言《从词汇史看〈列子〉的撰写时代(修订稿)》(《汉语史学报(第六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页)等为代表;二是出于魏晋时人之手,以吴万和《从词汇语法角度考辨〈列子〉伪书实质》(硕士学位论文,江西师范大学,2009年,第54页)、王东、罗明月《〈列子〉撰写时代考——从词汇史角度所作的几点补正》(《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徐曼曼、王毅力《从词汇史看〈列子〉的成书年代补略》(《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和刘婧《从疑问代词看传世〈列子〉的成书年代》(《柳州师专学报》2015年第4期)等为代表;三是认为其语言风格接近东汉时期,以嵇华烨《〈列子〉词汇研究——以语义场、方言词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2017年)等为代表。今从“晋人之手”之说。

[4] 本文引用佛经均据《大正新修大藏经》(以下简称《大正藏》),所引经卷以括号标注在引文后,斜杠前的数字表示卷数,斜杠后的数字表示页码,字母表示栏次。

[5] 汪维辉:《〈齐民要术〉词汇语法研究》,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55页。

[6] 王凤阳:《古辞辨(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8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