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亿灵活就业者撑起保护伞
2021-04-06
“现在中国的灵活就业正在兴起,已经涉及到2亿多人。有的人一人打几份工,很辛苦,所以我们应该给他社保补贴,特别是要用机制性的办法来解决可能出现的职业伤害问题。这也有利于灵活就业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在3月11日的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的一番表态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迅猛发展,催生出了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如网约车、快递、外卖配送、家政服务等等。灵活就业为社会带来了新活力,但也带了新问题,很多灵活就业者游离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去年底,某外卖平台一骑手在送餐途中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告知仅可以获得2000元人道主义赔偿和3万元商业意外险赔偿。在社会广泛关注下,该平台最终给予骑手家属60万元抚恤金。
很多灵活就業者,与企业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一种法律上模糊不清的“合作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制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障机制阙如,就业者遭遇工伤,往往很难得到充分救济,无形中增加了工作强度与风险系数。
同时也要看到,正是在新经济形态加快发展的背景下,灵活就业者方才大规模出现。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期内,会有越来越多的劳动群体选择灵活就业,稳就业“蓄水池”能否运转好,相当程度上也需要依赖灵活就业者。
从这个角度看,能不能保障好灵活就业者的权益,也关系到产业迭代、经济转型等重要命题。
“民有所呼,会有所应”。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则提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接下来,各地各部门应当加快落实进度,从户籍管理、社会保险、劳动仲裁、法律救济等方面做出现实的制度安排,尽快将灵活就业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内。
收快递的激动,点外卖的惬意,请阿姨的便利……已经构成了我们美好生活图景的一部分。为2亿多灵活就业人员撑起“保护伞”,很重要,也很必要。
(综合新华社讯、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