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幸福河湖的思考与举措
2021-04-02
(甘肃省水利厅,730000,兰州)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甘肃立足河湖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打好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水电站清理整治“四大攻坚战”,补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河湖强监管体系完善、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四块短板”,抓好石羊河全国示范河湖建设、涉河建设项目监管、跨界河流管理保护、农村河湖治理保护、“一河(湖)一策”落实、河湖执法监管、河湖管护宣传培训“七项重点任务”,用好河湖包抓举报和督察暗访“两个抓手”,全省基本建立了守河、护河、治河的责任网、制度网、监督网,形成了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河湖管护格局,实现了河湖从“没人管、管不住”到“有人管、管得好”的转变。
一、强化河湖管理的实践
1.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织好“管护网”
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到位的总体要求,全面建立了党政同责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五级河长湖长体系,全省22 995名河长、1 181名湖长分级、分区、分段负责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各级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公安、水利、农业、林草等政府部门各有分工、各具使命。
2.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守好“责任田”
各级河长湖长既挂帅又出征,把责任“立”在心里,用脚步“丈量”河湖,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通过巡河调研、暗访督查、现场办公、签发河长令、召开河长会议等方式协调解决责任河湖突出问题。3年多来全省五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湖44万多人次,召开县级以上总河长会和工作推进会1 000多场次,竭力维护了河湖健康,守住了陇原大地一泓碧水。
3.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管好“盛水盆”
全面组织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三大专项行动”,全省累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5 325个,整改率97.7%,整治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85个,累计查处、制止非法采砂行为175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侵占河湖、阻碍行洪、破坏河道等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河湖形象面貌显著改善。
4.统筹实施综合治理,护好“盆中水”
坚持靶向治疗、对症下药,制定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明确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五项清单”,由河长制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逐项落实,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切实管好“盆”中的水,主要河湖水质有效提升,全省38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无劣V类水体断面。一些河湖重点部位水生态不断修复,黑河流域东居延海实现连续15年不干涸;石羊河下游干涸了51年之久的青土湖,2010年以来形成了26.7 km2水域面积;敦煌哈拉诺尔湖重现碧波,干涸消失300余年的疏勒河终端“哈拉奇”水域重现。
5.负起黄河上游责任,下好“先手棋”
甘肃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按照“1+6+6+4+1”工作思路,即编制完成了1个水利总规划和节水潜力分析及措施、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旱灾害防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智慧水利建设等6个专项规划,开展完成了南水北调西线下移方案对甘肃影响、黄河“87”分水方案调整甘肃需求、重大理论与政策、水利投融资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协同机制、水权水价改革等6个专题研究,建立了理论、政策、技术、项目等 4个库,绘制了 1张黄河流域现状底数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甘肃方案”基本形成。
二、河湖管理的有效做法与探索
1.突出高位推动,拧紧河湖监管责任链条
省总河长、省级河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巡河护河、履职尽责,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见效。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召开总河长会议研究部署,以总河长令等方式部署开展河湖治理保护重大专项行动。各级河长开展巡河调研,了解责任河湖存在的问题,以交办单或督办函方式,督促有关河长湖长、部门(单位)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拧紧了河湖监管的责任链条。
2.建立包抓制度,探索河湖监管有效机制
水利厅副厅级以上干部每人负责包抓1条省级河流及其重要支流,各流域机构、厅属单位组成19个包抓工作组落实具体任务,规定厅领导暗访督导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各包抓工作组现场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10天。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每季度通报主要河湖水质、“四乱”清理整治等情况,通报结果印送各市州党委、政府,抄报省总河长、省级河长,倒逼责任落实,有力促进工作。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在省、市、县三级设置举报电话,落实专项奖励资金,激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建立“1+N”保障机制,探索 “河长+副秘书长+秘书处室+河长办+责任单位”工作模式和提醒函工作机制,使河湖监管得到有效保障。
3.加强协调联动,凝聚河湖监管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省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与省委组织部沟通衔接,把履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考核内容,常态化举办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培训班,重点对基层河长湖长进行培训;与省纪委监委衔接,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纳入监督范围,严肃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与省检察院推进“携手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途径,推动解决河湖“疑难杂症”;与省公安厅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涉河湖违法案件;与省财政厅积极对接,落实河湖专项经费,为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与省教育厅推动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河湖保护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爱河护河意识。
4.强化督察考核,保障河湖监管持续发力
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甘肃省河长制湖长制督察方案》,每三年对各市州党委政府督察一轮,通过严管理、严督察、严问责,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湖长和相关单位责任。同时严格落实河长制年度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让河湖真正成为各级河长必须守好、护好的“责任田”,督察考核为保障河湖监管持续发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建设幸福河湖的思考与举措
建设幸福河湖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湖监管的终极目标。甘肃需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把域内河湖建设成为“安全河”“健康河”“美丽河”“文化河”“民生河”,让河湖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群众在河湖大保护、大治理中获得幸福感。
1.建设“安全河”,让河湖水势平稳
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未雨绸缪,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加快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山洪沟道治理、行蓄洪空间整治等工程,提升洪水监测预报和科学调控水平,提高应对重大洪涝灾害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河湖水势平稳、岸牢堤固、永保安澜。
2.建设“健康河”,让河湖水量充沛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河道治理,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因势利导改造渠化、硬化的河道,选择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好、净化能力强的适生植物,建设生态护岸,维护河流自然形态,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让河湖水量充沛、水质优良、万物共生。
3.建设“美丽河”,让河湖岸绿景美
因地制宜打造沿河景观带,建设亲水平台、沿河绿道等,形成岸绿、景美、宜游的生态廊道。将美丽河湖建设与水利风景区建设相融合,突出地域特色,打造一河一景、一湖一景,实现“建设一处美丽河湖、美化一片周边环境、打造一个特色景观”的目标,让河湖岸绿景美、鱼翔浅底、宜居宜赏。
4.建设“文化河”,让河湖人文彰显
在保护好治理好河湖的同时,注重讲好河湖故事,充分挖掘地域水文化,不断创造现代水文化,把水文化融入河湖景观建设中,形成特色鲜明的文化主题,让河湖人文彰显、文脉延续、底蕴深厚。
5.建设“民生河”,让河湖惠及百姓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打好生态牌、做足水文章,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建立科学完备的水资源宏观配置工程、安全可靠的供用水工程体系,提升供水保障能力,让河湖惠及百姓、呵护民生、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