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思路及要点
2021-04-02高雪山孔庆雨孙春敏
高雪山,孔庆雨,姜 宇,孙春敏,廖 强
(1.广东省水利厅,510635,广州;2.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510635,广州;3.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510610,广州)
党的十九大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积极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实施水系连通和河塘清淤整治,进一步细化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的总体部署,为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农村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广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2019年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号)发布,《通知》针对农村河道现状提出要着力解决农村河湖功能衰减、水域岸线侵占、水环境恶化等问题,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岸上岸下协同推进,做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规划的衔接,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美乡村。为指导广东省各地市做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广东省水利厅编制并印发了《广东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技术指引(试行)》。
一、广东省农村水系现状
1.广东农村水系的界定
农村水系属中小河流支流及末端河道,数量多,分布广,承担着农村地区灌溉、供水、行洪排涝、纳污净化、生态、养殖等多种任务,是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改善密不可分的要素。全省现有50亩(1亩=1/15 hm2,下同)以上灌区工程3万多座,固定机电排灌工程15 934座,小山塘、小水陂、小堤围、小池塘等小微型水利设施约10万座;全省有效灌溉面积2 662万亩,机电排灌(涝)面积766万亩,以上工程和实施为全省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广东省持续实施了中小河流治理、河湖水系连通、小流域治理等项目,逐步提高了防洪能力,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2.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村水系规模小、分布散,大部分尚未开展系统整治,对应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①河塘淤塞萎缩较为普遍。河流被阻断或填埋,河流间的水力联系被割断,河网地区断头河问题比较突出。
②侵占水域岸线问题突出。围湖造田、滩地种植等现象导致水域空间、岸线被挤占,河湖自然形态受到破坏,影响行洪。
③农田灌排体系仍需完善。纳入规划尚未改造的灌区仍有2 000多座;全省现状排涝标准平均约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4.6天排干,仍处于20世纪70年代水平,约7 000多座泵站工程亟待改造和建设。灌排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
④农村河道防洪标准低。由于农村水系点多面广,基本未开展系统整治,许多堤防防洪标准不到5年一遇,有的甚至处于未设防状态,成为水利基础设施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⑤日常管护机制不完善,大部分未明确管理保护范围,无管护机构,缺少管护经费和管护机制。
二、治理思路、原则及目标
1.治理思路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规划,实施连片整治。以农村小微型水利工程设施改造为点,通过除险加固、巩固提升,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以河塘沟渠整治为线,通过堤防、岸坡整治、河道清淤疏浚、打通断头河、新建连通通道等方式,逐步恢复水系完整性及水体蓄排水能力,沟通渠系、池塘、断头河,改善或恢复水系之间的水力联系,改善水生态环境。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为面,建立健全农村水利管护长效机制,最终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水利空间形态。
2.治理原则
①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突出解决农村防洪排涝、灌溉用水、生态涵养等问题,强化农村水生态治理保护,改善农村环境,做好与农村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等任务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水利对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作用。
②因地制宜,示范引领。根据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和农村基层实际需求,提出目标任务、治理标准和模式,示范带动,逐步铺开,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③创新机制,强化管护。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创新管护机制,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镇、村级河长积极性和农村基层组织、村民主体作用,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碧道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整体部署,综合纳入实施方案,按职能分别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3.治理目标
统筹区域社会发展需求,与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土地利用、乡镇建设发展等规划相衔接,提出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管护等7方面治理目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水美乡村。具体治理要素为:水安全——河道行洪通畅、堤岸稳定、水工建(构)筑物安全;水资源——饮用、灌溉水源有保障,生态基流充足;水环境——消除黑臭,水质满足水功能区划目标,沿河两岸无违规排污,水面清洁、水体感官良好;水生态——河流纵横向连通性良好,河道岸线自然,河床地貌多样,生态岸线率高,河流生物性多样;水景观——保护自然景观,合理建设人文景观、亲水设施;水文化——凸显当地乡情风貌,发掘传承地方水文化、彰显河流人文历史;水管护——探讨管护新模式,形成长久有效的智慧管护体制机制。
三、治理关键措施
1.农村河道整治
河道整治对象主要指流域面积50 km2以下的农村河道,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理措施组合,治理措施包含但不限河道清违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堤防加固等。通过清淤清障,使河道行洪通畅,能满足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流量保障等基本功能。通过岸坡生态治理及稳定加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同时维持河势稳定,堤岸稳定,使河道岸线自然蜿蜒,生态岸线率达到一定比例。
①整治标准。结合河道洪涝灾害特点和防护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保护对象和范围统筹考虑本河道整治对下游的防洪影响,与流域区域防洪标准相协调,因地制宜确定防洪标准。同一河道可根据不同区域的保护对象分区分段确定防洪标准。
②整治要点。岸坡整治应以不缩减行洪断面为基本原则,同时结合河流自然形态特点及生境,合理确定河道岸线走向,维护河流的自然形态,避免裁弯取直、改变河势;根据整治河道水流特点及所处地域人群密集程度,选择适宜的护岸形式,优先采取当地的生态材料,建设生态护岸,在人口聚居区域还应重点考虑护岸工程的亲水和便民。堤防整治工程中,应充分利用旧堤,尽量按原有堤防堤线走向,保持堤线平顺、平缓连接;满足行洪安全条件下,尽量不侵占河滩地。根据用地条件,优先采用生态景观效果较好的斜坡式或复合式堤防断面,对于用地受限而需采取直立式堤防的工程段,可采用垂直绿化、透水透气的生态材料,最大可能地改善生境。
③清障清违要点。河道清障应当以保证堤防、岸坡稳定,加强河道行洪能力为原则。清障工作应落实水生态文明理念,不得随意破坏滩地及河岸的树木及其他植物群落,注重保持河道原有的亲水性、景观性、生态性;对体现景观、生态功能的标志性树木应标记并给予保护;对河岸边界控制较强的以及有利于保护河道险段的天然河障不得随意清除,避免对河势稳定和局部河床演变产生重大影响。
④清淤要点。存在明显淤积的河道,应根据河道防洪排涝标准,结合灌溉、水质改善、生态保护等要求确定清淤范围和规模;河道清淤应考虑区分主河槽及滩地,避免全断面清淤,河道里天然形成的浅滩、沙洲等在满足行洪断面要求的前提下应保留,河道清淤不应改变现状河道天然河势;清淤前应分析河道清淤疏浚对涉河建筑物的影响,保证其稳定安全;在清淤措施上,应统筹考虑河宽、水深、淤泥厚度等因素,选择经济适用的清淤措施,平原地区河道可采用长臂挖掘机或者吸泥船进行清淤,山区河道可采用长臂挖掘机或普通挖掘机下河清淤;对于清淤弃渣,如砂石料等国家资源应统筹考虑处理;对于污染底泥,应采取合适的疏浚措施避免二次污染,对被污染的弃渣应当进行规范处置。
2.农村水系连通
针对存在河湖水系割裂、水体流动性差等问题的河道以及湖塘,可通过河道开挖、涵管沟通、小型引排水配套设施建设、合理设置闸站调度方式等措施,逐步恢复河道、水塘、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增强水体水动力,加强水体交换,改善水质。
①广东省农村水系连通对象主要有珠三角区域存在较多的水体流动性差的断头河涌,广泛存在于珠三角各村庄的风水塘、受潮位顶托水动力不足而导致污染物随着往复流来回震荡的感潮河段等。这三类水体均具有水动力弱、污染物不易外排、水体交换率低等共同特点。
②针对有条件采用明渠方式连通的水体,首先开挖明渠,减少断头涌。无条件开挖成明渠的,可采用涵管沟通,应重点考虑其行洪的通畅性。对于以上两种方式均难以实施的,可考虑采用小型引排水设施,如小型泵站等措施,加强水体沟通。
③对于感潮河道或与其连通的湖塘,可通过设置合理的闸门调度方式,利用潮汐动力加强湖塘、河道的水动力,提高水体交换率,改善水环境。
3.小微型水利工程改造
广东省农村小微型水利工程的改造主要包含工程建设区域内的主干灌排渠道改造工程;10万m3以下非养殖山塘的除险加固工程;村庄内现有风水塘等水景观改造工程;河道内水陂、渠系涵闸改造工程以及区域内的小型泵站新建及改造工程。
①主干灌排渠道改造。以渠道节水防渗改造为重点,根据各灌排渠道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续建、新建、扩建等。同时结合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建设要求新建亲水措施。
②山塘除险加固。其设计施工参照相关行业规范进行,此外重点关注三点:一是加强其规模复核,对复核后或者改造后超过10万m3的山塘,应当纳入小(2)型水库进行管理;二是建设过程中,应当结合景观、生态保护建设;三是山塘因其规模较小,管理运行方面一直以来都偏弱,除险加固后,应当加强其运行管理机制体制建设,确保其安全运行。
③风水塘改造。对于有连通条件的风水塘,应当进行水系连通,加强水体交换,减少水体富营养化的可能。对于有清淤需求的,制定合理的清淤方案进行清淤。同时根据池塘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塘岸结构及水景观措施,提升滨水景观,边坡绿化选择不同耐淹植物种类,以养护成本低、固坡能力强的水生乡土植物为主。
④水陂及小型闸泵改造新建。对于小型水陂、泵站、涵闸的改造,其设计施工参照相应规范进行,重点关注的是改建或新建的工程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尤其是水陂建设,不得加大上游河道的防洪压力,同时水陂、闸、站外观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契合,改善传统水利工程形象,做一定程度的景观提升。水陂下游可设置汀步等亲水设施,依托水陂形成的滚水效果,打造水景观。
4.水环境水生态修复
(1)水环境水生态保护
①水体环境与生态应坚持保护优先,维护河道自然形态。保护河流天然砂石、水草、江心洲(岛)、沙滩、护岸林等,保护多样水域生态空间与生态廊道,为生物多样营造良好生境。同时,应当结合河流自然属性,遵循宜弯则弯、宜宽则宽的原则,保持河流深槽、浅滩、江心洲、河滨带等自然河流地貌多样性。
②依划定的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以自然修复为主、恢复和保护水域生态功能为原则,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
③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鱼类三场一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水利风景区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需要时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水环境水生态修复
农村水环境水生态修复与广东省万里碧道工程、美丽乡村、特色小镇、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程同步进行,因地制宜确定水质提升具体措施,使农村河道水质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水体不黑不臭,水体清澈,基本满足景观用水需求。
①进行排污口精准摸查,掌握污染源,重点关注排放量较大的排污口。
②根据污染源分布情况,开展截污工作,对于有条件接入市政管网集中处理的,首先考虑统一接入市政管网。对于没有条件纳入市政管网的,通过设置污水导流装置措施,同时建设人工湿地、生物塘、生态草沟进行污水处理,再排入河道。对于以上两个条件都不适合的,可考虑小型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物化处理工艺技术。
③因地制宜设置生态缓冲带、湿地,增强面源污染的拦截、净化和水土保持功能,营造水清岸绿的自然美景。在河道内加强对水质有明显改善作用的水生植物的种植,构建水下森林,同时在河道内设置鱼巢鱼礁等措施,营造生物良好生境,保护生物群落,提高生物多样性。
④对于脱水段或少水段的河流,要适当采取生态流量补给措施,提出生态补水量、补水时段、补水工程和运行调度方式。
5.水景观、水文化打造
(1)水景观打造
在农村水系治理的过程中,应注重保护自然景观并适度配以人文景观建设,提升景观品位,并考虑与当地特色文化旅游等项目相结合,建立集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科普教育于一体的水景观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①工程河段宜结合周边场地功能与定位,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滨水生态空间。在人口较为集中的河段,集中打造亲水、休闲、游憩等多功能场所。在人口较少的河段,以维护自然形态为主,营造生态、野趣的滨水环境。
②人文景观风格宜凸显地方特色,传承地方文化。新建及改造工程应依托自然地形地貌、历史遗迹,结合周边环境进行布置,在不影响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前提下可具有一定创意,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③对已有水利工程进行景观提升改造,使其与周围环境和谐相融;在保证行洪通畅的前提下,在河岸带布置亲水步道、汀步、栈桥、平台等亲水设施,让百姓能亲水,护水,爱水。
(2)水文化建设
工程建设应结合现有水利工程建筑的时代背景、人文历史以及地方民风民俗,增加文化配套设施建设投入,丰富现有水利工程的文化环境和艺术美感。在建设过程中,注重保护、修复或重建河道两岸各类文物、遗址、古建筑、古树名木等。同时根据人群密集程度,可适当设立文化长廊、标志景观建筑、保护牌等水文化展示载体,标识水文化保护目标,彰显河流人文历史。在水文化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建立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与科普基地,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之成为传播水文化的重要平台,如户外科普课堂、水利建设特色科普标识建设,开展亲子课堂、自然体验等,在群众乐水的同时,加强对水利的认知。
6.河湖管护机制体制建设及创新
(1)机制体制建设
首先要明晰各项水利工程尤其小微型水利工程的权属,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建立,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为产权承接、建后管护的主体。依托各级河长制开展区内农村河道、山塘等管理维护工作,后续资金落实、管理手段统一纳入河长制管理。其次创新管护模式,全面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协会、组织等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承接管护业务。加强部门联动,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治水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水体系,倡导联动治水、全民参与。
(2)日常管护
农村水系的维护应当与河长湖长管护紧密结合。明确工程管护范围,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划界确权。落实河湖清违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做到工程安全、河湖畅通、堤岸整洁、水面清洁;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巡查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信息记录到位。
(3)智慧管护
完善水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网络体系,以信息化手段感知水务基础信息及水情、水质、工情、灾情、水生态信息。与各区域河长制APP紧密结合建设河湖信息管理平台,构建河湖分级智能控制体系,实现对防洪、排水、取水、供水等关键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进行智能化管控,推动农村智慧水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与制度化。
四、结 语
提出了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管护等七个方面的广东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具体治理要素,并通过农村河道整治、农村水系连通、小微型水利工程改造、水环境水生态整治、水景观与水文化打造以及长效管护机制体制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助力将农村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水美乡村,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