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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河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的成效与经验启示

2021-04-02王巨峰

浙江水利科技 2021年6期
关键词:绿水长制河湖

王巨峰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6)

1 问题的提出

2003 年浙江省长兴县率先探索河长制工作,随后此项工作在浙江逐步发展完善[1]。2013 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实施河长制。2016 年底,中央决定在全国推广河湖长制。浙江省作为河湖长制先行示范地区,较早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与责任体系,全面推广“河长制+警长制+检察长制”,设立“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红马甲”等民间组织共同护水管水。浙江省率先颁布实施《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绍兴市发布全国第一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河长制工作规范》和《湖长制工作规范》、成立全国第一个河长培训学院,初步形成“党政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河长制长效机制和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责任体系。浙江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转型不断升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2020 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221 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4.6%[2],比2013 年的63.8%提升30.8个百分点[3]。截至2019 年底,累计整治脏乱差、低散乱企业13.5 万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4 万家,关停搬迁养殖户40 余万户[4]。浙江省河长制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水利部的充分肯定,连续4 a考核名列前茅。但从这几年的实践分析,当前浙江省的河(湖)长制仍存在体系不够科学、职责不够清晰、考核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部分河(湖)长存在思想松懈、形式主义等现象,群众参与治水护水的热情也有所淡化,影响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2020 年初浙江省河长办部署实施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暨河湖长制2.0 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20〕1 号),从规范河湖长制体系和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履职评估与考核机制、全面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制度、全面提升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化体系等4 方面全面提升,实现浙江省治水护水模式新突破。

2 总体思路与举措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河湖治理与管护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通过体制创新、制度完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创新履职方式和工作方法,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协调高效、监督严格、落实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水治理体系,提升浙江省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1 完善组织体系与制度建设

2.1.1 完善组织体系

按照流域统一管理与分级分段(片)管理相结合原则,明确最高层级河长原则上按照流域干流省、市、县、乡、河道级别相对应进行设置,最高级河长暨流域长。基本实现大河长管大河、小河长管小河的流域统筹河长组织体系,河长组织与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科学。浙江省全省提前3 a 完成消灭劣Ⅴ类水体的任务。

2.1.2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定期向同级总河长、河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本级行政区域水域治理保护和河湖长履职情况。

2.1.3 完善河湖长述职制度

乡级及以上河湖长每年向本级总河长和上级河湖长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水环境现状和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推进情况。

2.2 建立河湖长考评体系

根据中央、水利部等有关部委及流域片各省(直辖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宏观上全面构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微观上具体考核评价指标考虑调查、测评、统计的可行性,所设指标便于量化,数据便于采集和计算[5]。为此,浙江省对乡级及以上河湖长实行“履职+河湖状况”的综合积分考核。一是河湖长履职的表单化。根据《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对各级河湖长履职事项进行表单化,并按照事项的重要性进行不同的赋分。二是对河湖长责任河湖状况的指标化。对“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进行状况评价,重点评价水质、生态流量(水位)和岸线“四乱”问题,对河湖长履职成效好差进行不同的赋分。三是考评信息的公开化。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在线考核、实时排名,月度通报,并将结果报送同级总河长和组织部门,真正实现河湖长履职成为各级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3 全面推行公众护水“绿水币”机制

从长远来看,仅仅依靠各地行政长官并不能真正解决我国水资源保护问题,社会公众才是保护水资源的根本动力[6]。全民参与、共享共建是构建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浙江省按照“政府搭台、企业赞助、全民参与、数字运行”的全民护水模式和“问题有发现,发现有积分,积分有奖励,奖励有保障”的“绿水币”机制,通过公众巡河、发现问题、发布美图等,累积“绿水币”,各地定期兑换各类奖品,并对成绩突出的护水公众予以“最美民间河长”表彰。

2.4 全面提升河长制信息化平台

深化完善“一张图”“一平台”,实现河湖基本信息全覆盖,河湖长组织体系全面展示,河湖长履职全程监管、河湖状况实时监控,公众参与充分体现,考核排名动态展现。着重做好河长制信息平台的上下贯通、左右连通和内外融通工作,实现河湖长制工作数据共享、管理高效、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大格局。一是完善一张图。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公示牌、水质监测断面、排污口、取水口、水工程、河道等级、河湖划界等河湖水域基础信息和水质监测数据、水域变化数据、视频数据的对接与应用。按照“一级管一级”原则,理清河湖长、责任水域、水体、岸线对应关系的展示。二是完善一平台。完善重点项目监管,对一河(湖)一策和重点项目年度计划进行跟踪统计分析及进度督办;完善上级河湖长督导及任务下发制度,上级河湖长、河长办应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导单和任务清单,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完善河湖长信息化考核评价,实现在线考评、月度排行、动态管理,年度综合评定。

3 成 效

浙江省通过2020 年全年的努力,重构河湖长组织体系、印发配套制度、提升河长制信息平台,2021 年提档升级工作正式推进,通过半年的运行,成效明显,达到念紧河湖长“紧箍咒”、紧密联系单位治水护水合力、提高河湖智治水平、提升公众生态意识的目的,主要实现3 方面的重大“转变”。

3.1 实现河(湖)长履职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转变

各地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通过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考评、述职、巡查、通报等制度,对河(湖)长开展“履职积分+河湖状况评价”的综合考评,通过实时排名,月度通报,结果报送当地总河长和组织部门,进一步强化河(湖)长担当、激发联系单位合力、提升河长办统筹。提档升级工作2021 年正式实施半年来,根据浙江省河长制信息平台显示,2020 年上半年浙江省各级河湖长巡河率从81%提高到93%;发现问题数从2020 年上半年的10 万个提高到24 万个,提高140%;解决问题率与2020 年同期持平约为90%。河湖长巡查率与发现问题数实现“双增长”,有效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3.2 实现公众护水从“零星”到“统一、规范”的转变

浙江省各地历来重视公众护水,涌现出“河小青”“河小二”“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红马甲”等民间组织,但存在护水组织形式多、宣传多,护水实效有限,更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通过公众护水“绿水币”机制实施,开展巡河找问题、美图上传、任务抢单等各式绿水币获取方式,“绿水币”兑换方式从线上线下商城兑换各种小礼品,拓展到放养鱼苗、树苗种植等多种实景体验,不少地区与当地银行签订长期协议,推出“绿水币”信用贷款。极大激发公众参与热情,自2021 年正式运行以来,截止6 月底,全省注册公众护水“绿水币”人数突破130 万,约1 万个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全社会公众生态意识显著提升,倒逼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共同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公众护水从“零星”到“统一、规范”的转变。

3.3 实现河湖管护从“分散管理”到“整体智治”的转变

各地围绕“信息一平台、河湖一张图、管理一中心、服务一体系”要求,梳理公示牌、排污口、取水口、河道等级、河湖划界等基础信息;整合水质、水量、视频等动态数据;融合无人机、无人船等科技力量,实现日常巡查、公众投诉、问题分派与督办、情况通报等任务流转一键通,建成集指挥作战、信息展示、管理考核、公众参与、研判分析为一体的集中智治平台。

4 结 语

浙江省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责”,从“政府治水”到“全民治水”“科技治水”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得益于始终坚持问题与效果向导,针对不同发展时期河湖任务重心积极创新与实践。浙江省以河湖长“履职积分+河湖状况评价”综合考评和全社会护水“绿水币”两大制度为突破口,以数字化转型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党政负责、部门协同、全民护水责任体系,走出政府主导治水困境,建立“政企民”共商共建共享长效机制,筑固治水成效,实现河湖长制2.0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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