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主要做法和成效
2021-04-02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 号)的统一部署,河南省水利厅编制了《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水政资〔2017〕60 号),全面推进落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2017、2018年度,河南省创建的巩义市等41 个县(区)已经通过水利部复核并公布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2019年度,河南省完成30 个县(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已完成的71个县(区)占全省158 个县级行政区的44.9%,提前完成水利部发布的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即到2020年北方地区建成率不少于40%,再完成8 个县级行政区达标建设任务,即可完成《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中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
1.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为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17年7月,河南省水利厅即印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60 号),明确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2018年5月印发《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水办政资〔2018〕23 号),2019年5月印发《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19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水办资〔2019〕22 号),2020年5月印发《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水办资〔2020〕5 号),进一步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
各省辖市水利局结合实际,把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明确到所属县(区),县(区)制定具体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和措施,为河南省县域达标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基础。
2.现场指导,有序推进
河南省水利厅定期举办全省节约用水管理培训班,提高节约用水管理人员素质;2019年9月,组织创建县(市、区)参加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训班,学习交流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深入现场指导省辖市和直管县开展县域达标建设工作,在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整理完善创建资料。
省市两级水利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深入现场指导县(区)开展达标建设工作;各省辖市水利局加大对所属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力度;创建县(区)政府均成立了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依据达标建设标准,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确保县域达标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3.规范程序,严格标准
河南省水利厅积极广泛动员各地市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自评、初评、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等程序进行。根据2019年初摸底情况,计划申报的有41 个县(区),经过自评、市级初评报至省水利厅的有38 个县(区),经过严格把关,最终郑州市金水区等30 个县(区)通过了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
4.创新机制,地市互验
河南省水利厅在技术评估及行政验收工作中,邀请各地市参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水利专家作为技术评估组(验收组)成员互相参与技术评估及省级验收工作会议,一方面让各地市互相学习特色做法,吸取经验,一方面保证了技术评估和省级验收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三、取得成效
1.行业用水效率逐步提升
河南省于2017年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通过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2019年全省用水总量237.8 亿m3,未超出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282.15 亿m3以内的控制目标,全省各行业用水效率逐年提高。
农业用水方面,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由2016年的166m3下降到2019年的157m3;工业方面,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6年的29m3下降到2019年的24.5m3;生活用水方面,城镇综合生活人均用水量由2016年的213L/d 下降到2019年的161L/d,农村居民生活人均用水量由2016年的73L/d下降到2019年的72L/d。
2.节水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河南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不断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建立了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节水管理制度,出台了《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 号)、《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03 号)、《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水政资〔2017〕60 号)、《河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7〕44 号)、《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节水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初见成效
自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河南省统筹协同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制定了《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各地对本市、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灌区种植结构、灌溉方式、工程状况、计量设施、水权制度、管护模式、供水成本、水价水平、水费收取等方面的现状,明确需实施改革的总面积,确定改革区域,在大中小型灌区依托现有渠系或以乡村行政区划为单元组建用水协会,架起了灌区与农民用水户之间的桥梁。截至2019年5月,全省累计完成改革面积340 多万亩,初步探索出了符合实际的改革路子。
4.节水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以创建省、市、县级节水型单位及水效领跑者、节水型标杆单位等为契机,全面加强节水技术、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公园、广场绿地草坪、公共洗手间、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开展供水管网新建及老旧管网改造工作。通过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全省节水载体创建成效显著,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得到了有效控制,节水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农业用水计量统计精度不足
河南省井灌区控制面积约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60%,井灌区的农业用水计量多采用以电折水的统计方式,但对采用的以电折水系数缺少现场调研及实测数据等支撑材料,导致采用的以电折水系数整体偏大或偏小,造成农业用水计量统计精度不足。
以安阳市龙安区为例,在统计2018年农业用水技术水量时,由于未充分考虑龙安区地形多变,山区地带机电井普遍较深、“以电折水”系数偏低的特殊情况,统计农业用水计量水量时全区采用了“以电折水”丘陵地带平均系数4.0m3/kW·h,2018年度农业用水量为1440 万m3。经现场检查,为了更精准计量龙安区农业用水情况,根据龙安区实际灌溉用水情况及地形分布,按照地形特点,分乡办重新进行了统计,山区以电折水系数2.8m3/kW·h,丘陵以电折水系数4.0m3/kW·h,重新测算后,2018年龙安区农业用水计量水量为1276m3,与之前统计结果相差11%。
(2)工业企业再生水回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再生水多回用于道路浇洒、农田灌溉及河湖生态补水,工业企业回用再生水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南阳市内乡县2018年排放达标水1014.81 万m3,其中,6.6 万m3用于城市绿化和环卫道路洒水,761.5万t作为生态补水,未有工业企业回用再生水。
(3)节水载体创建级别偏低
创建的节水载体多为县级,省、市级节水载体所占比例较低。如濮阳市清丰县创建了42 个节水型单位,3 个节水型居民小区,2 个节水型企业,但所创建的节水载体级别均为县级。
(4)节水经费投入不足
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创建节水载体主要采取自愿申报、政策倾斜的方式进行,在节水科技攻关、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投入的资金普遍不足。同时,节水投资模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缺乏政策引导。
2.建议
(1)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研究制定节水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 号),要求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现有前期工作中突出节水的优先地位,强化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立项、取水许可中节水有关内容和要求;2019年9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办节约〔2019〕206 号),明确了节水评价的内容、技术方法与有关标准。
建议河南省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节水评价工作的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对开展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节水评价工作从评价范围、评价环节、评价内容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对标国内外同类地区先进用水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在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同时,落实节水评价制度,促使区域高效用水。
(2)规范用水计量,开展井灌区农业用水以电折水系数测算工作
制定出台农业用水以电折水实施细则,综合考虑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主要开采层位等因素,选取典型机井进行现场调研、量测,及时公布分区测算成果以供选用,对于区域内地质条件差异较大的地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补充量测,进行进一步细化执行。井灌区农业用水以电折水系数的细化为推进农业生产取用水水量核定提供技术支撑,并为全省农业用水科学管理、水量精准统计奠定坚实基础。
(3)扩大节水型企业创建范围,积极创建节水标杆企业
进一步扩大节水型企业建设范围,通过加强部门联动,鼓励并引导企业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把“节水型企业”的建设作为节水型工业建设的排头兵,以点带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创建工作。部署并开展节水标杆企业建设工作,示范引导其他企业向标杆企业对标达标。
(4)提高工业企业再生水回用率,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再生水回用率,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快再生水厂及中水回用管网工程的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将再生水回用率作为特定行业新建企业的取水审批限制条件,逐步提高工业企业回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
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在工业企业和园区内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促进企业内、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5)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节水激励机制
进一步加大节水经费投入,完善税收优惠、节水补贴等相关节水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节水激励机制对节水技术研发、各行业节水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6)贯彻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推动节水认证
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全面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鼓励水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发行和市场推广,给予水效领跑者名誉奖励和政策支持,定期发布水效领跑者目录,发挥示范效应,引导和鼓励企业、单位对标达标,向水效领跑者看齐。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