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水利工程建设征地产生的边角地问题的探讨
2021-04-02
工程边角地是指被工程征(用)地范围边沿分隔(割)、影响生产作业、面积较小的地块。工程建设用地的现行征收模式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手续,实施勘测定界,确定征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由工程沿线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计划完成工程建设用地的征收、临时用地占用等相关工作。对于线性水利工程来讲,工程征(占)地范围一般以一定的占地宽度呈带状分布,施工过程中挖填方量较大,沿线取(弃)土场多,具有战线长、跨区域多、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占地面积多等特点,这类工程征(占)用土地按照现行征收模式,会造成一些农民的土地不能整块征用,余下边角地会造成道路出行障碍、灌溉排水受影响或者生产作业不便等问题。随着农民维权意识的觉醒和生态保护理念的深入,这些问题的界定和补偿必须提上日程。
下面以引江济淮工程为例,介绍边角地的类型和各种类型的利用、处理方式,希望给类似的线性水利工程提供参考。
一、土地征(占)用产生的边角地类型
引江济淮工程沟通长江、淮河两大水系,具有保障供水、发展航运、改善水环境等综合效益,建设内容包括输水河道工程、枢纽建筑物工程、跨河建筑物工程、跨河桥梁工程、渠系交叉建筑物以及影响处理工程。引江济淮安徽段主体输水河道总长587.4km,其中利用河湖255.9km,疏浚扩挖204.9km,新开河渠88.7km,压力管道37.9km,工程涉及安徽省13 个地市,工程量大、占地多、影响范围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边角地形成的原因,边角地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因跨河建筑物形成的飞地
输水河道在实施时,会截断现有的灌溉渠道,这就需要建设跨河建筑物连接被引江济淮河道分开的两岸渠道,拟建渡槽与引江济淮主河道正交,交叉段容易产生边角地。
2.因工程布置造成的夹心地
引江济淮工程开挖明渠和扩挖河道的开口范围大,且沿线与公路、河流、干渠等交叉几百处,输水线路上立交建筑物密布,决定了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较大,但是可用于填筑的土料少,产生了大量的弃渣,在弃渣场规划选址时,本着“以段落和管辖地界划分区段,各区段根据工程项目特性分施工区进行规划布置,便于实施有效管控”的原则,既要考虑合理的经济运距,又要结合行政管辖,充分征求地方政府和当地群众的意见,根据选址方案,引江济淮工程的弃渣场在主河道沿线布置。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应留有安全防护距离,这样弃渣场和主河道之间会产生夹心地。
3.因自然地形造成的边角地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输水线路穿越菜(子湖)巢(湖)流域分水岭、江淮分水岭,采用一级明挖平底方案过分水岭,根据工程地质钻探成果,分水岭段河道开挖边坡为土、岩混合边坡,上部为弱或中膨胀土、砂性土,下部为基岩结构,而且切岭段地形复杂,河渠坡顶两侧存在有大量的渊塘及低洼地,输水河道从中穿过,需征用渊塘或低洼地的一部分,这就形成了边角地。
此外还有因村组边界形成的飞地。
二、各种类型边角地的处理方式
1.因跨河建筑物形成的飞地的处理方式
淠河总干渠自渠首横排头起,途径六安市、罗管庙、骚古井等地,至肥西新民坝止,全长104.5km,控制灌溉面积660 万亩。引江济淮实施时,在江淮分水岭北侧江淮沟通段渠道桩号J(46+380)处,淠河总干渠与江淮沟通渠道立交,江淮沟通段渠道开挖会截断现有淠河总干渠,因此,需建一跨河建筑物,连通被江淮沟通渠道分开的淠河总干渠。为保证总干渠在施工期内正常通水,新建渡槽采用截弯取直的方式,拟布置于原淠河总干渠河道的左岸北侧,新建渡槽中心线为现有干渠渠道中心线向北偏移240m,待渡槽完工后引渠水至渡槽,将原干渠断流。
现状淠河总干渠左堤堤顶设有管理道路,江淮沟通渠道及淠河总干渠渡槽建成后,原有堤防及道路均须拆除,为保证管理道路畅通,拟在渡槽两侧建设配套交通设施,连接两岸堤顶道路,这样在引江济淮渠道下穿渡槽道路、连接路和渡槽堤顶路之间形成了飞地,这些土地与周边不毗连,群众跨过行车道去耕种不安全、也不方便,而且灌溉、排水系统已被破坏,如果不征用,让群众继续耕种,需要花费大价钱修建进场道路和灌排设施。经统计,该2km 长标段永久征地1183.3 亩,其中飞地面积42.9 亩,飞地占比3.6%。从经济角度和社会稳定角度考虑,征用飞地更合理,所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按程序从工程征迁基本预备费中列支,后期结合景观绿化,尽可能给工程添绿增彩,提升引江济淮“生态运河”品牌形象。
2.因工程布置造成的夹心地的处理方式
引江济淮工程江淮沟通段2#渣场主要堆弃蜀山泵站枢纽及其上下游河渠(J005 单元)开挖的弃渣土,弃渣量2206.59 万m³,根据规划选址,将渣场布置在蜀山泵站枢纽南侧,铁路线以北的三角形地带,占地面积415.69 万m2,最大堆高15m,弃渣平均运距2.0~3.0km。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应留有安全防护距离。根据稳定计算,设计弃渣场距输水渠道开口最小距离为渠道开挖深度的2.5 倍,该切岭段最大挖深46.4m,则2#弃渣场与主河道安全防护距离为100m,这样在工程主河道永久征地红线和弃渣场堆渣底边线之间形成了一个100m 宽的狭长空白地带,长约4km。
工程施工导致夹心地部分的道路、水系被破坏,且施工期间大型土方开挖及运输设备进出输水河道和弃渣场,使用时间长(6年),群众在此处耕种出行困难,生产作业不便;此夹心地分布在老派河两岸,土地靠提水灌溉,但是主河道开挖和弃渣堆置占用了老派河,施工期间,夹心地土地无法灌溉耕种。如果保持现状,会成为一项风险源,影响社会稳定,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考虑,工程的实施主体在实施时要统筹考虑,和弃渣场一起临时占用,后期和弃渣场统一复垦,做好土地利用规划。这样既适当补偿了影响生产的土地,也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因自然地形造成的边角地的处理方式
引江济淮工程切岭段地形复杂,河渠坡顶两侧存在有大量的渊塘及低洼地,输水河道从中穿过,需征用渊塘或低洼地的一部分,剩下的形成了边角地。对受到影响的渊塘要进行现场查勘、调查,评估渊塘是否还承担着排水或灌溉的功能,如果是则要保留,并且在靠近永久征地侧恢复塘梗,以保证河渠边坡稳定,在工程中计列该部分工程措施;如果否可以与渊塘所有者沟通听取其意愿,既可以保留剩余的渊塘,也可以填起来,后期复垦并给予赔偿。
三、结论与建议
在线性水利工程征地过程中普遍地会产生边角地,为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就要求项目各参与方,包括项目法人、地方政府、工程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和项目统筹协调等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彼此的工作,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共同、合理地调查和确认边角地,通过动用工程征迁基本预备费、采取工程措施和施工结束后进行设施恢复等处理方式,形成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稳步推进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