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021-04-02
大坝与安全 2021年5期
据央广网2021年9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要求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总量约1.94万座),提升供水和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各地特别是北方地区要抓住当前施工有效期,统筹集中资金,加快推进今年除险加固项目,优先安排处置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确保工程质量。中央财政给予必要资金支持。
二是统筹考虑水库供水灌溉、防洪泄洪、生态等要求,修订完善水库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应对极端灾害天气的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科学管护机制,明确建设和管护主体、责任及资金渠道,加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等设施,做好紧急情况下泄洪、人员转移等应急处置预案,保证水库安全运行,造福人民群众。
据水利部消息,在这些水库中,大型病险水库约80座,中型病险水库约470座,小型病险水库约1.88万座。除险加固主要有三项任务:
一是消除存量病险。2020年前已经完成安全鉴定的水库,到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除险加固任务。这一部分涉及大型水库50座,中型水库206座,小型水库1.3万座。
二是完成新增任务。到2025年底前,对于到安全鉴定期鉴定出来的新增病险水库,也要全部完成除险加固任务。这一部分预计涉及大型水库约30座,中型水库约270座,小型水库约6 100座。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今后,每年达到安全鉴定期的水库,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对于鉴定出的病险水库,及时安排除险加固。
“十四五”时期,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繁重,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督促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确保水库隐患早发现、早消除,确保按期完成“十四五”时期除险加固工作任务,保障水库综合效益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