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驱动下环境保护标准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2021-04-02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王 冉 李 哲
机械工业环保产业发展中心□杨 喆
就目前来看,近年来被关注最多的问题是环境保护。那么环境保护是什么呢?环境保护是指人类在开发、使用自然资源的同时,采取各种各样的预防污染以及治理污染的相关措施,用来持续有效地保护环境,以便达到生态环境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1 环保制度存在的不足
(1)环境保护标准尚未实现全球化
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标准分为两类,一是推荐性标准,二是强制性标准。与国际标准分类不同,我国污染排放和环境质量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保设备技术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标准等,均为推荐性标准。
目前国际上把污染排放也纳入了环境法规,政府除制定颁布法规外,还详细注明了实施方法、流程以及违法的处理方式,内容详细,执行力强,操作性强。而推荐性标准是由民间组织自愿执行的,具有强烈的专业性。
(2)标准与产业发展不同步
当今我国的环境保护产业已开始飞速发展,但是环境保护服务各种设备材料不够完善,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环境保护标准主要体现在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技术要求和规范,但是对于规范的制定力度却过于松缓。我国对于污染排放的标准不够严谨,主要针对于中末端的污染物排放,缺少污染物的源头和排放的预防标准,若标准与产业的发展不能同步,就很难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3)地方企业管理者的环保标准意识冷淡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议事日程中尚没有环境保护标准化的建设,该项知识并未广泛普及,绝大部分企业责任人、管理者都不够了解环保标准化建设这一概念,对于环保的意识非常淡漠。相关企业在这种环境保护工作中,很难达到自觉执行这种推荐性环保标准。企业是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管理者的环保意识强弱,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环保标准化执行工作的进度。
(4)群众参与意识淡泊,参与制度不完善
各地方政府的环境状况公报机制已建立,透明环境管理程度拔高,但是对于民众的环保意识、参与度没有调动起来,政府只是相对应地发出公告,民众看到公告,被动接受环境保护标准信息,民众保护环境意识不强烈,信息接受不清晰。而除公告外,民众基本上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参与当地的环境管理工作。
(5)限期治理制度不完善
地方政府根据环保部门的检测或者当地人民群众的反映来做出决定限期治理工作。限期治理的决定也通常没有办法及时到达一线,对县级治理的对象规定也有一定的模糊性、局限性,如严重环境污染的规定尚未统一。
2 完善环保标准化地方制度
(1)建立全球化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我国要想达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立,不仅要强制性把国家规定环境保护标准转变为环保技术法规,还要放眼国际,借鉴引入各种国际环境保护的标准,融会贯通到当今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当中,以便和国际与环境保护这条大铁轨交融。在环境监测方面,我国现行的环境监测方法尚有缺陷,应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国家级环境监测标准的制定,对现有的标准体系进行完善、改进,与国际接轨,满足世界各方市场对于环保的要求。我国要建设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同时,也应当积极推进国际化标准,在产品生产的源头进行改进,严格监督生产企业的排污治理,环保标准化。
(2)加快环境保护产业的标准建设
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缺失环境保护产业的标准规定,直接影响环保产业的发展。我国现如今已初步建立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但应继续完善,以确保企业的服务、管理、设备与材料都在这个环保体系的范畴当中。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管理,完善设备环境标准的制定,适应其环保产业发展。保护好当前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标准化下的环境自净能力,对于污染做到及时预防和及时补救。在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地方政府还需要加强生态保护标准的制定,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破坏。
(3)加强环保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
政府在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化的管理过程中,应从当年的以处罚为重心转变为监督引导为主,用环境保护标准为指导,来开展领导企业展开环境保护的工作,从而更好地达到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实现共同的目标。此外,地方标准化管理水平也取决于保护机构的整体素质,其素质越高,管理水平便越高。近年来,我国各地在推行扁平化管理的同时,撤销了环境保护部门,采用兼职的形式,由其他部门来兼任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此举影响环境管理水平在当地的环境保护标准落实,将导致各种环保方案无法及时落实贯彻。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地方环境保护机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环境保护法》,建立环境保护标准化体系。并且,还应当配置专业的环境保护管理人才。只有做到政府引导、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才能做到环境保护真正的内外合一。
(4)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参与意识
社会大众是自然环境的直接受益者,也是自然资源的直接破坏者,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应明确规定社会大众所具有的环保责任义务。政府方面要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灌输环境污染的可怕后果,让民众认识到污染环境,对于自身会造成什么影响,由此来增加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对自然环境的社会责任感,更加用心地去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让人民群众有机会去参与各种规划制定,推进环境保护的标准执行。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针对污染较严重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让民众更好地实际参与到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之中,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中的重要责任主体,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更要增强。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平台的方式对地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披露,使企业更好树立强烈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5)推行环境成本核算制度
在进行环境保护的过程当中可以使用环境成本核算制度,这种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环境成本均匀分摊给各环境的受益者,从而起到调动环境受益者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意愿,并且能够使环境管理投资机制更加长效化、公正化。推行环境成本核算制度能够使受污染被消耗的环境问题得到补偿。而对于我国的地方企业来说,环境成本的核算制度得以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企业将发展和环境保护更好地结合起来,以此来促使企业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从而能够更加合理有效地从企业出发,做到有效防治环境污染问题,使得自然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企业的资源利用率提高,将为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标准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条件支持。在进行环境成本核算时所使用到的会计的基本方法,包括确认、计量、记录与计算,其中确认主要是对于企业是否按照环境费用的确认标准来进行环境成本的确认过程;而计量主要针对于通过一定的价值量来对环境成本进行衡量确认,能够将环境成本的确认成果变成量化的计算过程;对于会计基本方法之中的记录则主要针对于企业账簿当中所登记到的环境成本形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能够把完成环境支出的归结过程进行实际记录;而对于会计基本方法之中的计算方式,根据账簿的记录数据,然后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来对总成本以及环境单位成本进行实际的核算,能够完成环境支出的整个分配过程。
就目前来说,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地方也受国家引导,出台了许多环境保护标准相关制度。但是地方环保制度在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环保发展还存在不足。相关企业对于环保认识不够明确,政府相关人员对于下方环境保护监督力度不够充足,必须积极完善各个地方环保监督制度,与国际接轨,建立全球化的社会环保体系,加强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建立监督。这样才能引领我国的环保事业稳步向前,与国际标准化接轨,建立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