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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破于形,“化”而生新

2021-04-01焦国松

中国民族博览 2021年3期
关键词:设计美学创新

【摘要】人类创新活动过程中以“化”为跨越式思维颠覆式地改变形态与洞察隐性联系点,最大限度地探索非凡形态地表现奇迹。通过系统分析“化”的形变式创新下“巧、藏、适、变、意、真”的思维逻辑,进而探索“化”陈出新的设计美学思考,实现创新型的思维战略。同时,在“形意场”理论指导下,从思维的“动”态感知“形”的常异变化与“意”的精神态势,获得新的视角可能性。以此增强创新设计的效能,探索具有开创新的审美价值意识。

【关键词】化;质变;创新;思维逻辑;设计美学

【中图分类号】J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3-145-03

【本文著录格式】焦国松.“巧”破于形,“化”而生新[J].中国民族博览,2021,02(03):145-147.

引言

在形意场理论下的各类创新手法中,“化”的动态思维表达尤为新颖独特,其质变过程中对既往痕迹的超越与常态基因的跨越决定了“化”的思维有分别心。形态创新活动过程中,常态思维方式形成系列范式图谱,在相互支持依赖之下保持一般的属性归位,而无法上升特殊的意识建构。为了跳出“常态圈”所带来的趋同性与均衡性,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尝试以特定的思维方式探索异样的形态,思考不同形态所带来的能量价值与情感关照。“变则化”(《正蒙·神化》)即强调了“化”的形式突变,变亦是根本的。“化”的形变式动态思维给形变体系提出了挑战,与“仿、换、调、饰、合”形成了巨大反差。通过人类智能思维的跳跃与关联性的紧密结合衍生“化”的创新手法,建构起完整且独立的新“形态”。

一、“化”的形变式创新

“化”的形变式创新指在不同事物形态间寻找联系点,并在形态的跨越式转变过程中确定事物形态的方向[1]。“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系辞传·上》)即针对“器”与“道”的交感化育、互为裁节对事物“形”的变化进行了本源抉择判断。而创新设计的本源也在于保持原始的生长状态和复杂的变动融合中,通过思维的万变与逻辑的辩证寻觅多样性的契合点,完善演进轨迹中的形态“短板”,确保“形”的独具特色和“态”的态势感知。

受惯性思维及主观思维判断的体悟与意会,“化”脱离常规视角下带来的平庸化与趋同化,尝试从不同事物的形态规律与能量动机中探寻结合点,并以之为楔子,跨越“常态”的认知范围,建构起质变的“异态”逻辑体系。就认知结构模式而言,“化”的形态要素建立是对事物知识信息、能量聚焦、价值意义的关注,同时也是对时代特色、文化背景、风俗习惯以及外观形态的情感内涵地把握。就思维方法模式而言,“化”是对不同事物的形态、结构、功能、心理定势等因素的联系点契合,寻找某种属性的创新或视觉观感的创新,突破常规形的束缚,获得异样的新生。“化”的形变式创新,在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感受过程中,借助自身“动”的价值保留自己的存在,并带给人类美地感受与精神思考。

二、形态转换中的思维逻辑

思维作为一种主观精神活动,是人类对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和反映以及自觉地把握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活动[2]。“化”的形变式动态思维联想方式以“巧”的智慧动机出发,将功能与形式顺理成章地联系起来,在“适”的恰到好处中巧捷万端、嬗变自如,转换形态的异样状态,并在“事物”价值呈现中回归“形”与“意”的真质。它们之间的联系不仅是程度与状态地表达,更是巧思妙想中设计思维的有序建立。从形态创新到创新形态,有赖于“化”在“联系”过程中的精心推敲。

(一)藏巧于拙,因应时发

“万物之始,大道至简,衍化至繁”(《老子·道德经》)。在人类智能的思维模式与创新模式之下,事物常常以咬合、收缩、旋转、楔进、化生、折叠等方式作为形态变化的“机关”,或显于外,或藏于内,达成既往形式的“破”与“立”,不带任何演进轨迹。如中国古代记载的家具图——《匡几图》,其在拼装组合的过程中是对“巧”的思考。巧妙地利用榫卯组构出立体式的博古架,并考虑了拆卸搬运因素,使所有构件尽可能收纳于一匡箱中,以适应不同时需、不同物需、不同视感,追求多样化的设计语言。其在交叠收纳的过程中是对“藏”的一种提前“预谋”,具体形态的交叠关系、具体“匡”与“板”尺寸的精工打造都是为了迎合“藏”的适宜,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效力”的别具匠心。正如朱启铃先生在《匡几图序》中所描述:“不假铰链之力而解合自然牢固,诚巧制也。”其在形态呈现过程中,从有序到无序的状态建立是刻板符号的打破,从无序到有序的状态回归是相互联系点的触发。(图1)藏于谋,巧于拙,变而异。所谓“形化”“物化”(《庄子·齐物论》)即在跨越变易的过程中确定事物由一物转化为另一物的状态呈现。

“人尽其才”(《淮南子·兵略训》),物尽其用。形的质变贯穿于“巧”的联系,“巧”的造化得益于人的智才,人的智才来源于物的适用致思。面对多样主观物质需求和多元能量信息构建,“形”在质变过程中孕育了情感内涵、时代特色、文化背景及风俗习惯的动因,达成物尽其用的同时,还聚焦能量信息的“对话”,筹谋精准无误的“时变”,带来多种创生性的质变样态。因于形,应于人,时而发,多通道建立起特殊的新样式。“化”的精心安排使得形态充满准确表达,并在准确表达中应然于人的主观需求,应然于空间要素的建立。

(二)应适嬗变,除旧布新

巧于形变,适得其“用”。以“变易”为核心的致思倾向是创新设计的根本出发点。“化”的形变式创新在人类智能有分别心地处理过程中,形成含苞到待放、粗糙到精细、豁用到精心以及复杂到简形的形态质变意识,更充分地表达了变易过程的邏辑。其应于人的主观憧憬表现出主体性的价值取向,变于形的客观表达化育不同以往的形态塑造,适于用的实用观念回归物因人用的本质要求。如Robert van Embricqs公司设计的《飞变系列》,正是以“化”的手法对家具形式与内容进行简易捷利设计。(图2)以“变”为核心,依据“巧”的嬗变和“适”的所宜呈现变化多端的形态样式。当适应功能用途需要时,以绽放的方式嬗变出耳目一新的“立体”新样式,并满足物品搁放功能。当适应空间收纳需求时,以叠合的方式融合成“片”状,并同时满足置物价值。当迎合主观审美意识时,其展开的角度可因人而异的需求随意掌控调节,既可随环境差异变化,也可随人的主观调节变化,带来多样嬗变可能新样态。应于人,变于形,适于用,多视角下表现出形态质变过程中联系点的认知。

“變则化,由粗入精也;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正蒙·神化》)。形态的“动态”思考可探寻事物更迭演化中的动因与规律,在“形”的嬗变过程中完成视觉观感的创新,在“态”的发展过程中有效实现精神内化。“化”的巧捷万端式创新过程,不仅是对过去事物的除旧布新,更是由0到1的跨越质变,脱离固有形式,表达爆发式的突变创新设计思维。

(三)养形蓄意,返璞归真

物必成形,形必有意[3]。“形”与“意”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形”的外修驱动着事物的日新月异,“意”的内炼提供于人精神升华,同时又催生不可预知且新“形”的诞生。人类通过造物的方式建立起形态的内容认知,并与之产生心理意象的内涵感知,使得现有人们对“形”充满异样期待的同时,又集中于对“意”的追求。“化”作为一种“动态”性的创新手法,同时也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行为活动,其具身对“形”的蜕变融合了“意”的认知与分析。对呈现形式、功能属性、视觉观感、材质表达以及技术手段的关注是为了更好“形”的建立,对文化背景、风俗习惯、时代特色、情感隐喻的关注是为了“意”的更好表达。如法国设计师帕特里克·茹安(Patrick Jouin)设计的柱状折叠凳,除了在“旋”的动作下完成“形”的别具一格的异样呈现,且富于时代特色与审美意识感知下“意”的传达。(图3)可以看出,“化”在跨越过程中并不是机械式地转变,而是在养形蓄意的过程中确立多方面“形”因素与“意”意识,再综合再现创造性的形态表达。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易·乾卦·彖》)。“化”在自身跨越式质变过程中,其状态与程度并非杂乱无章地“自由”散发,而是在“形”的基础上对外形、结构、功能、质地、技艺等要素的协调联系和在“意”的基础上对审美、情感、寓意、内涵等意识的和合联系,在体认与意会双重过程中回归真质的生产生活,表达真诚的创新形态。

综而述之,在人的智能思维模式之下,“化”的质变思维逻辑体现在“巧、藏、适、变、意、真”六个方面。在“巧”的见微知著下寻求精工简形的契合点,“藏”的机关预谋下有迹可循巧捷万端式开合方式,“适”的因人制宜下填充多样需求,“变”的嬗变万端下呈现异样且多样的形态,“意”的微言大义下内炼与升华情感温度,“真”的生活秉承下合和本真生产生活。(表1)起承转合之下,以思维的动态探寻多样联系点的契合,以形态的异样展现多元信息,以审美的意识捕捉创新活动的踪迹与心理表征。

三、形态质变下的设计美学思考

造物之初,审美先行[4]。“美”表现的是一种主观精神活动,是人们身心行为下自然形成的一种无功利的意识形态。由于人处于动态的时序环境中以及人自身的动态思维,因而“美”的意识也呈现出动态性与多元性。无论是体认上的感知活动还是意会上的“人性、人情、人和”,都对应于事物的不同属性特征,也成为形态创新的思考点。

(一)真善融合之美

“真,实也”(《淮南子·真训》)。所谓“真”,指事物规律的本原的天然属性和状态[5]。作为高感知的内在客观规律,是创新设计的本质意识,同时也是审美过程中的基本要素。创新设计过程中对技术尺度、质地类型、工艺标准、功能效用以及自然生活的真实反映,可有效避免盲目性带来的冷漠行为与庸俗行为,获取“真而美”的真知。“善”意味着人性的唤醒,是创新设计过程中的灵魂,没有“善”的指引,设计将会偏离生活的本质。当下创新生活的新型态势,对“善”的追求除了表现在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使用过程中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之外,还表现于生态伦理的关注、生命本体的关注、道德意识的关注、生活感受的关注以及有分别心地特殊群体关注与无分别心地大群体大社会关注,进而获取“善而美”的善心意识感知。设计具备了“真”才能有效反映真正的生活需求,具备了“善”才能更好创造符合人类衣食住行学劳乐的善良产品。

“真”的调节与“善”的关注在对待互补之下,才能使得人类在主观能动感受性过程中获得“美”的精神思考。同时,在人与物的交互表达中,将“真”与“善”具体感性形象表达出来,将客观理性认识与主观感性意识融合起来,达成“美”的设计升华,“美”的情感价值。

(二)和谐交感之美

和谐作为一种整体要素之间的“关系”或存在“状态”的范畴,既是设计者寻求关于对象世界的整体性状态过程,也是对美的一种特定理解与追求[6]。中国传统审美意识中,对和谐美的价值集中于物之形与心之意的交融,以及在造物过程中对味外之味、象外之象的情感表达,以摆脱机械式的冷寂。如在中国传统园林设计中,除了应天时、求地利、达人和的宏观和谐价值,还追求“移步异景、富于生机”的动态和谐,使得天地所生、自然一体。这种整体上的“天人合一”思想自然形成融淡泊随意、意蕴深远为一体的和谐美。当下所表现出的审美意识除了顺承“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还应然于设计包容、伦理定位、视感平衡、氛围融洽、情感映射等多样和谐姿态。如丝竹编织与茶杯融合下的“丝竹扣瓷茶杯”,不仅是“竹”与“瓷”的材质碰撞,也是“柔”与“刚”的能量交感,其产生的美是包容性的,能量的,亦是和谐的。空间环境下的氛围和谐、颜色统一、比例协调形成空间语境下的秩序和谐,反映着规律性与稳定性。具体造物上的材美工巧、巧适事物、功用互补、状态和顺、节奏韵律等形成“和实生物”的和谐观,反映着协调性与整体性。

可以看出,“美”既可以是对多种要素联结起来寻求内在关系或联系的和谐,也可以是联合相反的东西制造一种包容性极强的和谐意识样态。和谐作为一种追寻本真的特殊审美意识,同时具有“真”与“善”的价值,在设计活动过程中反映着生活的感性精神。

四、结语

“化”的形变式创新作为潜意识下的思维跨越活动,从条条框框的固定范式谱系跳跃到崭新的异样形态,其核心在于“联系性”的强密连贯与灵活调整。在创新设计活动过程中,事物形态由常至异需要思维的缜密,更需要对生活本质的敏锐洞察。以“动态”的思维技巧和本真的生活思考,创造更加优雅的新“形态”,展现别具一格的“美”,传递更加“真善”与和谐的情感意识与精神能量,迎来设计的新“勃兴”。

参考文献:

[1]范伟.空间语境下的家具形态创新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

[2]胡飞.中国传统设计思维方式探索[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3]范伟,彭曲云.空间语境中的形与意[J].家具与室内装饰,2011(11):48-49.

[4]覃京燕.审美意识对人工智能与创新设计地影响研究[J].包装工程,2019,40(4):59-71.

[5]孙伟,李文婧,冯裕良.真、善、美理念下的设计探究[J].黄山学院学报,2017,19(1):98-100.

[6]高晨阳.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焦国松(1994-),男,汉族,四川达州人,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9级在读研究生,硕士,设计学专业,研究方向为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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