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绿化经费与设计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2021-03-31李东海
李东海
(汉景帝阳陵博物院,陕西西安 712038)
0 引言
遗址公园绿化的基础是考古研究,目的是协调遗址风貌和美化城市环境。对于遗址公园来说,首先应探讨该不该绿化的问题,然后再探讨该如何绿化的问题。各遗址都有其独特的景观,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位于渭河之北,衔接西安、咸阳、泾阳三地,拥有独特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场所精神,绿化的方式需慎重考虑。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城市公园,作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其首要任务是对遗址的保护,其次才是满足游憩功能。目前,多数遗址公园绿化偏向城市绿化的理念和方法,缺乏对大遗址的理解以及对遗址环境的保护与诠释,绿化风格过于园林化或城市化,造成很多考古遗址公园风貌景观呈现趋同性[1]。
1 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绿化历史
1.1 绿化建设初期
1999年,汉阳陵初期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政府批准,正式命名为《汉文化旅游景区——汉阳陵规划》,该规划对绿化进行说明:“遗址公园绿化结合文物遗址特点和文物遗址保护工作要求合理配置,遗址核心区环线外侧以松柏等常青树木种植为主,突出墓园的庄严肃穆气氛。”2000年,陕西省旅游集团成立汉阳陵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遗址公园初步绿化设计,先后完成了司马门道两侧绿化长廊、环围墙绿化带、环帝陵绿化带、环宗庙遗址绿化带、南区从葬坑遗址绿化、北区防风林地等区域的绿化施工,并从遗址公园绿化长远考虑,培育了银杏、雪松、白皮松、侧柏、黄杨等苗圃,绿化面积共800余亩,该工程奠定了汉阳陵绿化的基础。
1.2 保护利用规划出台
200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陕西省古建设计研究所编制了《汉阳陵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保规”),并获国家文物局批准,“保规”对汉阳陵绿化种植原则和种植方式进行了说明。同年,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对汉阳陵保护利用规划进行了论证,其中关于绿化的意见为:“绿化规划十分重要,要进行专门的研究。汉阳规划景观和绿化的定位和文字表述是准确的……大遗址的保护规划原则应当是‘大象无形’,避免建筑艺术化和陵园园林化的问题。”“保规”的出台为汉阳陵绿化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此后,汉阳陵绿化工作照其原则进行。
1.3 遗址公园全面建设时期
2003年,时任陕西省副省长赵德全同志召集省财政厅、林业厅、文物局和陕西旅游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专题研究汉阳陵绿化相关问题。会议认为,绿化是汉阳陵当前和长远都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之一,要精心规划、科学论证,制定绿化方案。汉阳陵的绿化工作得到了支持。2005年,国家财政部、国家文物局颁布《“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汉阳陵被列入一百处重点保护的大遗址之一。2010年,汉阳陵入选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11年,在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的主导下开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2012年国家文物局审批通过《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该“总规”的绿化设计在“保规”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各类遗址区种植类型和措施。2012至2020年期间,汉阳陵根据“保规”实施了部分遗址展示项目,项目中绿化分部分项工程占比甚重,汉阳陵大遗址风貌正在发生变化。
2 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 财政政策问题及对策
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前身为汉阳陵博物馆,为陕西省文物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汉阳陵事业单位经费组成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中与绿化相关的费用为专项业务费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专项业务经费包含环境卫生管理费和绿化管理维护费,这两笔经费作为遗址公园运行基本经费本应长期拨付,但申请困难。这两项预算科目只限博物馆及其周边区域使用,广大的遗址公园不可使用。由于汉阳陵具有博物馆和遗址公园双重身份,却没有扩展相应的职权,导致遗址公园绿化养护科目短缺。分税制以来,地方财政吃紧,上述两项经费无法拨付。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包含一笔物业费,该费用仅涵盖办公区绿化养护和保洁,而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占地3074亩,其中核心遗址区有帝陵封土区域、后陵封土区域、东西妃子陵区域、大臣陪葬墓区,宗庙遗址区域、寝园遗址区域、刑徒墓地区域、南北外藏坑区域、帝陵司马道区域,已通过保护展示工程的绿化面积为701.6亩,待实施绿化面预计为879.9亩。综合考虑2020年陕西省绿化定额中绿化养护市场价,现每年绿化养护单价为17.4元/m2,经计算,现一年对汉阳陵核心遗址区(1581.5亩)的绿化养护费用为1834.3万元。
专项业务经费中另外一项预算科目专用项目包括文物保护、文物安全、博物馆陈列及运转,其中能和绿化养护沾边的是博物馆陈列及运转科目,因为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本质上属于陈列展示,但由于汉阳陵考古遗址公园与博物馆边界不明、权责不统一,这笔费用申请困难。
此外,由财政部与国家文物局管理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涉及到了环境治理经费,《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该专项支出有明确规定,如第六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资金中包括文物本土保护范围内的保存环境治理。”第八条:“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不包括日常养护、超出文物本体保护范围的环境整治支出。”[2]其中,针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糟乱现象的环境整治,为短期一次性支出。
综上,仅靠财政扶持的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绿化养护资金势必不足。
大遗址保护基本原则经历了从十一五规划的“中央主导,地方配套”,到十二五规划的“中央主导,属地管理”,再到十三五规划的“中央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成果共享”。从中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分工明确,中央建设,地方维护。财政划拨考虑最大程度回馈人民,目前汉阳陵游客数量不够多,确实难以成为财政倾斜的对象。参照《陕西省文物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中对局直属单位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申请并获批绿化养护费。此外,同属于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大明宫,其运营模式是地方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客流量为每年约200万人次,运营成本为2.09亿元,运营成本中公园配套成本每年需7895.20万元[3],从地方政府角度来说,这种引入企业依托文化资源经营土地的模式,短期内确实解决了遗址公园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但是却隐含了建设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最突出的矛盾就是考古发掘漫长性与开发建设紧迫性之间的矛盾。而遗址本身又是脆弱的,盲目追求效益势必会违反文物保护工程真实性、完整性的原则。因此,针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绿化问题,从财政政策角度来说,可拨付区别于博物馆运行经费的考古遗址公园运行专项经费。
2.2 绿化设计问题及对策
引发汉阳陵绿化的另一个问题是对遗址区进行混播草种植。设计师的初衷是通过人工草坪绿化消除杂草疯长带来的视线阻碍、草粉过敏、病虫害滋生、火灾隐患等负面影响,吸引游客近距离参观遗址,满足游客踏青游玩的需求。但汉阳陵的人工绿化草坪由于无后续养护资金的支撑,在施工后不久便进入荒芜状态。
因此,可考虑不进行绿化,仅对遗址区进行场地平整,每年定期修剪野草,控制野草高度。这样的做法有诸多好处:一是可以利用野草的自然特性更好地体现汉阳陵“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核心景观;二是在完整保存遗址的前提下,场地平整后,可在遗址区内进行大规模机械除草,节约人工除草费、浇水灌溉等大笔费用;或在满足汉阳陵“保规”的前提下改种其他绿化作物,使其产生经济价值,通过造血来满足自身的养护。如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用水稻种植来标识展示水系,在满足遗址保护需求的同时,创造了经济价值,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农田风光。此做法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到了评委认可。
此外,汉阳陵内野生植物种类丰富,据笔者调查,其中有颇受当地村民喜食的野生小菜,如灰灰菜、小蒜、苜蓿、油菜花等,有具有药用价值的如金银花、野生花椒、蔷薇、艾草、苦参、野豌豆等,有具有观赏价值的有野生灌木乔木,如六月雪、紫叶小檗、野生紫叶李、腊梅等。可让人们来到城郊大遗址内挖野菜、采中药、赏野花,这样既可以彰显古遗址的场所精神,又可让考古遗址公园以其独特的气质回馈市民。
3 结语
公共预算执行的好坏关系到老百姓对政府的满意度,从分税制到项目制,政府通过分配财政预算使公众受益,具体通过项目实施来实现[4]。但项目实施是短期的,项目管理是长期的,绿化工程更是如此。因此,国家遗址公园发展需改变“重建设、轻运营”的思路。
大型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是一项科学性的工作,应突出展示大遗址所蕴含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和人类与自然环境的融合关系,由于各处大遗址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在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中,应明确不同考古遗址的保护展示主题,在设计意图、环境衬托、细部处理上,强调因地制宜,形成自身的特色[5]。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绿化工作需要通盘考虑遗址风貌、财政政策、管理运营、环境景观、大众行为等方面,针对不同遗址设计符合其现状发展的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