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在安徽的发展和思考
2021-03-31杨全城安徽省墙改办安徽合肥230000
杨全城(安徽省墙改办,安徽合肥23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深刻把握发展的阶段性新特征新要求,坚持把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一手抓住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展望“十四五”,在我国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中,建筑业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传统建造方式以现场手工作业为主,存在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低、对生态和环境破坏大、施工安全等问题。装配式建筑的部品部件,在工厂加工制作,在工程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特征。发展装配式建筑可显著提高建筑综合品质和性能、施工安全和质量,可有效减少用工、缩短工期、提高生产效率,明显减少资源能源消耗以及建筑垃圾和噪声、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是建设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手段,也是提高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建造水平,促进传统建造方式转型升级的主要途径。
本文通过对安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以及装配式墙体材料现状的调研分析,尝试为推动我国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建议参考。
1 装配式建筑发展环境
“十四五”即将到来,我国经济社会将步入深刻变革的发展新阶段,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将是接下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主题。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发展战略又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可以说,当前装配式建筑处于多重因素推动、可以加快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期。
1.1 政策的大力支持,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腾飞的翅膀
近年来,发展装配式建筑被国家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要举措,实现建筑建造方式重大变革、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的重要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时限要求,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同时,要求着力推动工程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此后,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政策陆续出台,为我国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宏观基础,指出了明确的方向。2016年,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因地制宜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创新建造方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明确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2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又出台了《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进一步提出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产能达到5000万m2,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1.2 建筑业提质升级的现实需求,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充沛的动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新设备新技术的出现,建筑业提质增效的要求日益迫切。一方面,传统经济增长的比较优势正在减弱,“用工难、用工贵”的现象开始出现,使得依靠劳动密集型驱动发展模式的建筑业难以持续。另一方面,保护生态环境的大环境下,沙石、水泥等原材料开始涨价,治理工地排放、粉尘噪音的力度不断加大,传统建筑方式固有的一些缺陷日益突出。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设模式一体化、施工理念低碳化、生产方式工业化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发展,成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品质要求日益提升。另外,在我国钢铁和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大背景下,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体系,消化和吸收大量钢铁和水泥,是化解钢铁和水泥行业当前产能过剩问题的重要手段。
1.3 长三角一体化建筑市场的旺盛需求,为装配式建筑在安徽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2019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合计23.7万亿元,约占全国的23.9%;人口2.26亿,占全国人口的16.1%;人均收入居全国前列。2019年12月1日,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将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更大机遇。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中,安徽是人口大省,具备装配式建筑投资布局的最重要的土地资源优势,同时安徽装配式建筑起步早,建筑体系齐全,政策支持力度大,面对长三角东部城市群建设和装配式建筑应用带来的旺盛的市场需求,是安徽装配式建筑科学布局、投资建厂、发展壮大的有利条件。2020年9月25日,第二届长三角区域“数字建筑·数字造价”高峰论坛上,江浙沪皖举行了《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成立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领导小组,提出逐步消除行政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和机制,逐步取消各地准入门槛,充分利用三省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建立建筑业发展指标数据、信用体系、市场监管等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逐步建立信息数据互通互联的信息化体系,加强在BIM技术、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等领域的合作。安徽装配式建筑可以发展在安徽、壮大在长三角地区,最终走向全国甚至世界。未来十年,预计年均城市化率增长速度约为1%,每年房屋竣工面积则可保持在25亿~35亿m2。照此推算,墙体材料(主材)每年需求量约为2.5亿~3.5亿m3。装配式建筑市场占有率如能达到30%,“十四五”时期全国装配式建筑累计市场空间将超过3.75亿~5.25亿m3。所有这些,都为安徽装配式建筑发展带来了旺盛的市场需求,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 安徽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
2.1 起步早发展快
首先,合肥市是国内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最早的城市之一。2012年初,合肥把发展绿色经济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机结合,合肥市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建筑产业化千亿产业战略目标。先后引进中建国际、远大住工、黑龙江宇辉等多家装配式建筑企业,在合肥设立分公司。2015年,合肥装配式建筑设计产能已达到530万m2/年,无论从企业数量、企业集聚度,还是从产能上,合肥均位列全国城市第一。
其次,在合肥市取得经验、发挥良好带头作用的基础上,安徽省在土地、税收、项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下,推动装配式建筑向全省辐射。近年来,远大住工在阜阳、六安、滁州均建立生产基地,产能可达200万m2;鸿路钢构在涡阳、宣城、金寨布点建设,产能接近150万m2。2019年,安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3%;构配件生产企业70多家,混凝土产能460万m3,钢结构产能530万t。目前,我省累计建造装配式建筑面积超过6600万m2。合肥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鹏远住工、鸿路钢构等7个城市或基地列入国家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29个省级建筑产业化示范基地,76个项目入选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020年单合肥市在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就超过1000多万m2。
2.2 配套体系逐步完善
2014年以来,我省已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构配件生产、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合肥工业大学、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徽建工、安徽富煌和安徽鸿路入选第一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一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参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攻关和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涵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全过程。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安徽省陆续发布了《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试行)》(DB34/T1874-2013)、《安徽省工业化建筑计价定额》等七项装配式建筑有关的标准。同时,合肥市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试行)》《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方案和装配率指标专家评审、审核认定工作指南》等标准方案,进一步统一了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口径和相关技术参数,极大减小了装配式建筑施工难度。2020年8月,为解决装配式建筑企业多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又发布了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装配式住宅统一模数标准(征求意见稿)》。
2.3 积极探索同非装配式新型墙材融合
装配式建筑构配件,一段时期内主要采用高标号水泥,以现浇混凝土方式浇注模板,养护成型后进行运输和吊装施工,相对于非装配式墙体材料,每立方米造价贵10%以上,同时由于其自重相对较高,不利用高层建筑施工安装,这些都是当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短板,但当前装配式建筑最大的缺点是不能消化吸收工业和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安徽是煤炭大省,非装配式新型墙材主要以利用废弃物为主,如煤矸石、粉煤灰、尾矿渣、作物秸秆、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河(湖)淤(污)泥等固体废弃物。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我国“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70%左右的工业和城市固体废弃物是被制作成新型墙材消化的。利用工业和城市固体废弃物制作墙材料,不仅解决了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建房所需的大量原材料,而且保护了环境、节约了土地,具备环保利废的功效。为推动非装配式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配式建筑有机融合,安徽省墙改办组织中建国际海龙公司、远大安徽分公司等装配式建筑企业与传统非装配式新型墙体材料代表企业,如中盐红四方建材公司、合肥佳安公司、巢湖永安公司等企业积极研发装配式结构墙项目,探讨多种材料和砌筑方式革新。目前,已取得了一些成果,研发出系列产品。这样,一方面切实降低装配式预制构配件容重和综合造价。另一方面,装配式建筑同安徽以利废为主的非装配式新型墙材融合发展,有效地弥补了装配式建筑的不足,这样既发挥了装配式建筑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的优势,又利用了我省煤炭大省的优势,消化吸收了工业固体废弃物,延长了工业产业链,同时有效减少了固体废弃物堆放对土地的占用,增加产品附加值,在生态文明和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4 发展中产生的问题
总体看来,我国目前正处于装配式建筑发展初期。安徽装配式建筑起步较早,发展迅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正是我国装配式建筑中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2.4.1 全行业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由于我国的装配式建筑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加工制造技术不成熟,装配式建筑可以减少资源的消耗,但并不像人们期望的那样,可以大规模降低成本并明显提高施工效率,有时反而比现浇结构用时多,加之装配式建筑管理难度大,目前市场推广,尤其是部分县、区,需要政府财政项目来进行试点作为支撑。虽然通过前期宣传和政策扶持,社会对装配式建筑有了一定程度的认知,但是社会接受度还不高,不少群众或行业主体仍处于观望状态。所以可以说现阶段装配式建筑,推广时阻力还不小,市场需求需要进一步培育。
2.4.2 配套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需要产业上下游的配套保障。当前,从安徽的发展情况看,需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a.产业人才保障能力方面。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及管理等专业人才缺乏,制约了装配式建筑的进一步推广和深化。管理层面上,装配式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不足,关键工序和节点质量控制不力。设计层面上,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经验不足,“错漏碰缺”“凑装配率”和工程返工现象较突出。操作层面上,产业工人数量不足、技能不高,流动性大。
b.设计、施工质量方面。装配式建筑施工组织精细化程度不够,装配质量精度不高,构件安装、灌浆套筒等关键节点质量控制不严,使得装配式建筑高价高质的优势未能充分体现。装配式BIM设计没有普及,采用传统设计方式较多,后期深化设计困难,构件拆分复杂,模数化、标准化程度低,影响和制约了构件企业产能释放,抬高了建筑企业施工成本。
c.装配一体化协作方面。目前,装配式建筑的整体性、系统性以及装配一体化研究都不够深入。一方面,研究多集中在装配式主体结构的技术上,往往忽视了结构系统与建筑围护、建筑设备、内装系统的相互配套;另一方面,建筑设计和构件的深化设计的标准不统一,构件的深化设计参数标准众多,导致构件加工厂在模具的加工、工艺参数的设置包括后期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构件等均不能实现标准化。同时,有些装配式建筑在设计上还是停留在传统建筑设计思维阶段,设计的构件、部品部件工厂不便于加工、施工不方便安装,从而导致工厂生产和现场装配的工序复杂,无形中降低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建造成本。
2.4.3 政策机制体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同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工业化水平处在相对发展中阶段,装配式建筑还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推进和支持。虽然我们国家已出台多部文件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然而还需要政策在机制体制进一步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扶持。例如部分县区政府(管委会)领导重视不够,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认识不足,在落实装配式建设目标任务时,责任不明,对本年度计划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缺乏跟踪服务与管理,对推进滞后项目未能及时调度等。
2.4.4 装配式建筑的单位成本有待降低,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作用有待加强。
3 装配式建筑在安徽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3.1 继续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继续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结合节能减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在土地供应中,可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规划审批、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措施。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走出去”。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估、绿色建筑评价等工作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同时,对于安徽来说,要加快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协同,积极引导装配式企业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合理布局。在三省一市签订《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共商区域装配式建筑业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要立足安徽实际,积极加强与上海、江苏、浙江的对接合作,落实落细协议各项任务措施,扎实做好装配式建筑全面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共赢。
3.2 推动装配式建筑智能化、数字化运营
加大智能建造在装配式建筑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建立数字化运营平台,对产业链各环节实行科技信息化、数据化赋能。构建全链条的业务管理系统,提升业务运营和管理能力,通过AI、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构建一体化房屋智造体系。继续加强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完善数字化运营体系,提升数字化房屋设计、协同设计能力,实现装配式产品库、户型产品库、单体产品库、精装产品库、规划产品库、景观产品库中产品单元大集成。
3.3 完善对装配式建筑的全过程数字化监管
尽快出台装配式建筑在招投标、图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投标环节必须采用EPC工程总包模式,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大力推广全过程咨询,明确总承包企业主体责任,从设计源头把关,中间过程管控,后期分段验收。建立数字化质量追溯保障体系。推行涵盖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监管平台。以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为主线,采集报建材料、施工图审查数据、部品部件使用、生产和运输、重要装配节点的施工数字化纪录、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数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相关数据,实现工程质量的可查询可追溯。
3.4 提高区域协调和产业配套能力
出台安徽面向长三角一体化的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实施重点发展,有序铺开的主题战略。以皖中(如合肥)、皖北(如阜阳)、皖南(如安庆)三个城市节点为主要发展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城市跟进;以靠近江浙省份的主要节点城市为副中心,如滁州、马鞍山、宣城、广德等地,建设一批面向长三角地区的装配式建设基地。
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引进和培育等方式,促进装配式产业方面的设计院、研究院所、施工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形成产业配套、产业链集聚和产业集群。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市县加快解决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难题.对涉及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审批事项,要简化程序、主动服务,合力共推行业发展。
3.5 培养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各领域人才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鼓励企业、学校、培训机构以强化设计人才为突破口,加强技术管理人员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强对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及产业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的跟踪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学校、培训机构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建筑工人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制度,将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纳入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围。鼓励企业自主培育和吸收一批专业技术能力强的构件装配工、灌浆工、预埋工,建立稳定的自有装配式建筑工人队伍,提高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水平。
3.6 推动传统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配式墙板部品有机融合
组织传统新型墙体材料与装配式建筑企业协同研发融合产品的关键技术参数、浇注模式、施工方式等,重点在装配式烧结砌块墙、装配式混凝土(蒸压)砌块墙、装配式加气混凝土墙、装配式石膏墙、装配式轻质条板墙等五个产品类别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并加以推广应用,进而实现传统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与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协同发展。引导传统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进军装配式建筑领域,开辟新的市场,提高利润增长点,实现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