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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管理的几点思考

2021-03-30景建平朱选志

中国棉花加工 2021年4期
关键词:公证棉花纤维

■ 景建平 朱选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质量检测中心,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一、引言

现行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财政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和改革棉花流通体制的要求,提高我国棉花和棉纺织品的竞争力,推动棉花产业健康发展而提出,已经运行了15年,达到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形成了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棉花检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科学权威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

随着我国行政事业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三定方案,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承担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再具备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因此,现行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监督抽验管理办法就缺失了监督管理的环节,失去了公证检验的监管特性,已经不适应当前机构改革的新形势,需要进行相应改革。

二、我国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模式及棉花检验体制改革

(一)我国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模式

我国现行的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模式依旧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在抽样检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所有的检验环节应该按照正规的检验方法来进行,并按照检验结果将棉花划分成标准的等级,然后进行登记。

从棉花检验规则来看,包括检验项目、检验顺序及组批检验规则三个方面。具体为:(1)检验项目分为两类,一个是籽棉收购的检验,另一个是成包皮棉的检验。根据我国各个市场商业部门对棉花的质量要求不同,这两类检验方式各不相同。很多检测项目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检测项目。(2)由于棉花质量检验的顺序将直接影响棉花最后的质量报告,因此,国家推出的新检验标准中详细规定了棉花的检验顺序,不能随意更改,以免对棉花最终的结果产生影响。因为籽棉和成包皮棉的检验顺序各不相同,所以根据其实际检验的需要做出调整,使棉花的检验顺序更规范,尽可能地减小误差。(3)成包皮棉的组批规则相对详细,尽可能保证组批检验类型、轧花的方式、长度级和主体马克隆值级相同。而这里的类型是指白棉、黄棉、灰棉;轧花方式指皮辊棉、锯齿棉。为了提高棉花的质量,新的标准对棉花的检验规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棉花质量更好,经济效益更高。

(二)我国棉花检验体制改革

我国棉花质量检验体制主体分为两类,企业与政府公证检验部门。我国目前主要采用政府主管产品质量的职能部门下设棉花检验机构,即在国家质检总局下设中国纤维检验局,省级及以下各级棉花检验机构(专业纤检机构)由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导。

不同于国外设立的单一棉花检验机构,我国设立的是纺织纤维(包括棉花、毛绒、茧丝、麻类和化纤等)检验机构,这样更有利于对各类纤维质量的监督管理,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是纤检机构职责中的重中之重。综合部门特别是主管产品质量的综合部门领导下的棉花检验机构,更有利于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也更具有公正性。

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包括强制性检验和自愿性申报检验两种形式。强制性检验:条例规定对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的棉花实施强制检验;根据棉花现货、期货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规定,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棉、期货交割棉均需进行公证检验,实际上也带有强制性质。自愿性申报检验:纺织企业、棉花经营企业(轧花厂等)的经营棉可自愿申报公证检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不收取检验费,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在高性能半柔性路面施工完成后,对路面进行钻芯、弯沉、平整度和构造深度等指标质量验收。其具体检验标准如表3所示。

中纤局每年度根据棉花公证检验的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正式形成中国棉花质量年度公告,为棉花产业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三、我国现有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公证检验监督抽检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职责有所缺失

当前的棉花等纤维质量公检监督制度模式太笼统,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机构改革的新形势。

(二)技术优势发挥不充分

当前的棉花等纤维质量公检监督制度没有充分发挥纤维检验机构的技术优势。棉花公检实验室只是单纯将检验数据做好并发布到中国纤维质量检测中心,供企业下载使用,却没有通过行使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方式,依托技术优势使这些检验数据真正为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供帮助。

(三)检验大数据作用不明显

当前的棉花等纤维质量公检监督制度应该更加注重发挥纤维检验部门的检验大数据优势,提升对被监管企业产品质量的预判能力,借助互联网为棉花产业发展助力。

(四)社会公信力不足

随着新疆棉花的品质提升,使得新疆成为全国棉花优质棉主产区,新疆棉花也具有了品牌优势。为了确保优良品质的稳定性、延续性,新疆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应该积极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检制度,接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司的监督管理,以免缺失了社会公信力。

(五)行业认可度不高

目前的纤维检验机构虽然具备监督抽查的职责,但是实质上没有履行该责任。中国棉花纤维检验统一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监督抽验,形成抽验报告,而纤维检验机构与当地政府,农业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没有横向联系,仅仅在整个棉花年度完成后为当地政府提供技术分析报告,没有完全得到社会及行业的认可。

四、新时期对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要求

新时期随着我国行政、事业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棉花等纤维市场监管主体及监管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监检分离”更有利于适应市场形势和监管形势的新变化,更有利于强化新时期纤维质量监督责任和检验技术保障工作。

棉花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是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棉花监督抽验工作顺利实施,质量监管部门应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切实履行棉花质量监督职能。通过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方式,依法依规、规范透明、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管工作,保证棉花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问题,为纺织产业提供优质可靠的原料,助推棉花产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对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机构内部管理的建议

为确保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的有效性,需要从多角度做好统筹规划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

要提高对质量监管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强化相互配合,明确职责和工作重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类别、规模彻底摸清经营单位底数,建立经营者质量档案,及时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具体部署监管工作并进行总结,提出相关建议。

(二)属地监督,各司其职

为便于监督,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工作效率,对棉花等纤维实行属地监管,特别是被列入重点、难点区域的监督单位,要把棉花纤维质量监督作为工作重点,根据要求、季节性特点和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本辖区内经营单位实施动态监管,落实监督责任。

(三)强化监督,严格检查

加强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特殊时期及旺季增加巡查频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发现质量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四)端正作风,树立形象

检查期间,一律轻车简从、不搞陪同、厉行节约,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

(五)加强预警,有效防范

各监督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预警研判,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对通过舆情信息查询、日常监督、群众反映及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质量风险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组织研判,根据研判结果,按照要求妥善处置。

(六)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棉花等纤维法律法规、标准,增强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七)做好信息统计工作

各地上报本辖区阶段性棉花纤维质量监督报告;定期报送本年度棉花纤维质量监督情况汇总表;在本年度棉花纤维质量监督结束报送辖区棉花等纤维加工企业收购量、加工量、公检量统计表;还要报送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监督检查表和监督检查登记表。

六、总结

为了确保对棉花等纤维进行有效监管,充分发挥纤维检验管理部门的作用,实现推动棉花产业发展、经济增长、保障民生的多重目标,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总体制度框架设计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保持公证检验的监管特性

当前的棉花等纤维质量公检监督制度与目前纤维检验机构的职能不相符,如果还按照以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监管模式,很可能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只是一个机构在单打独斗,没有与棉花等纤维行业部门进行横向联系、沟通,最终将被认为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检验模式,失去公证检验的监管特性。为此,应该在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监督工作中强化监督,逐步内部监检分离,积极探索由社会中介机构检验、政府指定机构监管的棉花检验监检分离新体制,这也符合棉花检验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二)在当前监管新形势下做好“加法”

利用现有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加强棉花质量公证检验的监管力量,将以往的“监检合一”管理棉花的模式扩展到省、市、地级管理。这里的层级管理并不是多头管理,而是逐级授权管理,利用网络信息化管理使各地纤维检验机构都能够开展监督抽验工作,更好地发挥省级纤维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的作用。加大与棉花相关行业部门的横向联系,强化棉花公证检验监督工作的公信力,保障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工作的公平、透明、稳定。

(三)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在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作用

要发挥当前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大数据平台的作用,依据检验数据为企业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完善棉花等纤维监管中的内部质量管理,减少技术层面的监管,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在为棉花产业经营者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时,也必须让企业意识到质量是第一生产力,企业负责人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

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监督工作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通过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依法依规、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管工作。强化纤维检验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做好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加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监督工作的公信力。

(五)完善专家咨询制度

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监督工作应完善棉花行业专家库,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及时解决监管中的技术及法律难题,增加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监督工作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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