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难点与对策
2021-03-29宫婷
宫 婷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 本溪 117200)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SFV,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急性致命猪瘟感染。它是唯一可以通过软蜱载体传播的DNA病毒。野猪和家猪很容易感染,并且可以通过猪与猪之间的接触水平传播。临床症状与猪瘟非常相似,通常表现为高烧,呼吸困难,全身出血和神经系统症状。由于高发病率和高死亡率,以及缺乏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疫苗和药物,中国将其列为1类动物传染病。自从1921年在肯尼亚首次发现非洲猪瘟以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已向世界上37个国家报告过该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非洲猪瘟传人的报道,因此它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或公共卫生安全。
1 非洲猪瘟防控难点
1.1 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强化
目前我国在非洲猪瘟的预防和空方面不是很完善,监管措施不健全,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到位。而在某一地区,动物监督体系还停留在过去的老办法中,没有结合现在的网络信息化办公,没有受到重视。没有严格的按照中央的规定来进行监管防疫措施,从而导致病原体传播,不管是大型养殖场,还是零星的散户,都没有认识到防大于治合格观点。目前,中国的中小型猪育种小组占主导地位,但养猪场环境较差,养殖场管理者对防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正确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防疫措施,从而导致动物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
1.2 餐厨剩余物料喂生猪现象仍存
“泔水猪”是指给生猪提供餐厨剩余垃圾。很多养殖户为了节省饲料并避免浪费使用泔水饲养猪,而泔水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这使得在非洲猪瘟传播得风险很高。一些外国专家分析了2008~2012年发现的218例非洲猪瘟疫情,发现其中45.5%的疫情是由厨房剩饭剩菜引起的。国际防控经验表明,餐厨剩余喂食生猪是在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
1.3 猪肉及其制品市场流通加速,恐造成非洲猪瘟疫情蔓延
随着贸易和分销业的发展,肉类和肉类产品的分销正在加速。一些非法贸易商将感染或交叉污染的猪肉和猪肉产品卖给二级市场,使它们成为非洲猪猪传播的隐性感染源。旅客返回中国时携带的肉类产品,如香肠和真空包装的肉干,都经过加工,如果加工过程中不能有效地灭活,则可能携带病原体,这可能导致疫情传入风险。
2 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
2.1 实施疫情排查
每个地区的兽医部门都对农场,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等进行紧急排查。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程序逐级报告。经国家畜牧兽医局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收集疾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并在经过能力认证合格的实验室中进行检验。诊断将由中国动物卫生流行病学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进一步完成。未经国家畜牧业和兽医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集疑似患有非洲猪瘟的疾病的材料。
2.2 扑杀彻底,补偿到位
做好疫情监测,及时确认感染了病毒的阳性动物以及同群动物是应对该病流行有力手段,通过合理的防疫检疫手段,才可以有效的控制住疾病疫情以及病毒的传播,同时,更要遵守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彻底宰杀流行地区的所有生猪,更要对养殖场所的配套设施、居住场地、圈舍、一系列能够存在隐藏病毒的地方,进行大规模的消毒。对病猪进行扑杀肯定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不管是养殖场还是个体散户,都会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政府的补偿对养殖者来说,算是最大的心理安慰。农业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已经引入了扑杀补偿标准,但他们需要在扑杀补偿过程中吸取其他国家的教训,谨防基层在实际执行中打折扣。根据政策法规,扑杀补贴应及时到位,以防止养殖户(企业)因缺乏补偿而隐瞒或不报告疫情。
2.3 媒体舆论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传播有关非洲猪瘟的知识,包括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微信和微博等新的在线媒体,直播平台等。可以向公众清楚地说明,消除公众的疑虑,防止由于公共卫生问题而停止或减少猪肉消费,并保持猪肉市场的正常和稳定运行以确保生猪养殖行业的平稳运行,及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将国家对非洲猪瘟防控的决心、疫情报告制度和扑杀补偿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以消除养殖户和企业的后顾之忧。
3 结语
净化非洲猪瘟是一个相当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完善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对食品和厨房残渣进行收集和运输,对加工产品要进行监督和控制,并且加大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并加强有关非洲猪瘟的知识宣传,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