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石漠化防治形势与对策研究
2021-03-29吴协保宁小斌肖金顶黄俊威王建军雷利堂
吴协保,宁小斌,肖金顶,黄俊威,王建军,雷利堂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 410014;2.安化县林业局,湖南 安化 413500;3.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广西 宁明 532500)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石漠化是长江中上游地区的核心生态问题,事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1-3]。目前针对长江经济带石漠化防治形势研判的论文很少有涉及的。笔者分别在《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21年一期、二期和三期上详细分析了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土地现状、动态变化状况与区域河流水沙特征,结合前述结论,本文系统分析了长江经济带岩溶石漠化土地防治形势及其特点,提出了石漠化土地防治对策措施,为推进“十四五”期间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土地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1 防治形势分析
近年来,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在生态建设方面持续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十三五”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林草植被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石漠化土地防治,区域石漠化土地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石漠化程度逐步减轻,石漠化状况总体上朝着持续好转的方向演替。但因岩溶生态系统极为脆弱,且石漠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林草植被恢复周期长,治理难度大,加之区域经济发展滞后,且目前工程治理投资严重不足,覆盖区域小,治理速度较慢。而导致石漠化扩展的人地矛盾、自然灾害等驱动因素依然存在,决定着长江经济带石漠化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石漠化防治形势依然严峻[4]。
1.1 生态区位重要,石漠化问题突出
长江经济带石漠化主要分布于以云贵高原为中心的西南岩溶地区,涉及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等省(市),是长江及其主要支流的源头和中上游地区,处于川西河谷森林生态系统、南方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等全球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七大热点地区之一,野生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珍稀濒危植物种类约占全国总数的40%;对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涉及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等7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及洞庭湖重要湿地。该区域是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长江经济带及全流域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生态区位极为重要。区域内岩溶地貌发育,断陷盆地、岩溶高原、岩溶峡谷、岩溶槽谷、峰丛洼地等类型多样,岩溶地貌特征典型,保护价值高。
长江经济带中有石漠化土地面积847.8万hm2,涉及6省(市)362个县级单位4 741个乡级单位,占全国石漠化土地面积的84.2%,是我国石漠化土地集中分布区,石漠化仍是区域内最突出的生态问题。现阶段长江经济带的石漠化土地仍以轻度、中度石漠化土地为主,占该区域石漠化土地面积的88.7%,处于保护与治理的有利阶段[5]。因岩溶地区“缺土少水”是其核心生态问题,加之岩溶土地具有富钙、偏碱、粘重等特性,对生态修复物种选择针对性较强,林草植被建设普遍存在成活率低、生长速度慢。。通过综合治理恢复的植被再到稳定的群落系统,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1.2 石漠化程度减轻,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根据三期石漠化调查成果,2005—2016年间,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202.40万hm2,占全国石漠化减少面积的69.98%,减少了19.27%;年均减少面积18.4万hm2,年均缩减率为1.93%,较全国石漠化年均缩减率低0.34%。轻度、中度、重度与极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分别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1.56∶49.69∶15.26∶3.49变化至2011年的40.23∶45.91∶11.53∶2.33,再到2016年的43.35∶45.35∶9.85∶1.45。11年间重度及以上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01.09万hm2,石漠化程度持续减轻[6]。
石漠化土地上林草植被结构不断优化,2005—2016年,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土地中乔灌林地面积增加98.78万hm2;2016年石漠化土地上乔木型占比为31.2%,比2005年增加6.26%,而草丛型与无植被型比重较2005年下降6.73%。2016年,岩溶土地上平均林草植被综合盖度为61.5%,比2005年和2011年分别增长7.8%和3.7%;石漠化土地上平均植被综合盖度为41.5%,比2005年和2011年分别增长7.4%和2.2%,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5]。
1.3 人地矛盾突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压力大
根据第三期石漠化调查成果,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分布区内人口密度超过207人/km2,相当于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1.5倍;人均耕地面积0.09 hm2,部分石漠化严重县不足0.04 hm2,人地矛盾依然突出。365个有石漠化土地分布的县主要集中在我国西部地区,县级地区生产总值(GDP)仅占6省(市)地区生产总值的36.2%、占全国的11.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6省(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79.0%、为全国的72.7%;农村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仅为6省(市)的95.3%、为全国的87.7%,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仍然繁重与艰巨[5]。
我国石漠化治理主要还是依托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自2008年启动以来,截止2020年底,石漠化治理中央财政预算投资达到219亿元,先后覆盖314个石漠化县,其中有236个县属于长江经济带区域;目前已实施治理工程的石漠化土地面积不到4万km2,长江经济带石漠化治理面积为3万km2,平均每县投资不到1 000万元/a,岩溶土地治理单位面积投资不到25万元/km2,许多治理措施仍采用补助性质,无法保证治理成效。
1.4 流域输沙量总体减少,水土流失形势依然严峻
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区各主要水文站2000年前的多年平均输沙量显著高于2001—2016年多年平均值,主要水文站年输沙量普遍呈对数相关减少态势(相关系数R2为0.803 6)[7],且年均输沙量与石漠化土地动态变化存在指数正相关关系(长江流域和乌江流域相关系数R2分别为0.903 5和0.984 1)。而2001—2016年间,除湘江湘潭站、资水桃江站和沅水桃源站,因受多年径流量因素影响导致2001—2005年、2006—2010年、2011—2015年多年年均输沙量呈现减少趋势,有异常波动外,其余各主要水文站普遍为2001—2005年多年年均输沙量大于2006—2010年,且远大于2011—2015年多年年均输沙量的特点,截至2018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35.4万km2,居全国十大江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之首,主要分布在滇黔等喀斯特地区。据测算,2016年6省(市)岩溶地区轻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 620.6万hm2,占该区域岩溶土地面积的45.23%;岩溶地区土壤流失量达1.19亿t,土壤侵蚀模数737.1 t/a·km2,水土流失问题依然严峻[7]。
1.5 石漠化局部扩展的驱动因素仍然存在
因现行的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较低,而受国家种粮补助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及优质农林产品价格持续上扬的影响,长江流域毁林毁草垦荒的现象仍然存在。岩溶地区现有坡耕地面积大、分布广,继续高强度耕种和人为扰动是石漠化扩展的主要因素。而因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石漠化治理中采用砍灌造林、全面林地清理等造林方式,短期内会导致地表林草植被破坏而加剧土地石漠化。同时樵采薪材、过度放牧等会破坏岩溶地区林草植被和土壤结构,导致土壤抗侵蚀能力减弱,造成水土易流失,最终使土地石漠化的问题也依然存在。加上,近期自然气候虽总体平稳,但岩溶地区局部火灾、干旱、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仍频繁发生,局部加剧了土地石漠化。
2 石漠化防治对策与举措
2.1 协调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协同推进
石漠化防治具有社会公益属性,各级政府是石漠化防治的责任主体,领导高位推动是加快石漠化治理的关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石漠化防治领导小组,将石漠化防治指标纳入地方各级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林(河、湖)长制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同时将石漠化防治任务纳入长江经济带各省与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石漠化防治工作扎实推进。石漠化防治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学科的系统生态工程,发改、自然资源、农业、水利与林草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
2.2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根据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土地分布与危害状况,从长江流域系统性保护与修复的角度出发,以岩溶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为保护重点,将石漠化治理作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重大事项,以问题为导向,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与省级石漠化综合治理“十四五”规划,统筹考虑全流域石漠化土地防治工作,科学布局建设内容与规模,确保石漠化防治任务落到实处。
对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规划布局,重点治理列入“双重”规划的石漠化县,依托中央财政预算投资,全面推进石漠化土地治理。特别是纳入长江上中游与湘桂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县,必须围绕石漠化防治这条主线,以石漠化土地生态修复为重点。其中,长江上中游区以治理区域石漠化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为目标,重点开展乌江、沅江源区和乌蒙山、幕阜山、滇东、滇中、滇西南等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大幅提升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湘桂岩溶区以洞庭湖上中游石漠化严重县为重点,统筹实施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2个重点项目,提升洞庭湖流域上中游岩溶地区林草植被生态功能。石漠化治理工程县应编制县域专项“十四五”规划,根据年度石漠化治理任务量与资金,编制年度初步设计,将石漠化治理建设内容与任务形成数据库,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治理成效。
2.3 实施林草植被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林草植被修复是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土地防治的基础,是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必须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石)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系统治理理念,以林草植被的保护与修复为核心、防治并重的综合治理思路,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岩溶地区可持续发展[8-9]。
1)结合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充分发挥区域良好水热优势和林草植被自然修复能力,对现有林草植被实施封山管护,实行严格保护。继续完善岩溶地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对未纳入自然保护地的重要岩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与重要景观等资源实施新的自然保护地建设,提升重要自然资源保护率与保护强度。
2)对具有一定自然恢复能力,且人迹不易到达的深山、远山的岩溶土地,符合《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中的封育对象,或植被综合盖度在70%以下的低质低效林、石山灌木林等石漠化与潜在石漠化土地,划定封育区,辅以“见缝插针”方式补植补播目的树种,实施封山育林育草。
3)针对石漠化区疏林地、迹地等其他林地和草地,因地制宜地选择乡土树种及优良种质资源实施人工植树造林种草,重点培育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功能为主的生态防护林(草);对于立地条件较好,邻近村寨的区域适度培育经果林、林药等生态经济林,提供优质生态森林产品。
4)对岩溶地区生态功能低下的低质低效林分,通过抚育采伐、割灌、割藤、除草、补植、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森林抚育措施,促进目的树种生长,通过调整树种组成、林分密度、林龄和空间结构,改善林木生长发育条件,提高森林质量,发挥森林多种生态功能。
5)对石漠化土地中生态功能低下、地表草被稀疏的草地及规划宜草地,实施封育、改造与人工种草等措施,提高草地质量。结合退耕还林工程与人工造林,大力推广林下种草,尽力提升地表植被覆盖,减轻水土流失。
6)对岩溶地区坡度在25°以上的坡耕地、重要水源地坡度在15°~25°的坡耕地和重度以上石漠化耕地,强制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优先培育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林分。
2.4 合理利用资源,巩固区域脱贫攻坚成果
长江流域岩溶地区是我国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区,构建绿色产业,增强其发展源动力,为巩固扶贫攻坚成果的提供保障。
1)对人地矛盾突出(人均耕地<667 m2)、临近村寨,且坡度在15°~25°的石漠化坡耕地,实施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程,通过砌石筑坎、平整土地,降缓耕作面坡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施客土改良,合理施肥,增加土壤厚度与肥力,提高耕地生产力;加强坡面生物篱及蓄水池、拦沙坝等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改善耕作条件,防止水土流失,保障区域粮食生产。
2)依托生态修复工程,积极引导发展经果林、林药、林下经济、高效农业等生态经济型产业,实施“一村一品”战略,树立品牌意识,努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完善市场物流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
3)充分利用岩溶地区独特的岩溶地貌、生物景观与人文资源优势,鼓励建设一批石漠公园和特色村镇,重点培育以生态观光、自然课堂、康养休闲为目的的生态旅游与乡村旅游业,实现非木质资源的综合利用,引导农村经济绿色转型发展。
4)加强天然草地保护与修复,积极开展人工牧草地建设,配套建设棚圈、青贮窖等设施,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丰富岩溶地区特色生态产品。
5)优先招聘建档立卡摘帽脱贫户参与工程建设,拓宽就业门路,保障脱贫农户收入稳定,实现“治石”与“治穷”相结合,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问题。
2.5 合理调控人口密度,遏制石漠化扩展
1)在长江上中游石漠化程度特别严重、生活条件极端恶劣、生存状况严重恶化的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异地生态移民扶贫搬迁,解决好移民生产资源,提供生活保障,防止移民返迁。同时对居民迁出后的深山、远山区石漠化土地及时实施生态修复与治理,构建稳定的岩溶生态系统。
2)加强农村人口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与生产技能,组织引导劳务输出与进城居住就业,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引导农村人口有序流动,合理调控人口密度,降低土地承载量。
3)进一步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加大太阳能、风能、水电、地热、液化气、沼气、电能等新型清洁能源及商品化能源的利用,降低薪材比重,减少对现有林草植被的破坏。
2.6 活化政策机制,拓展投融资渠道
明确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石漠化治理资金保障机制,将石漠化治理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预算,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石漠化区域转移支付系数和转移支付额度,确保石漠化治理资金渠道稳定。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规划、整合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双重”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发展等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整合林业、农业、水利等不同渠道的生态建设资金,保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石漠化治理资金的投入。按照“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公司+基地+农户”、大户承包、土地流转等模式参与石漠化治理,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其中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利用不超过修复面积3%的面积用于旅游、康养等生态产业发展。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石漠化治理的长效补偿与回馈机制,建立长江下游回馈上中游石漠化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横向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从岩溶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生态景观旅游收益中安排生态恢复专项资金,解决石漠化治理资金短缺问题,拓宽投融资渠道。
3 结语
1)石漠化是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长江经济带事关我国发展全局,而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土地面积达8.47万km2,分布范围广,危害严重,主要集中分布在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该区域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和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涉及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区位极为重要,防治形势严峻。
2)防治工作任重道远。虽然长江经济带石漠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程度持续减轻,河流输沙量与水土流失量持续减少,区域生态状况稳定向好。但是,导致石漠化扩展的人地矛盾、自然灾害等驱动因素依然存在,而长江经济带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工程投资严重不足,覆盖县域比重低,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范围小,治理压力大。
3)科学推进长江经济带石漠化防治工作。石漠化治理遵循岩溶地区自然地理格局,以“双重”规划石漠化县为重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石)”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系统治理理念,防治并重、多措并举,以林草植被生态修复为核心,强化区域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强化特色经果林、林药、草食畜牧业等生态经济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